國朝名臣事略卷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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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諸城,因為定例。
【神道碑。
】 初汴京未下,奏遣使入城,索取孔子五十一代孫襲封,封衍聖公元措,【索取孔子五十一代孫襲封封衍聖公元措 按明鈔本眉批「重封字」。
元文類卷五七中書令耶律公神道碑亦隻一「封」字。
】令收拾散亡禮樂人等。
及取名儒梁陟等數輩,于燕京置編修所、平陽置經籍所,以開文治。
【神道碑。
按遺山元公上公書雲:夫自漢、唐以來,言良相者,在漢則有蕭、曹、丙、魏,在唐則有房、杜、姚、宋,數公者,固有緻太平之功,而當時百執事之人,毗助贊益者,不為不多。
蓋天下大器,非一人之力可舉,而國家所成就人材者,亦非一日之事也。
必藉學校教育、父兄淵源、師友講習,三者備而後可。
喻如修明堂揔章,必得梗楠豫章之材,預為儲畜數十年之間,乃能備一旦之用,非若起尋丈之屋,欂栌椳楔雜出于榆柳槐柏,可以朝求而暮足也。
竊見南中大夫士歸河朔者,在所有之,聖者之後,如衍聖孔公;耆舊,如馮内翰叔獻、梁都運鬥南、高戶部唐卿、王延州從之;時輩如平陽王狀元綱、東明王狀元鹗,濱人王贲,臨淄人李浩,秦人張徽、楊奂、李庭訓,河中李獻卿,武安樂夔,固安李天翼,沛縣劉汝翼,齊人謝良弼,鄭人呂大鵬,山西魏璠,澤人李恒簡、李禹翼,燕人張聖俞,太原張緯、李謙、冀緻君、張德輝、高鳴,孟津李蔚,真定李冶,相人胡德珪,易州敬铉,雲中李微,中山楊果,東平李昶,西華徐世隆,濟陽張輔之,燕人曹居一、王鑄,渾源劉祁及其弟郁、李仝,平定賈庭揚、楊恕,濟南杜仁傑,洺水張仲經,虞鄉麻革,東平商挺,漁陽趙着,平陽趙維道,汝南楊鴻,河中張肅,河朔勾龍瀛,東勝程思溫及其從弟思忠,凡此諸人,雖其學業操行參差不齊,要之皆天民之秀,有用于世者也。
百年以來,教育講習非不至,而其所成就者無幾。
喪亂以來,三四十人而止矣。
乃今不死于兵,造物者挈而授之,維新之朝豈無意乎!誠以合下之力,使脫奔走之役,而聚養之,它日求百執事之人,随左右而取之,将不能少助合下蕭、曹、丙、魏、房、杜、姚、宋之功乎!】 時河南初破,被俘虜者不可勝計,及聞大軍北還,逃去者十八九。
有诏:「停留逃民及資給飲食者皆死,無問城郭保社,一家犯禁,餘并連坐。
」由是百姓惶駭,雖父子兄弟,一經俘虜,不敢正視,逃民無所得食,踣死道路者,踵相蹑也。
公從容進說曰:「十餘年間,存撫百姓,以其有用故也。
若勝負未分,慮涉攜貳;今敵國已破,去将安往?豈有因一俘囚,罪數百人者乎!」上悟,诏停其禁。
【神道碑。
】 金國既亡,唯秦、鞏等二十餘州連歲不下,公奏:「吾人之得罪逃入金國者,皆萃于此,其所以力戰者,蓋懼死耳。
若許以不殺,不攻而自下矣。
」诏下,皆開門出降,朞月之間,山外悉平。
【神道碑。
】 甲午,诏括戶口,以大臣忽覩虎領之。
國初,【國初 原作「虎初」,據聚珍本及上引元文類改。
】方事進取,所降下者,因以與之,自一社一民,各有所主,不相統屬,至是始隸州縣。
朝臣共欲以丁為戶,公獨以為不可。
皆曰:「我朝及西域諸國,莫不以丁為戶,豈可舍大朝之法,而從亡國政耶!」公曰:「自古有中原者,未嘗以丁為戶。
若果行之,可輸一年之賦,随即逃散矣。
」卒從公議。
時諸王大臣及諸将校所得驅口,往往寄留諸郡,幾居天下之半,公因奏括戶口,皆籍為編民。
【神道碑。
】 乙未,朝議以回鹘人征南,漢人征西,以為得計。
公極言其不可,曰:「漢地、西域相去數萬裡,比至敵境,人馬疲乏,不堪為用。
況水土異宜,必生疾疫。
不若各就本土征進,似為兩便。
」争論十餘日,其議遂寝。
【神道碑。
】 丙申秋七月,忽覩虎以戶口來上,議割裂諸州郡分賜諸王貴族,以為湯沐邑。
公曰:「尾大不掉,易以生隙。
不如多與金帛,足以為恩。
」上曰:「業已許之。
」公曰:「若樹置官吏,必自朝命,除恒賦外,不令擅自征斂,差可久也。
」從之。
是歲,始定天下賦稅,每二戶出絲一斤,以供官用;五戶出絲一斤,以與所賜之家。
上田每畝稅三升半,中田三升,下田二升半;水田畝五升。
商稅三十分之一。
鹽每銀一兩四十斤。
已上以為永額,朝臣皆謂太輕,公曰:「将來必有以利進者,則已為重矣。
」【神道碑。
】 國初,盜賊充斥,商賈不能行,則下令,凡有失盜
【神道碑。
】 初汴京未下,奏遣使入城,索取孔子五十一代孫襲封,封衍聖公元措,【索取孔子五十一代孫襲封封衍聖公元措 按明鈔本眉批「重封字」。
元文類卷五七中書令耶律公神道碑亦隻一「封」字。
】令收拾散亡禮樂人等。
及取名儒梁陟等數輩,于燕京置編修所、平陽置經籍所,以開文治。
【神道碑。
按遺山元公上公書雲:夫自漢、唐以來,言良相者,在漢則有蕭、曹、丙、魏,在唐則有房、杜、姚、宋,數公者,固有緻太平之功,而當時百執事之人,毗助贊益者,不為不多。
蓋天下大器,非一人之力可舉,而國家所成就人材者,亦非一日之事也。
必藉學校教育、父兄淵源、師友講習,三者備而後可。
喻如修明堂揔章,必得梗楠豫章之材,預為儲畜數十年之間,乃能備一旦之用,非若起尋丈之屋,欂栌椳楔雜出于榆柳槐柏,可以朝求而暮足也。
竊見南中大夫士歸河朔者,在所有之,聖者之後,如衍聖孔公;耆舊,如馮内翰叔獻、梁都運鬥南、高戶部唐卿、王延州從之;時輩如平陽王狀元綱、東明王狀元鹗,濱人王贲,臨淄人李浩,秦人張徽、楊奂、李庭訓,河中李獻卿,武安樂夔,固安李天翼,沛縣劉汝翼,齊人謝良弼,鄭人呂大鵬,山西魏璠,澤人李恒簡、李禹翼,燕人張聖俞,太原張緯、李謙、冀緻君、張德輝、高鳴,孟津李蔚,真定李冶,相人胡德珪,易州敬铉,雲中李微,中山楊果,東平李昶,西華徐世隆,濟陽張輔之,燕人曹居一、王鑄,渾源劉祁及其弟郁、李仝,平定賈庭揚、楊恕,濟南杜仁傑,洺水張仲經,虞鄉麻革,東平商挺,漁陽趙着,平陽趙維道,汝南楊鴻,河中張肅,河朔勾龍瀛,東勝程思溫及其從弟思忠,凡此諸人,雖其學業操行參差不齊,要之皆天民之秀,有用于世者也。
百年以來,教育講習非不至,而其所成就者無幾。
喪亂以來,三四十人而止矣。
乃今不死于兵,造物者挈而授之,維新之朝豈無意乎!誠以合下之力,使脫奔走之役,而聚養之,它日求百執事之人,随左右而取之,将不能少助合下蕭、曹、丙、魏、房、杜、姚、宋之功乎!】 時河南初破,被俘虜者不可勝計,及聞大軍北還,逃去者十八九。
有诏:「停留逃民及資給飲食者皆死,無問城郭保社,一家犯禁,餘并連坐。
」由是百姓惶駭,雖父子兄弟,一經俘虜,不敢正視,逃民無所得食,踣死道路者,踵相蹑也。
公從容進說曰:「十餘年間,存撫百姓,以其有用故也。
若勝負未分,慮涉攜貳;今敵國已破,去将安往?豈有因一俘囚,罪數百人者乎!」上悟,诏停其禁。
【神道碑。
】 金國既亡,唯秦、鞏等二十餘州連歲不下,公奏:「吾人之得罪逃入金國者,皆萃于此,其所以力戰者,蓋懼死耳。
若許以不殺,不攻而自下矣。
」诏下,皆開門出降,朞月之間,山外悉平。
【神道碑。
】 甲午,诏括戶口,以大臣忽覩虎領之。
國初,【國初 原作「虎初」,據聚珍本及上引元文類改。
】方事進取,所降下者,因以與之,自一社一民,各有所主,不相統屬,至是始隸州縣。
朝臣共欲以丁為戶,公獨以為不可。
皆曰:「我朝及西域諸國,莫不以丁為戶,豈可舍大朝之法,而從亡國政耶!」公曰:「自古有中原者,未嘗以丁為戶。
若果行之,可輸一年之賦,随即逃散矣。
」卒從公議。
時諸王大臣及諸将校所得驅口,往往寄留諸郡,幾居天下之半,公因奏括戶口,皆籍為編民。
【神道碑。
】 乙未,朝議以回鹘人征南,漢人征西,以為得計。
公極言其不可,曰:「漢地、西域相去數萬裡,比至敵境,人馬疲乏,不堪為用。
況水土異宜,必生疾疫。
不若各就本土征進,似為兩便。
」争論十餘日,其議遂寝。
【神道碑。
】 丙申秋七月,忽覩虎以戶口來上,議割裂諸州郡分賜諸王貴族,以為湯沐邑。
公曰:「尾大不掉,易以生隙。
不如多與金帛,足以為恩。
」上曰:「業已許之。
」公曰:「若樹置官吏,必自朝命,除恒賦外,不令擅自征斂,差可久也。
」從之。
是歲,始定天下賦稅,每二戶出絲一斤,以供官用;五戶出絲一斤,以與所賜之家。
上田每畝稅三升半,中田三升,下田二升半;水田畝五升。
商稅三十分之一。
鹽每銀一兩四十斤。
已上以為永額,朝臣皆謂太輕,公曰:「将來必有以利進者,則已為重矣。
」【神道碑。
】 國初,盜賊充斥,商賈不能行,則下令,凡有失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