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朝名臣事略卷第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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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丞董忠獻公(文炳) 左丞董忠獻公 卷十四之一 公名文炳,字彥明,真定藁城人。

    少為藁城令,入事潛邸。

    中統元年,宣慰燕南諸道。

    二年,授山東東路宣撫使,未至,召為侍衛親軍都指揮使。

    【召為侍衛親軍都指揮使 「衛」原作「禦」,據元文類卷七○藁城董氏家傳及元史卷一五六本傳改。

    按元無「侍禦親軍」。

    】三年,授山東經略使。

    至元三年,授鄧州光化行軍萬戶、河南統軍副使。

    七年,改山東統軍副使。

    九年,遷樞密院判官,行院淮西。

    十一年,拜參知政事,遂與丞相伯顔合兵取宋。

    宋亡,拜中書左丞。

    十四年,還朝,拜佥書樞密院事。

    是歲,薨,【是歲薨 按本傳正文,文炳死于至元十五年九月十三日,與上引元文類、元史合,則此「是歲」當作「十五年」。

    】年六十二。

     龍虎公薨時,公年始十六,率諸稚弟事母李夫人。

    李夫人有賢行,治家嚴,笃于教子。

    公學侍其先生,警敏善記誦,自幼俨如成人。

    【清河元公撰家傳。

     又李野齋撰墓志雲:公幼岐嶷,舉動如成人,嘗率羣兒嬉戲,部分左右,習為行陣之事,指揮号令,無敢違者。

    】 歲乙未,以父任為藁城令,同列皆父時人,少公,吏亦不之憚。

    居半歲,明于聽斷,以恩濟威,同列束手下之,吏抱案求署,不敢仰首,裡人亦化服。

    縣貧,重以旱蝗薦饑,而府征日暴,民殆不能生。

    公以私谷數千石予縣,縣得以少寬民。

    前令乏軍興,貸于人,而貸家息入歲倍,率取償民之蠶麥。

    公曰:「民困矣,頭會箕斂,不足己責。

    吾為令,義不忍,吾代償。

    」乃以田廬若幹畝所,計直予貸家。

    遂業貧民縣之閑田,教之敏藝,而豪不敢奪。

    流離漸還,數年間,民食以饒。

    初料民,敢隐實者,誅籍其家。

    公務衆其力,而寡其居,衆危不可,公曰:「為民獲罪,亦所甘心。

    」由是藁民富完至今。

    外縣民或銜負,【外縣民或銜負 「銜」原作「禦」,明鈔本描改作「銜」,清鈔本、聚珍本均作「銜」,與上引元文類合,今據改。

    】不直其縣,而投牒求直于公,嘗上計府,外縣人聚觀之,曰:「吾亟聞董令,董令顧亦人耳,何明能若神也!」府索無厭,公抑不予。

    或讒之府,府欲中公,公曰:「吾終不能剜民規利。

    」即棄官去。

    【家傳。

    】 世祖在藩邸,癸醜秋,奉憲宗命征南诏。

    公率義士四十六人騎從世祖南诏,後世祖軍,人馬道死亡,比至吐蕃,止兩人能從,兩人翼公徒行,顑颔蹢躅,取死馬肉續食,日不能三二十裡,期必達。

    會東使過公,至軍言狀,世祖亟命公弟文忠解尚廄五馬,載糗糒來迓。

    既至,世祖壯其忠,闵其勞,勞賜優渥。

    用辄稱旨,由是日親貴用事。

    【家傳。

    】 己未,我師伐宋,上駐跸淮西之仙居山,旁有台山砦,宋人行光山縣事于其上。

    公受命往取之,親抵砦下,再四開谕,守者不應。

    公免冑示之曰:「以吾之兵威,視舉一砦如拉朽耳。

    所以不即取者,正欲活汝等故也。

    」守者感悟,遂降。

    【墓志。

    】 秋九月,師次羊羅洑。

    羊羅洑,宋之要害也,築堡于岸,陳船江中,軍容甚盛。

    公請于世祖曰:「長江天險,宋所恃以為國,勢必死守,不奪之氣不可,臣請嘗之。

    」與敢死士數十百人當其前,率弟文用、文忠,載艨沖鼓棹疾趍,士叫呼畢奮。

    鋒交,公麾衆走岸搏戰,宋師大敗。

    文用帆船報捷,世祖大喜,戟手上指曰:「天也!」明日,渡諸軍圍鄂州,會上崩,閏十一月班師。

    【家傳。

    】 世祖即皇帝位于上都,是為中統元年,上命公宣慰燕南諸道。

    還奏曰:「人久馳縱,一旦遽束以法,危疑者尚多。

    與之更始,宜赦天下。

    」制曰「可」。

    反側者遂安。

    【家傳。

    】 三年,山東守将李璮反,據濟南。

    璮劇賊,善用兵。

    會諸軍圍之,璮不得遁。

    久之,賊勢日衄,公曰:「窮寇可以計禽。

    」乃抵城下,呼璮将田都帥者曰:「反者璮耳,餘來即吾人,毋昧取誅死也。

    」田缒城降。

    田,璮愛将,既降,衆亂,遂禽璮。

    璮勝兵有浙、漣兩軍,【璮勝兵有浙漣兩軍 疑「浙」字誤。

    按李璮據山東,浙江尚屬南宋,遠非其勢力所及。

    藁城嘉靖縣志卷八董文炳遺愛碑作「漣海兩軍」,似是。

    】可二萬餘人,勇而善戰,主帥怒其與賊,配諸軍陰殺之,公當殺二千許人,公言主帥曰:「賊由璮脅,從者何罪,殺之徒膏草土耳,良乖陛下仁聖。

    陛下往伐南诏,或妄殺人,雖大吏亦罪之,是宜勿殺。

    」帥從之。

    大悔已殺者,而殺之者亦自恨失計。

    【家傳。

    】 璮伏誅,山東賊未靖,山東搖,以公為山東東路經略使,率親軍以行。

    出金銀牌五十,有功者聽予。

    閏九月,公次益都,留兵于外,從數騎衣裳而入。

    至府,不設警衛,召璮故将吏立之庭,曰:「璮狂賊,诖誤若曹【诖誤若曹 「诖」原作「注」,據明鈔本、清鈔本、聚珍本及元文類卷七○藁城董氏家傳、元史卷一五六本傳改。

    】璮誅死,若曹為王民,陛下至仁聖,遣經略使撫汝,相安毋恐。

    經略使不敢格上命不予有功。

    」所部大悅,山東安。

    【家傳。

    】 至元三年,上懲李璮潛弭方鎮之橫,以公代史氏兩萬戶為鄧州光化行軍萬戶、河南等路統軍副使,造戰艦數百艘,肄水戰,預講取宋方略,凡阨塞要害,盡諸禦備,列栅築堡,深為吾利。

    上召公密謀,欲大發河北民丁,公曰:「河南密迩宋境,人習江淮地利,河北畊以供需,河南戰以啟土。

    宋平,則河北長隸兵籍,河南削籍為民便。

    又将校素無俸稍,連年用兵,至有身為大校出無馬乘者。

    臣即所部,千戶私役兵士四人,百戶二人,聽其顧役,稍食其力。

    」上皆從之,始頒将校俸錢,以秩為差。

    【家傳。

    】 七年,改山東路統軍副使,治沂州。

    沂與宋人接壤,鎮兵仰給内郡饟饋,有诏和籴本部,公亟命收州縣所移文。

    衆皆争以違诏,公曰:「第止之。

    」乃遣使入奏,略曰:「敵人接壤,知吾虛實,一不可;邊民供頓甚勞,重苦此役,二不可;困吾民以懼來者,三不可。

    」上大悟,仍舊和籴内郡。

    【家傳。

    】 九年,遷樞密院判官,行院事淮西。

    築正陽兩城,兩城夾淮相望,以綴襄陽,以搗宋腹。

    【家傳。

    】 十年,拜參知政事。

    【十年拜參知政事 按藁城嘉靖縣志卷八董文炳遺愛碑、卷九神道碑均系此事于至元十一年,元史卷八世祖紀至元十一年三月辛卯有「董文炳為參知政事,行中書省事于淮西」,可證此作「十年」誤。

    】夏,霖雨水漲,宋淮西制置使夏貴師舟師十萬環攻我急,矢石雨下,公禦之城上。

    夜貴去複來,俄飛矢貫公左臂着脅。

    公拔矢授左右,發四十矢許,房矢絕,索矢左右,又十餘發,矢不繼,而不能張滿,遂悶絕幾殆。

    明日,水浸淫入郛,麾士郄避,貴乘之,壓吾軍而陣。

    公病創,子士選請代戰,壯而遣之。

    公飲痛束創,手劍督戰。

    士選與貴将搏,斬貴将以戈,貴将仆,不死,獲之以獻。

    貴去,不敢複來。

    【家傳。

    】 王師大舉入宋,丞相伯顔行中書省,自襄陽東下,及宋人戰于羊邏洑。

    公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