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朝名臣事略卷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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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書劉文獻公(肅)
尚書劉文獻公
卷十之一
公名肅,字才卿,威州洺水人。
金興定中,登進士第。
國初,為東平嚴侯幕官。
歲壬子,應召北上,授邢州安撫使。
中統元年,拜真定宣撫使。
明年,召為右三部尚書,兼議中書省事。
四年,緻仕,仍議中書省事。
是歲卒,年七十六。
公幼氣孱,年十六始學屬句,日槀僅指半許,便能從諸生習為程文,下筆皆有理緻。
中興定二年詞賦進士第,辟新蔡令。
始入其境,彌望皆蒿萊,問其故,則曰:「近歲征賦,率以牛力為差,民多匿牛于它所,而不得耕。
」至縣,适賦夏稅,乃平其輕重以為定額,揭榜境内,曰:「自今種樹牧養,營運興造,續有增置者,更不加賦。
」行之再稔,荒田耕墾殆盡,畜牧遍野。
比秩滿,入為尚書省掾。
科屬刑禁,會内藏庫吏告本庫官屬盜羅者,複有盜入宮竊内藏珠者,金主怒,并令窮治。
有司捕盜不能獲,噪聲京市貨珠者,但指前庫吏盜珠貨已久,願代償他珠,而元盜羅又不獲,二事連及十一人。
刑部、大理皆欲處以極刑,宰相以下莫敢異同,公獨執而不行,以謂:「本捕之賊物非正贓,而欲置人于死,恐涉冤枉,皆當駁出。
」辯論月餘,鹹釋出之。
【平章宋公撰墓志。
】 汴梁下,公挈家入東平,嚴武惠公招緻幕下,署行尚書省員外郎,改行軍萬戶府經曆。
東平歲賦丁絲包銀,而複輸蛾蠒十餘萬兩,色絹萬匹,民不堪重。
公白武惠,奏而罷之,諸路複綿絹自此始。
漕渠決河間散水口,役夫萬人,東平獨膺十之四,主役者且築且穴,工無已時。
公白武惠曰:「此我之劇疾也。
」數其謾不時塞,請于朝,即減其役,尋罷之。
軍儲糧歲輸新衛,東平水運萬石至舊衛,再辇而南五十裡,公具圖言于武惠,奏乞立衛州倉,朝議從之。
公在東平二十年,贊畫為多。
【商文定公撰墓碑。
】 聖上初在潛邸,以介弟之親輔政先朝,銳意太平,征聘四方宿儒俊造,賓接柄用,以更張治具。
立安撫司于邢,爬疏蕪穢,立經略司于汴,開斥邊徼,立宣撫司于秦,保厘封國,公首膺邢州之選。
自金幹戈擾攘,土豪崛起,惟知聚斂,孰為法度程序。
公到郡,公私阙乏,日不能給。
遂興鐵冶,以足公用,造楮币,以通民貨,車編甲乙,受顧而傳,馬給圉戶,恒養而驿,官舍既修,賓館有所,川梁倉庾,簿書期會,羣吏法守惟謹,四方傳其新政焉。
【墓碑。
】 上即位,勵精為治,置十路宣撫司,以總天下之政,公治真定。
真定行用銀鈔,奉太後旨,交通燕、趙以及唐、鄧之間,數計八千餘。
【數計八千餘 按元史卷一六○本傳作「凡八千餘貫」,疑此脫「貫」字。
】中統新鈔将行,銀鈔之價頓虧,公私嚣然,不知措手。
公言救之之術有三:舊鈔不行,下損民财,上廢天子仁孝之名,依舊行用,一也;新舊兼用,二也;必欲全行新鈔,直須如數收換,庶幾小民不緻虛損,三也。
省議嘉之,從其第三策。
城西木方堤堰,歲久缺壞,公行視,急修之,撤沙易土,植柳其上。
秋果大雨,滹沱水至,無害,郡人德之。
【墓碑。
】 二年,公被召議立省部,首拜右三部尚書,一時典憲,多出公手。
尋有旨兼議中書省事。
是年以年老求退,上曰:「卿耆年宿德,飽谙政事,宜立範模,使後人易于遵守。
朕之意也,可無辭。
」明年,複上章請老,始許以本官緻仕,仍給半俸終身,議中書省事如故。
【墓碑。
】 公喜論天下事,軍國之大計,米鹽之細務,罔不周知,辭簡理順,未嘗疾言遽色,惟善是欲,不滞于一己之私。
中統以來,左曹之任,以通才得名者,獨公一人焉。
【墓碑。
】 ○平章宋公(子貞) 平章宋公 卷十之二 公名子貞,字周臣,潞州長子人。
國初,為東平行台幕官。
中統元年,拜益都宣撫使,召為右三部尚書。
王師圍濟南,參議行中書省事。
至元二年,拜翰林學士,參議中書省事。
未幾,拜平章政事。
三年,以年老辭位,诏中書大事即其家議之。
五年,薨,年八十。
公貌清奇,耳聳過眉一寸許,相者以為必壽且貴。
資敏悟,學如夙習。
弱冠,工文賦,随薦書試禮部,同族兄知柔補太學生,齊名一時,有大、小宋之名。
【太常徐公撰墓志。
又東平吳公疏堂集雲:公為進士時,嘗試禮部,出與兩舉子過相者李茂問焉,茂謂:「二人者皆擢甲科,一人無官祿,一不過為縣主簿。
」徐指公謂曰:「不及第,官一品,壽八十。
」後皆如其言。
】 貞佑闆蕩,公避地河南,居無何,複還鄉裡。
潞州亂,東走趙、魏間。
宋将彭義斌據大名,召為安撫司計議。
義斌殁,偕衆歸國朝,東平行台嚴魯公聞其名,招置幕府,為詳議官,【為詳議官 「為」原作「置」,據聚珍本改。
】兼提舉學校。
初,嚴行台上計阙庭,多徑由近侍奏決,至與丞相耶律公有違言,公勸行台緻禮,通情好,每事咨禀,示不敢專。
耶律公喜,亦深相接納,中外交歡,諸鎮雅重。
行台因是益倚言公。
【墓志。
】 歲壬辰,行台戍黃陵,金兵悉力來攻,我師不利,敵勢頗張,曹、濮以南皆震懾。
有自敵中逃歸者,言敵且至,人情恟恟。
公請行台斬橫議者首,以令諸城,境内複安
金興定中,登進士第。
國初,為東平嚴侯幕官。
歲壬子,應召北上,授邢州安撫使。
中統元年,拜真定宣撫使。
明年,召為右三部尚書,兼議中書省事。
四年,緻仕,仍議中書省事。
是歲卒,年七十六。
公幼氣孱,年十六始學屬句,日槀僅指半許,便能從諸生習為程文,下筆皆有理緻。
中興定二年詞賦進士第,辟新蔡令。
始入其境,彌望皆蒿萊,問其故,則曰:「近歲征賦,率以牛力為差,民多匿牛于它所,而不得耕。
」至縣,适賦夏稅,乃平其輕重以為定額,揭榜境内,曰:「自今種樹牧養,營運興造,續有增置者,更不加賦。
」行之再稔,荒田耕墾殆盡,畜牧遍野。
比秩滿,入為尚書省掾。
科屬刑禁,會内藏庫吏告本庫官屬盜羅者,複有盜入宮竊内藏珠者,金主怒,并令窮治。
有司捕盜不能獲,噪聲京市貨珠者,但指前庫吏盜珠貨已久,願代償他珠,而元盜羅又不獲,二事連及十一人。
刑部、大理皆欲處以極刑,宰相以下莫敢異同,公獨執而不行,以謂:「本捕之賊物非正贓,而欲置人于死,恐涉冤枉,皆當駁出。
」辯論月餘,鹹釋出之。
【平章宋公撰墓志。
】 汴梁下,公挈家入東平,嚴武惠公招緻幕下,署行尚書省員外郎,改行軍萬戶府經曆。
東平歲賦丁絲包銀,而複輸蛾蠒十餘萬兩,色絹萬匹,民不堪重。
公白武惠,奏而罷之,諸路複綿絹自此始。
漕渠決河間散水口,役夫萬人,東平獨膺十之四,主役者且築且穴,工無已時。
公白武惠曰:「此我之劇疾也。
」數其謾不時塞,請于朝,即減其役,尋罷之。
軍儲糧歲輸新衛,東平水運萬石至舊衛,再辇而南五十裡,公具圖言于武惠,奏乞立衛州倉,朝議從之。
公在東平二十年,贊畫為多。
【商文定公撰墓碑。
】 聖上初在潛邸,以介弟之親輔政先朝,銳意太平,征聘四方宿儒俊造,賓接柄用,以更張治具。
立安撫司于邢,爬疏蕪穢,立經略司于汴,開斥邊徼,立宣撫司于秦,保厘封國,公首膺邢州之選。
自金幹戈擾攘,土豪崛起,惟知聚斂,孰為法度程序。
公到郡,公私阙乏,日不能給。
遂興鐵冶,以足公用,造楮币,以通民貨,車編甲乙,受顧而傳,馬給圉戶,恒養而驿,官舍既修,賓館有所,川梁倉庾,簿書期會,羣吏法守惟謹,四方傳其新政焉。
【墓碑。
】 上即位,勵精為治,置十路宣撫司,以總天下之政,公治真定。
真定行用銀鈔,奉太後旨,交通燕、趙以及唐、鄧之間,數計八千餘。
【數計八千餘 按元史卷一六○本傳作「凡八千餘貫」,疑此脫「貫」字。
】中統新鈔将行,銀鈔之價頓虧,公私嚣然,不知措手。
公言救之之術有三:舊鈔不行,下損民财,上廢天子仁孝之名,依舊行用,一也;新舊兼用,二也;必欲全行新鈔,直須如數收換,庶幾小民不緻虛損,三也。
省議嘉之,從其第三策。
城西木方堤堰,歲久缺壞,公行視,急修之,撤沙易土,植柳其上。
秋果大雨,滹沱水至,無害,郡人德之。
【墓碑。
】 二年,公被召議立省部,首拜右三部尚書,一時典憲,多出公手。
尋有旨兼議中書省事。
是年以年老求退,上曰:「卿耆年宿德,飽谙政事,宜立範模,使後人易于遵守。
朕之意也,可無辭。
」明年,複上章請老,始許以本官緻仕,仍給半俸終身,議中書省事如故。
【墓碑。
】 公喜論天下事,軍國之大計,米鹽之細務,罔不周知,辭簡理順,未嘗疾言遽色,惟善是欲,不滞于一己之私。
中統以來,左曹之任,以通才得名者,獨公一人焉。
【墓碑。
】 ○平章宋公(子貞) 平章宋公 卷十之二 公名子貞,字周臣,潞州長子人。
國初,為東平行台幕官。
中統元年,拜益都宣撫使,召為右三部尚書。
王師圍濟南,參議行中書省事。
至元二年,拜翰林學士,參議中書省事。
未幾,拜平章政事。
三年,以年老辭位,诏中書大事即其家議之。
五年,薨,年八十。
公貌清奇,耳聳過眉一寸許,相者以為必壽且貴。
資敏悟,學如夙習。
弱冠,工文賦,随薦書試禮部,同族兄知柔補太學生,齊名一時,有大、小宋之名。
【太常徐公撰墓志。
又東平吳公疏堂集雲:公為進士時,嘗試禮部,出與兩舉子過相者李茂問焉,茂謂:「二人者皆擢甲科,一人無官祿,一不過為縣主簿。
」徐指公謂曰:「不及第,官一品,壽八十。
」後皆如其言。
】 貞佑闆蕩,公避地河南,居無何,複還鄉裡。
潞州亂,東走趙、魏間。
宋将彭義斌據大名,召為安撫司計議。
義斌殁,偕衆歸國朝,東平行台嚴魯公聞其名,招置幕府,為詳議官,【為詳議官 「為」原作「置」,據聚珍本改。
】兼提舉學校。
初,嚴行台上計阙庭,多徑由近侍奏決,至與丞相耶律公有違言,公勸行台緻禮,通情好,每事咨禀,示不敢專。
耶律公喜,亦深相接納,中外交歡,諸鎮雅重。
行台因是益倚言公。
【墓志。
】 歲壬辰,行台戍黃陵,金兵悉力來攻,我師不利,敵勢頗張,曹、濮以南皆震懾。
有自敵中逃歸者,言敵且至,人情恟恟。
公請行台斬橫議者首,以令諸城,境内複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