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 昭宣時代的中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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層社會情狀和基層行政特點以及若幹政治關系的深層奧秘,都有一定的感性認識,所以在他主持政務期間,能夠有功必賞,有罪必罰,政治風格表現出注重實效的傾向,于是一時官吏能夠大體稱職,百姓能夠安居樂業。

    這樣的比較清明安定的政治局面的形成,絕不是偶然的。

     漢宣帝十八歲即位,起初委政于霍光。

    霍光死後,開始親理政事。

    他努力整頓吏治,強化皇帝的威權。

    為了打破霍氏集團左右朝政的局面,命令群臣奏封事,以疏通下情。

     由于霍光專權多年,霍氏一門尊盛日久,橫霸朝野,奢侈無度。

    漢宣帝借處理霍光子大司馬霍禹謀反一案的時機,廢皇後霍氏,又在朝廷一步步徹底清除了霍氏集團的勢力。

     漢宣帝因統治的成功,被傳統史家稱為“中興之主”。

    劉向曾經贊揚漢宣帝執政時政教明,法令行,邊境安,四夷清,單于款塞,天下殷富,百姓康樂,認為漢宣帝所創造的治世,甚至超過了漢文帝時代。

     漢宣帝太子,也就是後來的漢元帝,幼年時也生活在民間。

    這一經曆,也使得他對社會關系和政治過程,有不同于隻經曆富貴生涯的帝王們的認識。

    而具備這樣的政治資質,是十分有利于把握高層政治管理的權力的。

     漢昭帝時代注重經濟的恢複,終于使漢武帝奢侈無度、連年征戰所導緻的“海内虛耗,戶口減半”的形勢得以顯著扭轉。

    漢宣帝繼續堅持“農者興德之本”的執政原則,推行積極招撫流亡人口,鼓勵發展農耕生産的政策,流民能夠還歸鄉裡的,政府給予公田種植,并且借貸種子和口糧,由政府提供基本生産資料,并且免除算賦及徭役負擔。

    政府還重視積極組織災區的生産恢複,适時減免田賦,降低鹽價,以調動農民的生産積極性。

     神爵元年(公元前61年),著名将領趙充國率軍平定羌人暴動。

    甘露二年(公元前52年),因匈奴内亂,呼韓邪單于款塞稱臣。

    邊塞無兵革之事,農人的賦役負擔得以減輕,這一形勢也促進了農業的發展。

    元康年間(公元前65年&mdash公元前62年),由于連年豐收,谷價降低到每石不過五錢,西北僻遠如金城(郡治在今甘肅永靖西北)、湟中地區(今青海西甯附近),每石也僅僅八錢。

    這是西漢以來最低的谷價記錄。

     漢昭帝還聽從大司農中丞耿壽昌的建議,籴三輔、弘農(郡治在今河南靈寶北)、河東(郡治在今山西夏縣西北)、上黨(郡治在今山西長子西)、太原(郡治在今山西太原西南)等郡谷物,供應京師消費,減少了原先每年調運四百萬斛關東谷,用卒六萬人的運輸費用。

    這一漕運方向的變更,顯然是以當時上述諸郡糧産的逐漸豐足為條件的。

     耿壽昌還建議在邊郡築倉,在谷價低賤時增高其價而籴,在谷價高昂時減抑其價而粜,命名為“常平倉”。

    這一建議的實施,取得了利農便民的效果,政府用于國防的軍糧儲備也得到了保障。

     漢宣帝大力尊崇儒學。

    他曾經于甘露三年(公元前51年)诏令諸儒集會,講論《五經》異同,并且親自稱制臨決。

    同時增列《易》《尚書》及《春秋》博士。

    太學的規模,在昭宣時期,有了成倍的增長。

     西漢前期的丞相,多是功臣或功臣子,而西漢後期諸朝丞相,已經以掾史文吏和經學之士為主。

     正是從昭宣時代起,政府高級官員的成分發生了重要的變化。

    掾史文吏和經學之士在上層決策機構人員構成中占有較大的比重,反映了當時政治文化形勢的重要演變。

     自昭宣時期到西漢末年,丞相計二十一人二十二任,考察他們的出身地域,可以發現,其中齊魯人合計七人,八人次,人數占總人數的百分之三十三點三三。

    以人次計,則占總人次的百分之三十六點三六。

     齊魯是儒學發生和發展的基地,是當時的文化重心地區。

    齊魯人出任丞相者為多,說明儒學的政治影響力顯著增強。

    這一文化現象,顯然是和昭宣以來推崇儒學的努力分不開的。

     東方儒者在高級文官集團中終于成為多數,說明儒學對政治生活影響的愈益深刻。

     漢宣帝雖然以尊崇的态度對待儒學,但是在行政實際運作方面,卻仍然比較注重任用有實際管理能力,熟悉法令政策的所謂“文法吏”,并且以刑名為基準考核臣下。

    曾經有一些地位很高的官僚因罪處死。

    太子劉奭(就是後來的漢元帝)以為當時持刑過于嚴酷,建議重用儒生主持政法。

    漢宣帝則嚴厲訓斥道:我漢家自有制度,本來就是以霸道和王道雜和相用,怎麼可以單用德教,回複儒學倡導的周政呢!況且俗儒不了解時宜,喜好是古非今,使人陷入無謂的空論,以緻不知所守,這樣的人怎麼靠得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