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四 大災荒和流民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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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來有所謂“安土重遷,黎民之性”,“安土重居,謂之衆庶”的說法。就是說,黎民百姓,通常是留戀本土,不輕易遷徙的。這是以農業為主體經濟形式的古代中國的一個重要的文化特征。

    不過,由于種種原因,曆史上經常發生民衆離開土地大規模流徙的流民運動。嚴重的流民問題往往導緻對于政治結構的強烈沖擊。由于與其他曆史因素的交互作用,流民運動又往往成為社會大動蕩的先聲。回顧曆史,常常可以看到,大規模的流民運動如果發生,距離王朝的崩潰,往往就不遠了。

    因戰亂而發生的流民問題,曾經造成較嚴重的社會影響。然而對社會産生更為劇烈的震撼的,其實往往是非戰亂因素引起的流民運動。東漢晚期,嚴重的自然災害,導緻大批流民離開家園往異鄉漂泊。

    漢順帝永建六年(公元131年)因連年水災,百姓多有棄業,流亡不絕,以及永和四年(公元139年)太原郡(郡治在今山西太原西南)發生嚴重旱災,民衆庶流亡,都是類似的史實。

    漢桓帝永興元年(公元153年),又一次發生由嚴重自然災害引起的流民運動,當時三十二郡國都先後遭受蝗災,黃河決口,民衆饑窮,流落四方,規模多至數十萬戶。

    漢靈帝時,幽、冀地區因流民衆多,郡縣空虛,萬裡蕭條。劉陶上疏說到河東、馮翊、京兆等地區流民問題的嚴重:今三郡之民,大量流亡,留居原地的隻有十分之三四,而且也都有外流求生之心。

    流民的沖擊,又使得受納流民地區的經濟形勢也受到嚴重的破壞性的影響。

    例如,東漢末年,中原戰亂,而徐州地區百姓殷盛,谷米豐贍,流民多歸之。然而,不久則又出現所謂“徐方士民多避難揚土”,也就是徐州地區民衆又流亡揚州地區的現象。

    徐州地區由流民的受納地轉變為流民的發生地,固然有戰亂終于波及這一地區的因素,但是短時間内大量流民的迅速湧入,無疑也是導緻當地經濟形勢惡化的原因之一。

    東漢末年張角等領導的黃巾起義軍,據說就是以流民為主體成分。因而司徒楊賜曾經建議嚴厲敕令州郡地方政府,沿途護送流民,以此分化流民,使各護歸本郡,以削弱起義軍的力量,以為如此則可以不用兵而平息動亂。

    流民成為“盜賊”,轉化為激烈反抗政府的軍事力量,由于本身習慣于流動生活的特點,因而長于運動遊擊,戰鬥力相當強。政府調動軍隊大舉追捕,也僅僅隻能“破散”其衆,而不能真正根絕。

    在專制主義政治占主導地位的時代,政府總是把控制盡可能多的戶籍作為最基本的行政要務之一。東漢時期,政府也有針對流民的嚴厲法令。然而,流民的反抗因已經掙脫鄉土田宅等因素的束縛,往往表現出異常的勇敢堅定。

    正如當時一首民謠所說:“發如韭,剪複生;頭如雞,割複鳴;吏不必可畏,小民從來不可輕!”事實上,當流民運動已經形成較大聲勢時,指望以嚴酷手段平息其影響的企圖,隻是一種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