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叙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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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今取拿破侖遺事,以實吾《少年叢書》。

    吾知見者必滋以為異,以為拿破侖之為人,其對内則一專制之雄,共和主義之叛徒也。

    其對外則一窮兵黩武,擾亂世界之魔星也。

    是以得志不二十年,終至身敗名裂,為大西洋孤島之羁囚。

    吾輩處二十世紀平和民治之世界,方将懸此等人為政治家之厲禁,而深惡痛絕之不暇,而顧推波助瀾,喋喋為述其曆史何居? 應之曰:不然。

    為是說者亦未明法蘭西革命時代之真相,與拿破侖所以與各國相持之故耳,請得分别論之。

    夫法蘭西革命,固以民主立憲标榜于天下者,然國民無憲政之經驗者。

    當其驟得政權之際,往往不善運用,而有舉鼎絕脰之虞。

    試觀法國革命政府成立以後,内讧疊起,黨派紛歧。

    所謂吉倫德黨(Girondists)、哲哥賓黨(Jacobin)、哥特利黨(Cordeliers),莫不以殺人喋血,為攘奪政權之武器。

    及至羅伯斯比(Robespierre)得政,史稱“恐怖時代”(ReignofTerror)。

    而反動力亦日盛,至有以革命黨人潛謀複辟,揚王黨之死灰者。

    藉非拿破侖異軍蒼頭特起,捐黨人之虐政,收已失之人心,則布奔(Boubon)朝之舊統雖綿延不絕可也。

    其後拿破侖得志而驕,雖亦創建霸朝,無以逃于私天下之譏。

    而其革除封建,編纂法典,裁抑教權,于革命之真精神。

    固皆保持勿失,吾輩尚論古人,當咎。

    法民之不善運用政權,而因引以自鑒,以杜枭傑利用之機。

    若但執專制二字為爰書,并拿破侖内治之功積而抹煞之,又甯得謂平情之論哉? 至拿破侖之與各國相持,則為功為罪,又當從歐洲當日之大勢論之。

    蓋當時歐洲各國,結同盟軍以與法為敵者,以俄羅斯、奧地利、普魯士、英吉利諸國為職志。

    之數國者,如俄則東方之半開國,内厲專制之政,而外張侵略之謀者也;如奧則以哈布士保(Hapsburg)朝襲神聖羅馬帝之尊号,國王以神權為護符,僧侶有無上之特權者也;如普則自腓特烈大王(FredericktheGreat)崛起以來,雖以保護新教,與奧人争霸于中歐,然軍閥制度、奴隸制度,其害民亦綦烈,未嘗有立憲政治之基礎也。

    惟英人以憲政先進國自豪于世,然當一千七百八十年之頃,則仍為貴族專制政治,其衆議院之議員,則大地主之傀儡也。

    其改革宗之國教,則羅馬教之變相也。

    要而言之,則是時歐洲各國,以君主、僧侶、貴族三者,壟斷政權,其大多數國民,則彼等之刀俎魚肉而已。

    而法之革命,獨樹民權自由之赤幟,将君主、僧侶、貴族之特權,一朝盡去之,又安怪其切唇亡齒寒之慮,皆欲甘心于法人乎?是以巴黎之亂一起,奧普二主,即合兵攻法。

    及路易十六(LouisXVI)被殺,而英、俄、瑞典、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諸邦,亦相繼加入。

    拿破侖以革命政府之委任,起而興應敵之師,其釁固非自我開也。

    其後拿破侖戰勝攻取,自不能不雜好大喜功之念,然日中必熭,操刀必割,拿破侖既自任,宣揚民權自由之使命,與各國之擁護舊制者勢不兩立。

    自亦非以兵力制勝,各國不克完成其使命,至其不能制勝。

    而終為各國所踣,則以舊制根柢磐,深非一手一足之烈,所能拔本塞源之故。

    而拿破侖要可告無罪于天下,不得謂其與各國相持,純出乎窮兵黩武之私也。

     且拿破侖雖敗乎,實則其所宣揚之主義,至十九世紀皆一一見諸行事,使後人食報于無窮,亦安得謂之敗者。

    如法人經七月革命(一千八百三十年七月,法王查理士十世,以敕令改正選舉法,束縛言論出版自由,法民憤變。

    查理士出奔英,是為七月革命)、二月革命(一千八百四十八年二月,法民逐路易腓力,複建共和政體,以拿破侖第三為總統,是為二月革命)、普法戰争(一千八百七十年,法帝拿破侖第三,為普魯士所敗,法國複建共和政體)之波折,卒能奠定共和,奏最後之勝利,其當歸功于拿破侖固矣。

    即西班牙之自由運動(一千八百二十年)、比利時之永世中立(一千八百三十一年)、意大利之獨立(一千八百五十九年)、日耳曼之統一(一千八百七十一年)、英吉利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