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秦漢學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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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采不豔,而過于丁甯周至”,當時重文輕實之風,亦可見矣。
詩歌之體,恒随音樂而變,故欲知一時代之詩歌者,必先知其時之音樂。
秦、漢詩、樂,蓋亦一新舊交替之會也。
《漢書·樂志》雲:漢興,樂家有制氏,以雅樂聲律,世世在大樂官,但能紀其铿鼓舞,而不能言其義。
高祖時,叔孫通因秦樂人制宗廟樂。
又有房中祠樂,高祖唐山夫人所作,眼虔曰:高帝姬也。
楚聲也。
孝惠二年,使樂府令夏侯寬備其箫管,更名曰安世樂。
高祖廟奏武德文始五行之舞,孝文廟奏昭德文始四時五行之舞,孝武廟奏盛德文始四時五行之舞。
武德舞者,高祖四年作。
文始舞者,曰本舜韶舞也。
五行舞者,本周舞也。
四時舞者,孝文所作。
孝景采武德舞以為昭德,以尊太宗廟。
至孝宣,采昭德舞為盛德,以尊世宗廟。
諸帝廟皆常奏文始四時五行舞雲。
高祖六年,又作昭容樂、禮容樂。
昭容主出武德舞,禮容主出文始五行舞。
初,高祖既定天下,過沛,與故人父老相樂。
醉酒歡哀,作風起之詩。
令沛中僮兒百二十人習而歌之。
至孝惠時,以沛宮為原廟,皆令歌兒習吹以相和。
常以百二十人為員。
文、景之間,禮官肄業而已。
至武帝定郊祀之禮,乃立樂府,采詩夜誦,有趙、代、秦、楚之讴。
以李延年為協律都尉。
多舉司馬相如等數十人,造為詩賦。
略論律呂,以合八音之調,作十九章之歌。
是時河間獻王有雅材,獻所集雅樂,天子下大樂官常存肄之,歲時以備數,然不常禦。
常禦及郊廟,皆非雅聲。
至成帝時谒者常山王禹,世受河閑樂,能說其義。
其弟子宋晔等上書言之。
下大夫博士平當等考試。
當以為宜領屬雅樂,以繼絕表微。
事下公卿,以為久遠難分明,當議複寝。
是時鄭聲尤甚。
黃門名倡丙強、景武之屬,富顯于世。
貴戚五侯、王氏。
定陵、淳于長。
富平,張放。
外戚之家,淫侈過度,至與人主争女樂。
案貢禹言豪富吏民,畜歌者至數十人。
則當時富貴之家,皆有家樂。
參看第十五章第二節。
哀帝自為定陶王時,疾之,又性不好音,及即位,下诏曰:其罷樂府官。
郊祭樂及古兵法武樂在經非鄭、衛之樂者,條奏,别屬他官。
丞相孔光、大司空何武奏:大凡八百二十九人,其三百八十八人不可罷,可領屬大樂,其四百四十一人,不應經法,或鄭、衛之聲,皆可罷。
奏可。
然百姓漸漬日久,又不制雅樂,有以相變,豪富吏民,湛沔自若雲。
《王褒傳》雲:神爵、五鳳之間,天下殷富,數有嘉應,上頗作歌詩,欲興協律之事。
丞相魏相奏言知音善鼓雅琴者渤海趙定、梁國龔德,皆召見待诏。
于是益州刺史王襄欲宣風化于衆庶,聞王褒有俊材,請與相見,使作《中和樂職宣布詩》,選好事者,令依鹿鳴之聲,習而歌之。
《何武傳》:益州刺史王襄使辯士王褒頌漢德,作《中和樂職宣布詩》三篇。
武年十四五,與成都楊覆衆等共習歌之。
《藝文志》有《雅琴趙氏》七篇,《雅琴龍氏》九十九篇,又有雅琴師氏》八篇。
《注》雲:名中,東海人,傳言師曠後。
《志》《雲:武帝時,河間獻王獻八佾之舞,與制氏不相遠。
《後漢書·儒林傳》:劉昆能彈雅琴,知清角之操。
《三國志·杜夔傳》雲:以知音為雅樂郎。
中平五年,疾去官,州郡司徒禮辟,以世亂奔荊州。
荊州牧劉表令與孟曜為漢主合雅樂。
後表子琮降大祖,大祖以夔為軍謀祭酒,參大樂事。
因令創制雅樂。
夔善鐘律,聰思過人,絲竹八音,靡所不能,惟歌舞非所長。
時散郎鄧靜、尹齊善詠雅樂,歌師尹胡能歌宗廟郊祀之曲,舞師馮肅、服養曉知先代諸舞,夔總統研精,遠考諸經,近采故事,教習講肄,備作樂器。
紹複先代古樂,自夔始也。
統觀秦、漢之事,則古雅樂傳授非無其人,特人心之好尚已移,故終不如鄭聲之盛耳。
詩歌之體,五言蓋即三百篇之變,樂府則依新聲而作者也。
五言未嘗不樸茂有緻,然不如樂府之有生氣矣。
與衆樂樂,莫如角抵。
其原起,已見第十八章第六節。
《史記·大宛傳》言:安息王發使随漢使來,觀漢廣大,以大鳥卵及黎軒善眩人獻于漢。
是時上方數巡狩海上。
乃悉從外國客,大都多人則過之,散财帛以賞賜,厚具以饒給之,以覽視漢富厚焉。
于是大觳抵,出奇戲諸怪物,多聚觀者,行賞賜,酒池肉林,令外國客遍觀各倉庫府藏之積,見漢之廣大,傾駭之,及加其眩者之工。
而觳抵奇戲,歲增變甚盛益興,自此始。
則武帝時角抵之戲,已雜以西域眩人之技矣。
《漢書·西域傳贊》曰:設酒池肉林以飨四夷之客,作巴俞、都盧海中砀極漫衍魚龍角抵之戲,以觀視之。
晉灼曰:“都盧國名也。
”李奇曰:“都盧,體輕善緣者也。
蓋都盧國人善為此技。
砀極,樂名也。
”師古曰:巴人,巴州人也。
俞水名,今渝州也。
巴、俞之人,所謂人也。
勁銳善舞。
本從高祖定三秦有功,高祖喜觀其舞,因令樂人習之,故有巴、俞之樂。
漫衍者,即張衡《西京賦》所雲巨獸百尋,是為漫延者也。
魚龍者,為舍利之獸,先戲于庭極,畢,乃入殿前,激水化成比目魚,跳躍漱水,作霧障日。
畢,化成黃龍八丈,出水敖戲于庭,炫耀日光。
《西京賦》雲:“海麟變而成龍,即為此色也。
”可以見其概矣。
宣帝時,烏孫使來迎少主,天子自臨平樂觀,會匈奴使者、外國君長,大角抵設樂而遣之。
元帝初元五年,以貢禹言罷角抵。
案王吉亦言去角抵,減樂府,見本傳。
然後漢飨遣衛士,仍觀以角抵。
見《續漢書·禮儀志》。
順帝漢安二年,立兜樓儲單于,诏大常、大鴻胪與諸國侍子于廣陽城門外祖會,飨賜作樂,角抵百戲。
見《後漢書·南匈奴傳》。
而賀正宴飨,亦行魚龍曼延于德陽殿中。
德陽殿周旋容萬人,陛高二丈,皆文石作壇,激沼水于殿下。
《續書·禮儀志注》引蔡質《漢儀》。
其侈如此,宜乎遷、固等之深譏之也。
《後漢書·安帝紀》:延平元年十二月乙酉,罷魚龍曼延百戲。
書法成為美術,已見第一節。
圖畫則專于人物,多畫古今名人象。
有意存法戒者,臧洪答陳琳書曰:“昔晏嬰不降志于白刃,南史不曲筆以求存,故身傳圖象,名垂後世。
”成帝幄坐,張畫屏風,畫纣醉踞妲己,作長夜之樂《漢書·叙傳》。
是也。
有侈其奇迹者,廣川殿門畫成慶短衣大袴長劍是也。
《漢書·景十三王傳》。
有徒以為美觀者,宋弘燕見,禦坐新屏風圖畫列女,光武數顧視之是也。
其畫當代人物,有以其功德者,如宣帝畫功臣于麒麟閣,後漢畫列将于雲台。
桓帝征姜肱不至,下彭城使畫工圖其形是也。
有以示勸懲者,應劭《漢官》謂河南郡府聽事壁諸尹畫贊,自建武訖于陽嘉,注其清濁進退,不隐過,不虛譽,甚得述事之實,後人是瞻,足以勸懼是也。
《續漢書·郡國志》河南尹《注》引。
有以備掌故者,應奉為司隸,并下諸官府、郡國各上前人象贊是也。
人有聲名,為時所慕,圖其形者,尤不可勝計。
亦有畫神仙鬼怪之屬者,梁冀大起第舍,圖以雲氣仙靈是已。
又能刻木為人象。
《三國志·王朗傳注》引《朗家傳》,言會稽舊祀秦始皇,刻木為象,與大禹同廟是也。
漢畫之存于今者,有武梁祠石刻等,可以見其大概。
第七節 自然科學 秦、漢之世,自然科學,以天文曆法為最盛。
據《漢書·律曆志》:古代所傳,有黃帝、颛顼、夏、殷、周、及魯曆。
秦以十月為正。
漢襲秦正朔。
以張蒼言用颛顼曆,《張蒼傳贊》:張蒼好律曆,為漢名相,而專遵用秦颛顼曆,何哉?比于六曆,疏闊中最為微近。
然朔晦月見弦望滿虧多非是。
至武帝元封七年,大中大夫公孫卿、壺遂,大史令司馬遷等言:曆紀壞廢,宜改正朔。
是時禦史大夫兒寬明經術。
上乃诏寬與博士共議:今宜何以為正朔?服色何上?寬與博士賜等議,皆曰:推傳序文,則今夏時也。
于是以七年為元年。
遂诏遷與侍郎尊大、典星射姓等議造漢曆。
姓等奏不能為算,願募治曆者,更造密度,各自增減,以造漢大初曆。
乃選治曆鄧平及長樂司馬可、酒泉候宜君、侍郎尊,及與民間治曆者凡二十餘人。
方士唐都、巴郡落下闳與焉。
都分天部,而闳運算轉曆,與鄧平所治同。
乃诏遷:用鄧平所造八十一分律曆。
罷廢尤疏遠者十七家。
複使校曆律昏明宦者淳于陵渠覆大初曆。
晦朔弦望皆最密。
陵渠奏狀。
遂用鄧平曆。
以平為大史丞。
元鳳三年,大史令張壽王上書,言傳黃帝調律曆,漢元年以來用之。
今陰陽不調,宜更曆之過也。
诏下主曆使者鮮于妄人诘問。
壽王不服。
妄人請與治曆大司農中丞麻光等二十餘人雜候日月晦朔弦望、四節、二十四氣,鈞校諸曆用狀。
奏可。
诏與丞相、禦史、大将軍、右将軍史各一人雜候上林、清台,課諸曆疏密,凡十一家。
以元鳳三年十一月朔旦冬至盡五年十二月,各有第。
壽王課疏遠。
案漢元年不用黃帝調曆。
壽王非漢曆,逆天道,非所宜言,大不敬。
有诏勿劾。
複候。
盡六年。
大初曆第一。
即墨徐萬且、長安徐禹治大初曆,亦第一。
壽王及待诏李信治黃帝調曆,課皆疏闊。
壽王曆,乃大史官殷曆也。
壽王候課比三年下,終不服,再劾死,更赦,勿劾,遂不更言,诽謗益甚,竟以下吏。
自漢曆初起,盡元鳳六年三十六歲而是非堅定。
至孝成世,劉向總六曆,列是非,作《五紀論》。
向子歆,究其微眇,得三統曆及諩,即《漢志》所本也。
後漢光武建武八年,中大仆朱浮、大中大夫許淑等數上書,言曆不正,宜當改更。
上以天下初定,未皇考正。
至章帝元和二年,乃下诏改行四分曆焉。
言天體者有三家:一曰周髀,二曰宣夜,三日渾天。
宣夜之學,絕無師法。
周髀數術具存,考驗天狀,多所違失,故史官不用。
惟渾天近得其真。
《續漢書·天文志注》引蔡邕表。
《後漢書·張衡傳注》引《漢名臣奏》同。
後漢時張衡善術學。
安帝征拜郎中。
再遷為大史令。
作渾天儀,著《靈憲》、《算罔論》。
《靈憲》見《續書·天文志注》中。
《後書注》雲:“衡集無《算罔論》,蓋網落天地而算之,因名焉。
”順帝初,再轉,複為大史令。
陽嘉元年,複造候風地動儀。
以精銅鑄成。
員徑八丈。
合蓋隆起,形似酒尊。
飾以篆文山龜鳥獸之形。
中有都柱。
旁行八道。
施關發機。
外有八龍,首銜銅丸,下有蟾蜍張口承之。
其牙機巧制,皆隐在尊中。
覆蓋周密無際。
如有地動,尊則振龍,機發吐丸,而蟾蜍銜之,振聲激揚。
伺者因此覺知。
雖一龍發機,而七首不動,尋其方面,乃知震之所在。
驗之以事,合契若神。
嘗一龍機發,而地不覺動。
京師學者,鹹怪其無征。
後數日,驿至,果地震隴西,于是皆服其妙。
自此以後,乃令史官記地動所從方起焉。
正朔之議,魏世又一紛更。
《三國志·文帝紀》:黃初元年《注》引《魏書》曰:以夏數為得天,故即用夏正。
《辛毗傳》雲:時議改正朔。
毗以為魏氏遵舜、禹之統,應天順民。
至于湯、武,以戰伐定天下,乃改正朔。
孔子曰:行夏之時。
《左氏傳》曰:夏數為得天正,何必期于相反?帝善而從之。
則魏初之不改正朔,乃辛毗之議也。
《明帝紀》:景初元年正月,山茌縣今山東長清縣東北。
言黃龍見。
于是有司奏以為魏得地統,宜以建醜之月為正。
三月,定曆,改年為孟夏四月,改大和曆曰景初曆。
其春、夏、秋、冬,孟、仲、季月,雖與正歲不同,至于郊祀、迎氣、礿、祠、蒸、嘗、巡守、蒐田、分至、啟閉、班宣時令,中氣早晚,敬授民事,皆以正歲鬥建為曆數之序。
《注》引《魏書》曰:“初,文皇帝即位,以受禅于漢,因循漢正朔弗改。
帝在東宮,著論,以為五帝、三王,雖同氣共祖禮不相襲,正朔自宜改變,以明受命之運。
及即位,優遊者久之。
史官複著言宜改。
乃诏三公、特進、九卿、中郎将、大夫、博士、議郎、千石、六百石博議。
議者或不同。
帝據古典诏曰:今推三統之次,魏得地統,當以建醜之月為正月。
”則此舉實出帝獨斷也。
《齊王紀》:景初三年十二月,诏曰:“烈祖明皇帝,以正月背棄天下。
永惟忌日之哀,其複用夏正。
雖違先帝通三統之義,斯亦禮制所由變改也。
又夏正于數得天。
其以建寅之月為正始元年正月,以建醜月馬後十二月。
”案歲之始終,宜與農時相合,孔子所以主行夏之時者以此。
通三統别是一義。
敬授民時,既不能無從夏正,多此紛擾,亦奚以為?秦、漢之世,猶有此等空論,後世迷信既澹,遂無複議此者矣。
地理圖籍,頗為詳備。
《漢書·地理志》:琅邪郡長廣縣,奚養澤在西,秦地圖曰劇清池。
于欽《齊乘》:高密縣有都泺者,《水經注》謂之夷安潭,秦地圖謂之劇清池。
代郡班氏縣,秦地圖書班氏。
此語當有訛誤。
則秦代地圖,漢世猶有存者。
蕭何入關所收,當即此類。
《後漢書·鄧禹傳》:從至廣阿,光武舍城樓上,披輿地圖指示禹曰:“天下郡國如是,今始乃得其一,子前言以吾慮天下不足定,何也?”《岑彭傳注》引《續漢書》:辛臣為田戎作地圖,圖彭寵、張步、董憲、公孫述等所得郡國,雲:“洛陽所得如掌耳。
”《馬援傳》:援為書與隗嚣将楊廣曰:“前披輿地圖,見天下郡國百有六所,奈何欲以區區二邦,以當諸夏百有四乎?”此皆天下之總圖。
《史記·三王世家》:請令史官禦史奉地圖。
《漢書·王莽傳》:莽定諸國邑采之處,使侍中講理大夫孔秉等與州部衆郡曉知地理圖籍者共校治。
《後漢書·光武紀》:建武十五年,群臣議封皇子曰:“臣請大司空上輿地圖。
”《漢書·溝洫志》:齊人延年上書,言“河出昆侖,經中國注勃海,是其地勢西北高而東南下也。
可案圖書,觀地形,令水工準高下,開大河上領,出之胡中,東注之海”。
淮南王安日夜與左吳等按輿地圖,部署兵所從入。
所據者蓋即此等圖。
安谏伐閩越曰:“以地圖察其山川要塞,相去不過寸數,而間獨數百千裡。
阻險林叢,弗能盡著。
視之若易,行之甚難。
”蓋其比例小,故不能詳備也。
其臨時所畫以備行軍之用者:李陵伐匈奴,至浚稽山,止營,舉圖所過山川地形,使麾下騎陳步樂還以聞。
桑弘羊請田輪台以東,置校尉三人分護,各舉圖地形。
《漢書·西域傳》。
趙充國言臣願馳至金城,圖上方略。
師古曰:圖其地形。
李徇持節使幽州,宣布恩澤,慰撫北狄,所過皆圖寫山川、屯田聚落百餘卷,悉封奏上,肅宗嘉之。
張松等畫地圖山川處所,先主由是盡知益州虛實。
《三國·蜀志·先主傳》建安十六年《注》引《吳書》。
此蓋專供行軍之用。
《漢書·武帝紀》元鼎六年《注》引臣瓒曰“浮沮,井名,在匈奴中,去九原二千裡,見漢輿地圖”,亦以井泉為朔漠行軍所急,故備著之也。
《匡衡傳》:衡封僮之樂安鄉,僮縣,今安徽泗縣東北。
鄉本田提封三千一百頃,南以閩佰為界。
初元元年郡圖,誤以閩佰為平陵佰,積十餘歲。
衡封臨淮郡,遂封真平陵佰以為界,多四百頃。
至建始元年,郡乃定國界,上計簿更定圖,言丞相府。
衡以主簿陸賜署集曹掾。
後賜與屬明舉計。
郡即複以四百頃付樂安國。
衡遣從史之僮收取所還田租谷千餘石入衡家。
(47)衡坐此免。
《三國志·孫禮傳》:遷冀州牧。
大傅司馬宣王謂禮曰:“今清河、平原争界,八年更二刺史,靡能決之。
虞、芮待文王而了,宜善分明。
”禮曰:“訟者據墟墓為驗,聽者以先老為正,而老者不可加以榎楚,又墟墓或遷就高敞,或徙避仇雠。
如今所聞,雖臯陶猶将為難。
若欲使必也無訟,當以烈祖初封平原時圖決之。
何必推古問故,以益辭訟?今圖藏在天府,便可于坐上斷也。
豈待到州乎?”宣王曰:“是也。
當别下圖。
”禮到,案圖宜屬平原。
而曹爽信清河言,下書雲:“圖不可用,當參異同。
”禮上疏曰:“臣受牧伯之任,奉聖朝明圖,驗地著之界。
界實以王翁河為限。
而鄃以馬丹侯為驗,詐以鳴犢河為界。
假虛訟訴,疑誤台閣。
今二郡争界八年,一朝決之者,緣有解書圖畫,可得尋案校也。
平原在兩河向東上,其間有爵堤,爵堤在高唐西南,所争地在高唐西北,相去二十餘裡,可為長歎息流涕者也。
”觀此二事,可知當時郡各有圖,且附之以解,而登諸天府。
總圖所據,當即此等分圖也。
《後漢書·明德馬後紀》雲:永平十五年,帝按地圖,将封皇子,悉半諸國。
後見而言曰:“諸子食數縣,不已儉乎?”帝曰:“我子豈宜與先帝子等乎?歲給二千萬足矣。
”《孝明八王傳》:肅宗案輿地圖,令諸國戶口皆等,租入歲各八千萬。
則戶口之數,附著于圖。
蕭何收秦圖書,而高祖具知戶口多少以此。
《三國·蜀志·秦宓傳》:宓與王商書曰“《地裡志》文翁唱其教,相如為之師”,此蓋今《漢志》所本。
又《魏志·四裔傳注》引《魏略·西戎傳》雲“《西域舊圖》雲:罽賓、條支諸國出琦石,即次玉石也”,則又附記物産。
此可推見古代圖經之體,亦即後世方志之本也。
地理之學,是時尚無足觀,然分野之說,雖雲原本天文,亦頗能包舉山川大勢。
見《漢書·地理志》。
《續漢書·郡國志注》引《帝王世紀》,亦著其說。
《漢志》推論九州風俗,本諸地理,頗有今人生地理學之意。
《天文志》曰:“自河山以南者中國。
中國于四海之内,則在東南為陽。
其西北則胡、貉、月氏,旃裘引弓之民為陰。
故中國山川東北流,其維首在隴、蜀,尾沒于勃海、碣石。
”亦頗能包舉山川形勢也。
秦時焚書,所不去者,醫藥、蔔筮、種樹之書。
蔔筮之書不足道。
種樹之術,已略見第十六章第一節。
醫家著于正史者,為先漢之倉公,後漢之華佗。
倉公者,齊大倉長。
姓淳于氏,名意。
即第十八章第七節所雲犯罪當刑,其女缇萦上書,而文帝為之除肉刑者也。
倉公嘗見事數師,悉受其要事,盡其方書,而其最後受學者,為臨菑元裡公乘陽慶。
慶謂意曰:“盡去而方書,非是也。
慶有古先道遺傳黃帝、扁鵲之《脈書》、《五色診病》;知人生死,決嫌疑,定可治,及藥論書甚精。
我家給富,心愛公,欲盡以我禁方書悉教公。
”意對诏問曰:“病名多相類不可知,故古聖人為之脈法,以起度量,立規矩,縣權衡,案繩墨,調陰陽,别人之脈各名之。
與天地相應,參合于人,故乃别百病以治之。
”又曰:“意治病人,必先切其脈乃治之。
”其自述治驗,無一不“切其脈”者。
蓋治病之最難者為診察,診察之術,古以望、聞、問、切并稱,而四診之中,又以切為最難,故醫家之能緻力于是者,其技必較精也。
意對诏問所稱“大陽”、“少陽”、“陽明”、“厥陰”等名,與《傷寒論》同;又謂胃氣黃,黃者土色,說亦與《素問》等書合;知古醫學雖或有派别,而本原則同也。
意治病雖亦兼用針灸,然用湯液時似多,亦或用藥酒。
至華佗則尤以手術名。
《三國志》本傳雲:佗精方藥。
其療疾,合湯不過數種。
心解分劑,不複稱量,煮熟便飲,語其節度,舍去辄愈。
若當灸,不過一兩處,每處七八壯,病亦應除。
若當針,亦不過一兩處。
下針言當引某許,若至語人。
病者言已到,應便拔針,病亦行差。
若病結節在内,針藥所不能及,當須刳割者,便飲其麻沸散。
須臾,便如醉死無所知,因破取病。
若在腸中,便斷腸湔洗,縫腹膏摩,四五日差,不痛,人亦不自寤。
一月之間,即平複矣。
案今人動言中醫不知解剖之學,故不知人體生理,此說實誤。
“人死則可解剖而視之”,語見《靈樞經·水篇》。
《漢書·王莽傳》:莽得翟義黨王孫慶,使大醫、尚方與巧屠共刳剝之,量度五臧;以竹筵導其脈,知所終始;雲可以治病。
莽雖事事皆好求精,然此事必前有所承,不然,不能創為也。
關羽嘗中流矢,破臂作創,刮骨去毒,則刳割之事,亦非凡醫所不能為,特其技有精有不精耳。
《三國·魏志·賈逵傳注》引《魏略》雲:逵前在弘農,與典農校尉争公事,不得,乃發憤,生瘿。
後所病稍大,自啟欲令醫割之。
大祖惜逵忠,恐其不治,教謝主簿:“吾聞十人割瘿九人死。
”逵猶行其意,而瘿愈大。
逵之不愈,或不容歸咎于醫,然諺語亦必有由,不容盡誣也。
佗之妙,或在其麻沸散,麻醉藥為醫家一大發明。
病有非刳割不治者,無此,人或憚痛苦而不敢治;或雖不憚,而痛苦非人所能堪;于法遂不可治也。
《三國·吳志·呂蒙傳》:蒙疾病,孫權時在公安,迎置内殿,每有針加,為之慘戚,即以無麻醉藥,不能使病者免于痛苦也。
然後世鈴醫猶有其方,見《串雅》。
則亦非佗所獨也。
是時醫家頗自秘其技。
《史記·扁鵲列傳》:長桑君呼扁鵲私坐,間與語曰:“我有禁方,年老,欲傳與公,公毋洩。
”此即陽慶所謂禁方。
慶亦謂淳于意曰:“慎毋令我子孫知若學我方也。
”意又學于公孫光。
既受方化陰陽及傳語法,未詳。
欲盡受他精方。
光曰:“吾方盡矣,不為愛公所。
吾身已衰,無所複事之。
是吾年少所受妙方也。
悉與公。
毋以教人。
”意曰:“意死不敢妄傳人。
”光又告意曰:“吾有所善者,皆疏同産,處臨菑。
善為方,吾不若。
其方甚奇,非世之所聞也。
吾年中時,嘗欲受其方。
楊中倩不肯,曰:若非其人也。
胥與公往見之。
”醫家之自秘如此,此其技之所以多不傳與?淳于意言陽慶家富,不肯為人治病。
自言家貧欲為人治病,而史亦言其或不為人治病,病家多怨之。
蓋通其術者少,則富給者敖很自尊,貧窭者靳其長以要重賞矣。
《三國志·華佗傳》雲:“本作士人,以醫見業,意常自悔。
後大祖親理得病,笃重,使佗專視。
佗曰:此近難濟,恒事攻治,可延歲月。
佗久遠家,思歸,因曰:當得家書,方欲暫還耳。
到家,辭以妻病,數乞期不反。
大祖累書呼,又敕郡縣發遣,佗恃能厭食事,猶不上道。
大祖大怒。
使人往檢。
若妻信病,賜小豆四十斛,寬假限日。
若其虛詐,便收送之。
”佗卒以是死。
《志》又言佗曉養性之術,時人以為年且百歲,而貌有壯容,則亦李少君之流,恃方以自食者,安得雲本作士人?其屢呼不應,全是富給之後,恃能驕蹇耳,宜乎魏祖之深惡之也。
中國醫家,為後世所宗者,莫如張仲景。
仲景名機。
《隋志》有其方十五卷。
《新》、《舊唐志》同。
又有其《療婦人方》十二卷,皆不傳。
其傳于後者曰《傷寒雜病論》,凡十六卷。
《新唐書·藝文志》作《傷寒卒病論》十卷。
蓋傳者或析其論傷寒者十卷,論雜病者六卷各為一書,《唐志》以十卷者冒全書之名,而又誤雜為卒也。
今《傷寒論》尚存,而序次有疑義,為醫家聚訟之端。
《雜病論》隻有節本,改名曰《金匮玉函要略》,乃趙宋之世館閣所藏也。
仲景正史無傳,行事不可知。
其《自序》雲為長沙大守。
然《自序》似系僞物,不足信也。
本草之學,漢世亦自成一家。
平帝元始四年所征異能之士,有通本草者,已見第一節。
《郊祀志》言成帝罷遣方士,方士使者副佐本草待诏七十餘人皆歸家。
《遊俠傳》:樓護父世醫,護少随父為醫長安,誦醫經、本草、方術數十萬言,皆是。
又宣帝許後之死,由于乳醫淳于衍,見《漢書·霍光傳》。
而黃憲父為牛醫,淳于意、華佗皆針藥兼擅,《後漢書·方術傳》之郭玉,則特長于針科,益亦各有所長也。
第八節 經籍 秦世焚書之令,未必真能盡天下之書,已見第十九章第三節。
劉歆移大常博士,謂漢興天下惟有易蔔,未有它書,乃不審之辭也。
或其時王室藏庋甚微耳。
《漢書·藝文志》曰:“秦燔滅文章,以愚黔首。
漢興,改秦之敗,大收篇籍,廣開獻書之路。
迄孝武世,書缺簡脫,禮壞樂崩,聖上喟然而歎曰:朕甚闵焉。
于是建臧書之策,如淳曰:劉歆《七略》曰:外則有大常、大史、博士之藏,内則有廷閣、廣内、秘室之府。
置寫書之官。
下及諸子、傳說,對儒家之書言。
皆充秘府。
至成帝時,以書頗散亡,使谒者陳農求遺書于天下。
诏光祿大夫劉向校經傳、諸子、詩賦,步兵校尉任宏校兵書,大史令尹鹹校數術,侍醫李柱國校方技。
《成帝紀》:河平三年,光祿大夫劉向校中秘書,谒者陳農使,使求遺書于天下。
師古曰:言令陳農為使。
下使,使之求遺書也。
竊疑以陳農為都使,其下當更有分使。
不然,一人安能遍行天下邪?每一書已,向辄條其篇目,最其指意,錄而奏之。
會向卒,哀帝複使向子侍中奉車都尉歆卒父業。
歆于是總群書而奏其七略。
故有輯略,有六藝略,有諸子略,有詩賦略,有兵書略,有術數略,有方技略。
事亦見向、歆本傳。
《叙傳》雲:班斿與劉向校秘書。
《後漢書·蘇竟傳》,言王莽時與劉歆等共典校書。
今删其要,以備篇籍。
”蓋至武帝之世而藏書稍備,成、哀以後而校理始精。
《班志》大凡書六略,三十八種,五百九十六家,萬三千二百六十九卷。
此數諸書頗互異,顧實《藝文志講疏》曰:《論衡案書》:六略之錄,萬三千篇。
沈欽韓說:輯略彙别群書,标列恉趣,若志之小序,實止六略耳。
《廣弘明集》載《梁七錄》引本志,二百作三百。
總核前載家數,多八十一,篇數少九百九十四。
又載《七略》曰:書三十八種,六百三家,一萬三千二百一十九卷。
較班《志》多七家。
班自注入三家,省兵十家,足以相證,而篇數則難考。
《隋志》誤言七略大凡三萬三千九十卷,《通考》同。
《舊唐志》複言《漢志》載三萬三千九百卷,不足論矣。
然總可見漢世王室藏書之大概也。
後漢藏書之處,時曰東觀。
《後漢書·安帝紀》永初五年《注》曰:《洛陽宮殿名》曰:南宮有東觀。
和帝嘗幸東觀,覽書林,閱篇籍,博選藝術之士,以充其官。
《本紀》永元十三年。
安帝時,和熹鄧皇後秉政,博選諸儒劉珍等,及博士、議郎、四府掾史雠校。
見《後紀》。
事在永初四年,見《紀》。
劉珍見《文苑傳》。
事又見《宦者蔡倫傳》。
曆代名儒,從事校雠者甚多,如窦章、融玄孫,見《融傳》。
賈逵、班固、馬融、蔡邕、皆見本傳。
融又見《劉珍傳》,邕又見《盧植傳》。
盧植、本傳。
馬日禅、楊彪、韓說、皆見《盧植傳》,《三國志·袁術傳注》引《三輔決錄注》:馬日?與楊彪、盧植、蔡邕等典校中書。
孔僖、本傳。
傅毅、《文苑》本傳。
劉、見《劉珍傳》。
高彪《文苑》本傳。
等是也。
《儒林傳》雲:“光武遷都洛陽,其經牒秘書,載之二千餘兩。
自此以後,參倍于前。
及董卓移都之際,吏民擾亂,自辟雍、東觀、蘭台、石室、宣明、鴻都諸藏,典策文章,競共剖散。
其缣帛圖書,大則連為帷蓋,小乃制為滕囊。
及王允,所收而西者,裁七十餘乘。
道路艱運,複棄其半矣。
《王允傳》:董卓遷都關中,允悉收斂蘭台、石室圖書、秘緯要者以從,既至長安,皆分别條上。
經籍具存,允有力焉。
後長安之亂,一時焚蕩,莫不泯盡焉。
”此東京圖籍聚散之大略也。
魏之三祖,皆好文章,其所采集,當較廣博,惜史無可征。
《三國·蜀志》雲:先主定蜀,承喪亂曆紀,學術衰廢,乃鸠合典籍,沙汰衆學。
許慈、胡潛,并為博士。
與孟光、來敏等,典掌舊文。
直庶事草創,動多疑議。
慈、潛更相克伐,謗忿争,形于聲色。
書籍有無,不相通借。
《許慈傳》。
可見其所藏之少矣。
東吳孫休,頗稱好學。
嘗命韋曜依劉向故事,校定衆書。
亦有東觀。
孫皓時華核嘗為其令,皆見本傳。
漢世藏書,亦頗秘惜。
《漢書·百官公卿表》:元鳳四年,蒲侯蘇昌為大常。
十一年,地節三年。
坐籍霍山書洩秘書免。
師古曰:“以秘書借霍山。
”顧亭林曰:“師古說非也。
蓋籍沒霍山之書,中有秘記,當密奏之,而辄以示人,故以宣洩罪之耳。
山本傳言山坐寫秘書,顯為上書獻城西第,入馬千匹,以贖山罪。
若山之秘書,從昌借之,昌之罪将不止免官,而元康四年,昌複為大常,薄責昌而厚繩山,非法之平也。
且如顔說,雲坐借霍山秘書免足矣,何用文之重辭之複乎?”案顧說是也。
觀東平思王求書不與之事,見第五節。
可見漢世之秘惜,多屬無謂。
然臣下之得受賜書者,則為異數矣。
《漢書·叙傳》言:班斿與劉向校書,每奏事,斿以選受诏進讀群書,上器其能,賜以秘書之副。
時書不布,自東平思王以叔父求大史公諸子書,大将軍白不許。
案成帝賜班氏者,恐亦不能甚多,《叙傳》乃班氏自誇之辭,不足信也。
《後漢書·窦融傳》:光武賜融以外屬圖及大史公《五宗》、《外戚世家》、《魏其侯列傳》,此乃意存風谕。
章帝賜東平憲王以秘書列仙圖、道術方,則為異數。
明帝賜王景以《山海經》、《河渠書》、《禹貢圖》,亦非常典也。
是時惟《五經》刻石以共衆覽,已見第二節,《三國·魏志·明帝紀》:大和四年,诏大傅三公以文帝《典論》刻石,立于廟門外。
《漢書·景十三王傳》曰:“河間獻王德,修學好古,實事求是。
從民得善書,必為好寫與之,留其真,加金帛賜以招之。
當時獻書,多有賞賜。
《後漢書·孔融傳》:魏文帝深好融文辭,募天下:有上融書者,辄賜以金帛。
繇是四方道術之人,不遠千裡。
或有先祖舊書,多奉以奏獻王者。
故得書多與漢朝等。
是時淮南王安亦好書。
所招緻率多浮辯。
獻王所得書,皆古文先秦舊書《周官》、《尚書》、《禮》、《禮記》、《孟子》、《老子》之屬,皆經、傳、說、記七十子之徒所論。
”此文疑有竄易,非《班書》本文。
(48)古“有”“或”同音相借,二字連文,顯非古語。
下文辭尤錯亂,《老子》豈七十子之徒所論邪?然河間、淮南藏書最富,則無足疑也。
《後漢》私家藏書,當以蔡邕為最多。
《後書·列女傳》:曹操問邕女琰曰:“聞夫人家先多墳籍,猶能憶識之不?”琰曰:“昔亡父賜書四千餘卷,流離塗炭,罔有存者。
今所誦憶,裁四百餘篇耳。
”《三國志·鐘會傳注》引《博物記》雲:蔡邕有書近萬卷。
末年載數車書與王粲。
粲亡後,相國掾魏諷謀反,粲子與焉。
既被誅,粲所與書,悉入王業。
《王粲傳》:粲徙長安,蔡邕見而奇之。
(49)時邕才學顯著,貴重朝廷。
常車騎填巷,賓客盈坐。
聞粲在門,倒屣迎之。
粲至,年既幼弱,容狀短小,一坐盡驚。
邕曰:“此王公孫也。
有異才,吾不如也。
吾家書籍文章,盡當與之。
”可謂有大公之心矣。
魏武帝破南皮,閱王脩家,有書數百卷。
向朗年逾八十,猶手自校書,刊定謬誤。
積聚篇卷,于時最多。
亦士夫之好收藏者也。
魏武帝破袁紹,盡收其辎重、圖書、珍寶。
見本紀建安五年。
呂布之破也,大祖給衆官車各數乘,使取布軍中物,惟其所欲。
衆人皆重載,惟袁渙取書數百卷、資糧而已。
《三國志》本傳《注》引《袁氏世紀》。
則雖軍中亦有圖書,可見好尚者之衆。
然無書而口相傳授者仍甚多。
(50)《三國志·賈逵傳》雲:自為兒童,戲弄常設部伍。
祖父習異之,曰:汝大必為将率。
口授兵法數萬言。
曹操欲使十吏就蔡琰寫所憶書,琰繕送之,文無遺誤。
其所孰誦,亦不少矣。
《後漢書·王充傳》雲:家貧無書,常遊洛陽市肆,閱所賣書,一見辄能誦憶。
《荀淑傳》:孫悅,家貧無書,每之人間,所見篇牍,一覽多能誦記。
亦以其時習于口耳相傳,故其記憶之力特強也。
班固被召詣校書郎,弟超與母随至洛陽,為官傭書以供養。
先主遺诏敕後主曰:聞丞相為寫《申》、《韓》、《管子》、《六韬》一通已畢,未送道亡,可自更求聞達。
《三國·蜀志·先主傳注》引《諸葛亮集》。
劉梁少孤貧,賣書于市以自資。
《後漢書·文苑傳》。
阚澤為人傭書,以共紙筆。
此皆當時所謂寫書者。
印刷未興,移謄非易,此籀書者之所以難也。
《三國志·魏文帝紀》曰:帝好文學,以著述為務。
自所勒成垂百篇。
又使諸儒撰集經傳,随類相從,凡千餘篇,号曰《皇覽》。
《楊俊傳注》引《魏略》雲:王象受诏撰《皇覽》。
從延康元年始,撰集數歲成,藏于秘府。
合四十餘部,部有數十篇,通合八百餘萬字。
此事蓋以象為主,而桓範、《曹爽傳注》引《魏略》。
劉劭,亦參與焉。
《陳群傳注》引《魏書》:正始中,诏撰群臣上書,以為《名臣奏議》。
(51)此為官纂書籍及編類書之始。
《後漢書·張奂傳》,奏所定《尚書章句》,诏下東觀,則私家著書之呈進者也。
愛好古物之風,亦始于漢。
(52)梁孝王有雷尊,直千金,戒後世:善寶之,毋得以與人。
《漢書·文三王傳》。
河間獻王得善書,必寫與之而留其真,則亦不徒好其書矣。
然作僞及附會之風,亦已萌蘖。
《後漢書·窦融傳》雲:南單于于漠北遺憲古鼎,容五鬥。
其旁銘曰:“仲山甫鼎。
其萬年。
子子孫孫永保用。
”夫苟仲山甫物,何繇而入漠北邪?《光武十王傳》:建初三年,賜東平王蒼及琅邪王京書曰:“今魯國孔氏,尚有仲尼車輿、冠履。
”《注》雲:“孔子廟在魯曲阜城中。
”伍緝之《從西征記》曰:“魯人藏孔子所乘車于廟中,是顔路所請者也。
”《鐘離意傳注》引《意别傳》曰:“意為魯相,到官,出私錢萬三千文付戶曹孔訴修夫子車身。
入廟,拭幾席、劍履。
男子張伯除堂下草,土中得玉璧七枚,伯懷其一,以六枚白意。
意令主簿安置幾前。
孔子教授堂下床首有縣甕。
意召孔訴,問其何甕也?對曰:夫子甕也。
背有丹書,人莫敢發也。
意曰:夫子聖人,所以遺甕,欲以縣示後賢。
因發之。
中得素書。
文曰:後世修吾書,董仲舒。
護吾車,拭吾履,發吾笥,會稽鐘離意。
璧有七,張伯藏其一。
意即召問伯,果服焉。
”車而知為顔路所請,已奇矣。
甕中素書,不尤極吊詭之緻邪? 【注釋】 (1)學校:元朔五年诏以崇鄉黨之化為言,公孫弘議亦曰庠序,重行禮。
(2)學校:西漢未立大學,大學與辟雍異物。
(3)學校:貧賤者入學漸少。
入學者年漸少。
(4)史事:歐陽歙獄蓋實冤。
(5)學校:漢有郡國學,文學。
(6)學校:謂漢時受學者皆赴京師之誣。
(7)學校:漢時學者不皆居門下。
(8)學校:漢儒居官者不廢教授。
(9)學校:範論儒學之效。
曾、左不替清由宋學。
(10)學校:不肯誘掖鄉裡後進。
(11)文字:八體實亦六禮,即周官六書,本藝事,非字體之異。
(12)文字:科鬥疑即蟲書,鳥方蟲圓,上粗下細。
(13)文字:草因應急而興,美術而變,行書又行,以備實用。
(14)文字:李斯罷不與秦文合者,許書仍存,但亦多歸洮汰。
(15)文字:小學興于漢世。
(16)文字:漢重爾雅,以古為準,與秦相反,為言文分離之漸。
(17)文字:“史書”初指文辭,後指書法。
(18)文具:漢多用簡牍,紙貴而少。
(19)經學:李尋為小夏侯之傳。
(20)經學:孔壁得書之誣。
(21)經學:古學傳授源流不足信。
孔安國非書家,庸生非安國再傳。
(22)經學:《大》、《小戴》非宣帝時立。
(23)經學:左氏、毛詩、逸禮、古文尚書之立。
(24)經學:今古文之異不在文字。
(25)經學:煩瑣之弊,今文自啟之由,雜博非通博。
意說,因此折入佛教,由利祿貴遊。
(26)經學:論學廷辯之非。
(27)學術:漢百家之學皆有傳授(見第十九章第四節所輯略備)。
(28)學術:謂漢時諸家之學皆衰非。
(29)學術:雜家至漢實多,武帝賜嚴助書,具以春秋對,毋以蘇秦縱橫可見。
賈生多通。
晁錯淺于書。
博士不限儒家。
(30)學術:《論衡》非獨絕之書。
(31)學術:儒法最盛。
(32)史籍:秦焚書,列國史籍皆盡。
(33)職官:大史公稱公。
大史藏書甚多。
(34)史籍:《國志》言蜀不置史,非無史官。
(35)史籍:诋《史記》為謗書之誣。
(36)史籍:謂史公據《左》、《國》、《戰國策》非,《楚漢春秋》亦非陸賈撰。
(37)史籍:《史記》所據五類。
漢人治古史者不以司馬氏為然。
班氏刊落新室之美。
(38)史籍:《漢書·楊恽傳》稱漢史為春秋。
(39)史籍:漢人于史分春秋、尚書為二科。
(40)史學:漢時史學亦有傳授。
(41)文學:王平所識不過十字,而使人讀《史》、《漢》聽之,漢文去口語近。
(42)史籍:言史事不必實。
(43)史籍:善談人樂聽。
(44)史籍:東方朔史事,枉夫不忍為。
(45)文學:《漢書》較《史記》為簡,乃鈔胥所節。
(46)文學:漢魏對文學觀念之異。
(47)封建:封者收租谷。
(48)經籍:《漢書》言河間獻王得書辭有竄亂。
(49)經籍:保守似以贈人為最美,如蔡邕之于王桀。
猶禅讓也。
(50)學術:口耳相傳。
(51)經籍:《皇覽》蓋類書之始。
魏相好觀漢故事。
正始中魏撰《名臣奏議》。
(52)古物:愛好古物始漢,作僞亦如此。
詩歌之體,恒随音樂而變,故欲知一時代之詩歌者,必先知其時之音樂。
秦、漢詩、樂,蓋亦一新舊交替之會也。
《漢書·樂志》雲:漢興,樂家有制氏,以雅樂聲律,世世在大樂官,但能紀其铿鼓舞,而不能言其義。
高祖時,叔孫通因秦樂人制宗廟樂。
又有房中祠樂,高祖唐山夫人所作,眼虔曰:高帝姬也。
楚聲也。
孝惠二年,使樂府令夏侯寬備其箫管,更名曰安世樂。
高祖廟奏武德文始五行之舞,孝文廟奏昭德文始四時五行之舞,孝武廟奏盛德文始四時五行之舞。
武德舞者,高祖四年作。
文始舞者,曰本舜韶舞也。
五行舞者,本周舞也。
四時舞者,孝文所作。
孝景采武德舞以為昭德,以尊太宗廟。
至孝宣,采昭德舞為盛德,以尊世宗廟。
諸帝廟皆常奏文始四時五行舞雲。
高祖六年,又作昭容樂、禮容樂。
昭容主出武德舞,禮容主出文始五行舞。
初,高祖既定天下,過沛,與故人父老相樂。
醉酒歡哀,作風起之詩。
令沛中僮兒百二十人習而歌之。
至孝惠時,以沛宮為原廟,皆令歌兒習吹以相和。
常以百二十人為員。
文、景之間,禮官肄業而已。
至武帝定郊祀之禮,乃立樂府,采詩夜誦,有趙、代、秦、楚之讴。
以李延年為協律都尉。
多舉司馬相如等數十人,造為詩賦。
略論律呂,以合八音之調,作十九章之歌。
是時河間獻王有雅材,獻所集雅樂,天子下大樂官常存肄之,歲時以備數,然不常禦。
常禦及郊廟,皆非雅聲。
至成帝時谒者常山王禹,世受河閑樂,能說其義。
其弟子宋晔等上書言之。
下大夫博士平當等考試。
當以為宜領屬雅樂,以繼絕表微。
事下公卿,以為久遠難分明,當議複寝。
是時鄭聲尤甚。
黃門名倡丙強、景武之屬,富顯于世。
貴戚五侯、王氏。
定陵、淳于長。
富平,張放。
外戚之家,淫侈過度,至與人主争女樂。
案貢禹言豪富吏民,畜歌者至數十人。
則當時富貴之家,皆有家樂。
參看第十五章第二節。
哀帝自為定陶王時,疾之,又性不好音,及即位,下诏曰:其罷樂府官。
郊祭樂及古兵法武樂在經非鄭、衛之樂者,條奏,别屬他官。
丞相孔光、大司空何武奏:大凡八百二十九人,其三百八十八人不可罷,可領屬大樂,其四百四十一人,不應經法,或鄭、衛之聲,皆可罷。
奏可。
然百姓漸漬日久,又不制雅樂,有以相變,豪富吏民,湛沔自若雲。
《王褒傳》雲:神爵、五鳳之間,天下殷富,數有嘉應,上頗作歌詩,欲興協律之事。
丞相魏相奏言知音善鼓雅琴者渤海趙定、梁國龔德,皆召見待诏。
于是益州刺史王襄欲宣風化于衆庶,聞王褒有俊材,請與相見,使作《中和樂職宣布詩》,選好事者,令依鹿鳴之聲,習而歌之。
《何武傳》:益州刺史王襄使辯士王褒頌漢德,作《中和樂職宣布詩》三篇。
武年十四五,與成都楊覆衆等共習歌之。
《藝文志》有《雅琴趙氏》七篇,《雅琴龍氏》九十九篇,又有雅琴師氏》八篇。
《注》雲:名中,東海人,傳言師曠後。
《志》《雲:武帝時,河間獻王獻八佾之舞,與制氏不相遠。
《後漢書·儒林傳》:劉昆能彈雅琴,知清角之操。
《三國志·杜夔傳》雲:以知音為雅樂郎。
中平五年,疾去官,州郡司徒禮辟,以世亂奔荊州。
荊州牧劉表令與孟曜為漢主合雅樂。
後表子琮降大祖,大祖以夔為軍謀祭酒,參大樂事。
因令創制雅樂。
夔善鐘律,聰思過人,絲竹八音,靡所不能,惟歌舞非所長。
時散郎鄧靜、尹齊善詠雅樂,歌師尹胡能歌宗廟郊祀之曲,舞師馮肅、服養曉知先代諸舞,夔總統研精,遠考諸經,近采故事,教習講肄,備作樂器。
紹複先代古樂,自夔始也。
統觀秦、漢之事,則古雅樂傳授非無其人,特人心之好尚已移,故終不如鄭聲之盛耳。
詩歌之體,五言蓋即三百篇之變,樂府則依新聲而作者也。
五言未嘗不樸茂有緻,然不如樂府之有生氣矣。
與衆樂樂,莫如角抵。
其原起,已見第十八章第六節。
《史記·大宛傳》言:安息王發使随漢使來,觀漢廣大,以大鳥卵及黎軒善眩人獻于漢。
是時上方數巡狩海上。
乃悉從外國客,大都多人則過之,散财帛以賞賜,厚具以饒給之,以覽視漢富厚焉。
于是大觳抵,出奇戲諸怪物,多聚觀者,行賞賜,酒池肉林,令外國客遍觀各倉庫府藏之積,見漢之廣大,傾駭之,及加其眩者之工。
而觳抵奇戲,歲增變甚盛益興,自此始。
則武帝時角抵之戲,已雜以西域眩人之技矣。
《漢書·西域傳贊》曰:設酒池肉林以飨四夷之客,作巴俞、都盧海中砀極漫衍魚龍角抵之戲,以觀視之。
晉灼曰:“都盧國名也。
”李奇曰:“都盧,體輕善緣者也。
蓋都盧國人善為此技。
砀極,樂名也。
”師古曰:巴人,巴州人也。
俞水名,今渝州也。
巴、俞之人,所謂人也。
勁銳善舞。
本從高祖定三秦有功,高祖喜觀其舞,因令樂人習之,故有巴、俞之樂。
漫衍者,即張衡《西京賦》所雲巨獸百尋,是為漫延者也。
魚龍者,為舍利之獸,先戲于庭極,畢,乃入殿前,激水化成比目魚,跳躍漱水,作霧障日。
畢,化成黃龍八丈,出水敖戲于庭,炫耀日光。
《西京賦》雲:“海麟變而成龍,即為此色也。
”可以見其概矣。
宣帝時,烏孫使來迎少主,天子自臨平樂觀,會匈奴使者、外國君長,大角抵設樂而遣之。
元帝初元五年,以貢禹言罷角抵。
案王吉亦言去角抵,減樂府,見本傳。
然後漢飨遣衛士,仍觀以角抵。
見《續漢書·禮儀志》。
順帝漢安二年,立兜樓儲單于,诏大常、大鴻胪與諸國侍子于廣陽城門外祖會,飨賜作樂,角抵百戲。
見《後漢書·南匈奴傳》。
而賀正宴飨,亦行魚龍曼延于德陽殿中。
德陽殿周旋容萬人,陛高二丈,皆文石作壇,激沼水于殿下。
《續書·禮儀志注》引蔡質《漢儀》。
其侈如此,宜乎遷、固等之深譏之也。
《後漢書·安帝紀》:延平元年十二月乙酉,罷魚龍曼延百戲。
書法成為美術,已見第一節。
圖畫則專于人物,多畫古今名人象。
有意存法戒者,臧洪答陳琳書曰:“昔晏嬰不降志于白刃,南史不曲筆以求存,故身傳圖象,名垂後世。
”成帝幄坐,張畫屏風,畫纣醉踞妲己,作長夜之樂《漢書·叙傳》。
是也。
有侈其奇迹者,廣川殿門畫成慶短衣大袴長劍是也。
《漢書·景十三王傳》。
有徒以為美觀者,宋弘燕見,禦坐新屏風圖畫列女,光武數顧視之是也。
其畫當代人物,有以其功德者,如宣帝畫功臣于麒麟閣,後漢畫列将于雲台。
桓帝征姜肱不至,下彭城使畫工圖其形是也。
有以示勸懲者,應劭《漢官》謂河南郡府聽事壁諸尹畫贊,自建武訖于陽嘉,注其清濁進退,不隐過,不虛譽,甚得述事之實,後人是瞻,足以勸懼是也。
《續漢書·郡國志》河南尹《注》引。
有以備掌故者,應奉為司隸,并下諸官府、郡國各上前人象贊是也。
人有聲名,為時所慕,圖其形者,尤不可勝計。
亦有畫神仙鬼怪之屬者,梁冀大起第舍,圖以雲氣仙靈是已。
又能刻木為人象。
《三國志·王朗傳注》引《朗家傳》,言會稽舊祀秦始皇,刻木為象,與大禹同廟是也。
漢畫之存于今者,有武梁祠石刻等,可以見其大概。
第七節 自然科學 秦、漢之世,自然科學,以天文曆法為最盛。
據《漢書·律曆志》:古代所傳,有黃帝、颛顼、夏、殷、周、及魯曆。
秦以十月為正。
漢襲秦正朔。
以張蒼言用颛顼曆,《張蒼傳贊》:張蒼好律曆,為漢名相,而專遵用秦颛顼曆,何哉?比于六曆,疏闊中最為微近。
然朔晦月見弦望滿虧多非是。
至武帝元封七年,大中大夫公孫卿、壺遂,大史令司馬遷等言:曆紀壞廢,宜改正朔。
是時禦史大夫兒寬明經術。
上乃诏寬與博士共議:今宜何以為正朔?服色何上?寬與博士賜等議,皆曰:推傳序文,則今夏時也。
于是以七年為元年。
遂诏遷與侍郎尊大、典星射姓等議造漢曆。
姓等奏不能為算,願募治曆者,更造密度,各自增減,以造漢大初曆。
乃選治曆鄧平及長樂司馬可、酒泉候宜君、侍郎尊,及與民間治曆者凡二十餘人。
方士唐都、巴郡落下闳與焉。
都分天部,而闳運算轉曆,與鄧平所治同。
乃诏遷:用鄧平所造八十一分律曆。
罷廢尤疏遠者十七家。
複使校曆律昏明宦者淳于陵渠覆大初曆。
晦朔弦望皆最密。
陵渠奏狀。
遂用鄧平曆。
以平為大史丞。
元鳳三年,大史令張壽王上書,言傳黃帝調律曆,漢元年以來用之。
今陰陽不調,宜更曆之過也。
诏下主曆使者鮮于妄人诘問。
壽王不服。
妄人請與治曆大司農中丞麻光等二十餘人雜候日月晦朔弦望、四節、二十四氣,鈞校諸曆用狀。
奏可。
诏與丞相、禦史、大将軍、右将軍史各一人雜候上林、清台,課諸曆疏密,凡十一家。
以元鳳三年十一月朔旦冬至盡五年十二月,各有第。
壽王課疏遠。
案漢元年不用黃帝調曆。
壽王非漢曆,逆天道,非所宜言,大不敬。
有诏勿劾。
複候。
盡六年。
大初曆第一。
即墨徐萬且、長安徐禹治大初曆,亦第一。
壽王及待诏李信治黃帝調曆,課皆疏闊。
壽王曆,乃大史官殷曆也。
壽王候課比三年下,終不服,再劾死,更赦,勿劾,遂不更言,诽謗益甚,竟以下吏。
自漢曆初起,盡元鳳六年三十六歲而是非堅定。
至孝成世,劉向總六曆,列是非,作《五紀論》。
向子歆,究其微眇,得三統曆及諩,即《漢志》所本也。
後漢光武建武八年,中大仆朱浮、大中大夫許淑等數上書,言曆不正,宜當改更。
上以天下初定,未皇考正。
至章帝元和二年,乃下诏改行四分曆焉。
言天體者有三家:一曰周髀,二曰宣夜,三日渾天。
宣夜之學,絕無師法。
周髀數術具存,考驗天狀,多所違失,故史官不用。
惟渾天近得其真。
《續漢書·天文志注》引蔡邕表。
《後漢書·張衡傳注》引《漢名臣奏》同。
後漢時張衡善術學。
安帝征拜郎中。
再遷為大史令。
作渾天儀,著《靈憲》、《算罔論》。
《靈憲》見《續書·天文志注》中。
《後書注》雲:“衡集無《算罔論》,蓋網落天地而算之,因名焉。
”順帝初,再轉,複為大史令。
陽嘉元年,複造候風地動儀。
以精銅鑄成。
員徑八丈。
合蓋隆起,形似酒尊。
飾以篆文山龜鳥獸之形。
中有都柱。
旁行八道。
施關發機。
外有八龍,首銜銅丸,下有蟾蜍張口承之。
其牙機巧制,皆隐在尊中。
覆蓋周密無際。
如有地動,尊則振龍,機發吐丸,而蟾蜍銜之,振聲激揚。
伺者因此覺知。
雖一龍發機,而七首不動,尋其方面,乃知震之所在。
驗之以事,合契若神。
嘗一龍機發,而地不覺動。
京師學者,鹹怪其無征。
後數日,驿至,果地震隴西,于是皆服其妙。
自此以後,乃令史官記地動所從方起焉。
正朔之議,魏世又一紛更。
《三國志·文帝紀》:黃初元年《注》引《魏書》曰:以夏數為得天,故即用夏正。
《辛毗傳》雲:時議改正朔。
毗以為魏氏遵舜、禹之統,應天順民。
至于湯、武,以戰伐定天下,乃改正朔。
孔子曰:行夏之時。
《左氏傳》曰:夏數為得天正,何必期于相反?帝善而從之。
則魏初之不改正朔,乃辛毗之議也。
《明帝紀》:景初元年正月,山茌縣今山東長清縣東北。
言黃龍見。
于是有司奏以為魏得地統,宜以建醜之月為正。
三月,定曆,改年為孟夏四月,改大和曆曰景初曆。
其春、夏、秋、冬,孟、仲、季月,雖與正歲不同,至于郊祀、迎氣、礿、祠、蒸、嘗、巡守、蒐田、分至、啟閉、班宣時令,中氣早晚,敬授民事,皆以正歲鬥建為曆數之序。
《注》引《魏書》曰:“初,文皇帝即位,以受禅于漢,因循漢正朔弗改。
帝在東宮,著論,以為五帝、三王,雖同氣共祖禮不相襲,正朔自宜改變,以明受命之運。
及即位,優遊者久之。
史官複著言宜改。
乃诏三公、特進、九卿、中郎将、大夫、博士、議郎、千石、六百石博議。
議者或不同。
帝據古典诏曰:今推三統之次,魏得地統,當以建醜之月為正月。
”則此舉實出帝獨斷也。
《齊王紀》:景初三年十二月,诏曰:“烈祖明皇帝,以正月背棄天下。
永惟忌日之哀,其複用夏正。
雖違先帝通三統之義,斯亦禮制所由變改也。
又夏正于數得天。
其以建寅之月為正始元年正月,以建醜月馬後十二月。
”案歲之始終,宜與農時相合,孔子所以主行夏之時者以此。
通三統别是一義。
敬授民時,既不能無從夏正,多此紛擾,亦奚以為?秦、漢之世,猶有此等空論,後世迷信既澹,遂無複議此者矣。
地理圖籍,頗為詳備。
《漢書·地理志》:琅邪郡長廣縣,奚養澤在西,秦地圖曰劇清池。
于欽《齊乘》:高密縣有都泺者,《水經注》謂之夷安潭,秦地圖謂之劇清池。
代郡班氏縣,秦地圖書班氏。
此語當有訛誤。
則秦代地圖,漢世猶有存者。
蕭何入關所收,當即此類。
《後漢書·鄧禹傳》:從至廣阿,光武舍城樓上,披輿地圖指示禹曰:“天下郡國如是,今始乃得其一,子前言以吾慮天下不足定,何也?”《岑彭傳注》引《續漢書》:辛臣為田戎作地圖,圖彭寵、張步、董憲、公孫述等所得郡國,雲:“洛陽所得如掌耳。
”《馬援傳》:援為書與隗嚣将楊廣曰:“前披輿地圖,見天下郡國百有六所,奈何欲以區區二邦,以當諸夏百有四乎?”此皆天下之總圖。
《史記·三王世家》:請令史官禦史奉地圖。
《漢書·王莽傳》:莽定諸國邑采之處,使侍中講理大夫孔秉等與州部衆郡曉知地理圖籍者共校治。
《後漢書·光武紀》:建武十五年,群臣議封皇子曰:“臣請大司空上輿地圖。
”《漢書·溝洫志》:齊人延年上書,言“河出昆侖,經中國注勃海,是其地勢西北高而東南下也。
可案圖書,觀地形,令水工準高下,開大河上領,出之胡中,東注之海”。
淮南王安日夜與左吳等按輿地圖,部署兵所從入。
所據者蓋即此等圖。
安谏伐閩越曰:“以地圖察其山川要塞,相去不過寸數,而間獨數百千裡。
阻險林叢,弗能盡著。
視之若易,行之甚難。
”蓋其比例小,故不能詳備也。
其臨時所畫以備行軍之用者:李陵伐匈奴,至浚稽山,止營,舉圖所過山川地形,使麾下騎陳步樂還以聞。
桑弘羊請田輪台以東,置校尉三人分護,各舉圖地形。
《漢書·西域傳》。
趙充國言臣願馳至金城,圖上方略。
師古曰:圖其地形。
李徇持節使幽州,宣布恩澤,慰撫北狄,所過皆圖寫山川、屯田聚落百餘卷,悉封奏上,肅宗嘉之。
張松等畫地圖山川處所,先主由是盡知益州虛實。
《三國·蜀志·先主傳》建安十六年《注》引《吳書》。
此蓋專供行軍之用。
《漢書·武帝紀》元鼎六年《注》引臣瓒曰“浮沮,井名,在匈奴中,去九原二千裡,見漢輿地圖”,亦以井泉為朔漠行軍所急,故備著之也。
《匡衡傳》:衡封僮之樂安鄉,僮縣,今安徽泗縣東北。
鄉本田提封三千一百頃,南以閩佰為界。
初元元年郡圖,誤以閩佰為平陵佰,積十餘歲。
衡封臨淮郡,遂封真平陵佰以為界,多四百頃。
至建始元年,郡乃定國界,上計簿更定圖,言丞相府。
衡以主簿陸賜署集曹掾。
後賜與屬明舉計。
郡即複以四百頃付樂安國。
衡遣從史之僮收取所還田租谷千餘石入衡家。
(47)衡坐此免。
《三國志·孫禮傳》:遷冀州牧。
大傅司馬宣王謂禮曰:“今清河、平原争界,八年更二刺史,靡能決之。
虞、芮待文王而了,宜善分明。
”禮曰:“訟者據墟墓為驗,聽者以先老為正,而老者不可加以榎楚,又墟墓或遷就高敞,或徙避仇雠。
如今所聞,雖臯陶猶将為難。
若欲使必也無訟,當以烈祖初封平原時圖決之。
何必推古問故,以益辭訟?今圖藏在天府,便可于坐上斷也。
豈待到州乎?”宣王曰:“是也。
當别下圖。
”禮到,案圖宜屬平原。
而曹爽信清河言,下書雲:“圖不可用,當參異同。
”禮上疏曰:“臣受牧伯之任,奉聖朝明圖,驗地著之界。
界實以王翁河為限。
而鄃以馬丹侯為驗,詐以鳴犢河為界。
假虛訟訴,疑誤台閣。
今二郡争界八年,一朝決之者,緣有解書圖畫,可得尋案校也。
平原在兩河向東上,其間有爵堤,爵堤在高唐西南,所争地在高唐西北,相去二十餘裡,可為長歎息流涕者也。
”觀此二事,可知當時郡各有圖,且附之以解,而登諸天府。
總圖所據,當即此等分圖也。
《後漢書·明德馬後紀》雲:永平十五年,帝按地圖,将封皇子,悉半諸國。
後見而言曰:“諸子食數縣,不已儉乎?”帝曰:“我子豈宜與先帝子等乎?歲給二千萬足矣。
”《孝明八王傳》:肅宗案輿地圖,令諸國戶口皆等,租入歲各八千萬。
則戶口之數,附著于圖。
蕭何收秦圖書,而高祖具知戶口多少以此。
《三國·蜀志·秦宓傳》:宓與王商書曰“《地裡志》文翁唱其教,相如為之師”,此蓋今《漢志》所本。
又《魏志·四裔傳注》引《魏略·西戎傳》雲“《西域舊圖》雲:罽賓、條支諸國出琦石,即次玉石也”,則又附記物産。
此可推見古代圖經之體,亦即後世方志之本也。
地理之學,是時尚無足觀,然分野之說,雖雲原本天文,亦頗能包舉山川大勢。
見《漢書·地理志》。
《續漢書·郡國志注》引《帝王世紀》,亦著其說。
《漢志》推論九州風俗,本諸地理,頗有今人生地理學之意。
《天文志》曰:“自河山以南者中國。
中國于四海之内,則在東南為陽。
其西北則胡、貉、月氏,旃裘引弓之民為陰。
故中國山川東北流,其維首在隴、蜀,尾沒于勃海、碣石。
”亦頗能包舉山川形勢也。
秦時焚書,所不去者,醫藥、蔔筮、種樹之書。
蔔筮之書不足道。
種樹之術,已略見第十六章第一節。
醫家著于正史者,為先漢之倉公,後漢之華佗。
倉公者,齊大倉長。
姓淳于氏,名意。
即第十八章第七節所雲犯罪當刑,其女缇萦上書,而文帝為之除肉刑者也。
倉公嘗見事數師,悉受其要事,盡其方書,而其最後受學者,為臨菑元裡公乘陽慶。
慶謂意曰:“盡去而方書,非是也。
慶有古先道遺傳黃帝、扁鵲之《脈書》、《五色診病》;知人生死,決嫌疑,定可治,及藥論書甚精。
我家給富,心愛公,欲盡以我禁方書悉教公。
”意對诏問曰:“病名多相類不可知,故古聖人為之脈法,以起度量,立規矩,縣權衡,案繩墨,調陰陽,别人之脈各名之。
與天地相應,參合于人,故乃别百病以治之。
”又曰:“意治病人,必先切其脈乃治之。
”其自述治驗,無一不“切其脈”者。
蓋治病之最難者為診察,診察之術,古以望、聞、問、切并稱,而四診之中,又以切為最難,故醫家之能緻力于是者,其技必較精也。
意對诏問所稱“大陽”、“少陽”、“陽明”、“厥陰”等名,與《傷寒論》同;又謂胃氣黃,黃者土色,說亦與《素問》等書合;知古醫學雖或有派别,而本原則同也。
意治病雖亦兼用針灸,然用湯液時似多,亦或用藥酒。
至華佗則尤以手術名。
《三國志》本傳雲:佗精方藥。
其療疾,合湯不過數種。
心解分劑,不複稱量,煮熟便飲,語其節度,舍去辄愈。
若當灸,不過一兩處,每處七八壯,病亦應除。
若當針,亦不過一兩處。
下針言當引某許,若至語人。
病者言已到,應便拔針,病亦行差。
若病結節在内,針藥所不能及,當須刳割者,便飲其麻沸散。
須臾,便如醉死無所知,因破取病。
若在腸中,便斷腸湔洗,縫腹膏摩,四五日差,不痛,人亦不自寤。
一月之間,即平複矣。
案今人動言中醫不知解剖之學,故不知人體生理,此說實誤。
“人死則可解剖而視之”,語見《靈樞經·水篇》。
《漢書·王莽傳》:莽得翟義黨王孫慶,使大醫、尚方與巧屠共刳剝之,量度五臧;以竹筵導其脈,知所終始;雲可以治病。
莽雖事事皆好求精,然此事必前有所承,不然,不能創為也。
關羽嘗中流矢,破臂作創,刮骨去毒,則刳割之事,亦非凡醫所不能為,特其技有精有不精耳。
《三國·魏志·賈逵傳注》引《魏略》雲:逵前在弘農,與典農校尉争公事,不得,乃發憤,生瘿。
後所病稍大,自啟欲令醫割之。
大祖惜逵忠,恐其不治,教謝主簿:“吾聞十人割瘿九人死。
”逵猶行其意,而瘿愈大。
逵之不愈,或不容歸咎于醫,然諺語亦必有由,不容盡誣也。
佗之妙,或在其麻沸散,麻醉藥為醫家一大發明。
病有非刳割不治者,無此,人或憚痛苦而不敢治;或雖不憚,而痛苦非人所能堪;于法遂不可治也。
《三國·吳志·呂蒙傳》:蒙疾病,孫權時在公安,迎置内殿,每有針加,為之慘戚,即以無麻醉藥,不能使病者免于痛苦也。
然後世鈴醫猶有其方,見《串雅》。
則亦非佗所獨也。
是時醫家頗自秘其技。
《史記·扁鵲列傳》:長桑君呼扁鵲私坐,間與語曰:“我有禁方,年老,欲傳與公,公毋洩。
”此即陽慶所謂禁方。
慶亦謂淳于意曰:“慎毋令我子孫知若學我方也。
”意又學于公孫光。
既受方化陰陽及傳語法,未詳。
欲盡受他精方。
光曰:“吾方盡矣,不為愛公所。
吾身已衰,無所複事之。
是吾年少所受妙方也。
悉與公。
毋以教人。
”意曰:“意死不敢妄傳人。
”光又告意曰:“吾有所善者,皆疏同産,處臨菑。
善為方,吾不若。
其方甚奇,非世之所聞也。
吾年中時,嘗欲受其方。
楊中倩不肯,曰:若非其人也。
胥與公往見之。
”醫家之自秘如此,此其技之所以多不傳與?淳于意言陽慶家富,不肯為人治病。
自言家貧欲為人治病,而史亦言其或不為人治病,病家多怨之。
蓋通其術者少,則富給者敖很自尊,貧窭者靳其長以要重賞矣。
《三國志·華佗傳》雲:“本作士人,以醫見業,意常自悔。
後大祖親理得病,笃重,使佗專視。
佗曰:此近難濟,恒事攻治,可延歲月。
佗久遠家,思歸,因曰:當得家書,方欲暫還耳。
到家,辭以妻病,數乞期不反。
大祖累書呼,又敕郡縣發遣,佗恃能厭食事,猶不上道。
大祖大怒。
使人往檢。
若妻信病,賜小豆四十斛,寬假限日。
若其虛詐,便收送之。
”佗卒以是死。
《志》又言佗曉養性之術,時人以為年且百歲,而貌有壯容,則亦李少君之流,恃方以自食者,安得雲本作士人?其屢呼不應,全是富給之後,恃能驕蹇耳,宜乎魏祖之深惡之也。
中國醫家,為後世所宗者,莫如張仲景。
仲景名機。
《隋志》有其方十五卷。
《新》、《舊唐志》同。
又有其《療婦人方》十二卷,皆不傳。
其傳于後者曰《傷寒雜病論》,凡十六卷。
《新唐書·藝文志》作《傷寒卒病論》十卷。
蓋傳者或析其論傷寒者十卷,論雜病者六卷各為一書,《唐志》以十卷者冒全書之名,而又誤雜為卒也。
今《傷寒論》尚存,而序次有疑義,為醫家聚訟之端。
《雜病論》隻有節本,改名曰《金匮玉函要略》,乃趙宋之世館閣所藏也。
仲景正史無傳,行事不可知。
其《自序》雲為長沙大守。
然《自序》似系僞物,不足信也。
本草之學,漢世亦自成一家。
平帝元始四年所征異能之士,有通本草者,已見第一節。
《郊祀志》言成帝罷遣方士,方士使者副佐本草待诏七十餘人皆歸家。
《遊俠傳》:樓護父世醫,護少随父為醫長安,誦醫經、本草、方術數十萬言,皆是。
又宣帝許後之死,由于乳醫淳于衍,見《漢書·霍光傳》。
而黃憲父為牛醫,淳于意、華佗皆針藥兼擅,《後漢書·方術傳》之郭玉,則特長于針科,益亦各有所長也。
第八節 經籍 秦世焚書之令,未必真能盡天下之書,已見第十九章第三節。
劉歆移大常博士,謂漢興天下惟有易蔔,未有它書,乃不審之辭也。
或其時王室藏庋甚微耳。
《漢書·藝文志》曰:“秦燔滅文章,以愚黔首。
漢興,改秦之敗,大收篇籍,廣開獻書之路。
迄孝武世,書缺簡脫,禮壞樂崩,聖上喟然而歎曰:朕甚闵焉。
于是建臧書之策,如淳曰:劉歆《七略》曰:外則有大常、大史、博士之藏,内則有廷閣、廣内、秘室之府。
置寫書之官。
下及諸子、傳說,對儒家之書言。
皆充秘府。
至成帝時,以書頗散亡,使谒者陳農求遺書于天下。
诏光祿大夫劉向校經傳、諸子、詩賦,步兵校尉任宏校兵書,大史令尹鹹校數術,侍醫李柱國校方技。
《成帝紀》:河平三年,光祿大夫劉向校中秘書,谒者陳農使,使求遺書于天下。
師古曰:言令陳農為使。
下使,使之求遺書也。
竊疑以陳農為都使,其下當更有分使。
不然,一人安能遍行天下邪?每一書已,向辄條其篇目,最其指意,錄而奏之。
會向卒,哀帝複使向子侍中奉車都尉歆卒父業。
歆于是總群書而奏其七略。
故有輯略,有六藝略,有諸子略,有詩賦略,有兵書略,有術數略,有方技略。
事亦見向、歆本傳。
《叙傳》雲:班斿與劉向校秘書。
《後漢書·蘇竟傳》,言王莽時與劉歆等共典校書。
今删其要,以備篇籍。
”蓋至武帝之世而藏書稍備,成、哀以後而校理始精。
《班志》大凡書六略,三十八種,五百九十六家,萬三千二百六十九卷。
此數諸書頗互異,顧實《藝文志講疏》曰:《論衡案書》:六略之錄,萬三千篇。
沈欽韓說:輯略彙别群書,标列恉趣,若志之小序,實止六略耳。
《廣弘明集》載《梁七錄》引本志,二百作三百。
總核前載家數,多八十一,篇數少九百九十四。
又載《七略》曰:書三十八種,六百三家,一萬三千二百一十九卷。
較班《志》多七家。
班自注入三家,省兵十家,足以相證,而篇數則難考。
《隋志》誤言七略大凡三萬三千九十卷,《通考》同。
《舊唐志》複言《漢志》載三萬三千九百卷,不足論矣。
然總可見漢世王室藏書之大概也。
後漢藏書之處,時曰東觀。
《後漢書·安帝紀》永初五年《注》曰:《洛陽宮殿名》曰:南宮有東觀。
和帝嘗幸東觀,覽書林,閱篇籍,博選藝術之士,以充其官。
《本紀》永元十三年。
安帝時,和熹鄧皇後秉政,博選諸儒劉珍等,及博士、議郎、四府掾史雠校。
見《後紀》。
事在永初四年,見《紀》。
劉珍見《文苑傳》。
事又見《宦者蔡倫傳》。
曆代名儒,從事校雠者甚多,如窦章、融玄孫,見《融傳》。
賈逵、班固、馬融、蔡邕、皆見本傳。
融又見《劉珍傳》,邕又見《盧植傳》。
盧植、本傳。
馬日禅、楊彪、韓說、皆見《盧植傳》,《三國志·袁術傳注》引《三輔決錄注》:馬日?與楊彪、盧植、蔡邕等典校中書。
孔僖、本傳。
傅毅、《文苑》本傳。
劉、見《劉珍傳》。
高彪《文苑》本傳。
等是也。
《儒林傳》雲:“光武遷都洛陽,其經牒秘書,載之二千餘兩。
自此以後,參倍于前。
及董卓移都之際,吏民擾亂,自辟雍、東觀、蘭台、石室、宣明、鴻都諸藏,典策文章,競共剖散。
其缣帛圖書,大則連為帷蓋,小乃制為滕囊。
及王允,所收而西者,裁七十餘乘。
道路艱運,複棄其半矣。
《王允傳》:董卓遷都關中,允悉收斂蘭台、石室圖書、秘緯要者以從,既至長安,皆分别條上。
經籍具存,允有力焉。
後長安之亂,一時焚蕩,莫不泯盡焉。
”此東京圖籍聚散之大略也。
魏之三祖,皆好文章,其所采集,當較廣博,惜史無可征。
《三國·蜀志》雲:先主定蜀,承喪亂曆紀,學術衰廢,乃鸠合典籍,沙汰衆學。
許慈、胡潛,并為博士。
與孟光、來敏等,典掌舊文。
直庶事草創,動多疑議。
慈、潛更相克伐,謗忿争,形于聲色。
書籍有無,不相通借。
《許慈傳》。
可見其所藏之少矣。
東吳孫休,頗稱好學。
嘗命韋曜依劉向故事,校定衆書。
亦有東觀。
孫皓時華核嘗為其令,皆見本傳。
漢世藏書,亦頗秘惜。
《漢書·百官公卿表》:元鳳四年,蒲侯蘇昌為大常。
十一年,地節三年。
坐籍霍山書洩秘書免。
師古曰:“以秘書借霍山。
”顧亭林曰:“師古說非也。
蓋籍沒霍山之書,中有秘記,當密奏之,而辄以示人,故以宣洩罪之耳。
山本傳言山坐寫秘書,顯為上書獻城西第,入馬千匹,以贖山罪。
若山之秘書,從昌借之,昌之罪将不止免官,而元康四年,昌複為大常,薄責昌而厚繩山,非法之平也。
且如顔說,雲坐借霍山秘書免足矣,何用文之重辭之複乎?”案顧說是也。
觀東平思王求書不與之事,見第五節。
可見漢世之秘惜,多屬無謂。
然臣下之得受賜書者,則為異數矣。
《漢書·叙傳》言:班斿與劉向校書,每奏事,斿以選受诏進讀群書,上器其能,賜以秘書之副。
時書不布,自東平思王以叔父求大史公諸子書,大将軍白不許。
案成帝賜班氏者,恐亦不能甚多,《叙傳》乃班氏自誇之辭,不足信也。
《後漢書·窦融傳》:光武賜融以外屬圖及大史公《五宗》、《外戚世家》、《魏其侯列傳》,此乃意存風谕。
章帝賜東平憲王以秘書列仙圖、道術方,則為異數。
明帝賜王景以《山海經》、《河渠書》、《禹貢圖》,亦非常典也。
是時惟《五經》刻石以共衆覽,已見第二節,《三國·魏志·明帝紀》:大和四年,诏大傅三公以文帝《典論》刻石,立于廟門外。
《漢書·景十三王傳》曰:“河間獻王德,修學好古,實事求是。
從民得善書,必為好寫與之,留其真,加金帛賜以招之。
當時獻書,多有賞賜。
《後漢書·孔融傳》:魏文帝深好融文辭,募天下:有上融書者,辄賜以金帛。
繇是四方道術之人,不遠千裡。
或有先祖舊書,多奉以奏獻王者。
故得書多與漢朝等。
是時淮南王安亦好書。
所招緻率多浮辯。
獻王所得書,皆古文先秦舊書《周官》、《尚書》、《禮》、《禮記》、《孟子》、《老子》之屬,皆經、傳、說、記七十子之徒所論。
”此文疑有竄易,非《班書》本文。
(48)古“有”“或”同音相借,二字連文,顯非古語。
下文辭尤錯亂,《老子》豈七十子之徒所論邪?然河間、淮南藏書最富,則無足疑也。
《後漢》私家藏書,當以蔡邕為最多。
《後書·列女傳》:曹操問邕女琰曰:“聞夫人家先多墳籍,猶能憶識之不?”琰曰:“昔亡父賜書四千餘卷,流離塗炭,罔有存者。
今所誦憶,裁四百餘篇耳。
”《三國志·鐘會傳注》引《博物記》雲:蔡邕有書近萬卷。
末年載數車書與王粲。
粲亡後,相國掾魏諷謀反,粲子與焉。
既被誅,粲所與書,悉入王業。
《王粲傳》:粲徙長安,蔡邕見而奇之。
(49)時邕才學顯著,貴重朝廷。
常車騎填巷,賓客盈坐。
聞粲在門,倒屣迎之。
粲至,年既幼弱,容狀短小,一坐盡驚。
邕曰:“此王公孫也。
有異才,吾不如也。
吾家書籍文章,盡當與之。
”可謂有大公之心矣。
魏武帝破南皮,閱王脩家,有書數百卷。
向朗年逾八十,猶手自校書,刊定謬誤。
積聚篇卷,于時最多。
亦士夫之好收藏者也。
魏武帝破袁紹,盡收其辎重、圖書、珍寶。
見本紀建安五年。
呂布之破也,大祖給衆官車各數乘,使取布軍中物,惟其所欲。
衆人皆重載,惟袁渙取書數百卷、資糧而已。
《三國志》本傳《注》引《袁氏世紀》。
則雖軍中亦有圖書,可見好尚者之衆。
然無書而口相傳授者仍甚多。
(50)《三國志·賈逵傳》雲:自為兒童,戲弄常設部伍。
祖父習異之,曰:汝大必為将率。
口授兵法數萬言。
曹操欲使十吏就蔡琰寫所憶書,琰繕送之,文無遺誤。
其所孰誦,亦不少矣。
《後漢書·王充傳》雲:家貧無書,常遊洛陽市肆,閱所賣書,一見辄能誦憶。
《荀淑傳》:孫悅,家貧無書,每之人間,所見篇牍,一覽多能誦記。
亦以其時習于口耳相傳,故其記憶之力特強也。
班固被召詣校書郎,弟超與母随至洛陽,為官傭書以供養。
先主遺诏敕後主曰:聞丞相為寫《申》、《韓》、《管子》、《六韬》一通已畢,未送道亡,可自更求聞達。
《三國·蜀志·先主傳注》引《諸葛亮集》。
劉梁少孤貧,賣書于市以自資。
《後漢書·文苑傳》。
阚澤為人傭書,以共紙筆。
此皆當時所謂寫書者。
印刷未興,移謄非易,此籀書者之所以難也。
《三國志·魏文帝紀》曰:帝好文學,以著述為務。
自所勒成垂百篇。
又使諸儒撰集經傳,随類相從,凡千餘篇,号曰《皇覽》。
《楊俊傳注》引《魏略》雲:王象受诏撰《皇覽》。
從延康元年始,撰集數歲成,藏于秘府。
合四十餘部,部有數十篇,通合八百餘萬字。
此事蓋以象為主,而桓範、《曹爽傳注》引《魏略》。
劉劭,亦參與焉。
《陳群傳注》引《魏書》:正始中,诏撰群臣上書,以為《名臣奏議》。
(51)此為官纂書籍及編類書之始。
《後漢書·張奂傳》,奏所定《尚書章句》,诏下東觀,則私家著書之呈進者也。
愛好古物之風,亦始于漢。
(52)梁孝王有雷尊,直千金,戒後世:善寶之,毋得以與人。
《漢書·文三王傳》。
河間獻王得善書,必寫與之而留其真,則亦不徒好其書矣。
然作僞及附會之風,亦已萌蘖。
《後漢書·窦融傳》雲:南單于于漠北遺憲古鼎,容五鬥。
其旁銘曰:“仲山甫鼎。
其萬年。
子子孫孫永保用。
”夫苟仲山甫物,何繇而入漠北邪?《光武十王傳》:建初三年,賜東平王蒼及琅邪王京書曰:“今魯國孔氏,尚有仲尼車輿、冠履。
”《注》雲:“孔子廟在魯曲阜城中。
”伍緝之《從西征記》曰:“魯人藏孔子所乘車于廟中,是顔路所請者也。
”《鐘離意傳注》引《意别傳》曰:“意為魯相,到官,出私錢萬三千文付戶曹孔訴修夫子車身。
入廟,拭幾席、劍履。
男子張伯除堂下草,土中得玉璧七枚,伯懷其一,以六枚白意。
意令主簿安置幾前。
孔子教授堂下床首有縣甕。
意召孔訴,問其何甕也?對曰:夫子甕也。
背有丹書,人莫敢發也。
意曰:夫子聖人,所以遺甕,欲以縣示後賢。
因發之。
中得素書。
文曰:後世修吾書,董仲舒。
護吾車,拭吾履,發吾笥,會稽鐘離意。
璧有七,張伯藏其一。
意即召問伯,果服焉。
”車而知為顔路所請,已奇矣。
甕中素書,不尤極吊詭之緻邪? 【注釋】 (1)學校:元朔五年诏以崇鄉黨之化為言,公孫弘議亦曰庠序,重行禮。
(2)學校:西漢未立大學,大學與辟雍異物。
(3)學校:貧賤者入學漸少。
入學者年漸少。
(4)史事:歐陽歙獄蓋實冤。
(5)學校:漢有郡國學,文學。
(6)學校:謂漢時受學者皆赴京師之誣。
(7)學校:漢時學者不皆居門下。
(8)學校:漢儒居官者不廢教授。
(9)學校:範論儒學之效。
曾、左不替清由宋學。
(10)學校:不肯誘掖鄉裡後進。
(11)文字:八體實亦六禮,即周官六書,本藝事,非字體之異。
(12)文字:科鬥疑即蟲書,鳥方蟲圓,上粗下細。
(13)文字:草因應急而興,美術而變,行書又行,以備實用。
(14)文字:李斯罷不與秦文合者,許書仍存,但亦多歸洮汰。
(15)文字:小學興于漢世。
(16)文字:漢重爾雅,以古為準,與秦相反,為言文分離之漸。
(17)文字:“史書”初指文辭,後指書法。
(18)文具:漢多用簡牍,紙貴而少。
(19)經學:李尋為小夏侯之傳。
(20)經學:孔壁得書之誣。
(21)經學:古學傳授源流不足信。
孔安國非書家,庸生非安國再傳。
(22)經學:《大》、《小戴》非宣帝時立。
(23)經學:左氏、毛詩、逸禮、古文尚書之立。
(24)經學:今古文之異不在文字。
(25)經學:煩瑣之弊,今文自啟之由,雜博非通博。
意說,因此折入佛教,由利祿貴遊。
(26)經學:論學廷辯之非。
(27)學術:漢百家之學皆有傳授(見第十九章第四節所輯略備)。
(28)學術:謂漢時諸家之學皆衰非。
(29)學術:雜家至漢實多,武帝賜嚴助書,具以春秋對,毋以蘇秦縱橫可見。
賈生多通。
晁錯淺于書。
博士不限儒家。
(30)學術:《論衡》非獨絕之書。
(31)學術:儒法最盛。
(32)史籍:秦焚書,列國史籍皆盡。
(33)職官:大史公稱公。
大史藏書甚多。
(34)史籍:《國志》言蜀不置史,非無史官。
(35)史籍:诋《史記》為謗書之誣。
(36)史籍:謂史公據《左》、《國》、《戰國策》非,《楚漢春秋》亦非陸賈撰。
(37)史籍:《史記》所據五類。
漢人治古史者不以司馬氏為然。
班氏刊落新室之美。
(38)史籍:《漢書·楊恽傳》稱漢史為春秋。
(39)史籍:漢人于史分春秋、尚書為二科。
(40)史學:漢時史學亦有傳授。
(41)文學:王平所識不過十字,而使人讀《史》、《漢》聽之,漢文去口語近。
(42)史籍:言史事不必實。
(43)史籍:善談人樂聽。
(44)史籍:東方朔史事,枉夫不忍為。
(45)文學:《漢書》較《史記》為簡,乃鈔胥所節。
(46)文學:漢魏對文學觀念之異。
(47)封建:封者收租谷。
(48)經籍:《漢書》言河間獻王得書辭有竄亂。
(49)經籍:保守似以贈人為最美,如蔡邕之于王桀。
猶禅讓也。
(50)學術:口耳相傳。
(51)經籍:《皇覽》蓋類書之始。
魏相好觀漢故事。
正始中魏撰《名臣奏議》。
(52)古物:愛好古物始漢,作僞亦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