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秦漢時社會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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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為諸生,從廖扶學。

    後臨扶郡,未到,先遣吏修門人之禮。

    見《後漢書·方術傳》。

    為之服喪送葬,鄭玄之卒,自郡守以下嘗受業者,缞绖赴會千餘人。

    樂恢死,弟子缞绖挽者數百人。

    桓榮事朱普,普卒,榮奔喪九江,負土成墳。

    荀淑卒,李膺自表師喪。

    皆見《後漢書》本傳。

    李郃卒,門人馮冑,制服心喪三年,見《方術傳》。

    又趙康隐于武當山,清靜不仕,以經傳教授,朱穆年五十,奉書稱弟子。

    及康殁,穆喪之如師,見《朱晖傳》。

    或奔喪去官。

    延笃以師喪棄官奔赴,見《後漢書》本傳。

    孔昱以師喪去官,見《黨锢傳》。

    任末奔師喪,于道物故,見《儒林傳》。

    張季遠赴師喪,見《獨行傳》。

    《三國·蜀志·二牧傳》,劉焉亦以師喪去官。

    危難之際,亦或冒險送葬,經紀其家。

    鄭弘師同郡河東大守焦贶。

    楚王英謀反,發覺,引贶。

    被收捕。

    疾病,于道亡殁。

    妻子閉系诏獄,掠考連年。

    諸生故人,懼相連及,皆改變名姓,以逃其禍。

    弘獨凳頭,負斧質,詣阙上章,為贶訟罪。

    顯宗覺悟,即赦其家屬。

    弘躬送贶喪及妻子還鄉裡。

    見《後漢書》本傳。

    窦武府掾胡騰,少師事武,武死,獨殡斂行喪,坐禁锢,見《武傳》。

    牽招,年十餘歲,詣同縣樂隐受學。

    後隐為車騎将軍何苗長史,招随卒業。

    值京都亂,苗、隐見害。

    招與隐門生史路等觸蹈鋒刃,共殡斂隐屍,送喪還歸。

    道遇寇鈔,路等皆悉散走。

    賊欲斫棺取釘,招垂淚請赦,賊義之,乃釋而去。

    由是顯名。

    見《三國魏志》本傳。

    冤抑之餘,或代為申理。

    如鄭弘即是。

    楊政從範升受梁丘《易》。

    升為出婦所告,系獄。

    政乃肉袒,以箭貫耳,抱升子潛伏道旁候車駕,而持章叩頭大言日:“範升三娶,惟有一子。

    今适三歲,孤之可哀。

    ”武騎虎贲懼驚乘輿,舉弓射之,不肯去。

    旄頭又以戟叉政傷脅,政猶不退。

    哀辭乞請,有感帝心。

    诏曰“乞楊生師”,即尺一出升。

    見《後漢書·儒林傳》。

    高獲師事歐陽歙,歙下獄,當斷,獲冠鐵冠,帶鐵锧,詣阙請歙,見《方術傳》。

    皆自君臣之義推之也。

    可見秦、漢之世,封建餘習入人之深矣。

     第五節 士大夫風氣變遷 專制之世,所恃為國家之桢幹者,士大夫也。

    士大夫之美德,不愛錢、不惜死二語,足以盡之。

    (15)賈生曰:“為人臣者,主而忘身,國耳忘家,公耳忘私。

    利不苟就,害不苟去,惟義所在。

    故父兄之臣,誠死宗廟;法度之臣,誠死社稷;輔翼之臣,誠死君上;守圄扡蔽之臣,誠死城郭封疆。

    彼且為我死,故吾得與之俱生;彼且為我亡,故吾得與之俱存;夫将為我危,故吾得與之皆安。

    故日:聖人有金城者,比物此志也。

    ”此不惜死之說也。

    董子曰:“皇皇求财利,常恐匮乏者,庶人之意也。

    皇皇求仁義,常恐不能化民者,大夫之意也。

    公儀子相魯,之其家,見織帛,怒而出其妻;食于舍而茹葵,愠而拔其葵;曰:吾已食祿,又奪園夫紅女利乎?古之賢人君子在列位者皆如是,故下高其行而從其教,民化其廉而不貪鄙。

    ”此不愛錢之說也。

    此等風氣之成,實由封建之世,臣皆受豢于其君,而其君之豢之也,則初本使事戰鬥,凡受豢于其君者,其養生送死之奉,自亦優于齊民,有以緻之。

    其後封建之制漸壞。

    為人君者,或則縱侈好便辟嬖佞,又或亡國敗家,不複能豢養其臣,則鄉之受豢于人者,不得不自謀生活,于是慷慨之武夫,廉潔之臣工,不得不躬為商賈之行矣。

    此正猶無恒産者無恒心,救死不贍,雖欲驅而之善,卒不可得,非如賈、董之言,為人君者,加以風厲,或躬行教化,遂克挽回也。

     秦、漢之世,貞亮伉直之士,亦非無之,如蓋寬饒、息夫躬是也。

    然皆不得其死。

    其能安然無患,或且取富貴以去者,則皆庸碌之徒,取巧之士也。

    魏其、武安之龁,最足見之。

    夫以灌夫之橫暴,其罪甯不當誅?然武安尤龌龊小人,灌夫當誅也,武安則非可誅灌夫之人。

    故當時輿情,實右魏其。

    武帝所以必廷辯之者,亦欲藉公論以折大後耳。

    乃除汲黯是魏其外,韓安國則持兩可之論;鄭當時初是魏其,後不敢堅;餘皆莫敢對。

    緻上怒當時曰:“公平生數言魏其、武安長短,今日廷論,局促效轅下駒,吾并斬若屬矣。

    ”餘子碌碌不足論,安國帥臣,當時大俠,依違腆腮如是,甯不可愧乎?杜欽、谷永亦若侃侃直節,然史言“孝成之世,委政外家,諸舅持權,重于丁、傅在哀帝時,故杜邺敢譏丁、傅,而欽不敢言王氏”,此當時之士氣也。

    其為大臣者:孔光“舊相名儒,天下所信”,而不能折王莽。

    成帝敬重張禹,可謂備至,禹顧陰為王氏道地。

    胡廣當沖、質、桓、靈之世,常位三公,錄尚書。

    曆李固、陳蕃之變,迄無所患。

    徒以達練事體,明解朝章聞。

    京師為之語曰:“萬事不理問伯始,天下中庸有胡公。

    ”亦孔光之類也。

    陳萬年善事人。

    以此為禦史大夫,而子鹹,以萬年任為郎,伉直,數言事,刺譏近臣。

    萬年嘗病,命鹹教戒于床下。

    語至夜半,鹹睡,頭觸屏風。

    萬年大怒,欲杖之,曰:“乃公教戒汝,汝反睡,不聽吾言,何也?”鹹叩頭謝曰:“具曉所言,大要教鹹也。

    ”王章為諸生,學長安,獨與妻居。

    章疾病,無被,卧牛衣中。

    與妻訣,涕泣。

    其妻呵怒之曰:“仲卿!京師尊貴在朝廷人,誰逾仲卿者?今疾病困厄,不自激卬,乃反涕泣,何鄙也?”後章仕宦曆位。

    及為京兆,欲上封事言王鳳。

    妻又止之日:“人當知足,獨不念牛衣中涕泣時邪?”章曰:“非女子所知也。

    ”書遂上。

    果下廷尉獄死。

    合此二事觀之,安得不令人短氣?《史記·遊俠列傳》曰:“鄙人有言曰:何知仁義?已向其利者為有德。

    故伯夷醜周,餓死首陽山,而文、武不以其故貶王;跖、跻暴戾,其徒誦義無窮。

    由此觀之,竊鈎者誅,竊國者侯;侯之門,仁義存;非虛言也。

    ”《續漢書·五行志》日:順帝之末,京都童謠曰:“直如弦,死道邊。

    曲如鈎,反封侯。

    ”賞罰之所加,毀譽之所被,雖鄙人亦知之矣。

    人孰肯徇虛名而受實禍?百煉剛安得不化為繞指柔哉! 文臣如此,武士亦然。

    李廣,史言其得賞賜辄分麾下,飲食與士共之。

    為二千石四十餘年,家無餘财。

    終不言家産事。

    其孫陵,司馬遷言其“事親孝,與士信;臨财廉,取與義;分别有讓,恭儉下人,常思奮不顧身,以殉國家之急”。

    此誠古武士之氣質也。

    然其所食之報,為何如哉?然此等人之不克大用,放大眼光觀之,未始非中國之福。

    何者?苟使重用此等人,則中國之武功必更盛,生事于外更多,勞民益深,政治益紊,風紀益壞,其所招之患,必不僅如五胡之亂也。

    李廣之出雁門而無功也,當斬,贖為庶人。

    家居數歲。

    嘗夜從一騎出,從人田間飲。

    還至霸陵亭,霸陵尉醉,呵止廣。

    廣騎曰:“故李将軍。

    ”尉曰:“今将軍尚不得夜行,何乃故也?”止廣宿亭下。

    居無何,匈奴人,天子召拜廣為右北平大守。

    廣即請霸陵尉與俱,至軍而斬之。

    其為隴西守也,羌反,廣誘降八百餘人,詐而同日殺之。

    此等人能安民,能守法乎?趙瓯北《廿二史剳記》,盛稱漢時奉使者,皆有膽決策略,往往以單車斬名王,定屬國。

    又有擅發屬國兵定亂者。

    《漢使立功絕域》條。

    殊不知論一時風氣,不能偏據一二人。

    觀第五章第八節所引《大宛列傳》,則當時之奉使者,乃多冀侵盜币物,私市外國者耳。

    伐宛之役,勞民可謂最深,豈不以使者之椎埋,有以緻之乎?常惠之護烏孫兵攻匈奴也,《匈奴列傳》雲:“虜馬、牛、羊、驢、騾、橐七十餘萬。

    ”《烏孫傳》同。

    本傳雲:“得馬、牛、驢、騾、橐五萬餘匹,羊六十萬頭。

    ”似為奇功矣。

    然《烏孫傳》及本傳皆雲“烏孫皆自取所虜獲”,則其虛實無可征驗,乃要功之虛辭耳。

    此等事細求之,尚不可一二盡。

    漢世征伐所招後患,不過如五胡之亂,未始非中國崇尚文教,不右武人使之然也。

    故封建之世之風氣,即能維持,亦非美事也。

     漢世進趨,多由鄉曲之譽,故士多好為矯激之行以立名。

    參看第十八章第四節可知。

    又如第十三章第一節所引之李充,真可謂不近人情,鮮不為大奸慝者矣。

    周澤為大常,卧病齊官,其妻哀澤老病,窺問所苦,澤大怒。

    以妻幹犯齊禁,遂收送诏獄,謝罪。

    《後漢書·儒林傳》。

    此等行為,更可發一大噱,而在當時亦足欺人,讀《風俗通義·愆禮》、《過譽》、《十反》等篇可見。

    《後漢書·荀淑等傳贊》曰:“漢自中世以下,閹豎擅恣,故俗遂以遁身矯絜放言為高。

    士有不談此者,則芸夫牧豎,已叫呼之矣”,可見一時之風氣矣。

    杜根得罪鄧後,為宜城縣山中酒家保,積十五年,及鄧氏誅,乃出。

    或問根曰:“往者遇禍,天下同義知故不少,何至自苦如此?”根曰:“周旋民間,非絕迹之處。

    邂逅發露,禍及親知,故不為也。

    ”張儉所經曆,伏重誅者以十數,宗親殄滅,郡縣為之殘破,《後漢書·黨锢傳》。

    對之宜有愧色矣。

    然此以制行論,友朋相容隐,固不得借口于此也。

    乃岑晊以黨事逃亡,親友多匿焉,賈彪獨閉門不納。

    時人望之。

    彪曰:“傳言相時而動,無累後人,公孝以要君緻釁,自遺其咎。

    吾不能奮戈相待,反可容隐之乎?”亦見《黨锢傳》。

    此畏禍之遁辭耳,而世又服其裁正。

    然則是非竟何所準也?張讓父死,歸葬穎川,雖一郡畢至,而名士無往者,讓甚恥之。

    陳寔乃獨吊焉。

    及後複誅黨人,讓感寔故,多所全宥。

    然則逮捕黨人時,餘人多逃避求免,宴日“吾不就獄,衆無所恃”,乃請囚焉,蓋亦有恃而然耳,何其巧也?應劭譏韋著,曹節起之為東海相,歡以承命,駕言宵征,《風俗通·十反篇》。

    其賢不肖之相去,又豈能以寸哉? 【注釋】 (1)階級:六郡良家子,醫、商、賈、百工不得與。

     (2)階級:大族為亂源。

     (3)階級:漢世遇豪強特嚴。

     (4)兵:秦吏卒言:諸侯虜吾屬而東,秦必盡誅吾父母妻子。

     (5)奴婢:賣子為法律所禁。

    官亦買賣奴婢。

     (6)奴婢:僰僮匈奴婢。

     (7)奴婢:漢奴婢多于古。

    待之頗虐。

     (8)奴婢:疑新室不得專殺奴婢而光武固之。

     (9)奴婢:奴婢子及與奴婢相配者。

     (10)奴婢:真奴婢及有年限免者。

     (11)階級:賓客門生亦事生産。

     (12)階級:部曲。

     (13)階級:遊俠。

     (14)職官:漢法大臣不得去位行喪,案此違三年不呼其門之義。

     (15)風俗:士大夫風氣變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