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 原來我有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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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站在男生宿舍的樓下,想說的話很簡單,卻已經在心裡來去說了百次,那就是:卓文,我們分手吧。

     可是當卓文朝我走來的時候,我的心卻要命地猶豫了。

    他很瘦,卻穿着大大的灰色t恤衫,胡子好像很久沒刮了,走起路來,有點搖搖晃晃的樣子。

    可是就是這樣的樣子,讓我感覺熟悉和親切,内心裡積壓已久的憤怒和委屈在一瞬間土崩瓦解不知去向。

     終于近了,卻聽到他不耐煩的聲音:“不是說考完試再見面嗎?又有什麼事?” “沒事,來看看你。

    ”我低聲說,兩眼看着自己的腳尖,恨自己沒自尊到極點。

     “許諾。

    ”卓文歎口氣,“要知道這次考試對我真的很重要。

    ” 我心裡想:“考試,誰不知道考試隻是一個借口啊。

    ”嘴裡卻隻敢輕輕地“嗯”了一聲。

    很長時間了,我都有些怕他,至于怕什麼,我自己也說不上來。

     “好啦,好啦,乖點!”他伸出手來揉我的頭發一下,“我們再說?” 我點頭,不能說話,一說眼淚就要流出來了。

    然後我轉身就走,走到拐彎的地方忍不住回頭看他,他還站在原地,雙手插在兜裡,眼睛看着天空。

     我的眼淚在那一刹那飛濺而出。

    我知道我和卓文一起走過了兩年多的日子,事到如今,隻差一聲“再見”。

    我做了那麼多的準備,儲存了一身的勇氣,想要把這兩個字先說出口,但是到最後還是輸給自己。

    這是多麼可笑的一件事! 我是在大一的時候和卓文相戀的。

    那時我剛剛從農村考到省城來念大學,還是個不谙世事的小丫頭。

    卓文比我高一界,是中文系出了名的才子,從我紮着小辮穿着白襯衫進校的第一天起他便開始追我,招我進系報編輯部做實習編輯,在我耳邊給我念他才寫的情詩,帶我去劇院看我一點也看不懂的話劇,教會我如何接吻和擁抱。

     我的愛情被他一手啟蒙,從此在愛的海洋裡徜徉得暈頭轉向。

    我以為我會愛他到老,為他生兒育女,我一直心甘情願,可是他早已心不在焉。

     就像我前不久看到他發在《校園詩刊》上的一首詩,詩裡說:愛情睡着了,不願睜開眼,花還在開放,可我已經疲倦…… 什麼狗屁詩! 我用剪刀把那本《詩刊》剪得粉碎,一邊剪一邊想念卓文,想他愛我疼我時的模樣,心尖銳地疼過了又鈍鈍地疼,周而複始,不得安生。

     心裡悶得慌,我不想呆在學校裡,決定出去走走。

    我走出校門的時候天色已經暗了,風從身後緊緊的跟過來,掀起我的衣角和裙擺。

    我無處可去,然後我決定去找三寶。

     三寶是我的老鄉,我們在一個村裡長大。

    三寶當然不是他的大名,他的大名好象是叫什麼吳達貴,很難聽。

    我習慣叫他三寶哥,因為我長了一顆兔牙,他則一直叫我兔丫頭。

    印象中小時侯的他挺笨的,連樹都不會爬,但是他成績好,比我早四年考上大學。

    等我也考到省城念大學的時候,他已經在這裡謀到一份不錯的工作,每月能掙不少的“銀子”了。

    我媽走時再三叮囑三寶要對我多加照顧,隻差沒有給他磕頭。

    三寶倒是挺守諾言,三天兩頭噓寒問暖一次,家裡的彙款跟不上,也常常是他慷慨救濟,搞得我們宿舍裡的人好長時間都以為他是我親哥。

     不過自從我戀愛後,他來得少了。

    用他的話來說:“這下好了,省心了。

    ” 其實他也省不了多少心,在這座對我來說始終陌生而繁華的都市裡,他成為我不可或缺的精神支柱,不快活的時候,我總是第一個想起他。

     他家離我們學校挺遠,要轉兩次車。

    不過我不擔心他不在。

    據我對他的了解,他這人不喜歡出去玩,不上班的時候他總是會在家用電腦泡mm,這是他唯一的樂趣和愛好。

     果不其然,我推門進去的時候他正在qq上聊得眉飛色舞,好半天都沒抽出空來理我。

    他們宿舍一共住四個男人,滿屋子的臭襪子味。

    我掩着鼻子說:“三寶哥,我還沒吃飯呢。

    ” 我撲哧笑出來。

    有一次我和卓文吵架,心情壞到了極點,就拉了三寶出去喝酒,結果我沒醉他倒是先醉了,回來在床上躺了一整天,差點沒被别人笑死。

     “你笑得真牽強,”三寶的手指一邊在鍵盤上亂飛一邊扭過頭來問我說,“又和姓卓的鬧别扭了?” “别提我的傷心事。

    ”我白他。

     “你不傷心也想不到來找我。

    ”他終于離開了電腦,把衣服披起來說:“想吃什麼?三寶哥今天請客。

    ” “吃不下。

    ”我愁眉苦臉。

     “失戀嘛。

    ”他說,“我三天一次,習慣了就好了。

    ” “誰有你那麼花心,網上妹妹千千萬。

    ” “好啦,好啦。

    ”他拉我出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