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投閑時代之李鴻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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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系流緩溜淺,其沙已于地上停淤,無可再送入海也。
查北嶺子決口之時,尚有上遊三處,同時開口,故絲網口水流不猛,北嶺子門之樹,至今猶豎水中,古廟一座,亦巍然獨立,是其明驗。
若謂辛莊等處,房合漂流,則系土屋不堅之故,非水力洶湧有以緻之也。
北岸于北嶺子以下,并未設堤,惟以鐵門關南堤為北岸,以護村落而已。
南岸則由鹽窩起新行接築,一堤距水約遠二裡,計自鹽窩至絲網口海口約九十裡。
一、酌量應辦治河事宜 治河如治病,必須先察其原。
欲察其原,必須先按脈理,方知其病原之所在,然後施藥。
不特厥疾可療,而且永無後患。
若但按瘡敷藥,不問其毒發于何處,非良醫之所為也。
黃河在山東為患,而病原不在于山東。
若隻就山東治黃河,何異于按瘡敷藥?雖可一時止痛,而不久舊疾複作矣,蓋其毒未消,其病根未拔也。
夫水性猶人,初本善也,若不導之、教之,性乃遷矣。
天之生水,原以養人,何嘗以害人?乃人不知其性,不防其遷,遂使肆為暴虐,生民昏墊,國帑虛糜,終無底止。
推原其故,良因治水僅就一隅,不籌全局。
今若一誤再誤,恐徒勞無功耳。
欲求一勞永逸、宜先就委竊原。
由山東視黃河,黃河隻在山東。
由中國視黃河,則黃河尚有不在山東者,安知山東黃河之患,非從他處黃河而來?故就中國治黃河,黃河可治。
若就山東治黃河,黃河恐終難治。
請詳言之,溯黃河之源,出于星宿海,取道甘肅,流入蒙古沙漠,改道多次,始至山西,已挾沙而來矣,道出陝西,又與渭水彙流,其質更濁,再穿土山向東而出,拖泥帶水,直入河南,所至披靡、水益渾矣。
此即黃河之病原也。
下遊之病良由此,主治之宜在病原加意。
蓋下遊停淤之沙,系從上遊拖帶而來。
上遊地高,勢如建瓴,且兩面有山約束之,水流極速,沙不能停,迨一過榮澤一派,平原水力遂殺,流緩則沙停。
沙停則河淤,河淤過高,水遂改道,此自然之理。
證諸往事,已有明證。
惟一河改道,萬姓遭殃,轉于溝壑,死于饑寒,從古迄今,不知凡幾。
而黃河則南遷北徒,暢所欲為,以開封為中心,自辟半徑之路,于揚于江北中間千五百裡扇形之地,任意穿越,雖齊魯諸大峰,亦難阻制。
河水所經之處,沙停灘結,民歎其魚,防不勝防,迄無良策,補偏救弊,勞民傷财,其禍較疾病刀兵尤為猛烈。
然天下無不治之水,雖非易事,尚非人力難施。
其法維何?曰求諸算學而已。
治法,夫治法豈易言哉!黃河延袤中國境内,計一萬餘裡之長。
地勢之高低,河流之屈曲,水性之緩急,含沙之多少,向末詳細考究,并無圖表。
問諸水濱,亦鮮有能答之者。
今欲求治此河,有應行先辦之事三:一、測量全河形勢。
凡河身寬窄深淺,堤岸高低厚薄,以及大水小水之淺深,均須詳志;一、測繪河圖,須纖悉不遺;一、分段派人查看水性,較量水力,記載水志,考求沙數、并随時查驗水力若幹,停沙若幹。
凡水性沙性,偶有變遷、必須詳為記出,以資參考。
以上三事,皆極精細,而最關緊要者,非此無以知河水之性,無以定應辦之工,無以導河之流,無以容水之漲,無以防患之生也。
此三事未辦,所有工程,終難得當,即可稍纾目前,不旋踵而前功盡隳矣。
若測繪既詳,考究複審,全局在握,便可參酌應辦工程,以垂久遠,猶須各省黃河,統歸一官節制,方能一律保護,永無後患,但照此辦理,經費必钜。
然欲使一勞永逸,宜先籌計每年養河之費若幹,堵築之費若幹,蠲免糧錢若幹,赈濟撫恤若幹,财産淹沒若幹,民命死亡若幹,并除弊後能興利若幹,積若幹年共計若幹,較所費之資,孰輕孰重,孰損孰益,不至于猶豫矣。
按照圖志,可以知某處水性地勢,定其河身。
由河身,即可定水流之速率,不使變更;水面之高低,不使遊移。
凡河底之淺深,河岸之堅脆,工料之松固,均可相因,無意外之慮。
此皆算學精微之理,不能以意為之。
定河身最為難事。
須知盛漲水高若幹,其性若何,停沙于河底者幾多,停沙于灘面者幾多,漲之高低、速率不同。
定河身須知各等速率,方能使無論高低之漲,其速率均足刷沙入海。
河形彎曲,緻生險工,亦須酌改,然大非易事,非詳慎推算不為功。
蓋裁彎取直則路近,路近則低率,即地勢高低之數增。
低率增則速率亦增,速率增則過水之數亦增,于盛漲時尤宜并上下遊通行籌算後,方可裁去一彎。
蓋裁彎能生他險,不可不慮,此亦非但憑眼力可為之事。
河堤所資以束水者也,須并河身一同推算。
即入水斜坡,統須堅固,以禦異常盛漲,方不至誤事。
至堤之高低、厚薄,則視土性之松實,料質之堅脆耳。
至應如何造法,亦須視水線高低,水力緩急。
所需材料
查北嶺子決口之時,尚有上遊三處,同時開口,故絲網口水流不猛,北嶺子門之樹,至今猶豎水中,古廟一座,亦巍然獨立,是其明驗。
若謂辛莊等處,房合漂流,則系土屋不堅之故,非水力洶湧有以緻之也。
北岸于北嶺子以下,并未設堤,惟以鐵門關南堤為北岸,以護村落而已。
南岸則由鹽窩起新行接築,一堤距水約遠二裡,計自鹽窩至絲網口海口約九十裡。
一、酌量應辦治河事宜 治河如治病,必須先察其原。
欲察其原,必須先按脈理,方知其病原之所在,然後施藥。
不特厥疾可療,而且永無後患。
若但按瘡敷藥,不問其毒發于何處,非良醫之所為也。
黃河在山東為患,而病原不在于山東。
若隻就山東治黃河,何異于按瘡敷藥?雖可一時止痛,而不久舊疾複作矣,蓋其毒未消,其病根未拔也。
夫水性猶人,初本善也,若不導之、教之,性乃遷矣。
天之生水,原以養人,何嘗以害人?乃人不知其性,不防其遷,遂使肆為暴虐,生民昏墊,國帑虛糜,終無底止。
推原其故,良因治水僅就一隅,不籌全局。
今若一誤再誤,恐徒勞無功耳。
欲求一勞永逸、宜先就委竊原。
由山東視黃河,黃河隻在山東。
由中國視黃河,則黃河尚有不在山東者,安知山東黃河之患,非從他處黃河而來?故就中國治黃河,黃河可治。
若就山東治黃河,黃河恐終難治。
請詳言之,溯黃河之源,出于星宿海,取道甘肅,流入蒙古沙漠,改道多次,始至山西,已挾沙而來矣,道出陝西,又與渭水彙流,其質更濁,再穿土山向東而出,拖泥帶水,直入河南,所至披靡、水益渾矣。
此即黃河之病原也。
下遊之病良由此,主治之宜在病原加意。
蓋下遊停淤之沙,系從上遊拖帶而來。
上遊地高,勢如建瓴,且兩面有山約束之,水流極速,沙不能停,迨一過榮澤一派,平原水力遂殺,流緩則沙停。
沙停則河淤,河淤過高,水遂改道,此自然之理。
證諸往事,已有明證。
惟一河改道,萬姓遭殃,轉于溝壑,死于饑寒,從古迄今,不知凡幾。
而黃河則南遷北徒,暢所欲為,以開封為中心,自辟半徑之路,于揚于江北中間千五百裡扇形之地,任意穿越,雖齊魯諸大峰,亦難阻制。
河水所經之處,沙停灘結,民歎其魚,防不勝防,迄無良策,補偏救弊,勞民傷财,其禍較疾病刀兵尤為猛烈。
然天下無不治之水,雖非易事,尚非人力難施。
其法維何?曰求諸算學而已。
治法,夫治法豈易言哉!黃河延袤中國境内,計一萬餘裡之長。
地勢之高低,河流之屈曲,水性之緩急,含沙之多少,向末詳細考究,并無圖表。
問諸水濱,亦鮮有能答之者。
今欲求治此河,有應行先辦之事三:一、測量全河形勢。
凡河身寬窄深淺,堤岸高低厚薄,以及大水小水之淺深,均須詳志;一、測繪河圖,須纖悉不遺;一、分段派人查看水性,較量水力,記載水志,考求沙數、并随時查驗水力若幹,停沙若幹。
凡水性沙性,偶有變遷、必須詳為記出,以資參考。
以上三事,皆極精細,而最關緊要者,非此無以知河水之性,無以定應辦之工,無以導河之流,無以容水之漲,無以防患之生也。
此三事未辦,所有工程,終難得當,即可稍纾目前,不旋踵而前功盡隳矣。
若測繪既詳,考究複審,全局在握,便可參酌應辦工程,以垂久遠,猶須各省黃河,統歸一官節制,方能一律保護,永無後患,但照此辦理,經費必钜。
然欲使一勞永逸,宜先籌計每年養河之費若幹,堵築之費若幹,蠲免糧錢若幹,赈濟撫恤若幹,财産淹沒若幹,民命死亡若幹,并除弊後能興利若幹,積若幹年共計若幹,較所費之資,孰輕孰重,孰損孰益,不至于猶豫矣。
按照圖志,可以知某處水性地勢,定其河身。
由河身,即可定水流之速率,不使變更;水面之高低,不使遊移。
凡河底之淺深,河岸之堅脆,工料之松固,均可相因,無意外之慮。
此皆算學精微之理,不能以意為之。
定河身最為難事。
須知盛漲水高若幹,其性若何,停沙于河底者幾多,停沙于灘面者幾多,漲之高低、速率不同。
定河身須知各等速率,方能使無論高低之漲,其速率均足刷沙入海。
河形彎曲,緻生險工,亦須酌改,然大非易事,非詳慎推算不為功。
蓋裁彎取直則路近,路近則低率,即地勢高低之數增。
低率增則速率亦增,速率增則過水之數亦增,于盛漲時尤宜并上下遊通行籌算後,方可裁去一彎。
蓋裁彎能生他險,不可不慮,此亦非但憑眼力可為之事。
河堤所資以束水者也,須并河身一同推算。
即入水斜坡,統須堅固,以禦異常盛漲,方不至誤事。
至堤之高低、厚薄,則視土性之松實,料質之堅脆耳。
至應如何造法,亦須視水線高低,水力緩急。
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