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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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論序
(老泉史論三篇,頗得史家之髓,故竝存之,三篇當合看。
) 史之難其人久矣。
魏、晉、宋、齊、梁、隋間,觀其文則亦固當然也。
所可怪者,唐三百年,文章非三代兩漢當無敵,史之才宜有如丘明、遷,固輩,而卒無一人可與範曄、陳壽比肩。
巢子之書,世稱其詳且博,然多俚辭俳狀,使之紀事,將復甚乎其嘗所譏誚者。
唯子餗《例》為差愈。
籲!其難而然哉。
夫知其難,故思之深,思之深,故有得,因作《史論》三篇。
史論上 (經史竝言,是對客論主。
) 史何為而作乎,其有憂也。
何憂乎,憂小人也。
何由知之,以其名知之。
楚之史曰《檮杌》。
檮杌,四兇之一也。
君子不待褒而勸,不待貶而懲;然則史之所懲勸者獨小人耳。
仲尼之志大,故其憂愈大,憂愈大,故其作愈大。
是以因史修經,卒之論其效者,必曰亂臣賊子懼。
由是知史與經皆憂小人而作,其義一也。
其義一,其體二,故曰史焉,曰經焉。
大凡文之用四:事以實之,辭以章之,道以通之,法以檢之。
此經、史所兼而有之者也。
雖然,經以道、法勝,史以事、辭勝;經不得史無以證其褒貶,史不得經無以酌其輕重;經非一代之實錄,史非萬世之常法,體不相沿,而用實相資焉。
夫《易》、《禮》、《樂》、《詩》、《書》,言聖人之道與法詳矣,然弗驗之行事。
仲尼懼後世以是為聖人之私言,故因赴告策書以修《春秋》,旌善而懲惡,此經之道也。
猶懼後世以為己之臆斷,故本《周禮》以為凡,此經之法也。
至於事則舉其略,辭則務於簡。
吾故曰:經以道、法勝。
史則不然,事既曲詳,辭亦誇耀,所謂褒貶,論讚之外無幾。
吾故曰:史以事、辭勝。
使後人不知史而觀經,則所褒莫見其善狀,所貶弗聞其惡實。
吾故曰:經不得史,無以證其褒貶。
使後人不通經而專史,則稱讚不知所法,懲勸不知所祖。
吾故曰:史不得經,無以酌其輕重。
經或從偽赴而書,或隱諱而不書,若此者眾,皆適於教而已。
吾故曰:經非一代之實錄。
史之一紀、一世家、一傳,其間美惡得失固不可以一二數。
則其論讚數十百言之中,安能事為之褒貶,使天下之人動有所法如《春秋》哉?吾故曰:史非萬世之常法。
夫規矩準繩所以制器,器所待而正者也。
然而不得器則規無所效其圓,矩無所用其方,準無所施其平,繩無所措其直。
史待經而正,不得史則經晦。
吾故曰:體不相沿,而用實相資焉。
噫!一規,一矩,一準,一繩,足以制萬器。
後之人其務希遷、固實錄可也,慎無若王通、陸長源輩,囂囂然冗且僭,則善矣。
史論中 (分段議論體,古人讀史刻畫如此。
) 遷、固史雖以事、辭勝,然亦兼道與法而有之,故時得仲尼遺意焉。
吾今擇其書有不可以文曉而可以意達者四,悉顯白之。
其一曰隱而章,其二曰直而寬,其三曰簡而明,其四曰微而切。
遷之傳廉頗也,議救閼與之失不載焉,見之《趙奢傳》;傳酈食其也,謀撓楚權之繆不載焉,見之《留侯傳》。
固之傳周勃也,汗出洽背之恥不載焉,見之《王陵傳》;傳董仲舒也,議和親之疏不載焉,見之《匈奴傳》。
夫頗、食其、勃、仲舒,皆功十而過一者也。
苟列一以疵十,後之庸人必曰:智如廉頗,辯如酈食其,忠如周勃,賢如董仲舒,而十功不能贖一過,則將苦其難而怠矣。
是故本傳晦之,而他傳發之。
則其與善也,不亦隱而章乎? 遷論蘇秦,稱其智過人,不使獨蒙惡聲;論北宮伯子,多其愛人長者。
固讚張湯,與其推賢揚善。
讚酷吏,人有所褒,不獨暴而惡。
夫秦、伯子、湯、酷吏,皆過十而功一者也。
苟舉十以廢一,後之兇人必曰:蘇秦、北宮伯子、張湯、酷吏,雖有善不錄矣,吾復何望哉?是窒其自新之路,而堅其肆惡之志者也。
故於傳詳之,於論於讚復明之。
則其懲惡也,不亦直而寬乎! 遷表十二諸侯,首魯訖吳,實十三國,而越不與焉。
夫以十二名篇,而載國十三,何也?不數吳也。
皆諸侯耳,獨不數吳,何也?用夷禮也。
不數而載之者,何也?周裔而霸盟上國也。
《春秋》書哀七年,公會吳於鄫,書十二年,公會吳於橐臯,書十三年,公會晉
) 史之難其人久矣。
魏、晉、宋、齊、梁、隋間,觀其文則亦固當然也。
所可怪者,唐三百年,文章非三代兩漢當無敵,史之才宜有如丘明、遷,固輩,而卒無一人可與範曄、陳壽比肩。
巢子之書,世稱其詳且博,然多俚辭俳狀,使之紀事,將復甚乎其嘗所譏誚者。
唯子餗《例》為差愈。
籲!其難而然哉。
夫知其難,故思之深,思之深,故有得,因作《史論》三篇。
史論上 (經史竝言,是對客論主。
) 史何為而作乎,其有憂也。
何憂乎,憂小人也。
何由知之,以其名知之。
楚之史曰《檮杌》。
檮杌,四兇之一也。
君子不待褒而勸,不待貶而懲;然則史之所懲勸者獨小人耳。
仲尼之志大,故其憂愈大,憂愈大,故其作愈大。
是以因史修經,卒之論其效者,必曰亂臣賊子懼。
由是知史與經皆憂小人而作,其義一也。
其義一,其體二,故曰史焉,曰經焉。
大凡文之用四:事以實之,辭以章之,道以通之,法以檢之。
此經、史所兼而有之者也。
雖然,經以道、法勝,史以事、辭勝;經不得史無以證其褒貶,史不得經無以酌其輕重;經非一代之實錄,史非萬世之常法,體不相沿,而用實相資焉。
夫《易》、《禮》、《樂》、《詩》、《書》,言聖人之道與法詳矣,然弗驗之行事。
仲尼懼後世以是為聖人之私言,故因赴告策書以修《春秋》,旌善而懲惡,此經之道也。
猶懼後世以為己之臆斷,故本《周禮》以為凡,此經之法也。
至於事則舉其略,辭則務於簡。
吾故曰:經以道、法勝。
史則不然,事既曲詳,辭亦誇耀,所謂褒貶,論讚之外無幾。
吾故曰:史以事、辭勝。
使後人不知史而觀經,則所褒莫見其善狀,所貶弗聞其惡實。
吾故曰:經不得史,無以證其褒貶。
使後人不通經而專史,則稱讚不知所法,懲勸不知所祖。
吾故曰:史不得經,無以酌其輕重。
經或從偽赴而書,或隱諱而不書,若此者眾,皆適於教而已。
吾故曰:經非一代之實錄。
史之一紀、一世家、一傳,其間美惡得失固不可以一二數。
則其論讚數十百言之中,安能事為之褒貶,使天下之人動有所法如《春秋》哉?吾故曰:史非萬世之常法。
夫規矩準繩所以制器,器所待而正者也。
然而不得器則規無所效其圓,矩無所用其方,準無所施其平,繩無所措其直。
史待經而正,不得史則經晦。
吾故曰:體不相沿,而用實相資焉。
噫!一規,一矩,一準,一繩,足以制萬器。
後之人其務希遷、固實錄可也,慎無若王通、陸長源輩,囂囂然冗且僭,則善矣。
史論中 (分段議論體,古人讀史刻畫如此。
) 遷、固史雖以事、辭勝,然亦兼道與法而有之,故時得仲尼遺意焉。
吾今擇其書有不可以文曉而可以意達者四,悉顯白之。
其一曰隱而章,其二曰直而寬,其三曰簡而明,其四曰微而切。
遷之傳廉頗也,議救閼與之失不載焉,見之《趙奢傳》;傳酈食其也,謀撓楚權之繆不載焉,見之《留侯傳》。
固之傳周勃也,汗出洽背之恥不載焉,見之《王陵傳》;傳董仲舒也,議和親之疏不載焉,見之《匈奴傳》。
夫頗、食其、勃、仲舒,皆功十而過一者也。
苟列一以疵十,後之庸人必曰:智如廉頗,辯如酈食其,忠如周勃,賢如董仲舒,而十功不能贖一過,則將苦其難而怠矣。
是故本傳晦之,而他傳發之。
則其與善也,不亦隱而章乎? 遷論蘇秦,稱其智過人,不使獨蒙惡聲;論北宮伯子,多其愛人長者。
固讚張湯,與其推賢揚善。
讚酷吏,人有所褒,不獨暴而惡。
夫秦、伯子、湯、酷吏,皆過十而功一者也。
苟舉十以廢一,後之兇人必曰:蘇秦、北宮伯子、張湯、酷吏,雖有善不錄矣,吾復何望哉?是窒其自新之路,而堅其肆惡之志者也。
故於傳詳之,於論於讚復明之。
則其懲惡也,不亦直而寬乎! 遷表十二諸侯,首魯訖吳,實十三國,而越不與焉。
夫以十二名篇,而載國十三,何也?不數吳也。
皆諸侯耳,獨不數吳,何也?用夷禮也。
不數而載之者,何也?周裔而霸盟上國也。
《春秋》書哀七年,公會吳於鄫,書十二年,公會吳於橐臯,書十三年,公會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