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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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是上明倫堂去商量祭聖大典了。

     朝宗這才想起,再過兩天就是大成先師孔老夫子的誕辰,也是欽定的祭孔大典。

     這是讀書人的大典,而且每年都是複社中人大出風頭的日子。

     尤其是在推定與祭者方面,複社更是掌握着絕對的影響力,國學的座師是個拘謹方正的老好人,平時也不太管事,所以把這件工作交給複社一些少壯派去商量了。

     大祭是欽定的重典,文武百官都要來參祭的,而這一天偏偏又是以士子為主,因此參祭時位次的排列,不以爵位及官銜的尊卑為序,乃是以本人在士林中的聲譽為主,因此很可能高倨首席的是布衣平民,而當朝一品卻被安在末座,甚至于還挨不上邊兒。

     選列首位并沒有什麼好處,這隻是一種榮譽,但是被摒諸門外,卻是個很失面子的事了。

     所以每年到這時候,總是有些不太愉快的紛争,學師雖然清高,但畢竟是官,官就難免有人情關說。

     所以這位學官王老師為了省得麻煩,幹脆把這個邀列陪祭人員的工作交給這些名流們去商讨,而這一些名流則又由複社的人員為主,事實上也就是等于複社在操持一切。

     不過大典究竟不是兒戲,被選出來的人,多少也要能孚衆望的士林前輩。

     由文人名士合議邀選的與祭人員也有個好處,他們都是真正的讀書人,不會有那些不識之無以及無實之徒,憑仗權勢而混迹其中,因而鬧笑話了。

     明倫堂則是文廟議事的地方,讀書人有了文字筆墨的糾紛,就在那兒請座師出面,邀了地方名流列席,雙方各自陳述理由,展開辯論,聽候公決。

     大家都在明倫堂,一定是讨論大祭的事。

     朝宗也曾參加過一次大祭,不過那時他是以生員的身份參加,站在外面生員的行列裡随衆行先拜而已。

     但就是這項資格也不容易,必須要進過學、所謂進學,就是要郡試及第,拜在郡裡學官的門下,成為附生,也就是取得秀才的資格。

     有了這種資格,才能進文廟的門,在明倫堂上站進一腳的地位,他才能穿上一領青衿,算是讀書人。

     中了秀才才能被人尊為先生,雖然仍是布衣,卻已有了地位,這也是一種榮譽。

     朝宗想今年自己至少可以弄到個與祭的資格了,那雖不算什麼,卻是一種榮譽,也可以取得相當程度的尊敬,本來是絕無問題的,但是有了阮大-亂說話,很可能會受影響,利用大家都在的關系,應該去解釋一下,所以又急急地走到文廟去。

     夫子廟離貢院不遠,而妙的是舊院也在附近不遠,秦淮河就在鄰近,朝宗暗罵自己糊塗,多用腦子想想,早該知道他們會在明倫堂上,這兩天他們一定是最忙和最起勁的時刻,豈不是少跑好多冤枉路了。

     遠遠看到文廟,再看看貢院,朝宗的感觸又多了,四年前他就是在這兒應試的,那時意氣風發,自其必中,那知居然會名落孫山。

     這次卻是為避亂而已,本來也是想再度赴試的,那知為了流寇的關系,把考舉停了。

     前途茫茫,而自己卻又情牽孽纏,真不知要如何才好,想到這兒,他停住了腳,沒有再走過去。

     這是一個陰天,沒下雨,卻有一層薄薄的霧,不遠處的秦淮河在煙霧裡隐約着,使他不禁興起了一股莫名的哀愁,使他感到異樣的沉重。

     他不承認自己頹唐,雖然他流連在煙花中,然而他的紅粉知己香君卻是個深明大義、憂時愛國的女子,他的膩友鄭妥娘更是個積極憤慨的女性,她們雖身在風塵,她們的心卻在天下。

     她們比起那些醉生夢死的家夥,不知要好多少倍,甚至于比起那些隻會唱高調的書生們,也高明多了。

     像吳次尾他們整天嚷着要報國要除奸,可是他攻擊最厲的人卻是阮大-一個趨炎附勢的小人而已。

     比阮大-更可殺的人還多得很呢,吳次尾他們倒不是不敢攻擊,這些複社的書生們發作起來,倒是百無禁忌,任何人都不顧的。

     他們隻是蒙塞了耳目,不知道誰才是該殺的人而已。

     他們局促在南京,不知道天下大事演變到什麼情形,不知道朝中發生了些什麼事,完全靠着道聽途說的一點消息作為根據,然後就高叫着該打倒誰,該殺些什麼樣的人來以謝天下。

     靠這樣子就能救得了國家嗎?救得了天下嗎? 朝宗忽而對文廟中的那一群人,也感到十分的不耐,覺得跟他們一起混,也是很無聊、很幼稚的一件事。

     他感到窒息,這是一個悶死人的地方。

     他突然萌起了一股豪情,他要走,他要離開這個地方,離開這個安樂的、太平的、快要腐朽的地方。

     到前線去、到軍中去,在左良玉的軍中,他也沒有直接參與戰事的機會,但總算是盡了他的一分力量。

     再者,他自認并不是一個文弱的書生,他也學過拉弓射箭、盤馬揮刀,必要時他也能挺身一戰,何況他讀過兵法,腦子靈活,那就是所謂的韬略,他相信自己在左良玉那兒,一定有更好的表現。

     想到這兒,他胸中豪情四塞,盈溢而出,他覺得不必去到文廟,去跟那些人厮混,浪費時間了,回去帶了香君,立刻就到栖霞山去,在那兒兩個人好好地厮守一陣,然後立刻就動身。

     不必向誰去解釋,也不必去要求誰的諒解,清者自清、濁者自濁,随便他們怎麼去想,反正将來我拿事實的表現來給你們看看,才是最有力的說明。

     他有了這個想法,相信香君一定會諒解的,還有妥娘,一定會贊同的。

     到了栖霞山,要把地點告訴妥娘,雖然不能接她去共渡一個月,但是要她想辦法,抽出兩三天的空,到那兒去聚一聚,相信她是辦得到的。

     對這個女人,他有着深深的懷念,雖然他們有過肌膚之親,也有過纏綿之夜,但是卻沒有愛情,不但沒有那種男婚女嫁的終身厮守的愛情,就是連如火如熾,如癡如狂的男歡女愛也談不上。

     但是他們之間,卻有着極深的感情,一種超乎一切,至深至上的友情。

     這種感情比愛情更為隽永,更為堅貞久長,更為有力。

     沒有任何誓言的約束,十年、二十年不見,這種感情不會變質,不會褪色,也不必重逢見面,依然是互相關切,互相懷念。

     遙遠傳來一個訊息,得知對方有了什麼困難,不必對方提出什麼請求。

    (通常對方是絕不會提出任何要求的,甚至于還會亟力瞞下自己的困境,不讓對方知道)隻要是能力所及,一方必然會不計一切地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