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拓香港界址專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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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九八年六月九日,光緒二十四年四月二十一日,北京。
溯查多年以來,素悉香港一處非展拓界址不足以資保衛,今中、英兩國政府議定大略,按照粘附地圖,展擴英界,作為新租之地。其所定詳細界線,應俟兩國派員勘明後,再行畫定。以九十九年為限期。又議定,所有現在九龍城内駐紮之中國官員,仍可在城内各司其事,惟不得與保衛香港之武備有所妨礙。其餘新租之地,專歸英國管轄。至九龍向通新安陸路,中國官民照常行走。又議定,仍留附近九龍城原舊碼頭一區,以便中國兵、商各船、渡艇任便往來停泊,且便城内官民任便行走。将來中國建造鐵路至九龍英國管轄之界,臨時商辦。又議定,在所展界内,不可将居民迫令遷移,産業入官,若因修建衙署、築造炮台等,官工需用地段,皆應從公給價。自開辦後,遇有兩國交犯之事,仍照中、英原約、香港章程辦理。查按照粘附地圖所租與英國之地内有大鵬灣、深圳灣水面,惟議定,該兩灣中國兵船,無論在局内、局外,仍可享用。
此約應于畫押後,自中國五月十三日,即西曆七月初一号開辦施行。其批準文據應在英國京城速行互換。為此,兩國大臣将此專條畫押蓋印,以昭信守。此專條在中國京城繕立漢文四份、英文四份,共八份。
大清國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一等肅毅伯李
經筵講官禮部尚書許
大英國欽差駐紮中華便宜行事大臣窦
光緒二十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西曆一千八百九十八年六月初九日
本專條于一八九八年八月六日在倫敦交換批準。
溯查多年以來,素悉香港一處非展拓界址不足以資保衛,今中、英兩國政府議定大略,按照粘附地圖,展擴英界,作為新租之地。其所定詳細界線,應俟兩國派員勘明後,再行畫定。以九十九年為限期。又議定,所有現在九龍城内駐紮之中國官員,仍可在城内各司其事,惟不得與保衛香港之武備有所妨礙。其餘新租之地,專歸英國管轄。至九龍向通新安陸路,中國官民照常行走。又議定,仍留附近九龍城原舊碼頭一區,以便中國兵、商各船、渡艇任便往來停泊,且便城内官民任便行走。将來中國建造鐵路至九龍英國管轄之界,臨時商辦。又議定,在所展界内,不可将居民迫令遷移,産業入官,若因修建衙署、築造炮台等,官工需用地段,皆應從公給價。自開辦後,遇有兩國交犯之事,仍照中、英原約、香港章程辦理。查按照粘附地圖所租與英國之地内有大鵬灣、深圳灣水面,惟議定,該兩灣中國兵船,無論在局内、局外,仍可享用。
此約應于畫押後,自中國五月十三日,即西曆七月初一号開辦施行。其批準文據應在英國京城速行互換。為此,兩國大臣将此專條畫押蓋印,以昭信守。此專條在中國京城繕立漢文四份、英文四份,共八份。
大清國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一等肅毅伯李
經筵講官禮部尚書許
大英國欽差駐紮中華便宜行事大臣窦
光緒二十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西曆一千八百九十八年六月初九日
本專條于一八九八年八月六日在倫敦交換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