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入關出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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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頁四四三亦自書不諱,乃知為真事。

    此即劉著頁二七所譏為“怪話”“怪事”之類是也。

    後來馮氏在山西晉祠幽居時,關于此種怪行,餘嘗苦口勸谏,以免為與他人,尤其生活方式及習慣不同之南方同志,合作共處之障礙。

    其如“江山易改,品性難移”何!) 對于庶政之興革,其荦荦大端者,有如勸導放足、禁絕鴉片與娼妓、蠲免苛捐雜稅、提倡清潔、實行種樹、廣設平民學校及運動場、建築能容三千人之“洗心社”以作軍民學界講演堂,遍标格言,以喚醒民衆&mdash&mdash即如後來流行的标語,又令軍人築路。

    而其成績最大、利民最著者,則為築成西安至潼關之汽車大路,利便交通。

    (按:餘初赴西安工作時,即乘車經由此路。

    )又常召集士紳商民讨論政治社會一應興革事宜,以故官民了無隔膜,甚得“庶政公諸輿論”之旨。

    一時,氣象一新,風氣大變,社會舊面目亦為之改易。

    可惜全省政令不統一,所有新政僅得施于省會附近一帶地方,未能普及全省也。

     對于财政方面,則以薛笃弼為财政廳長。

    富秦銀行為前督軍陳樹藩所設,濫發紙币,吸收現金。

    其個人發大财,而陝民則苦矣。

    初時,紙币每元隻值銅元廿枚。

    經馮、薛極力整頓,不期月即漲至六七折。

    對于煙禁&mdash&mdash吸食及私種與販運者均嚴禁,但隻在馮氏自己兵力所及之數縣尚可實行,而他軍在駐紮之地域則包庇農民大量種植出産,複由軍隊私運,莫奈其何。

    馮氏乃寓禁于征,凡販運過境者科以重稅,每月收入可得六七萬元,軍政費得借此補助。

    對于鹽務亦厲行改革,設“鹽務局”,以劉之龍為局長,宿弊頓除,收入大增。

    以上諸端,施行有效,軍政乃得維持。

    軍隊經費已略較駐信陽時為優。

    然因全軍給養向用現金購取,一切補充又多,隻可維持夥食,按期發饷尚談不到也。

    每月收支賬目公開,厲行廉潔,剔除中飽,涓滴歸公,實行節儉。

    行之不一年,舊債盡償。

    離陝時省庫且有餘款。

    計其政治成績以财政為最優。

     在外交上有可紀者,即是實行“對外人講理”的主張。

    有兩外人,一英籍,一美籍,持有護照來陝遊曆。

    行至郿縣太白山,用槍獵獲野牛二頭,即剝其皮,攜回西安,始往谒馮督軍,蒙款待甚優。

    外人興高采烈,告之以行獵所得。

    馮氏以國權所關,登時翻臉,嚴行質問。

    兩人亦抗議。

    馮氏據理駁之。

    卒令二人抱歉,掃興而退。

    因此,二人老羞成怒,英人尤甚,盡力宣傳反馮。

    其後,英國人對他時露不滿,未始非由此事而來,以馮氏有損其帝國在中國自由行動之尊嚴也。

    馮氏将此事報告政府,乃定例外人遊獵須領執照,并須指定何項獸類,是亦與外國取締行獵之辦法無異者。

     馮氏在督陝任内,傾全力于省内軍事、政治之整頓,而對于全國政治,多不過問。

    惟有二三事,關系重要,迫于愛國義憤,不得不通電主張者,略舉如後:(一)以關于籌款贖回山東膠濟鐵路自辦一案為國脈存亡所系,集合公私法團公議陝西擔任二百萬元,冀保路權。

    (二)關于鹽餘公債事,極力反對内閣總理梁士诒之借款辦法,而主張根本取消,并另通電一緻聲讨之。

    (三)去電司法當局董康請嚴查有關鹽餘公債九千六百萬元之财政舞弊案。

    (四)通電痛斥張作霖入關袒護洪憲帝制禍首梁士诒。

    最後一電,實為馮氏提師出關讨奉之先聲也。

     出關援曹吳 自九年(一九二〇)七月直奉聯合戰勝皖系之後,由靳雲鵬組閣。

    (按:靳本屬皖系,後轉投直系。

    )靳則盡力擴充直系勢力以為報,任命曹锟為“直魯豫巡閱使”,吳佩孚副之,王承斌等為各省督軍。

    時,張作霖亦為“東三省巡閱使”,更要求直轄塞北三特區;同時,聯絡段派之盧永祥,并謀攫長江地盤。

    直、奉兩系,已隐伏戰機矣。

    十月,蘇督李純自殺,兩系均欲奪此一塊肥肉。

    奉方推薦張勳繼任,乃為直系之齊燮元所得。

    “兩湖巡閱使”兼“湖北督軍”王占元,以鄂駐軍嘩變不能制,因而去職。

    吳複得繼為“兩湖巡閱使”,而以蕭耀南督鄂。

    長江上下遊均入直系勢力。

    奉張之計既失敗,乃亟謀對抗,與浙盧、豫趙(倜)及舊交通系梁士诒等聯絡成立“讨直同盟”。

    張乃推梁組閣,迫吳去豫赴鄂,準備吳一旦抗命,奉方即行聲讨,由各省援應。

    素以滑頭取巧著稱之徐世昌果從之,于民十年(一九二一)十二月,梁繼靳任國務總理。

    梁就職後,先即結外債條約,以鹽餘借款,大喪主權。

    吳佩孚首先通電反對,以帝制餘孽及借債賣國兩題目話梁,迫其去位。

    其電文且仿韓愈“三日不能至五日,五日不能至七日”等語,是直以鳄魚視之矣。

    同時,聯絡本系蘇、贛、鄂、魯、豫、陝六省軍民長官,紛紛通電響應,一緻驅梁。

    兩方相持不下,卒不得不訴諸武力。

     在此次内戰中,無可諱言的,馮氏自始即袒直攻奉。

    其态度與行動,值得一為研究。

    本來,他自許所部為國家國民的軍隊,平素系超然的和獨立的性質,故曾與段祺瑞、馮國璋、曹锟、吳佩孚等,均一體合作,并無軒轾,不認識有個人的主子,更不屑為一系的走狗。

    綜而言之,他一向不是皖系或直系的人,前文已說明。

    然其此次之毅然加入直系戰線者,依著者個人推究,大約有四個原因:其一,當其與段翻臉之後,勢成孤立,險被消滅,幸先後在鄂、湘、豫、陝均得曹、吳之力助,乃得保持地位與實力。

    今當曹、吳面臨大難,面臨生死之戰,不得不仗義援之以手。

    其次,從前因個性戆直,已與奉張有裂痕(如反對奉方保衛起用張勳督皖,其後奉方反對馮氏在豫扣留交通部解款專車)。

    此次,如奉勝直敗,自己斷無幸存之理,勢不得不聯直反抗,以圖生存。

    其三,陝西荒瘠之地,軍政複雜,不易應付,無可措施,故急欲另圖發展,期成為真正為國為民的大軍。

    其四,從常理說,奉張久欲逐鹿中原,入關主政,甘作破壞和平之戎首,矧其更有勾結複辟黨如張勳者流謀叛民國之嫌;苟其得勢成功,斷非國家之福,而其謀士梁士诒為洪憲帝制餘孽,聲名狼藉,組織内閣後即大借外債,确損國權,此凡愛國的同胞所應反對的。

    有此四因,故馮氏毫不躊躇,決然表示以全力為直系之後盾了。

     十一年(一九二二)四月,奉張果派兵入關進攻,吳亦調兵備戰。

    馮氏具有決心,于十九日會銜通電數其八大罪。

    在西安複召集幹部與部隊當衆宣布主張。

    在此“讨奉援直”大會中,他現出本色,當衆脫去所穿之鞋,用足使勁當空一踢說:“我們出關去打奉軍,我棄去這陝西督軍,就像這破鞋一樣!”言時,敝屣飛入半空,猶未落地,真是生活的、戲劇化的表演,惟馮玉祥能為之。

    于是,即将督軍職權交省長劉鎮華代理,而親統自己之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