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廣州貿易和鴉片戰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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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貿易的特點 從1760年到1834年,中國對歐貿易所遵循的廣州制度,其實質是等級服從:首先,外商服從持特許證的中國壟斷商,後者總稱為&ldquo公行”其次,公行成員服從清廷委任的廣州海關監督。

    在政治、法律方面,權力是按此等級向下行使的。

    清帝國的廣州官員,不僅海關監督,而且廣東省巡撫和兩廣總督都向公行成員發号施令,對不服從者可以監禁或懲處;他們通常不與駐廣州英國東印度公司監理委員會進行任何直接接觸,而甯願通過行商向該委員會傳達命令。

     但在經濟方面,力量的分布比較平均,因為廣州貿易制度所依據的正統儒家學說是與該制度有關各方的實際利益相抵觸的。

    中國在傳統上謀求對外關系的穩定,隻準許納貢的外國人或被限制在邊界貨物集散地的外國商人&mdash&mdash如在恰克圖(買賣城)的俄國人和1760年以後在廣州的歐洲人&mdash&mdash進行有限貿易,廣州制度就是作為這種措施的體現而産生的。

    按照清朝政策的公開表示,商業利益服從國家的政治利益。

    但在私下裡,甚至清朝曆代皇帝都把廣州貿易視為個人利益的重要來源。

    海關監督被外國人誤認為是戶部的代表,實際上,他由内務府授權,負責把廣州每年海關稅收多達85.5萬兩的現銀輸入統治者的私囊。

    [1]海關監督功績之大小,視其滿足皇帝私人定額的能力而定,所以在某種程度上,他的成就在一定程度上取決于使廣州貿易保持開放。

    凡是預示有使港口關閉危險的國際事件,都會危及海關監督的财政稅收。

    同樣,行商如果因遭到擔負不起的官方苛索而破産,也會妨害海關監督獲得最大利益,因為隻有公行擁有足以資助廣州貿易的商業資本。

     公行的資本來自向壟斷貿易組織&mdash&mdash如英國東印度公司&mdash&mdash出售茶葉和紡織品所賺得的利益。

    東印度公司購買這些貨物的部分貨款是用輸入布匹等物償付的。

    但這些進口貨的價值一年平均隻有350萬元,而東印度公司每年從中國輸出的中國貨物約值700萬元。

    這350萬元差額原來由東印度公司帶到中國的美洲銀币補償。

    1805年以後,它停止向廣州輸入白銀,因為它的償付已能夠依靠&ldquo散商&rdquo,後者把機器、印度棉花和來自東南亞的舶來品出售給廣州的零售商。

    中國政府禁止散商把現金利潤輸出廣州,所以他們幹脆把白銀直接交給東印度公司,以換取可在倫敦或印度兌現的彙票。

    當然,東印度公司利用這筆白銀繼續購買大量茶葉在英國出售。

    有三種發展情況改變了這幾方面經濟利益的平衡體系:清朝海關監督日益貪污腐化;英&mdash中壟斷商的信用日趨不穩定;鴉片的自由貿易的興起。

     貪污腐化和公所基金 主管對外關系的中國官員雖然從貿易獲得了利益,但表面上卻矢口否認他們有任何貪圖私利的動機。

    曆朝清帝也假裝不關心貿易收入,實際上卻強迫海關監督為他們弄到這筆收入。

    皇帝私人之所得就是帝國公益之所失。

    因為海關監督為了向皇帝上繳關&ldquo餘&rdquo,常常不能完成向戶部交納規定的關稅定額。

    到18世紀末,這種營私舞弊行為惡性發展,每個海關監督在三年任期内所能做的一切就是盡量飽其私囊。

    一個&ldquo廣州利益集團&rdquo形成了,它逐漸把從貿易吮吸來的款項變成了與外商或公行有關聯的所有大、小官吏的資财。

     行商為了保護他們自己,于1775年建立一種秘密基金(即後來東印度公司所稱的&ldquo公所基金&rdquo,公所即行會,具體稱公行),公所的每個成員要把他貿易利潤的1/10交作基金,在必要時用來應付官吏的勒索。

    到1780年公所基金始公開并正式規定向外國進口貨征收3%的規禮,這是一筆附加稅,名義上是要保證行商能償還外商的欠款。

     公所基金的設立,開始了廣州貿易的最後一個重要階段(1780&mdash1833年)。

    公所基金本身是保護行商的一種方法,它之所以成為定規,是因為可以用它來對付散商早期在壟斷範圍外投資的增加。

    但是公所基金的運用,卻是1796年以後席卷中國的社會混亂的标志。

    在乾隆時代的最後幾年,出現了傳統王朝衰敗的最初迹象:幾袋珍珠就可買一高級爵位;軍隊虛報名額;地方稅款被侵吞。

    中原地區的大多數農民在連遭水澇災荒之後,又經白蓮教叛亂(1795&mdash1803年發生在四川和湖北交界地區)的喪亂。

    這一叛亂在1802年以三合會起事的形式擴展到廣東,并成為海盜襲擊沿海一帶。

    廣東海盜因有在恢複東京阮朝鬥争中失敗的冒險家紛紛加入而人數激增,他們從1804&mdash1809年實際上包圍了珠江三角洲。

    [2]清帝試圖以傳統方式緩和社會混亂和減輕饑荒,同時為鎮壓叛亂而開銷一筆必需的非常軍費,于是要求官吏和富商&ldquo捐&rdquo款。

    事實上,對于每一級官職都幹脆定有捐款數額,各商會也有定額。

    公行的負擔是從公所基金開支的。

     例如,在1807年,公所向皇帝納&ldquo貢&rdquo銀5.5萬兩;為帝國的軍事行動捐銀6.1666萬兩;為黃河水災善後和鎮壓沿海海盜捐銀12.75萬兩;向戶部官員饋銀5400兩;為購置鐘表和打簧貨(即八音盒和機械玩具,當時這些東西是&ldquo官吏向其京城上司行賄的公認的手段&rdquo)[3]付銀20萬兩。

    行商确切付出了多少款項已無從知悉,但東印度公司經查明者,在1807年和1813年之間從公所基金中至少公開支出了總額498.8萬兩銀子。

    這些款額并沒有對公行中較富有的潘喜官等成員起到任何保護作用。

    有些個人捐款一次高達10萬兩,也是向個别人士征收的。

     英&mdash中壟斷商人 所有這些捐輸增加了行商信用的不穩定性,因而東印度公司的預付款越來越成為這個壟斷貿易機制的續命湯。

    每年要把下一年茶葉合同的50%的貨款和絲合同的90%的貨款預付給廣州的經紀人。

    他們為了預先保證下一年合同的下餘貨款部分,就把這筆預付款的一部分轉交茶葉批發商或絲批發商,所以每個行商都是負債者。

    如果開始謠傳某個經紀人無力償付債務,他隻要從英商得到更多的錢以表明英商信任他的可靠性,便可保持内地茶商和絲商對他的信任。

    但是從英商得錢愈多就意味着預付款額愈高,預付款額愈高也就意味着在下一年度合同中要給此行商以更大份額。

    該行商在得到這個份額後,也必須相應地接受更多的英國毛織品。

    于是,這位經紀人必須設法把不願要的毛織品委托廣州紡織商行抛售。

    這樣也就進一步擴大了他的賒欠,進而增加了他的不穩定性,緻使他年複一年地硬拴在東印度公司身上。

    到1783年,東印度公司在貿易上的勢力已是如此強大,以緻它的監理委員會認為,即使海關監督也不能建立一個價格聯盟來與它相抗衡。

    [4]當然,這種情況絲毫不能削弱海關監督勒索行商錢财的權力,因為一種新的英&mdash中壟斷制度已經建立起來。

    這時東印度公司已把大量資金提供給某個商人,以緻它簡直經受不住使他遭到破産的風險,否則它就會失去獲得它的&ldquo副保&rdquo的一切希望(&ldquo副保&rdquo,即該商人已抵押給東印度公司以後幾年的茶葉貿易)。

    從此,該公司的預付款辦法把它的命運緊緊地和這些商人聯系起來,使得海關監督不再能&mdash&mdash或者說不再需要&mdash&mdash出賣專賣權。

    相反,他把經紀人作為英商的代理人使用,因為他知道東印度公司會間接地替他們交納罰款和關稅。

     盡管監理委員會非常急切地想恢複瀕于絕境的行商以保持茶源暢通,可是東印度公司從茶葉貿易本身賺來的錢很少,雖說到19世紀30年代,英國政府從茶葉稅中得到了歲入的10%。

    東印度公司的收益卻沒有那麼多。

    在1780年和1790年間,對印、中兩國的貿易的全部利潤稍許不足200萬英鎊,隻折合原來股本額的5%。

    這當然不包括使東印度公司成為其财源的許多有關人士的額外所得:此種所得即東印度公司商船上的大班和船員的私人貿易,支付給有權利以高價向公司出讓&ldquo世襲船底&rdquo&mdash&mdash或稱運輸權&mdash&mdash的某些家庭的款項,等等。

    但無論如何東印度公司在廣州的貿易從未中斷,因為該公司統治了印度,而中國則是實現彙劃印度歲入結餘的理想的中介國家(這些餘款必須用于償還2800萬英鎊的債款,是東印度公司為支付主要用于征服印度的花費而在倫敦借支的)。

     彙劃機關當時是代理行。

    東印度公司為使自己的職員不控制散商對印貿易,于1787年建立了代理制度。

    1832年,有人對代理行的起源作了如下描述: 代理行主要由紳士組成,他們過去都在政界或軍界供職。

    他們覺得按習慣自己更适于經商,于是得到退職許可後便從事代辦業和商業。

    他們為公司服務積蓄了資金。

    他們把這筆資金或者借給别人或者直接用于商業,實際上,與其說他們是資本的擁有者,毋甯說他們是資本的分配者。

    他們在通常的貿易過程中,以及通過借貸之間的利息差額和通過收取傭金,來獲得利潤。

    [5] 到1790年,在加爾各答已有15家控制印度國内&ldquo港腳商&rdquo的散商商号;這時,&ldquo港腳商&rdquo也已向東擴展到海峽和中國。

    為了滿足貿易需要,商号建立了銀行和保險公司,為外商投資者辦理業務,彙寄私人資金,資助靛青種植,等等。

    彙運歐洲染料工業使用的靛青是一種主要的彙寄形式,不過這種彙運經常受到擁有和管理東印度公司船隻的&ldquo航運界&rdquo收取高昂運費的妨礙。

    1801年,靛青售價暴跌,許多代理行開始着重依靠向廣州運送棉花和鴉片的生意。

     與中國的三角貿易 東印度公司壟斷了中國的茶葉收購,因此,港腳商(即在印度得到該公司許可而由散商經營的商号)從印度運往中國的商品不得不在中國統統換為低價貨如糖或者中國白銅(即鋅,有時是鋅與鉛、銅的合金),或者隻換成硬币。

    因此,需要大量銀行業務來結算利潤。

    有三種辦法可以使東印度公司用這些巨額收益獲得硬币和增殖利潤,因為這時該公司在廣州維持這一貿易體制迫切需要巨額費用和預付款。

    第一,印度管轄區之一可以向某代理行預付盧比,該代理行即購印度棉花運往廣州出售以換取西班牙銀元,然後從中扣除港腳商人的利潤而将餘款交東印度公司商館賬房。

    第二,駐廣州的商館可以接受某一港腳商人的硬币而付給他可在倫敦或孟加拉兌現的彙票。

    最後在下列情況下信用可以在賬房中過戶:(1)如果東印度公司欠行商甲一筆預付款,(2)甲可以從港腳商人乙購買棉花和鴉片,(3)因此,甲能把他的東印度公司欠款過戶給乙,然後,(4)乙可利用由倫敦董事會承付的彙票将款彙往倫敦。

     乍一看,港腳商人很像是中國明、清時代在國家各專賣事業之間鑽空子活動的那種商人。

    但實際上與中國那種商人不同,因為港腳商人是不可或缺的。

    出現港腳商人的最基本和最經常的原因很簡單,這就是英國人對茶葉的需要量很大,在歐洲卻找不到中國人會大量消耗的與此相當的制成品。

    結果,東印度公司的壟斷制度本身不能為這種貿易提供資金。

    所以除了公司直接運輸茶葉外,其他一切交易都是通過其印度代辦所及其駐廣州代表&mdash&mdash&ldquo英國散商&rdquo&mdash&mdash進行的。

     壟斷制的告終 随着中、英兩國越來越疏遠,它們的貿易代表反而越來越近乎。

    到1810年,監理委員會和公行似已結為一體,成了一個統一的英&mdash中行會。

    它們之間的競争是不關重要的。

    的确,它們雙方都希望互相幫助以反對新來的英、美散商的侵犯;這些散商是在壟斷體制之外搞經商,因為他們認為壟斷制度已過時和礙手礙腳。

     1785年第一隻美國船到達廣州。

    獨立戰争結束後美國私掠船失了業,安的列斯群島不向它們開放,塞勒姆、波士頓和紐約的船主如饑似渴地注視着中國貿易。

    美國的單桅小帆船和縱帆船從努特卡先是運來了人參,1787年後又從那裡運來了毛皮。

    1806年以後,即當美國太平洋西北沿海的海豹和海獺被滅絕時,就從夏威夷和斐濟收運檀香木,到1830年這也被砍伐殆盡。

    繞道合恩角的美國人也開始在西班牙美洲諸港出售歐洲貨物以換取墨西哥鷹洋,然後将鷹洋運往中國以購買茶葉、絲和瓷器。

    這使廣州貿易一年又增加了二三百萬元的現銀,從而使美國和中國的貿易額有可能激增。

    美國的運費與東印度公司的相比是如此便宜,以緻美國人在英國可以付了茶葉關稅後仍能以低于東印度公司的茶價出售。

    到1820年,廣州貿易除一小部分外,全部由東印度公司、港腳商人和美國人分别經營。

     美國人自己并不願步東印度公司之後塵,不願付給行商以擡高了的價格去填充公所基金。

    相反,他們找的是非公行的商人,特别是尋找其行号麇集于廣州各商館周圍的店主。

    但在1818年曾發現一店主試圖自購生絲時,海關監督堅決主張:行商作為外國船隻的保商,此後應當對非公行的經紀人作出擔保。

    這對公行和監理委員會有利,因為大多數店主必須因此遷回城内。

    10年以後,有個鹽商試圖建立一個新的外貿商行與美國人做生意,還得到了上述的那些店主的資助。

    當海關監督從該鹽商得到一筆特别豐厚的賄賂後似乎正要默許時,像17世紀的一些&ldquo特許權商人&rdquo那樣,東印度公司利用總督的幹預破壞了這個聯合活動,監理委員會對中國官方幹涉這次貿易的善意行動表示贊賞,但倫敦并不以為然。

     英、中兩國的距離使董事會把更大的希望寄托在使它的廣州貿易組織中國化。

    例如在1810年,董事們發現,已将350萬兩銀子預付給行商。

    監理委員會總是辯解說,這些預付款至少把下一年度的茶價降低了3.5%。

    當印度總督不得不用12.5%的利息借款時,倫敦詢問,為什麼為了得到這樣微薄的收入就把那麼多資金束縛在廣州呢?這個邏輯是不能駁倒的,到1818年,監理委員會最後承認,茶葉生意很穩定,已經不再需要預付款了。

    [6]經濟作物的種植已經推廣到福建、中原地區和廣東各地,愈來愈多的農民種植單一作物以滿足世界對茶葉的需要。

    結果,當行商簽訂了下一年度的合同時,廣州商館幾乎是若無其事地向行商停交硬币。

    雖然仍用現銀付給經紀人以支付公所的各種款項,但在1825年3月監理委員會秘密會議以後,甚至連這一做法也停了下來。

    如果一個行商即将破産,最好的辦法是使他退出公行,自謀生計。

    舊的廣州壟斷制度正在日趨瓦解,因為港腳商把愈來愈多的資本引入廣州城而使行商能夠以較低的利率向私人放債戶借款。

    利率從年利20%降到了12%,因此東印度公司的人為的貸款方法就不再需要了。

    [7]這樣,英&mdash中壟斷商之間長達百年的舊的貿易聯系未作重大的聲張就被切斷,結果這兩個法人很快就離異了。

    公行繼續寄希望于将來,但監理委員會發覺,公行作為一個有擔保能力的壟斷組織的時代已經過去,開始打退堂鼓的時刻已經到來了。

     1813年7月13日,英國議會廢除了東印度公司對印度的貿易壟斷權,隻允許它還保持20年的對華貿易壟斷權。

    在印度開放自由貿易後的繁榮時期,在加爾各答和孟買建立了數十個新代理行,其中有許多代理行向對華港腳貿易投資。

    駐廣州的英國散商多年來已經與正規商業沾上了邊,他們輸入倫敦的打簧貨、中東的沒藥、馬德拉斯的檀香木、馬來亞的玳瑁,等等。

    他們的大宗商品已經是印度原棉,與南京的棉花競争,向華南的紡織業推銷。

    不久印度的繁榮時期結束。

    1827&mdash1828年發生世界貿易蕭條,而且普魯士藍又在歐洲染料工廠中代替了靛青,結果幾乎毀滅了加爾各答的所有代理行。

    此外,廣州港腳行号的業主們(其中許多人是加爾各答商人的蘇格蘭籍親屬)發現,中國市場對他們自己貨物的需要量很低,也不穩定。

    從1819年起新加坡已經在迅疾地發展,緻使海峽貿易的商品充斥于廣州市面。

    印度棉花曾經是港腳行号的主要靠山,但它不再能同南京棉花競争,因為南京棉花現在不是經過陸路,而是用帆船南運廣東,從而減少了運費。

    甚至打簧貨也售不出去,因為廣州人已學會了仿制。

    雖然如此,港腳行号在廣州人經營的銀行業中仍起着重要作用,即使上述的特殊貿易失敗了也不會使它們破産。

    除前面談到的金銀财寶的運輸和從事金銀經紀業外,私人商行還新辦了數種新交換業務。

    例如,1826年以後銀元輸入額降低,原因是西班牙美洲的銀源枯竭,美國轉向國内投資。

    [8]因此,像維廉·查頓博士等商人開始鼓勵美國人在倫敦出售他們自己的美國棉以換取寄往廣州投資的拜令兄弟公司的彙票。

    接着查頓給出售棉花的美國人在廣州記上一筆應付款,然後把原來的彙票在倫敦兌現,這樣又向對華的私人投資者提供了一種彙劃方式。

    這種銀行業在19世紀20年代末的世界信貸危機中維持着港腳行号,但卻未向它們提供足夠利潤使其發财緻富。

    隻是廣州的私人商行開始直接向印度的第三大宗出口貨鴉片投資時,它才向港腳行号提供足以緻富的利潤。

     鴉片貿易 鴉片從唐代以來在中國就作為藥物使用。

    1620年,台灣人開始把鴉片和煙草混合起來用作麻醉劑傳播到東南沿海。

    雖然在1729年時清政府禁止鴉片輸入,但葡萄牙人仍從印度港口如達曼和果阿(卧亞)将這種麻醉劑小量輸入中國。

    1773年,東印度公司決定在東印度建立一個它自己的鴉片壟斷組織,向印度農民提供款項,種植比葡萄牙人從西印度運來的白皮土(麻爾窪)質量更高的公班土(八達拿)。

    但到1796年,中國人被這種麻醉劑弄得十分苦惱,緻使東印度公司決定不向中國直接輸入鴉片以免危及它的茶葉壟斷經營,而甯願将鴉片在加爾各答拍賣給英國散商,然後由他們通過港腳貿易兜售給印度東部。

    因此,從1800&mdash1818年,對中國的鴉片貿易都是通過澳門進行的,每年不超過4000箱(一箱約重140磅)。

     但在1819年,這種麻醉劑貿易突然興旺起來。

    白皮土和公班土互相競争,促使價格下降而擴大了消費量,結果又進一步增加了需要。

    有一個代理商寫道:&ldquo鴉片像黃金一樣,我可随時賣出。

    &rdquo[9]1820年,學識淵博的總督阮元取締了這種貿易。

    16個中國商人在澳門被捕,其中一人洩漏了全部底細,詳細交代了向高級官員行賄情況。

    在此後發生的一次醜聞中,歐洲人的走私制度又恢複了原狀,當時鴉片批發中心站被移到一個小島上,即葡萄牙人1517年曾首次登陸和位于虎門以外水域中的伶仃島。

    從1822&mdash1830年,這個中心站的鴉片貿易又來了一個大躍進,貿易額每年高達18760箱。

    但其中許多鴉片是非公司所屬的白皮土,是由一些辛迪加在達曼購買的。

    為了試圖使印度中部地區的土著王公不将鴉片售給辛迪加,東印度公司終于在1831年同意收運輸費通過加爾各答轉運白皮土。

    鴉片這時從印度各地随便流入廣州,到1836年,輸入總額達1800萬元,這使鴉片成為19世紀全世界最貴重的單項商品貿易。

     這種麻醉劑雖然大量被卸到伶仃島的浮動趸船上,遠離中國官員的監督,但它必須經過廣州才能賣出。

    數十個中國批發商(窯口)在廣州從港腳行号辦事員處買得執照,然後在設防的趸船上用執照換鴉片,再用&ldquo扒龍&rdquo(即&ldquo快蟹&rdquo,是全副武裝的四十槳船,船上是一夥兇惡的疍家水手)把鴉片運走。

    這些船隻或奪路而行,或行賄買路進入内河,駛抵由匪徒和三合會經管的陸路批發站。

    但即使如此有效的體系,也不能全部處理印度來的貨物。

    作為港腳貿易頭目的查頓博士一心想賺錢,于1832年決定派船北上,在福建和浙江沿海的小海灣直接從船上出售鴉片。

    這些全副武裝而豪華的沿海飛剪船就這樣開辟了新的市場,增加了新的瘾君子,結果空前規模地擴大了這種麻醉劑的銷路。

     在19世紀的最初十年,中國的國際收支結算大約盈餘2600萬元。

    從1828&mdash1836年,從中國流出了3800萬元。

    使國際收支逆轉的正是鴉片煙,結果就資助了英國加速使印度殖民地化的大部分活動。

    1830年,東印度公司的總稽核宣布,每年至少有400萬鎊得從印度運回英國。

    印度的這筆盈餘的大部分首先要變成鴉片在廣州賣掉,然後購買茶葉運到國内,這又為英國政府增加了330萬鎊關稅收入。

    在經過幾個世紀的貿易之後,西方終于發現中國會大量購買的東西了。

    正人君子們在想到這種産品的性質時也許會感到内疚,但這種麻醉劑不正是港腳貿易的重要商品嗎?港腳貿易不又是那個時代每一個盎格魯&mdash撒克遜人評價很高的那些價值&mdash&mdash自助、自由貿易、商業主動性&mdash&mdash的縮影嗎?因此,心有内疚者被忽視,正人君子被藐視,懷疑主義者被嘲笑。

    如果有所不同的話,那就是自由貿易者認為應更多地歸功于他們。

    曼徹斯特如日方升,港腳商對監理委員會幾乎視為當然的限制感到惱怒。

    查頓在緻友人的信中寫道:&ldquo英國的大人先生們除去對于茶葉和從茶葉得來的稅收而外,再也不想到有關中國的事情,隻要安安靜靜得到這兩樣,任何屈辱都甘心忍受。

    &rdquo[10]但這個時代已經過去,難道不是嗎?1833年,即經過了四年的請願、公衆演說、群衆集會和院外活動,自由貿易者看到,通過議會終于取消了東印度公司的壟斷權。

    中國這時也對英國的自由貿易實行開放。

     事情難道不是這樣嗎?争取自由貿易的戰鬥在英國國内已獲勝利,而廣州仍在實行限制。

    這個城市仍拒外商于城牆之外,使外商受該城官員的轄制。

    一出廣州城,就是四億人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