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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蔑矣。

    正孟夫子所雲【臣視君如仇雠】者,無臣分,大不敬罪,正下廷慰,而勿問乎?宜即捆縛腦箍下于天牢死囚獄裡,後告我。

    ”乃翻身入殿。

    天子惶懼,禀道:“楊少遊職在卿月。

    捆縛,國法所無。

    ”太後不答。

    佯長入内。

     天子出殿,命移囚少遊于天牢。

    時滿廷諸臣,無不谏诤。

     皇爺道:“寡躬非不知楊少遊無罪,争奈太後娘娘震怒有命,朕有所不敢自由的。

    ”都禦史楊琏奏道:“父母有過,号泣而随之。

    伏願陛下,禀過太後,無有過中之舉。

    ”天子道:“明天是太後娘娘千秋節,宴燕之時,乘機當導達。

    ”群臣皆俯伏呼萬歲。

    按下不題。

     且說張善,最初天津橋酒樓,桂蟾月将楊少遊三詩詠歌獨點,不勝怏怏;其後柳陰亭上,又遇着楊少遊,欲為誇張自己的歪才,先言不可無詩,欲借前人之詩句,要為冒弄之計,及到聯句,一字兒不能出口,露出馬腳,逢他搶白,歸言其父,欲陷害楊少遊,終無機會,憤憤不已;又複欲圖鄭小姐之婚,使他嚴學初求婚不成;又圖會闱關節于葉宗師,大被喝叱。

    及至楊少遊巍巍擢狀元,鄭司徒延楊少遊為東牀之客,前前後後,自己所欲,盡是楊少遊之有,積憾蘊中,晝夜切齒,道:“吾之命裡魔障,惟彼楊家蠻種。

    ”告他父親修河道:“孩兒對頭便是楊家祿蠹,誓不與共戴一天。

    ”修河道:“孩兒勿虞。

    朝廷上事端自多,楊家那厮官上的事,何患無吹毛覓疵。

    這厮必構害于我手裡,以雪孩兒之憤。

    ”今見楊少遊再疏方命,太後成盛怒,移囚天牢,修河便拍案叫道:“這小猢狲、楊家蠻種,亦有死時。

    何不乘此擠害。

    ”即遣心腹邀嚴學初來。

    嚴學初登時趨來,修河延内室坐定。

     寒喧茶畢,學初道:“世丈俯速,有何吩咐?”修河道:“無事不敢奉擾。

    今也驸馬遴選,楊少遊再疏抗太後娘娘懿旨,臣分蔑如,難道君命不行于一個楊少遊乎?太後方盛怒,下于死囚牢。

    事将不測,易其狙擊。

    那厮蠻種與家豚為對頭,賢契之所知。

    今乘此機,構上一表,一來可以迎合太後之意,二則公報私仇,以雪豚兒之忿。

    賢契以為如何?”學初道:“世丈所命,雖蹈湯赴火,敢所不避。

    況胤契之所與不合乎?晚生當上一本,以正臣子分義,以報世丈恩愛。

    ”修河大喜。

    須臾,誣疏成一本,其辭雲:禮部侍郎臣嚴學初,惶恐為彈劾大不敬事:伏以人臣事君,以盡忠為道。

    盡中之道,在乎奉旨承命,不遑暇及,有不敢一毫倔強方命,以虧臣分,即是古今之通義。

    今大學士臣楊少遊,以口尚乳臭,薄侍鬥筲之才,通關節于主試之宗師,僥幸占科,曆楊清顯,已跻卿月之班,已是驟升,不合人望,聖恩包容,寵遇謬加,為臣子道理,感激殊恩,赴湯炎火,尚且不避。

    今以禁脔之選,特出于常格之外。

    渠有一分臣子之分,豈敢生遷逆方命之意,而謂有已聘于鄭纁之女,再疏叫阍,全沒分義,已是罔赦之罪。

    太後有旨,使還聘禮。

    伉俪之義已絕,鄭女适他,宜無所拘礙。

    而少遊敢以夫婦之義已定之說,專事方命,豈人臣事君之道也!臣知其中必有委折,臣請畢陳之:楊少遊本一浮浪輕薄之徒。

    秀才入京之路,行過洛陽,娼樓酒肆,怡蕩留連,全無斯文雅飾之行。

    入京之後,廣探媒婆,聞知鄭纁之女,薄有才貌,百般攢刺,得圖鄭纁之許婚,才為納聘,逾牆攢穴,潛為綢缪,已有私情。

    男欣女悅,誓死不舍。

    鄭纁身為大臣,欲掩其迹,延置少遊于花園,謂之東牀,日夜任其潛相來往,家人唾罵。

    中苒之說,言之醜也。

    古人帷薄之戒,甯不可趾。

    少遊之遷逆聖旨,必欲與鄭女成親者,職由此耳。

    臣謂鄭纁,屏逐四裔,不與同中國。

    其失行之女,亟施當律。

    然後楊少遊以大不敬律治之。

    驸馬揀選,濟濟臣僚,豈無超越之姿,名門臣阙,不患無人。

    十分慎擇,以完重禮。

    不任冀懇之至。

     天子覽疏大怒,想道:“鄭纁元恕大臣,識禮律已,齊家有法。

    豈有這般醜行于家中?楊少遊文人,才德行俱備,朕所愛敬,又豈這等浮薄?構誣陷人,身有反坐之律。

    此必有奸黨偏私而然。

    此以不明核而嚴誅,國不得治,臣僚無以正患邪。

    ”正欲嚴核。

     左柱國禦史張居正上疏,伸辯鄭纁、楊少遊,嚴斥嚴學初。

     其疏雲:左柱國禦史大夫臣張居正,謹齋沐頓首,伸辯忠賢,論斥奸黨事:伏以臣幸際聖明不諱之朝,有事必陳,有阙欲補。

    每蒙聖上曲加眷注,包容采納,不以犯言而為罪,臣敢揚眉吐氣,說朝廷事多矣,豈不盛哉。

    而今大學士臣楊少遊,以已聘币于鄭纁之女,力辭禁脔之選揀,再上陳情之表,辭意懇切,不見不以富貴而易其志,此誠漢朝宋弘後一人。

    自古帝王螽斯洗洗,公主之下嫁臣鄰,臣鄰被選驸馬,豈有出糟糠之妻,退聘納之币,勒令為國之婚哉。

    楊少遊之不克承旨,非為方命,即出于禮義,實可尚而不可罪也。

    今下楊少遊于天牢,未敢知聖明之處分,将以何罪而罪之?君臣以義合臣僚以禮,使之可殺而不可辱也。

    臣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