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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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青在那幾天一直守着我,她紅着眼睛說,可樂,我看見是你漂在水裡時,好感動,後來我開機看見你又給我打了好多電話,你是第一個趕到機場的,車也壞了,那可是你的奔奔啊……可樂,我知道你最愛我了,那些平時跟在我後面追的人,出事那天一個都沒到,隻是這兩天裝腔作勢打些電話慰問,我接都不想接,所以項佳人說得好,錢算啥子嘛,隻有人對頭了,錢才對頭。

     我躺在床上,向她伸出緊握的拳頭,惡狠狠地、一字一句地說,我李可樂,發毒誓,不僅要人對頭,而且也要錢對頭,老子發誓今年一定要掙500萬,給你買包包,買房子,買奔馳,否則就是烏龜兒子王八蛋。

     ——真的好感人,不過下次一定要搞清楚,自己是去救人的,還是被救的,以後别給我們添亂,知道我們公安部門多調查一天要多花多少納稅人的錢嗎?不知何時,一個女公安已悄悄進了房間,一雙丹鳳眼不無揶揄地看着我,我記得她,康紅。

    那個被我追尾,想铐我,又被我搞得狼狽不堪的女警官。

     那天我從昏迷中一睜眼,就見到她威風凜凜地站在面前,以至于我還幻覺了一個,不是迫降麼,怎麼又變成追尾了。

    康紅冷冷地審問了三個小時,我才把事情說清楚,可她最後還有兩個問題:一、找出三個以上的客觀證人,證明你是從城裡趕到飛機迫降地點的,但這證人不能是親戚不能是朋友更不能是戀人;二、找出三個以上客觀證人證明,你是去營救迫降飛機的,而不是去試圖對飛機幹點别的。

     我能對飛機幹啥子,難道還能搶一個飛機輪子安到我的奔奔上麼,我又哪兒去找三個以上的客觀證人……混亂中突然就想起機場高速收費站那個大罵狗xx巴的大姐,怔怔地說狗xx巴能證明。

    康紅就怒了,一摔筆錄本,你以為撲騰到水裡就光榮,你那是給我們添亂,信不信老子現在就把你铐起來?! 我并不喜歡這個女公安,雖然她五官精緻,皮膚白皙,丹鳳眼還多出一種英姿飒爽的漂亮,可我不喜歡她把野蠻當個性的樣子,女人得柔情似水,她卻威嚴如山。

    這三個小時我的腎都被她折磨痛了,但我不可以敗給她,還是可以當會兒“腎鬥士”,于是就說,第一,你不能稱老子,你沒那麼老,就是有那麼老,你也該稱作老娘而不是老子;第二,請注意文明用語,你是公安,不是東廠;第三,我說的狗xx巴就是客觀證人,她是機場高速收費站的,不信現在你去問她…… 她氣得丹鳳眼怒睜,眉毛也飛到鬓角去了,這時我就笑了,她憤怒地問我為什麼發笑,我說就是想笑,警察管啥子都可以,總不能管笑,管笑就不是警察了,是……算了我不說,說了你又要铐我。

    她氣急敗壞用手指着我,說不出話來,果真伸手掏腰間的手铐。

    考慮到這裡并沒有群衆可以利用,我有些怕了,但嘴巴仍硬,公安姐姐,我告你濫用私刑,迫害草根。

    她旁邊的同事趕緊把她拉開,她兀自說什麼草根,草寇還差不多…… 早上的事情很快随着大姐對狗xx巴的詳細解釋而了結,但我和這個女公安的梁子卻沒有了結,她在走廊裡晃來晃去,表面上雖是在做迫降後的善後,其實我知道,每回經過我病房門口時,她就深一眼淺一眼瞪我。

    瞪,瞪就能少一塊肉麼,你瞪,我就擋,我雙手憑空揮舞像打乒乓球,我擋,我再擋,直拍擋,弧圈擋…… 康紅幾次忍不住又想沖進來找茬,可我就裝睡,打呼噜的你知道麼,警務文明新規定第八款第36條你曉得麼,不能折磨犯人,更不能折磨打呼噜的犯人,哦對了,我并不是犯人,我是英雄,看來角色意識還要加強。

     我玩得高興,順便還回顧了頭一次見到她的情景,那天我借劉熊貓的奔馳忘開大燈了,她把我攔下來後還伸頭看了後座,語氣譏諷地問給哪個女孩子送玫瑰花去了,挺能吃苦;也回顧了第二次見面她想铐我,卻被我諧音成了想靠我,并成功發動群衆譴責她;我其實還在莊亦歸那裡見過她,那天是和莊老龜簽合同,莊老龜還介紹了一下,這是警察局的康警司,也是尋親的協調員,這麼年輕就是一級警司了,有前途,以後要好好合作,她可以幫各方面協調一下……我對她笑,她不說話,冷冷地看我。

     不說話就很酷麼,其實公安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