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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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資考升遷
世宗大定二年诏随朝六品外路五品以上各舉亷能官一人
三年定制若察得所舉相同即拟旌除若聲迹穢濫所舉官量約降罰至九年谕宰臣曰朕思得忠亷之士與之共治故嘗命五品以上各舉所知於今數年矣以天下之大豈無其人亦由在上者知而不舉耳參知政事魏子平奏曰可命當舉官者每任須舉一人視其當否以為旌賞帝曰一任舉一人則人才或難恐涉於濫又少有所犯則罪舉者故人益畏而不敢舉宋國辟舉之官有犯罪者所舉官雖宰執亦不免降黜人情始慕進故多亷慎既得任用或失所守宰執自掌黜陟之權豈可因所舉而置罪耶十年又诏曰舉人之法若定三品官當舉幾人是使小官皆谄媚於上也惟任滿詢察前政則得人矣
三年八月诏祖宗時有勞効未曾遷賞者五品以上奏聞六品以下及無職事者尚書省約量升除
時又诏監當官遷散官至三品尚任縣令者與省除四年勅随朝六品以繁劇局分官有阙者省不得拟注其具阙及人以聞六年制官至三品朝廷約量勞績歲月特予遷除七年勅外路四品以上職事官并五品合升除官皆具阙及人以聞六品以下尚書省拟定而後奏
金史高衎傳曰大定初每季選人至吏部托以檢閲舊籍謂之檢卷有滞留至後季尚不得去者衎三為吏部知其弊及授尚書歲餘铨事修理選人便之
八年七月诏自今朝官出外即令體訪外任職官亷能者及草萊之士可助治者具姓名以聞
時帝求賢甚切十一年谕宰臣曰昨觀貼黃五品以上阙員甚多而難於得人三品以上朕則知之五品以下不能盡識也卿等曾無一言見舉者國家之務朕豈能獨盡哉二十六年三月尚書省拟奏除授帝曰卿等在省未嘗薦士止限資格安能得人古有布衣入相者聞宋亦多用山東河南流寓疎遠之人皆不拘於貴近也以本朝境土之大豈無其人朕難遍知卿又不舉外官三品以上必有可用之人但無由得進耳
二十六年四月诏職官犯除名者毋複舉用
谕尚書省曰比有上書言職官犯除名不可複用此言極當如軍朝急速權可使用今天下無事複用此輩何以戒将來
二十九年十一月【時章宗已即位】谕尚書省自今五品以上官各舉所知歲限所舉之數如不舉者坐以蔽賢之罪仍依唐制凡五品以上官到任即舉自代并從提刑司采訪之
時以選舉十事命尚書省定拟其一減資考使可用者不至衰老其二随朝考滿人果才能免回降其三随路提刑所訪亷能官就令随宜遷注其四許宰相與求仕官相見以訪才能其五薦賢毋避親故如數各舉所知不舉者罪之其六舉自代其七内外五品以上官長於僚屬内舉才能官一人數外舉者聽其八監臨諸物料内及草澤隐逸之士皆聽薦舉其九親軍出職内有尤長武藝勇敢過人者令内外官舉提刑司察之其十定前項各欵随色歲舉一人
章宗明昌元年八月诏選才幹官為諸州刺史皆召見戒谕之
三年十月诏應保舉官及試中書判者委官覆察言行相副者量與升除随朝及六品以下各随所長用之六年八月诏宮中承應人出職後三年内犯贓罪者元舉官連坐不在去官之限着為令
承安三年二月谕宰臣選任才能雖資品未及亦具以聞毋避親故
四年立審官院
勅宰臣曰凡除授恐未盡當今無門下省雖有給事而無封駁司可設審官院使於拟奏未受時詳審得當然後授之凡所送令詳審者以五日内奏或申省
三月谕尚書省官員必須改除者議之其日月淺者毋數改易
先是尚書省於明昌四年正月奏推官蘇德秀為禮部主事帝曰百官當使久於其職彼方任理官複改戶曹又除禮部人材豈能兼之但中材勝於新人事既經練亦必有濟後不可輕易改除至是有是谕
泰和二年十二月诏監察禦史非特旨不許舉官七年正月勅宰臣舉才幹官同議南征事
六月诏朝官六品外官五品以上及親王舉通錢谷官一人不舉者罰舉不當者論如律
宣宗貞佑三年三月诏沿河州縣官罷軟不勝任者汰去令五品以上官公舉仍許今年到部人内先擇能者量緩急易之
興定元年诏随朝七品外路六品以上職事官舉正七品以下職事官年未六十不犯贓堪使任者一人三年十月定保舉縣令能否升黜舉主制
繼以舉官或私其親或徇於請求或謬於鑒裁而妄舉數歲之間以濫去者九十餘人五年十二月乃罷其制
十一月诏随朝七品外路六品以上官二歲舉縣令一人
初貞佑四年三月監察禦史完顔綏蘭上言臣近被命體問外路官亷幹者拟以差遣若懦弱不公者罷之具申朝廷别議拟注臣伏念彼懦弱不公之人雖令罷去不過止以待阙者代之其能否又未可知或反不及前官蓋徒有選賢之虛名而無得人之實迹古語雲縣令非其人百姓受其殃今若後官更劣則為患滋甚豈朝廷恤民之意哉夫守令治之本也乞命随朝七品外路六品以上官各舉堪充司縣長官者仍明着舉官姓名他日察其能否同定賞罰庶幾其可诏議行之至是始定其制
四年八月勅掌兵官不聽舉縣令
哀宗至大元年命監察禦史司農司官先訪察随朝七品外路六品以上官清慎明潔可為舉主者然後移文使舉所知仍用六事課殿最以升黜舉主
元選官之法從七品以下屬吏部正七品以上屬中書三品以上非有司所與奪由中書取進止自六品至九品為勅授則中書牒署之自一品至五品為宣授則以制命之三品以下用金寶二品以上用玉寶有特旨者則有告詞
凡選用不拘常格省參議都司郎中員外高第者拜參預政事六曹尚書侍郎及台幕官監察禦史出為憲司官外補官已制授入朝或用勅除朝蹟秩視六品外任或為長伯在朝諸院由判官至使寺監由丞至卿館閣由屬官至學士有遞升之法其吏部月選凡解由到部即行照勘合得七品者呈省從七以下本部注拟其餘流外人員不拘多寡并以一月一次铨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