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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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宗和皇帝
諱維禟,熙宗長子,在位二十六年,遜位一年,崩於長壽殿,壽五十二,葬古都陵。
是時,承太平之業,兵革不試,宇內無事,朝廷多所制作,法度大備,紀綱畢張,殊方納款,上國歸地,號稱極盛之世。
帝垂拱於上,不勞而理,言治者必歸焉。
丙戌,永盛二年(淸康熙四十五年)[1706] 春,三月,會試舉人,取合格杜公挺等五名。
夏,五月,殿試,賜範光容等並同進士出身。
哀牢來貢。
初,哀牢逼於樂凡,數苦侵暴,朝廷每庇之。
朝福旣歸祺,城壘堙廢,屋宇頹壊。
屬蛇兵僅七百餘,有事始徵發,居常侍衞,纔三五民丁,儲械不備,宼至奔走無常,故久不能修貢。
王命行人往詰之。
朝福訴狀,請奉貢壽禮,三年一進,停免歲貢。
尋遣其正副使二人,以方物隨至京,兼緻書執政,請給兵器,且求通姻親,以示諸芒聲勢。
王命爲書慰撫之。
自是貢獻不絕。
丁亥,三年(淸康熙四十六年)[1707] 春,正月,定逃兵罪。
二月,申定內外官考課法。
準例,三考並上,陞職二次,二上一中,陞職一次,並加賞錢五十緡,初年上考,次年中考,後年下考,平調衙任,二中一下,貶職一次,二下一中,貶職二次,三年内,具上中下考,用相準法。
定死事贈恤例。
諸將士陣亡,該隊隊長贈校點,額兵人給田,饒其子官役。
三月,以工部左侍郞黃公寘爲刑部左侍郞,寺卿張公楷爲工部右侍郞。
夏,四月,以刑部右侍郞陳廷諌,阮當褒添差陪従。
以慶郡公陳公桓爲山西鎮守,筇郡公鄧廷佺爲宣興鎮守。
秋,九月,乙醜,月有食之。
頒寛恤流民年限。
流散者免五年賦役,貧苦見在,暫赦三年戶分稅。
時,禦史臺諸訟多有翻鳴,命文武官分二跡勘問。
以陪從阮世播,黃公寘,提督部廷佺,丁文偉等八人爲之。
冬,十月,命二司舉所屬縣令堪府任正貳者,與所舉之人,皆來査閱銓授。
十二月,參從禮部尙書知中書監香江伯阮冠儒,年七十,乞緻仕,許之。
冠儒,瑞原挽河人,繼黎僖執政,務持大體,事從寛厚,天下爲之謡曰:「尙書黎僖,天下愁悲,參從挽河,天下謳歌。
」緻仕歸一年,卒,贈吏部尙書,郡公爵。
戊子,四年(淸康熙四十七年)[1708] 以阮貴德爲兵部尙書,參從。
秋,八月,申飭鎮承二司,督押堤路,隨勢護治,以息水害,便農民。
九月,禁諸藩輔導擅來京師,交遊權要,大禮赴朝,無得過四名,留居無過二十日。
己醜,五年(淸康熙四十八年)[1709] 春,正月,遣陳廷諌,黎珂琮,陶國顯,阮名譽等,如淸歲貢。
夏,五月,戊子,大元帥總國政上聖父師盛功仁明威德定王薨,壽七十七,追封康王,謚融斷,廟號昭祖,葬延上原。
在安定縣。
秋,九月,進封節制太尉安國公,爲元帥總國政都王。
冬,十月,赦各處今年半租,免積欠諸稅 十二月,推惠文武,陞授有差。
庚寅,六年(淸康熙西十九年)[1710] 春,正月,申明六條,戒飭中外臣民。
參酌釦治四年令。
三月,會試貢士,取阮同霖等二十一名,殿試,賜範謙益進士及第第三名,阮公??進士出身,阮國靖等十九名並同進士出身。
冬,十一月,考士望,取武公宰等二十六名。
辛卯,七年(淸康熙五十年)[1711] 春,三月,初命文武黎異材,陳公柱等,分押河堤。
舊制,官堤委鎮官督築,催送科歛,民不勝費,而工多苟完。
至是始改命京官,遂爲例。
定均給公田例。
六年一期,秋田無過三月,夏田無過九月。
定二王廟祀禮。
王以昭祖康王曾孫繼立,追封考國宰公爲良穆王,考參宰公爲晉光王。
至是議廟制,有以當奉別廟爲言者。
參從阮貴德言:「二位皆長嬌正宗,厚德垂裕萬世,惟王入正宮廟,於理爲順,」因陳別廟可有疑者五,王從之,議乃定。
三月,召淸華參鎮張公楷爲副都禦史,以太監段有算代爲留守。
改參鎮爲留守,自此始。
求直言。
王親閱臣僚章疏,以提刑阮公沆,編錄阮公朝議論敢直,給事胡丕績,侍郞阮公董等聽陳有條理,並賞銀帛有差。
秋,九月,壬子,王子橿生。
以宣郡公鄭樌,渭郡公鄭橑掌府事。
考試書算。
冬,十月,考武藝。
鄉試各處士人。
舊例,試官擬題,用書史四六,不過十數首,賦不過四五首,皆現成題目,無所翻換,號爲儲書。
學者多撰成帖括,轉相販驚。
應試士人,率先訪文體暗誦或密懷依樣摸冩,考院隨文選取,不拘重見,故懷挾借代,條禁雖嚴,而中選者類無實才。
至是科,始命各場試官,隨意發題,不得因循舊例。
場屋陋習,爲之頓革。
壬辰,八年(淸康熙五十一年)[1712] 春,三月,諭府僚官,近閱百官啓論時務,凡關治體,無不敷陳,第考諸成憲,事皆畫一,隻由年久,因循緻弊。
今特採其當行者十六條,各當確審,隨宜採正,頒布施行,用昭平治之政。
〈明教化,正風俗,及兵民事宜,官吏課法,修戸籍,均公田稅,定行儀,制官俸,凡十六條。
〉 會試舉人,取阮璣等十七名。
殿試,賜阮惟敦進士出身,徐伯璣等十六名同進士出身。
禁花郞道。
參從阮貴德,阮世播等啓言:「今之鎮官,卽古制都司之任,治所城廓,宛然猶存。
往者,宣,興,太,諒諸鎮,或委兼領,或差近臣爲之。
兼領者,覊於內鎮,近侍者,戀於留京,苟得從便遙制,循習爲常。
雖有武臣替代,亦援此例,每以山川嵐瘴兵士不便爲辭,不知京藩之勢,內外懸隔,疆場之間,彼此何常,卒然有急,安能卽救。
至於詞訟勾送,行程索頓,民之煩費愈滋。
請玆後諸邊鎮官,各令赴任,與四鎮同。
其安廣原許海陽兼領,然此處海瀕遐遠,請別差能臣,専衿制之任。
又宣,諒二司,亦宜各許許,一遵舊制,以昭太平制度。
」從之。
令外鎮鎮守,並赴鎮莅事。
禁民間僞造傳旨,妄作浮言,及塗書誹謗時政,斥議有司者。
夏,五月,禁百官私相交結。
秋,九月,旱饑,命赦繫囚情輕,緩積欠諸稅,減巡渡稅之半,弛エ作以舒民力,修廢祀以祈神庥。
是歲六月至十二月,不雨,天下大飢。
癸巳,九年(淸康熙五十二年)[1713] 春,正月,時久旱,粟米騰貴,米一小鬥,直錢一陌,民間削竹木皮葉爲食,饑浮滿道村落所在蕭條王命群臣蠢救荒之政,令天下官民入粟,量授職品,以所進粟,分賑饑民。
發粟內帑錢,賑圻內饑民。
命淸華留守,發安場庫錢萬緡,添給饑民。
二月,定粟米平價。
量赦天下租稅,以禾穀全失,半失,分爲二等,全失者,今年夏務並豁免,半失者赦五分。
秋,七月,霖雨不止,河水泛溢,山西,山南,淸華三縣,堤防皆頹裂,流數萬家,人民饑饉。
以侍內監輿厚侯陳公尊爲淸華留守,錦郡公範嘉旺爲宣光留守。
宣,興分爲二鎮,自此始。
甲午,十年(淸康熙五十三年)[1714] 春,正月,初,安廣海賊數爲暴掠,留守文廷壬,督同丁輔益等,發兵勦捕,招降其黨三百人,俘馘七十餘人,餘寇悉平。
盆蠻來貢。
參從刑部尙書阮世播緻仕。
夏,六月,定靑吉衣帽限制。
〈國俗,舊以布衣染藍靛,次染禹餘糧,加膠(扌午)搗曬乾,謂之靑吉衣,無問官民貴賤,以通服,惟以長短爲別。
其後多踰制,至是始有定限,爲尺寸長短廣狹之制,以別差等。
〉 不雨。
王密禱於敬天樓,是日雨。
勅諭百官議進尊王金冊二字。
秋,九月,乙卯,進尊王爲大元帥總國政上師安王。
丙辰,王謁太廟,因朝帝於萬壽殿。
冬,十月,壬辰,推恩文武,陞大司空鄭掼樌,鄭橑,太宰鄭植,少傅鄧廷相,阮貴德,尙書阮登進,阮當褒,汝進賢,都禦史阮公董,左右侍郞阮珩,阮名譽等,餘各陞授有差。
乙未,十一年(淸康熙五十四年)[1715] 春,正月,遣使臣阮公基,黎英俊,丁儒完,阮茂盎如淸歲貢。
二月,時,萊郡公鄧廷楚鎮山西,滾郡公黃仕秤鎮京北,爲政寛弛,盜匪所在竊發,民被其害,並貶罰。
以副都禦史阮邁按山西,恩郡公陳登輔鎮京北。
邁到任,盜息,以邁爲山西正鎮守。
弛桂皮,紅銅,白鹽之禁,許通行販賣。
惟桂皮聽土產採納,許傭工與入官各分半,傭功所得五百斤,予錢五十緍,徵其桂皮。
勅諭百官,加尊王殊禮。
自今表章奏疏,稱王而不名,入朝贊謁,不拜,以表尊貴。
會試貢士,取阮公采等二十名。
殿試,賜裴士暹,阮貴恩進士出身,馮伯琦等十八名同進士出身。
夏,四月,皇太後阮氏崩,謚溫慈。
五月定徴收課法。
以徵收足欠多少與優恤苛刻參較,三年一課,爲分殿最,以賞罰。
冬十二月,召高平督鎮黎克純還,以僉都阮公沆代之。
時,州人名淵洽者,托名莫宅,煽惑州民,欲爲亂,會事洩不得發。
王以克純區處乖方,召還。
令政府議擇代任,以數名上請,俱弗允。
高平素要官,王欲錄公沆,命之行,使杜伯品徵諭旨,公沆附言:「願得弗離左右,不願遠涖州郡。
」王回令伯品諭之。
公沆乃受命,入謝。
王命便宜行事。
命阮俲添差陪從。
傚獻治平策,王嘉其忠,以爲可大用,遂日蒙眷注。
丙申,十二年(淸康熙五十五年)[1716] 春,三月,署府事黎時海卒,年七十八,贈太傅。
〈雷陽富豪人。
〉 夏,四月,癸卯,太上皇崩于乾壽殿,上尊諡曰:聰敏英果敦豁寛裕偉度徽恭章皇帝,廟號熙宗。
陪從刑部尙書汝進賢卒。
進賢任臺省,有政事名,贈禮部尙書。
〈唐安穫澤人。
〉 初行均定科派丁田列。
〈季稅,以人率田畝相準,各受一分,使貧富相資,多少相助,無彼此輕重之偏。
〉 秋,八月,禁盜賣紅銅,違者抵罪,收賍入官。
太宰延郡公張舉卒。
贈延慶公,立祠于京師祀之。
〈譽,嘉林如京人,太妃張氏之父。
〉 使臣阮公基等回自燕。
〈賫禮部公文回言:奉淸帝旨,諸貢物金香爐,華瓶,銀盆許照數折作金銀錠進獻,交廣西布政司收貯,其象牙厚角並免貢,行人許酌量多少,令員役進京。
〉 丁酉,十三年(淸康熙五十六年)[1717] 春,正月,申禁賭博。
二月,陪從都禦史阮公董卒,贈兵部尙書。
夏,四月,甲午,皇長孫維祧生。
六月,命文官作知人箴。
秋,九月,申明勘訟,制訟,徵賦稅,逋逃犯,凢十條,飭內外諸司。
冬,十月,王子鄭杠出閣,以陪從譚公傚爲贊善,阮傚爲左司講,阮貴恩爲右司講。
恩早卒,惟傚獨侍帷幄,隨事開導,啓沃切至,王子甚見禮重,王尤倚信之。
召高平督鎮阮公沆還,以爲兵部右侍郞。
參從兵部尙書少保阮貴德請緻仕,章三上,始許之,加太傅國老,參預朝政,賜詩三章,及車馬田祿,寵賚甚渥,縉紳榮之。
冬,十月,鄉試各處,都給事阮貴成監試奉天場,坐預擬試題,陰許士人,事發,罷其職。
旌表節婦潘氏。
潘氏,興元由禮人丁儒完之妾。
儒完北使道卒,旣歸塟,感念自縊。
事聞,命官給祀田,贈亞慎夫人,立祠享祀,岝節婦金榜,以旌其門。
十二月,定區別外國商客之制,聽所在入籍受役,言語衣髮,一遵國俗,違者勒還。
定諸場礦採人禁限。
〈多者三百人,次者百人,少者一百人。
〉 戊戌,十四年(淸康熙五十七年)[1718]
是時,承太平之業,兵革不試,宇內無事,朝廷多所制作,法度大備,紀綱畢張,殊方納款,上國歸地,號稱極盛之世。
帝垂拱於上,不勞而理,言治者必歸焉。
丙戌,永盛二年(淸康熙四十五年)[1706] 春,三月,會試舉人,取合格杜公挺等五名。
夏,五月,殿試,賜範光容等並同進士出身。
哀牢來貢。
初,哀牢逼於樂凡,數苦侵暴,朝廷每庇之。
朝福旣歸祺,城壘堙廢,屋宇頹壊。
屬蛇兵僅七百餘,有事始徵發,居常侍衞,纔三五民丁,儲械不備,宼至奔走無常,故久不能修貢。
王命行人往詰之。
朝福訴狀,請奉貢壽禮,三年一進,停免歲貢。
尋遣其正副使二人,以方物隨至京,兼緻書執政,請給兵器,且求通姻親,以示諸芒聲勢。
王命爲書慰撫之。
自是貢獻不絕。
丁亥,三年(淸康熙四十六年)[1707] 春,正月,定逃兵罪。
二月,申定內外官考課法。
準例,三考並上,陞職二次,二上一中,陞職一次,並加賞錢五十緡,初年上考,次年中考,後年下考,平調衙任,二中一下,貶職一次,二下一中,貶職二次,三年内,具上中下考,用相準法。
定死事贈恤例。
諸將士陣亡,該隊隊長贈校點,額兵人給田,饒其子官役。
三月,以工部左侍郞黃公寘爲刑部左侍郞,寺卿張公楷爲工部右侍郞。
夏,四月,以刑部右侍郞陳廷諌,阮當褒添差陪従。
以慶郡公陳公桓爲山西鎮守,筇郡公鄧廷佺爲宣興鎮守。
秋,九月,乙醜,月有食之。
頒寛恤流民年限。
流散者免五年賦役,貧苦見在,暫赦三年戶分稅。
時,禦史臺諸訟多有翻鳴,命文武官分二跡勘問。
以陪從阮世播,黃公寘,提督部廷佺,丁文偉等八人爲之。
冬,十月,命二司舉所屬縣令堪府任正貳者,與所舉之人,皆來査閱銓授。
十二月,參從禮部尙書知中書監香江伯阮冠儒,年七十,乞緻仕,許之。
冠儒,瑞原挽河人,繼黎僖執政,務持大體,事從寛厚,天下爲之謡曰:「尙書黎僖,天下愁悲,參從挽河,天下謳歌。
」緻仕歸一年,卒,贈吏部尙書,郡公爵。
戊子,四年(淸康熙四十七年)[1708] 以阮貴德爲兵部尙書,參從。
秋,八月,申飭鎮承二司,督押堤路,隨勢護治,以息水害,便農民。
九月,禁諸藩輔導擅來京師,交遊權要,大禮赴朝,無得過四名,留居無過二十日。
己醜,五年(淸康熙四十八年)[1709] 春,正月,遣陳廷諌,黎珂琮,陶國顯,阮名譽等,如淸歲貢。
夏,五月,戊子,大元帥總國政上聖父師盛功仁明威德定王薨,壽七十七,追封康王,謚融斷,廟號昭祖,葬延上原。
在安定縣。
秋,九月,進封節制太尉安國公,爲元帥總國政都王。
冬,十月,赦各處今年半租,免積欠諸稅 十二月,推惠文武,陞授有差。
庚寅,六年(淸康熙西十九年)[1710] 春,正月,申明六條,戒飭中外臣民。
參酌釦治四年令。
三月,會試貢士,取阮同霖等二十一名,殿試,賜範謙益進士及第第三名,阮公??進士出身,阮國靖等十九名並同進士出身。
冬,十一月,考士望,取武公宰等二十六名。
辛卯,七年(淸康熙五十年)[1711] 春,三月,初命文武黎異材,陳公柱等,分押河堤。
舊制,官堤委鎮官督築,催送科歛,民不勝費,而工多苟完。
至是始改命京官,遂爲例。
定均給公田例。
六年一期,秋田無過三月,夏田無過九月。
定二王廟祀禮。
王以昭祖康王曾孫繼立,追封考國宰公爲良穆王,考參宰公爲晉光王。
至是議廟制,有以當奉別廟爲言者。
參從阮貴德言:「二位皆長嬌正宗,厚德垂裕萬世,惟王入正宮廟,於理爲順,」因陳別廟可有疑者五,王從之,議乃定。
三月,召淸華參鎮張公楷爲副都禦史,以太監段有算代爲留守。
改參鎮爲留守,自此始。
求直言。
王親閱臣僚章疏,以提刑阮公沆,編錄阮公朝議論敢直,給事胡丕績,侍郞阮公董等聽陳有條理,並賞銀帛有差。
秋,九月,壬子,王子橿生。
以宣郡公鄭樌,渭郡公鄭橑掌府事。
考試書算。
冬,十月,考武藝。
鄉試各處士人。
舊例,試官擬題,用書史四六,不過十數首,賦不過四五首,皆現成題目,無所翻換,號爲儲書。
學者多撰成帖括,轉相販驚。
應試士人,率先訪文體暗誦或密懷依樣摸冩,考院隨文選取,不拘重見,故懷挾借代,條禁雖嚴,而中選者類無實才。
至是科,始命各場試官,隨意發題,不得因循舊例。
場屋陋習,爲之頓革。
壬辰,八年(淸康熙五十一年)[1712] 春,三月,諭府僚官,近閱百官啓論時務,凡關治體,無不敷陳,第考諸成憲,事皆畫一,隻由年久,因循緻弊。
今特採其當行者十六條,各當確審,隨宜採正,頒布施行,用昭平治之政。
〈明教化,正風俗,及兵民事宜,官吏課法,修戸籍,均公田稅,定行儀,制官俸,凡十六條。
〉 會試舉人,取阮璣等十七名。
殿試,賜阮惟敦進士出身,徐伯璣等十六名同進士出身。
禁花郞道。
參從阮貴德,阮世播等啓言:「今之鎮官,卽古制都司之任,治所城廓,宛然猶存。
往者,宣,興,太,諒諸鎮,或委兼領,或差近臣爲之。
兼領者,覊於內鎮,近侍者,戀於留京,苟得從便遙制,循習爲常。
雖有武臣替代,亦援此例,每以山川嵐瘴兵士不便爲辭,不知京藩之勢,內外懸隔,疆場之間,彼此何常,卒然有急,安能卽救。
至於詞訟勾送,行程索頓,民之煩費愈滋。
請玆後諸邊鎮官,各令赴任,與四鎮同。
其安廣原許海陽兼領,然此處海瀕遐遠,請別差能臣,専衿制之任。
又宣,諒二司,亦宜各許許,一遵舊制,以昭太平制度。
」從之。
令外鎮鎮守,並赴鎮莅事。
禁民間僞造傳旨,妄作浮言,及塗書誹謗時政,斥議有司者。
夏,五月,禁百官私相交結。
秋,九月,旱饑,命赦繫囚情輕,緩積欠諸稅,減巡渡稅之半,弛エ作以舒民力,修廢祀以祈神庥。
是歲六月至十二月,不雨,天下大飢。
癸巳,九年(淸康熙五十二年)[1713] 春,正月,時久旱,粟米騰貴,米一小鬥,直錢一陌,民間削竹木皮葉爲食,饑浮滿道村落所在蕭條王命群臣蠢救荒之政,令天下官民入粟,量授職品,以所進粟,分賑饑民。
發粟內帑錢,賑圻內饑民。
命淸華留守,發安場庫錢萬緡,添給饑民。
二月,定粟米平價。
量赦天下租稅,以禾穀全失,半失,分爲二等,全失者,今年夏務並豁免,半失者赦五分。
秋,七月,霖雨不止,河水泛溢,山西,山南,淸華三縣,堤防皆頹裂,流數萬家,人民饑饉。
以侍內監輿厚侯陳公尊爲淸華留守,錦郡公範嘉旺爲宣光留守。
宣,興分爲二鎮,自此始。
甲午,十年(淸康熙五十三年)[1714] 春,正月,初,安廣海賊數爲暴掠,留守文廷壬,督同丁輔益等,發兵勦捕,招降其黨三百人,俘馘七十餘人,餘寇悉平。
盆蠻來貢。
參從刑部尙書阮世播緻仕。
夏,六月,定靑吉衣帽限制。
〈國俗,舊以布衣染藍靛,次染禹餘糧,加膠(扌午)搗曬乾,謂之靑吉衣,無問官民貴賤,以通服,惟以長短爲別。
其後多踰制,至是始有定限,爲尺寸長短廣狹之制,以別差等。
〉 不雨。
王密禱於敬天樓,是日雨。
勅諭百官議進尊王金冊二字。
秋,九月,乙卯,進尊王爲大元帥總國政上師安王。
丙辰,王謁太廟,因朝帝於萬壽殿。
冬,十月,壬辰,推恩文武,陞大司空鄭掼樌,鄭橑,太宰鄭植,少傅鄧廷相,阮貴德,尙書阮登進,阮當褒,汝進賢,都禦史阮公董,左右侍郞阮珩,阮名譽等,餘各陞授有差。
乙未,十一年(淸康熙五十四年)[1715] 春,正月,遣使臣阮公基,黎英俊,丁儒完,阮茂盎如淸歲貢。
二月,時,萊郡公鄧廷楚鎮山西,滾郡公黃仕秤鎮京北,爲政寛弛,盜匪所在竊發,民被其害,並貶罰。
以副都禦史阮邁按山西,恩郡公陳登輔鎮京北。
邁到任,盜息,以邁爲山西正鎮守。
弛桂皮,紅銅,白鹽之禁,許通行販賣。
惟桂皮聽土產採納,許傭工與入官各分半,傭功所得五百斤,予錢五十緍,徵其桂皮。
勅諭百官,加尊王殊禮。
自今表章奏疏,稱王而不名,入朝贊謁,不拜,以表尊貴。
會試貢士,取阮公采等二十名。
殿試,賜裴士暹,阮貴恩進士出身,馮伯琦等十八名同進士出身。
夏,四月,皇太後阮氏崩,謚溫慈。
五月定徴收課法。
以徵收足欠多少與優恤苛刻參較,三年一課,爲分殿最,以賞罰。
冬十二月,召高平督鎮黎克純還,以僉都阮公沆代之。
時,州人名淵洽者,托名莫宅,煽惑州民,欲爲亂,會事洩不得發。
王以克純區處乖方,召還。
令政府議擇代任,以數名上請,俱弗允。
高平素要官,王欲錄公沆,命之行,使杜伯品徵諭旨,公沆附言:「願得弗離左右,不願遠涖州郡。
」王回令伯品諭之。
公沆乃受命,入謝。
王命便宜行事。
命阮俲添差陪從。
傚獻治平策,王嘉其忠,以爲可大用,遂日蒙眷注。
丙申,十二年(淸康熙五十五年)[1716] 春,三月,署府事黎時海卒,年七十八,贈太傅。
〈雷陽富豪人。
〉 夏,四月,癸卯,太上皇崩于乾壽殿,上尊諡曰:聰敏英果敦豁寛裕偉度徽恭章皇帝,廟號熙宗。
陪從刑部尙書汝進賢卒。
進賢任臺省,有政事名,贈禮部尙書。
〈唐安穫澤人。
〉 初行均定科派丁田列。
〈季稅,以人率田畝相準,各受一分,使貧富相資,多少相助,無彼此輕重之偏。
〉 秋,八月,禁盜賣紅銅,違者抵罪,收賍入官。
太宰延郡公張舉卒。
贈延慶公,立祠于京師祀之。
〈譽,嘉林如京人,太妃張氏之父。
〉 使臣阮公基等回自燕。
〈賫禮部公文回言:奉淸帝旨,諸貢物金香爐,華瓶,銀盆許照數折作金銀錠進獻,交廣西布政司收貯,其象牙厚角並免貢,行人許酌量多少,令員役進京。
〉 丁酉,十三年(淸康熙五十六年)[1717] 春,正月,申禁賭博。
二月,陪從都禦史阮公董卒,贈兵部尙書。
夏,四月,甲午,皇長孫維祧生。
六月,命文官作知人箴。
秋,九月,申明勘訟,制訟,徵賦稅,逋逃犯,凢十條,飭內外諸司。
冬,十月,王子鄭杠出閣,以陪從譚公傚爲贊善,阮傚爲左司講,阮貴恩爲右司講。
恩早卒,惟傚獨侍帷幄,隨事開導,啓沃切至,王子甚見禮重,王尤倚信之。
召高平督鎮阮公沆還,以爲兵部右侍郞。
參從兵部尙書少保阮貴德請緻仕,章三上,始許之,加太傅國老,參預朝政,賜詩三章,及車馬田祿,寵賚甚渥,縉紳榮之。
冬,十月,鄉試各處,都給事阮貴成監試奉天場,坐預擬試題,陰許士人,事發,罷其職。
旌表節婦潘氏。
潘氏,興元由禮人丁儒完之妾。
儒完北使道卒,旣歸塟,感念自縊。
事聞,命官給祀田,贈亞慎夫人,立祠享祀,岝節婦金榜,以旌其門。
十二月,定區別外國商客之制,聽所在入籍受役,言語衣髮,一遵國俗,違者勒還。
定諸場礦採人禁限。
〈多者三百人,次者百人,少者一百人。
〉 戊戌,十四年(淸康熙五十七年)[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