跋今本《紅樓夢》第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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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樓夢》的考據,雖然還沒有做到像莎士比亞的考據一樣透徹,但對于這部書的版本和作者,已幾乎沒有我們說新鮮話的餘地&mdash&mdash除了碰着埋藏的文籍之意外的發現。但我覺得很奇怪的,這部書的今本開卷,就有一個并不尋常的疑難,卻始終沒有人指出,并且尋求滿意的解答。我相信,這個疑難,任何細心的讀者都會在隐約中感覺到,不過沒有跟問下去罷了。
今本《紅樓夢》以“此開卷第一回也”起,跟住的一段說明這書是一部化裝的自叙傳,并為這書作一些道德的解辯。第二段卻突兀地問:“看官,你道此書從何而來?”以下便引入女娲補天的故事。假如今本的第一段是原書的正文,則這裡從文章技術上看來,實有顯著的大缺憾。就文意論,這裡明白地自相矛盾,而且将下文所構的幻象,為全書骨幹的,首先一拳打碎。小說固然是扯謊,但也要扯得像樣,使讀者忘其為謊。如今在扯謊之前,首先闆起面孔,說明自己就要扯謊了,然後突兀地改換嗓子,歸入本題。雖說為扯謊而扯謊,也未免難以為情罷?說話如此,作文亦然。我們試為著者設身處地一想,隻要懂得作文的初步技術,斷不出此。
自然,我們若認定這裡表現作者技術的劣拙,便什麼問題都沒有了。但這種劣拙和全書實不相稱。曹雪芹決不是會錯誤了作文的初步技術的人。而且,我們若将這一段删去,全書不獨金瓯無缺,而且适成其天衣無縫。
那麼,我們索性假說這一段是後人增添的吧?但是,第一,這假說沒有本子的證據,現存最古的本子是有這一段的,非有更強的理由不宜輕改之。第二,這一段不獨文體上和原書不差,而且意旨也和我們從别方面可以考見的本書的性質相适合,很不像是後人假作的。
于是我們感覺左右為難。我對這難題的解答如下。
曹雪芹的原本是帶着評語的,這些評語也許就出自作者手筆而托于他人,也許一部分是作者所為,一部分是其相知友朋所為,也許完全是其相知的友朋所為。上說的一段就是這些評語的總序或首節,原與正文分開,或用小字,或低一格,或以空白與正文相隔别(因為這一段太長,不能寫在書眉),而傳抄者誤以與正文相混,相沿至今。
我之作上面的假說,有三層根據。第一,在作品上添上自訂的評語,原是中國舊日稗傳家的慣例,其前如孔東塘的《桃花扇》,其後如梁任公的《劫灰夢傳奇》等是。我們若将《桃花扇》原本自訂的評語的首段:
若贊禮者,雲亭山人之伯氏,曾在南京目擊時艱。山人領其緒論,故有此作。
和今本《紅樓夢》的開端:
作者自雲,曆過一番幻夢之後,故将真事隐去,而借通靈說此《石頭記》一書也。
比較,竟酷相肖似。如書中所表現,曹雪芹雅愛曲文,《桃花扇》宜所熟習,而仿效之,亦是可能的事。第二,本段中“通靈”二字,讀者若未閱下文,直無從索解。如本段為原書正文,此二字在這裡出現,殊嫌唐突。文章固有時宜預布疑陣,而此處非其倫也。如本段為批注,則讀者閱正文後方閱之。其中“通靈”二字自不嫌唐突矣。第三,照中國舊日的文例,非當借他人口吻來叙述自己時,或先标本人名号作正式的、側重的肯定時,或叙他人事後綴上評語時(如“君子曰”“太史公曰”),似乎沒有用客觀的地位來稱說自己的。于一文或一書的開始,稱及自身時,徑用“作者”來替代“予”“愚”“蒙”“我”等,這原是現今歐化的文例,舊日所無的。我們習見了這種文例,故此看今本《紅樓夢》的第一段不覺得奇怪。實則這一段若是正文,則作者在這裡并非從他人口中稱說自己,照恒例應說“此開卷第一回也。予(或其他相類之第一人稱)曾曆一番幻夢之後&hellip&hellip”而不應如今本雲雲。但我們若假定這一段是他人或托于他人的評語,則無足為奇了。
讀者也許問:難道文例不會有例外麼?會的。但試思例外來得之巧,則我的假說就有理由了。
署名“素癡”,原載《大公報·圖書副刊》第17期,1934年3月10日。
今本《紅樓夢》以“此開卷第一回也”起,跟住的一段說明這書是一部化裝的自叙傳,并為這書作一些道德的解辯。第二段卻突兀地問:“看官,你道此書從何而來?”以下便引入女娲補天的故事。假如今本的第一段是原書的正文,則這裡從文章技術上看來,實有顯著的大缺憾。就文意論,這裡明白地自相矛盾,而且将下文所構的幻象,為全書骨幹的,首先一拳打碎。小說固然是扯謊,但也要扯得像樣,使讀者忘其為謊。如今在扯謊之前,首先闆起面孔,說明自己就要扯謊了,然後突兀地改換嗓子,歸入本題。雖說為扯謊而扯謊,也未免難以為情罷?說話如此,作文亦然。我們試為著者設身處地一想,隻要懂得作文的初步技術,斷不出此。
自然,我們若認定這裡表現作者技術的劣拙,便什麼問題都沒有了。但這種劣拙和全書實不相稱。曹雪芹決不是會錯誤了作文的初步技術的人。而且,我們若将這一段删去,全書不獨金瓯無缺,而且适成其天衣無縫。
那麼,我們索性假說這一段是後人增添的吧?但是,第一,這假說沒有本子的證據,現存最古的本子是有這一段的,非有更強的理由不宜輕改之。第二,這一段不獨文體上和原書不差,而且意旨也和我們從别方面可以考見的本書的性質相适合,很不像是後人假作的。
于是我們感覺左右為難。我對這難題的解答如下。
曹雪芹的原本是帶着評語的,這些評語也許就出自作者手筆而托于他人,也許一部分是作者所為,一部分是其相知友朋所為,也許完全是其相知的友朋所為。上說的一段就是這些評語的總序或首節,原與正文分開,或用小字,或低一格,或以空白與正文相隔别(因為這一段太長,不能寫在書眉),而傳抄者誤以與正文相混,相沿至今。
我之作上面的假說,有三層根據。第一,在作品上添上自訂的評語,原是中國舊日稗傳家的慣例,其前如孔東塘的《桃花扇》,其後如梁任公的《劫灰夢傳奇》等是。我們若将《桃花扇》原本自訂的評語的首段:
若贊禮者,雲亭山人之伯氏,曾在南京目擊時艱。山人領其緒論,故有此作。
和今本《紅樓夢》的開端:
作者自雲,曆過一番幻夢之後,故将真事隐去,而借通靈說此《石頭記》一書也。
比較,竟酷相肖似。如書中所表現,曹雪芹雅愛曲文,《桃花扇》宜所熟習,而仿效之,亦是可能的事。第二,本段中“通靈”二字,讀者若未閱下文,直無從索解。如本段為原書正文,此二字在這裡出現,殊嫌唐突。文章固有時宜預布疑陣,而此處非其倫也。如本段為批注,則讀者閱正文後方閱之。其中“通靈”二字自不嫌唐突矣。第三,照中國舊日的文例,非當借他人口吻來叙述自己時,或先标本人名号作正式的、側重的肯定時,或叙他人事後綴上評語時(如“君子曰”“太史公曰”),似乎沒有用客觀的地位來稱說自己的。于一文或一書的開始,稱及自身時,徑用“作者”來替代“予”“愚”“蒙”“我”等,這原是現今歐化的文例,舊日所無的。我們習見了這種文例,故此看今本《紅樓夢》的第一段不覺得奇怪。實則這一段若是正文,則作者在這裡并非從他人口中稱說自己,照恒例應說“此開卷第一回也。予(或其他相類之第一人稱)曾曆一番幻夢之後&hellip&hellip”而不應如今本雲雲。但我們若假定這一段是他人或托于他人的評語,則無足為奇了。
讀者也許問:難道文例不會有例外麼?會的。但試思例外來得之巧,則我的假說就有理由了。
署名“素癡”,原載《大公報·圖書副刊》第17期,1934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