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五、零缣斷簡中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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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紅藍花印度綢衣料一件 做單旗袍
五一四号 青地織金花喬奇紗衣料一件 做旗袍
六月廿九 四一八号 白印度綢印花衣料一件 做單旗袍
七月二十 五五七号 白地印紅花玻璃紗衣料一件 做單旗袍
五五八号 淺粉色織花玻璃紗衣料一件 做單旗袍
八月十日 四八三号 法國淺灰葛衣料一件 做單旗袍
八月二十 五七四号 織花綢衣料成件 做單旗袍
八月廿八 五六五号 紫色白花印度綢衣料二件 做袷旗袍二件
襯絨一件
九月十六 五七三号 絲絨衣料一件 做袷旗袍
九月廿八 五六六号 綠色素毛葛衣料二件 做袷旗袍一件
十月二日
同上 做襯絨搬袍一件
博儀自己雖娶了榮源的女兒,又把兩個妹子嫁給了榮源的兒子,溥儀做了滿洲國皇帝,榮源也因國丈的身分,授了勳二位,做了宮内府顧問大臣。
可是溥儀和榮源,感情似乎并不好,據《記事簿》載: 康德五年(一九三八)二月十五日十一點半,榮源來雲:今天系他生日,來給皇上行禮。
上傳:“告訴榮源,今天很忙,不見他。
”竟給了榮源一杯閉門羹。
實在榮源為人,确有不堪地方。
例如老婆要和他離婚,竟告到了溥儀禦前,下面便是老婆給溥儀的一封信: 皇上睿鑒:微臣生性魯鈍,罔習詩書。
既無理家之才,複遭榮源之忌。
二十餘午時在痛苦之中,隐忍應付,痛心實多。
每思輸誠以感動,益覺意見之紛歧。
命蹇運乖,挽救乏術。
愧列宗枝,憂萦五内。
以往情形,猶可勿庸追論,乃至最近兩年,榮源對臣情形,誠有人類所不堪忍受者,謹為吾皇上詳細陳之:夫人類生存一日,衣食住三者必不可免。
請先言住,其所租之天津住房,臣出入本為傳舍,隻因欠租累月,不特不能居住,且将視臣為債務人,箱櫃行李俨成扣押之品。
倚靠無門,彷徨失措,不得已,暫就母舅家借宿。
清夜自思,成何境況?若非榮源忍心害理,何至令臣忍辱含痛,至此于極。
衣食日常之需,臣向主儉樸,不敢稍涉華美。
乃戚族慶吊,每以藍縷而規避;米面食糧,恒望姊妹相饋遺。
兩年經過,言之寒心。
榮源則悍然不顧,視若仇雠,不通聞問。
函電呼籲,口頭請求,一概置之不理。
蓋欲絕我生路,置之死地而後已也。
臣本當一死以報祖先,無如潤麒尚未成人,前途環境,冉冉堪虞。
上年在新京相見,尚覺其孝思真誠,殊不忍以一身之事,贻後人之憂。
再四思維,惟有訴于法律,與榮源對簿公庭。
無論何國何地,皆有保障人權之專律。
是以不揣愚昧,已向北平法庭起訴,請求析産别居,實屬萬不獲已之舉。
區區苦衷,必蒙我皇上矜憐恕宥。
微臣實不勝迫切惶恐之至。
謹以奏明,伏惟皇上聖鑒。
微臣恒香謹奏。
又五月念八日。
這封信沒有年份,系夾在《溥傑三格格潤麒信》第四冊中,那些信是大同二年(一九三三)的,也許這也是大同二年間的事。
據說離婚沒有成為事實,不過榮源在北平的财産,都給他老婆處分了。
康德四年(一九三七),榮源又有一件和他兒子潤麒的交涉,先看溥傑給溥儀的報告: 今有一件驚天動地新聞,報告吾君:今早榮源來一信(與潤麒者),信皮上寫“潤中尉殿”,信後寫“榮源”,信内亦然,内中大如朋友之彼此寫信,絕不類父子口吻,有“吾亦不禁惶恐”等語。
最妙者,有“為談此事便利起見,漸(系‘暫’之誤)将吾輩家庭關系擱開,作為朋友”……更有稱潤麒為足下處,尚有“此馬本由吾用價購買,以送于足下者。
将來足下回國,再另購一好馬奉送,絕不緻誤。
……果該馬為足下朋友所送,抑或○○○禦賜,則吾萬不敢如是之鬥膽矣。
亦更想不到足下為此事而多心生氣矣。
……将來可另購賠償,籍贖不告而辦之罪。
吾之祖父暨吾父殊開過眼界,如是百十元之馬價必不緻于染指也”,末書“榮源複”等語。
其原因為潤有一馬在榮源處喂養,榮遂賣之。
其子潤氏向韓升大發雷霆,有“不勝發指”之妙谕,故其父榮氏亦大發雷霆,緻演出此父不父、子不子之怪劇也。
此信因潤不在家,由莉莉打開,示于傑者。
傑與莉莉皆且笑且讀,因太奇怪,故特秘将其中之“妙語”錄抄于上,真可謂天地之大,無奇不有也。
(二月五日) 其後潤麒自己也有一個信給溥儀: 現有一件可怪之事,請上千萬勿告其他一人。
英父對英去信不滿,激怒之餘,忽給英來一極恭敬之信,稱英為“中尉”,呼英祖父為“吾父”,可見已不認英為子矣。
原因系英來時,将英之馬,經韓升托一商人代為飼養。
後此人私自将該馬賣卻之外,尚要求飼養料。
英怒其非禮,乃給韓升去信,令其代為責此人。
不意英父觀此信,認為閑話,于是有是舉,何英之不幸也!(二月廿日,以上兩信并據《溥傑三格格潤麒信》第十冊) 或許溥儀就為這些原因,瞧不起老丈。
聞蘇聯盟軍既入長春,榮源也被虜去了。
可是溥儀和榮源,感情似乎并不好,據《記事簿》載: 康德五年(一九三八)二月十五日十一點半,榮源來雲:今天系他生日,來給皇上行禮。
上傳:“告訴榮源,今天很忙,不見他。
”竟給了榮源一杯閉門羹。
實在榮源為人,确有不堪地方。
例如老婆要和他離婚,竟告到了溥儀禦前,下面便是老婆給溥儀的一封信: 皇上睿鑒:微臣生性魯鈍,罔習詩書。
既無理家之才,複遭榮源之忌。
二十餘午時在痛苦之中,隐忍應付,痛心實多。
每思輸誠以感動,益覺意見之紛歧。
命蹇運乖,挽救乏術。
愧列宗枝,憂萦五内。
以往情形,猶可勿庸追論,乃至最近兩年,榮源對臣情形,誠有人類所不堪忍受者,謹為吾皇上詳細陳之:夫人類生存一日,衣食住三者必不可免。
請先言住,其所租之天津住房,臣出入本為傳舍,隻因欠租累月,不特不能居住,且将視臣為債務人,箱櫃行李俨成扣押之品。
倚靠無門,彷徨失措,不得已,暫就母舅家借宿。
清夜自思,成何境況?若非榮源忍心害理,何至令臣忍辱含痛,至此于極。
衣食日常之需,臣向主儉樸,不敢稍涉華美。
乃戚族慶吊,每以藍縷而規避;米面食糧,恒望姊妹相饋遺。
兩年經過,言之寒心。
榮源則悍然不顧,視若仇雠,不通聞問。
函電呼籲,口頭請求,一概置之不理。
蓋欲絕我生路,置之死地而後已也。
臣本當一死以報祖先,無如潤麒尚未成人,前途環境,冉冉堪虞。
上年在新京相見,尚覺其孝思真誠,殊不忍以一身之事,贻後人之憂。
再四思維,惟有訴于法律,與榮源對簿公庭。
無論何國何地,皆有保障人權之專律。
是以不揣愚昧,已向北平法庭起訴,請求析産别居,實屬萬不獲已之舉。
區區苦衷,必蒙我皇上矜憐恕宥。
微臣實不勝迫切惶恐之至。
謹以奏明,伏惟皇上聖鑒。
微臣恒香謹奏。
又五月念八日。
這封信沒有年份,系夾在《溥傑三格格潤麒信》第四冊中,那些信是大同二年(一九三三)的,也許這也是大同二年間的事。
據說離婚沒有成為事實,不過榮源在北平的财産,都給他老婆處分了。
康德四年(一九三七),榮源又有一件和他兒子潤麒的交涉,先看溥傑給溥儀的報告: 今有一件驚天動地新聞,報告吾君:今早榮源來一信(與潤麒者),信皮上寫“潤中尉殿”,信後寫“榮源”,信内亦然,内中大如朋友之彼此寫信,絕不類父子口吻,有“吾亦不禁惶恐”等語。
最妙者,有“為談此事便利起見,漸(系‘暫’之誤)将吾輩家庭關系擱開,作為朋友”……更有稱潤麒為足下處,尚有“此馬本由吾用價購買,以送于足下者。
将來足下回國,再另購一好馬奉送,絕不緻誤。
……果該馬為足下朋友所送,抑或○○○禦賜,則吾萬不敢如是之鬥膽矣。
亦更想不到足下為此事而多心生氣矣。
……将來可另購賠償,籍贖不告而辦之罪。
吾之祖父暨吾父殊開過眼界,如是百十元之馬價必不緻于染指也”,末書“榮源複”等語。
其原因為潤有一馬在榮源處喂養,榮遂賣之。
其子潤氏向韓升大發雷霆,有“不勝發指”之妙谕,故其父榮氏亦大發雷霆,緻演出此父不父、子不子之怪劇也。
此信因潤不在家,由莉莉打開,示于傑者。
傑與莉莉皆且笑且讀,因太奇怪,故特秘将其中之“妙語”錄抄于上,真可謂天地之大,無奇不有也。
(二月五日) 其後潤麒自己也有一個信給溥儀: 現有一件可怪之事,請上千萬勿告其他一人。
英父對英去信不滿,激怒之餘,忽給英來一極恭敬之信,稱英為“中尉”,呼英祖父為“吾父”,可見已不認英為子矣。
原因系英來時,将英之馬,經韓升托一商人代為飼養。
後此人私自将該馬賣卻之外,尚要求飼養料。
英怒其非禮,乃給韓升去信,令其代為責此人。
不意英父觀此信,認為閑話,于是有是舉,何英之不幸也!(二月廿日,以上兩信并據《溥傑三格格潤麒信》第十冊) 或許溥儀就為這些原因,瞧不起老丈。
聞蘇聯盟軍既入長春,榮源也被虜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