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入主中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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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宣布取消明末加派。
其谕說:谕官吏軍民人等知道:予聞德惟善政,政在養民,養民之道,必省刑罰,薄稅斂,然後風俗醇而民生遂。
..前朝弊政,厲民最甚者,莫如加派遼饷,以緻民窮盜起,而複加剿饷,再為各邊抽練,而複加練饷。
惟此三饷,數倍正供,苦累小民,剔脂刮髓,遠者二十餘年,近者十餘年,天下嗷嗷,朝不及夕。
更有召買糧料,名為當官平市,實則計畝加征,初議準作正糧,繼而不肯銷算。
..予哀爾百姓困窮,..為爾下民請命,自順治元年為始,凡正額之外,一切加派,如遼饷、剿饷、練饷,及召買米豆,盡行蠲免。
①過了兩個多月,他又在福臨登極诏書中重申:“地畝錢糧俱照前朝《會計錄》原額,自順治元年五月初一日起,按畝征解。
凡加派遼饷、新饷、練饷、召買等項,悉行蠲免。
”②雖然由于軍費巨大,财政困難,順治四年起,以遼饷系于萬曆年間加派為借口,而未免除,隻取消了剿饷、練饷,州縣也常私自另外科派,多爾衮還為了在邊外建避暑城,于順治七年七月谕令加派直隸、山西、浙江、山東、江南(江蘇、安徽)、河南、湖廣、江西、陝西九省錢糧二百五十萬兩,但順治八年世祖福臨親政後,即谕停此派,此後清廷定制不得增收田賦。
多爾衮還對貪官污吏加以懲治,對吏治有所整饬。
他于進京之後半月,便谕令諸王及文武官員“宜各殚忠誠,永保富貴,有貪婪不檢自蹈罪愆者,雖有功不叙”,并谕兵部:“明朝之破壞,俱由貪黩成風”,今後必須“改弦易轍,各勵清忠”①。
過了二十多天,順治元年六月二十日,他又谕告衆官民:“明國之所以傾覆者,皆由内外部院官吏賄賂公行,功過不明,是非不辨。
凡用官員,有财之人,雖不肖亦得進,無财之人,雖賢才亦不得用。
..亂政亂國,皆始于此,罪亦莫大于此。
今内外官吏,如盡洗從前貪婪肺腸,殚忠效力,則俸祿充給,永享富貴,如仍前不悛,行賄營私,國法具在,必不輕處,定行枭示。
”②他又在順治元年十月的福臨登極诏中規定:“自本年五月初一日以後,凡在京大小衙門及在外撫、按、司、道、各府、州、縣、鎮、協、營、路、軍、衛等官,并書、吏、班、皂、通事、撥什庫、糧長、十季、夜不收等役,但有貪賄枉法,剝削小民者,照常治罪,不在赦例。
”③福建巡按周世科,仗恃是關外舊人,殘暴苛索,無惡不作,專用炮烙、活釘、火燎、水淹,以及樁坐糞門等酷刑,迫害士民,奸淫婦女,勒取金銀,鎖拿紳衿兵民,多爾衮聞悉大怒,立革其職拿問,就地正法。
①《明清史料》丙編第一本,第90頁,《攝政王谕官吏軍民人等令旨》。
①《清世祖實錄》卷5,頁10、11。
②《清世祖實錄》卷5,頁20。
③《明清史料》丙編第1本第97頁,《清世祖登極诏稿》。
順治八年正月福臨親政伊始,即連下數谕,講述“朝廷治國安民,首在嚴懲貪官”,“迩來有司,貪污成習”,必須痛加懲治。
他為此特恢複巡按舊制,并谕告各省巡按:“朝廷遣禦史巡方等差,原為察吏安民”,過去“所差禦史,受賄賂,徇囑托,身已貪污,何能察吏”,著即洗心滌慮,遵奉禁約,毋庇護司道府廳、大貪大惡而糾參老弱州縣,倘總督、巡撫、總兵等官,有不公不法、縱兵害民等事,即行糾舉①。
他相繼将貪臣兵備道鄭清、徽甯道袁仲魁、江甯巡撫土國寶等革職,土國寶因聞革職嚴訊之旨,畏罪自缢。
多爾衮還拟整頓賦役制度,于順治三年四月二十六日以帝之名義谕戶部:“國計民生,首重财賦,明季私征濫派,民不聊生,朕救民水火,蠲者蠲,革者革,庶幾輕徭薄賦,與民休息”,而兵火之餘,貪官污吏借口征賦簿冊無存,而任意增減,著大學士馮铨往吏部,“察核錢糧款項,拟定賦役全書,進朕親覽,頒行天下,務期積弊一清,民生永久”②。
後福臨遣臣專辦,順治十四年編成《賦役全書》,頒于全國各地。
多爾衮、福臨又勸民墾荒,整頓漕運,清理鹽法,從而生産逐漸恢複,人丁增加,耕地擴大,社會經濟逐漸複蘇。
順治十八年(1661),官方簿冊所載全國人丁為一千九百一十三萬餘丁、民田五百四十九萬餘畝,分别比十年前增加了八百五十萬餘丁和二百六十餘萬頃。
賦稅收入也增加了很多。
順治十八年田賦丁稅征銀二千五百七十二萬餘兩、米麥豆六百一十萬餘石、鹽課銀二百七十二萬餘兩,比十年前增收賦銀四百六十二萬餘兩、米豆麥三十餘萬石、鹽課銀七十六萬餘兩。
①五大弊政五大弊政是剃發、易服、圈地、投充、逃人五事,多系沿襲入關前之舊制。
滿洲習俗,男子将頂發四周邊緣剃去寸餘,中間保留長發,分三绺編成長辮一條垂在腦後,名為辮子,與漢人全部束發不同。
滿洲章服與明朝衣冠有顯著的差别,前者是纓帽箭衣,窄瘦,後者是方中大袖(士人)紗帽圓領(官),寬大。
努爾哈赤興起以後,金國轄區人員均須統一發式服裝,所據遼陽、沈陽等漢區,必令官民“削發降”。
滿洲(時尚稱諸申,即女真之轉音)人員計丁授田,多役使包衣耕種,禁止包衣逃亡,違者立斬。
皇太極也繼承了這些政策。
多爾衮統軍入主中原後,立即圈占官民田地,分與八旗王公大臣兵丁,設立皇莊,并下谕兵民剃發易服,“凡投誠官吏軍民,皆著剃發,衣冠悉遵①《清世祖實錄》卷54,頁3、26;卷55,頁13、14。
②《清世祖實錄》卷61,頁16、17;《清聖祖實錄》卷5,頁23、24;《清文獻通考》卷1。
①《清世祖實錄》卷61,頁16、1
其谕說:谕官吏軍民人等知道:予聞德惟善政,政在養民,養民之道,必省刑罰,薄稅斂,然後風俗醇而民生遂。
..前朝弊政,厲民最甚者,莫如加派遼饷,以緻民窮盜起,而複加剿饷,再為各邊抽練,而複加練饷。
惟此三饷,數倍正供,苦累小民,剔脂刮髓,遠者二十餘年,近者十餘年,天下嗷嗷,朝不及夕。
更有召買糧料,名為當官平市,實則計畝加征,初議準作正糧,繼而不肯銷算。
..予哀爾百姓困窮,..為爾下民請命,自順治元年為始,凡正額之外,一切加派,如遼饷、剿饷、練饷,及召買米豆,盡行蠲免。
①過了兩個多月,他又在福臨登極诏書中重申:“地畝錢糧俱照前朝《會計錄》原額,自順治元年五月初一日起,按畝征解。
凡加派遼饷、新饷、練饷、召買等項,悉行蠲免。
”②雖然由于軍費巨大,财政困難,順治四年起,以遼饷系于萬曆年間加派為借口,而未免除,隻取消了剿饷、練饷,州縣也常私自另外科派,多爾衮還為了在邊外建避暑城,于順治七年七月谕令加派直隸、山西、浙江、山東、江南(江蘇、安徽)、河南、湖廣、江西、陝西九省錢糧二百五十萬兩,但順治八年世祖福臨親政後,即谕停此派,此後清廷定制不得增收田賦。
多爾衮還對貪官污吏加以懲治,對吏治有所整饬。
他于進京之後半月,便谕令諸王及文武官員“宜各殚忠誠,永保富貴,有貪婪不檢自蹈罪愆者,雖有功不叙”,并谕兵部:“明朝之破壞,俱由貪黩成風”,今後必須“改弦易轍,各勵清忠”①。
過了二十多天,順治元年六月二十日,他又谕告衆官民:“明國之所以傾覆者,皆由内外部院官吏賄賂公行,功過不明,是非不辨。
凡用官員,有财之人,雖不肖亦得進,無财之人,雖賢才亦不得用。
..亂政亂國,皆始于此,罪亦莫大于此。
今内外官吏,如盡洗從前貪婪肺腸,殚忠效力,則俸祿充給,永享富貴,如仍前不悛,行賄營私,國法具在,必不輕處,定行枭示。
”②他又在順治元年十月的福臨登極诏中規定:“自本年五月初一日以後,凡在京大小衙門及在外撫、按、司、道、各府、州、縣、鎮、協、營、路、軍、衛等官,并書、吏、班、皂、通事、撥什庫、糧長、十季、夜不收等役,但有貪賄枉法,剝削小民者,照常治罪,不在赦例。
”③福建巡按周世科,仗恃是關外舊人,殘暴苛索,無惡不作,專用炮烙、活釘、火燎、水淹,以及樁坐糞門等酷刑,迫害士民,奸淫婦女,勒取金銀,鎖拿紳衿兵民,多爾衮聞悉大怒,立革其職拿問,就地正法。
①《明清史料》丙編第一本,第90頁,《攝政王谕官吏軍民人等令旨》。
①《清世祖實錄》卷5,頁10、11。
②《清世祖實錄》卷5,頁20。
③《明清史料》丙編第1本第97頁,《清世祖登極诏稿》。
順治八年正月福臨親政伊始,即連下數谕,講述“朝廷治國安民,首在嚴懲貪官”,“迩來有司,貪污成習”,必須痛加懲治。
他為此特恢複巡按舊制,并谕告各省巡按:“朝廷遣禦史巡方等差,原為察吏安民”,過去“所差禦史,受賄賂,徇囑托,身已貪污,何能察吏”,著即洗心滌慮,遵奉禁約,毋庇護司道府廳、大貪大惡而糾參老弱州縣,倘總督、巡撫、總兵等官,有不公不法、縱兵害民等事,即行糾舉①。
他相繼将貪臣兵備道鄭清、徽甯道袁仲魁、江甯巡撫土國寶等革職,土國寶因聞革職嚴訊之旨,畏罪自缢。
多爾衮還拟整頓賦役制度,于順治三年四月二十六日以帝之名義谕戶部:“國計民生,首重财賦,明季私征濫派,民不聊生,朕救民水火,蠲者蠲,革者革,庶幾輕徭薄賦,與民休息”,而兵火之餘,貪官污吏借口征賦簿冊無存,而任意增減,著大學士馮铨往吏部,“察核錢糧款項,拟定賦役全書,進朕親覽,頒行天下,務期積弊一清,民生永久”②。
後福臨遣臣專辦,順治十四年編成《賦役全書》,頒于全國各地。
多爾衮、福臨又勸民墾荒,整頓漕運,清理鹽法,從而生産逐漸恢複,人丁增加,耕地擴大,社會經濟逐漸複蘇。
順治十八年(1661),官方簿冊所載全國人丁為一千九百一十三萬餘丁、民田五百四十九萬餘畝,分别比十年前增加了八百五十萬餘丁和二百六十餘萬頃。
賦稅收入也增加了很多。
順治十八年田賦丁稅征銀二千五百七十二萬餘兩、米麥豆六百一十萬餘石、鹽課銀二百七十二萬餘兩,比十年前增收賦銀四百六十二萬餘兩、米豆麥三十餘萬石、鹽課銀七十六萬餘兩。
①五大弊政五大弊政是剃發、易服、圈地、投充、逃人五事,多系沿襲入關前之舊制。
滿洲習俗,男子将頂發四周邊緣剃去寸餘,中間保留長發,分三绺編成長辮一條垂在腦後,名為辮子,與漢人全部束發不同。
滿洲章服與明朝衣冠有顯著的差别,前者是纓帽箭衣,窄瘦,後者是方中大袖(士人)紗帽圓領(官),寬大。
努爾哈赤興起以後,金國轄區人員均須統一發式服裝,所據遼陽、沈陽等漢區,必令官民“削發降”。
滿洲(時尚稱諸申,即女真之轉音)人員計丁授田,多役使包衣耕種,禁止包衣逃亡,違者立斬。
皇太極也繼承了這些政策。
多爾衮統軍入主中原後,立即圈占官民田地,分與八旗王公大臣兵丁,設立皇莊,并下谕兵民剃發易服,“凡投誠官吏軍民,皆著剃發,衣冠悉遵①《清世祖實錄》卷54,頁3、26;卷55,頁13、14。
②《清世祖實錄》卷61,頁16、17;《清聖祖實錄》卷5,頁23、24;《清文獻通考》卷1。
①《清世祖實錄》卷61,頁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