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農學和農業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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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的農業生産和明代比較,基本上沒有多少變化。
隻是植棉區比明代有所擴大和增多,到清末,大緻形成了江浙沿海、兩湖、皖贛沿江和華北平原四個重要産棉區。
整個農業生産力發展比較緩慢,技術上有些局部的改進和提高。
第一節 農具和農田水利 農具 農具方面,出現了“深耕犁”。
《馬首農言》稱:“然也有特用深犁者,地力不齊也。
”清代深耕到何程度,《知本提綱》中提到“有淺耕數寸者,有深耕尺餘者,有甚深至二尺者。
”又記:“用犁大小,因土之剛柔,剛土宜大,柔土宜小”;開墾荒地則用“堅重大犁,或二牛,或三牛以開之”。
說明當時的犁有大犁、小犁和堅重犁之别。
深耕犁的發展,反映了耕作技術的提高。
小型農具在清代進一步完善,如稻田整地滅茬的農具輥軸,大約由■■發展而來,作用是把田間雜草和秧苗同時滾壓入泥,過宿之後,秧苗長出,而草則不能起。
《緻富紀實》一書中談到種植雙季稻時使用的一種農具,在早稻收割後,“不再犁田,鋪石灰一道,用匍蓘将禾兜打落,便可插秧”。
道光年間(1821&mdash1850),貴州遵義一帶出現一種名為“秧馬”的農具,其形制和作用,與宋元時記述的“秧馬”不同,而類似輥軸,用以掩殺綠肥和雜草。
以上農具在雙季稻地區作用尤為明顯。
塍鏟、塍刀是清代南方丘陵地區水田作業的兩種農具,用以整治田埂。
這種農具靈巧輕便,能提高作業速度和質量,《梭山農譜》記有其形制。
《梭山農譜》還記述了一種水稻除蟲工具:“田家奮臂舉梳行,累累就斃矣。
蟲當梳者,血肉俱糜梳齒上”。
《農言著實》著錄一種适應于北方旱作地區的中耕除草工具:“漏鋤”。
這種鋤的特點是鋤地不翻土,鋤過之後土地平整,有利于保墒,而且使用輕便①。
漏鋤至今在關中地區仍然普遍使用。
農田水利太湖地區的水利工程,在明、清兩代都是以水道疏浚為主。
1570年,經海瑞主持的一次水利工程後,吳淞江下遊基本形成今天的流向。
清時,黃浦江“奪溜代吳”,吳淞江等水道退居次要地位,為便于節制,又在黃浦江口建大閘一座。
畿輔自元以後,工程時舉時廢。
雍正三年(1725)近畿發生特大水災,清政府曾用較大力量興修水利,農田水利有較大發展,公私合計先後墾出稻田五十九萬七千多畝,并分設京東、京西、京南和京津四局加以管理。
到乾隆時即以南北自然條件不同,北方水少,且過去所辦水利收效不大為借口而明令禁止以後再在京畿從事水利營田。
整個清代農田水利是向小型化方面發展。
河北、河南、山西、陝西等地利用地下水鑿井灌田,蔚然成風。
河北井灌和植棉有關,方承觀《棉花圖》①翟允禔:《從<農言著實>一書中看關中旱原地上小麥、谷子、豌豆、苜蓿等作物的一些栽培技術》,《西北農學院學報》1957年1期。
中介紹:“植棉必先鑿井,一井可溉田四十畝”,因“鑿井以水車灌田,故其收常倍”①,“井利甲諸省”②。
康熙時,王豐著《井利說》,力主在陝西鑿井防旱并指出應該注意的一些技術問題。
山西省蒲州和陝西省富平、澄城等地由于地形、地質不同,井水量大小不同,每井灌溉田地數量也不同。
水車大井和一般大井每井可灌田二十畝,桔橰井可灌六七畝,辘轳井可灌二三畝③。
南方井灌較少,但利用山泉灌溉種稻卻較普遍,閩、浙、兩廣、雲貴、四川等地,随處都有蓄儲湧泉或壅積谷泉的塘堰。
嘉慶《廣西通志》記載:“全州以井名者,幾全是泉潭,并多湧泉,深不見底,灌溉面積甚廣。
”山泉來自高處,便于引流灌溉,為了合理用水并減緩沖激,人們就在下流修築塘堰加以蓄存,并用栅、閘以及瓦窦、陰溝等啟閉宣洩,再随時引入田。
當田面高于山泉,除了築堰壅水外,還用筒車來提水灌田。
在山泉為疊嶺澗壑所限時,則用竹筒,架槽來渡越,使山泉能從上而下,由近及遠地使用,大大提高了泉水灌溉效益。
北方各省也有引用泉水灌溉的,但總的面積不大。
①光緒《正定縣志·方物》。
②《皇清經世文補編》卷38。
③《續修陝西兩通志稿》卷6《水利附井利》。
第二節 對生産技術原理認識的提高和耕地技術的改進 生産技術管理在具體耕作技術的基礎上,《知本提綱·農則》進一步概括出農業生産的一般耕作程序和一環套一環的原則,“耕序苟能詳明,必且身家之常足”,鄭世铎注釋說:“耕墾、栽種、耘鋤、收獲、園圃、糞壤、灌溉之次第,苟能一一詳明,自然善于耕稼,而出息倍收,身家常足矣”。
上述七個項目,是《知本提綱》讨論耕稼的内容。
前四項為糧食作物生産的四個環節,園圃為農家不可偏廢的生産項目,最後兩者則為糧食作物和園圃生産共同應該注意的環節。
并指出一個環節要緊扣另一個環節:“欲求足食之道,先明力耕之法”;“耕墾之理既明,布種之道宜知”;“布種之道既明,耘鋤之功莫緩”;“既知耕種栽鋤之理,更明稼穑消息之機”。
對每一環節還提出了質量要求,如整地,要求做到“細燥而易于受水,一有種植,根本深固,外風不能入,内澤不能出”,對播種、田間管理、收獲等也同樣提出了要
隻是植棉區比明代有所擴大和增多,到清末,大緻形成了江浙沿海、兩湖、皖贛沿江和華北平原四個重要産棉區。
整個農業生産力發展比較緩慢,技術上有些局部的改進和提高。
第一節 農具和農田水利 農具 農具方面,出現了“深耕犁”。
《馬首農言》稱:“然也有特用深犁者,地力不齊也。
”清代深耕到何程度,《知本提綱》中提到“有淺耕數寸者,有深耕尺餘者,有甚深至二尺者。
”又記:“用犁大小,因土之剛柔,剛土宜大,柔土宜小”;開墾荒地則用“堅重大犁,或二牛,或三牛以開之”。
說明當時的犁有大犁、小犁和堅重犁之别。
深耕犁的發展,反映了耕作技術的提高。
小型農具在清代進一步完善,如稻田整地滅茬的農具輥軸,大約由■■發展而來,作用是把田間雜草和秧苗同時滾壓入泥,過宿之後,秧苗長出,而草則不能起。
《緻富紀實》一書中談到種植雙季稻時使用的一種農具,在早稻收割後,“不再犁田,鋪石灰一道,用匍蓘将禾兜打落,便可插秧”。
道光年間(1821&mdash1850),貴州遵義一帶出現一種名為“秧馬”的農具,其形制和作用,與宋元時記述的“秧馬”不同,而類似輥軸,用以掩殺綠肥和雜草。
以上農具在雙季稻地區作用尤為明顯。
塍鏟、塍刀是清代南方丘陵地區水田作業的兩種農具,用以整治田埂。
這種農具靈巧輕便,能提高作業速度和質量,《梭山農譜》記有其形制。
《梭山農譜》還記述了一種水稻除蟲工具:“田家奮臂舉梳行,累累就斃矣。
蟲當梳者,血肉俱糜梳齒上”。
《農言著實》著錄一種适應于北方旱作地區的中耕除草工具:“漏鋤”。
這種鋤的特點是鋤地不翻土,鋤過之後土地平整,有利于保墒,而且使用輕便①。
漏鋤至今在關中地區仍然普遍使用。
農田水利太湖地區的水利工程,在明、清兩代都是以水道疏浚為主。
1570年,經海瑞主持的一次水利工程後,吳淞江下遊基本形成今天的流向。
清時,黃浦江“奪溜代吳”,吳淞江等水道退居次要地位,為便于節制,又在黃浦江口建大閘一座。
畿輔自元以後,工程時舉時廢。
雍正三年(1725)近畿發生特大水災,清政府曾用較大力量興修水利,農田水利有較大發展,公私合計先後墾出稻田五十九萬七千多畝,并分設京東、京西、京南和京津四局加以管理。
到乾隆時即以南北自然條件不同,北方水少,且過去所辦水利收效不大為借口而明令禁止以後再在京畿從事水利營田。
整個清代農田水利是向小型化方面發展。
河北、河南、山西、陝西等地利用地下水鑿井灌田,蔚然成風。
河北井灌和植棉有關,方承觀《棉花圖》①翟允禔:《從<農言著實>一書中看關中旱原地上小麥、谷子、豌豆、苜蓿等作物的一些栽培技術》,《西北農學院學報》1957年1期。
中介紹:“植棉必先鑿井,一井可溉田四十畝”,因“鑿井以水車灌田,故其收常倍”①,“井利甲諸省”②。
康熙時,王豐著《井利說》,力主在陝西鑿井防旱并指出應該注意的一些技術問題。
山西省蒲州和陝西省富平、澄城等地由于地形、地質不同,井水量大小不同,每井灌溉田地數量也不同。
水車大井和一般大井每井可灌田二十畝,桔橰井可灌六七畝,辘轳井可灌二三畝③。
南方井灌較少,但利用山泉灌溉種稻卻較普遍,閩、浙、兩廣、雲貴、四川等地,随處都有蓄儲湧泉或壅積谷泉的塘堰。
嘉慶《廣西通志》記載:“全州以井名者,幾全是泉潭,并多湧泉,深不見底,灌溉面積甚廣。
”山泉來自高處,便于引流灌溉,為了合理用水并減緩沖激,人們就在下流修築塘堰加以蓄存,并用栅、閘以及瓦窦、陰溝等啟閉宣洩,再随時引入田。
當田面高于山泉,除了築堰壅水外,還用筒車來提水灌田。
在山泉為疊嶺澗壑所限時,則用竹筒,架槽來渡越,使山泉能從上而下,由近及遠地使用,大大提高了泉水灌溉效益。
北方各省也有引用泉水灌溉的,但總的面積不大。
①光緒《正定縣志·方物》。
②《皇清經世文補編》卷38。
③《續修陝西兩通志稿》卷6《水利附井利》。
第二節 對生産技術原理認識的提高和耕地技術的改進 生産技術管理在具體耕作技術的基礎上,《知本提綱·農則》進一步概括出農業生産的一般耕作程序和一環套一環的原則,“耕序苟能詳明,必且身家之常足”,鄭世铎注釋說:“耕墾、栽種、耘鋤、收獲、園圃、糞壤、灌溉之次第,苟能一一詳明,自然善于耕稼,而出息倍收,身家常足矣”。
上述七個項目,是《知本提綱》讨論耕稼的内容。
前四項為糧食作物生産的四個環節,園圃為農家不可偏廢的生産項目,最後兩者則為糧食作物和園圃生産共同應該注意的環節。
并指出一個環節要緊扣另一個環節:“欲求足食之道,先明力耕之法”;“耕墾之理既明,布種之道宜知”;“布種之道既明,耘鋤之功莫緩”;“既知耕種栽鋤之理,更明稼穑消息之機”。
對每一環節還提出了質量要求,如整地,要求做到“細燥而易于受水,一有種植,根本深固,外風不能入,内澤不能出”,對播種、田間管理、收獲等也同樣提出了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