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清帝第五書

關燈
國聳聽矣。

     皇上發奮為雄,勵精圖治,于中國何有焉。

    論者謂病入膏肓,雖和緩扁鵲不能救,火燃眉睫,雖焦頭爛額不為功。

    天運至此,無可換回,況普國變法而法人禁之,畢士馬克作内政而後立,美國制造鐵炮,而英人禁之。

    華盛頓托荒島而後成,近者英人有禁止出售機器于我之說,俄、法欲擄我海關、鐵路、礦務、銀行、練兵之權,雖欲變法,慮掣我之肘,職竊以為不然。

    少康以一成一旅而光複舊物,華盛頓無一民尺土,而保全美國。

    況以中國二萬裡之地,四萬萬之民哉。

    顧視皇上志願何如耳,若皇上赫然發憤,雖未能遽轉弱而為強,而倉猝可圖存于亡。

    雖未能因敗以成功,而俄頃可轉亂為治。

    職猶有三策以待皇上決擇焉。

     夫今日在列大競争之中,圖保自存之策,舍變法外别無他圖。

    此談經濟者異口而同詞,亦老于交涉之勞臣所百慮而莫易,顧革故鼎新,事有緩急。

    因時審勢,道備剛柔,其條目之散見者,當世之士能言之。

    職前歲已條陳之,今不敢泛舉,請言其要者, 第一策曰:采法、俄、日以定國是,願皇上以俄國大彼得之心為心法,以日本明治之政為政法而已。

    昔彼得為歐洲所擯,易裝遊法,變政而遂霸大地,日本為俄美所迫,步武泰西,改弦而雄視東方。

    此二國者,其始遭削弱與我同,其後底盛強與我異,日本地勢近我,政俗同我,成效最速,條理尤詳,取而用之,尤易措手。

    聞皇上垂意外交,披及西學,使臣遊記,泰西纂述,并經乙覽,不廢刍荛。

    若西人所著之泰西新史攬要,列國變通興盛記,尤為得要,且于俄、日二主之事,頗有發明,皇上若?采遠人,法此二國,誠令譯署進此書,歲餘披閱,職尚有日本變政之次第,若承垂采,當寫進呈,皇上勞精厲意講之于上,樞譯諸大臣各授一冊講之于下。

    權衡在握,施行自易,起衰振靡,警?發聾,其舉動非常,更有迥出意外者,風聲所播,海内癟聳。

    職可保外人改視易聽,必不敢為無厭之求。

    蓋遇昧者其膽豪,見明者則氣怯,且慮我地大人衆,一旦自強,則報複更烈,非皇上洞悉敵情,無以折沖樽俎,然非皇上采法、俄、日,亦不能為天下雄也。

     其第二策曰:大集群才而謀變政,六部九卿諸司百執,自有才賢,鹹可咨問,若内政之極垣,外政之譯署,司計之戶部,司法之刑曹,議論之台谏翰林尤為要劇。

    宜精選長貳,逐日召見,虛己請求,若者宜革,若者宜因,若者當先,若者當後,謀議既定,次第施行,期年三月,成效必睹。

     其第三策曰:聽任疆臣各自變法,夫直省以朝廷為腹心,朝廷以行省為手足。

    同治以前,督撫權重,外人猶有忌我之心,近歲督撫權輕,外人之藐我益甚。

    朝廷苟志存通變,宜通饬各省督撫,就該省情形,或通力合作,或專力緻精,取用新法,行以實政,目前不妨略異。

    三年要可大同,寬其文法,嚴為督厲,守舊而不知變者斥之。

    習故而不能改者去之,要以三年,期使各省均有新法之練兵數千,新法之稅款數萬,制造之局數處,五金之礦數區,學校增設若幹,道路通治若幹,粗定課程,以為條格。

    如此則百廢具舉,萬象更新,銷萌建威,必有所濟。

    我世宗憲皇帝注意督撫,而政舉兵強。

    我文宗顯皇帝、穆宗毅皇帝委重督撫,而中興奏績,重内輕外之說,帖括陳言,非救時至論也。

     凡此三策,能行其上,則可以強,能行其中,則猶可以弱,僅行其下,則不至于盡亡,惟皇上擇而行之,宗社存亡之機,在于今日。

    皇上發憤與否,在于此時,若徘徊遲疑,因循守舊,一切不行,則幅員日割,手足俱縛,腹心已?,欲為偏安,無能為計。

    圈牢羊豕,宰割随時,一旦脔割,亦固其所。

    職上為君國,下為身家,苦心憂思,慮不能免,明知疏逖,豈敢冒越,但棟折榱壞,同受傾壓,心所謂危,急何能擇。

    若皇上少采其言,發奮維新,或可圖存,宗社幸甚,天下幸甚。

    職雖以狂言獲罪,雖死之日,猶生之年也。

    否則沼吳之禍立見,裂晉之事即來,職誠不忍見煤山前事也。

    瞻望宮阙,憂思憤盈,淚盡血竭,不複有雲,冒犯聖聽,不勝戰栗屏營之至,伏維代奏皇上聖鑒,謹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