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五代十國宋遼金元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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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五代十國 一 五代的更替 後梁、後唐、後晉 出現在10世紀前半期的五代十國,是開始于8世紀末的藩鎮割據局面的延續;但從這時起,一個走向統一的趨勢也開始出現了。

     朱溫在907年篡奪了唐朝的政權,建立了後梁。

    後梁王朝共有16年的壽命。

    在這16年中,後梁政府對人民一直是橫征暴斂,殘酷壓榨。

     朱溫不斷地南征北戰,征戰的目的主要在于掠奪。

    他出兵淮南,進攻楊行密,從吳的地區掠奪了數以萬計的耕牛,又把這些耕牛以苛刻的條件出租給後梁統治區内的農民,令其按年交納牛租。

    912年,朱溫領兵和李存勗争奪蓨縣(今河北省景縣),蓨縣的農民“荷奮梃”,迎頭痛擊朱溫,使他不得不抛棄了大量的軍資器械,狼狽逃回貝州(今河北省清河縣)。

     由于後梁統治者的殘酷壓迫和剝削,後梁統治區域内的階級矛盾一直很尖銳。

    920年後梁皇親朱友能做陳州的刺史,“恃戚藩之寵,動多不法”,陳州的農民便在毋乙和董乙的領導之下起而反抗。

    起義群衆千餘人,首先對附近鄉村中的豪強地主給以打擊,然後攻打州縣城鎮。

    到這年秋季,起義軍控制了陳、颍、蔡三州,并且屢次打敗後梁派來鎮壓的軍隊。

    到這年十月,後梁出動了全部禁軍,并調集了好幾個州郡的地方軍隊,對起義軍“合勢追擊”,起義軍失敗了。

     後梁在農民起義軍的不斷打擊下,在和李存勗的長期混戰中,實力日益削弱,到923年便被李存勗推翻了。

     在923年以前,李存勗已經把華北地區納入他的統治範圍之内。

    923年他到洛陽建立了後唐,把統治範圍擴大到後梁統治的全部地區。

    925年,後唐出兵四川,滅掉前蜀,并且打算以“舟師下峽,為平吳策”。

    但是在滅了前蜀之後,後唐最高統治集團内沙陀貴族之間的矛盾鬥争日益劇烈,平吳的願望未能實現。

    到936年,在太原的石敬瑭,以出賣燕雲十六州的土地和人民為代價,向契丹請來了援兵,把後唐推翻,建立了後晉。

     契丹南侵和後晉人民反契丹的鬥争 契丹貴族取得了燕雲十六州以後,日益加強對後晉的壓迫。

    石敬瑭死後,契丹貴族便于944年春,從幽州和雲中兩路南犯。

    由于在德州、貝州等地遭到了“鄉社兵”的迎頭抗擊,撤兵而歸。

     946年九月,契丹貴族再次大舉南犯。

    後晉派去抵禦的軍隊紛紛降敵,到歲末,契丹便攻陷了後晉的都城開封。

    契丹皇帝耶律德光于947年春在開封又舉行了一次即位儀式,改契丹國号為遼。

    遼的統治者對華北和中原人民進行了殘暴的統治和掠奪:一、派兵四出搶掠物資,稱為“打草谷”,開封及其四周幾百裡内民間财貨和牲畜幾被搶劫一空。

    二、派人在開封及各州縣搜括錢帛,砍伐林木。

    三、把華北和中原地區的州縣官吏盡量換用契丹貴族或其他少數民族中的貴族,或投靠契丹貴族的漢人,讓他們到各州縣去橫征暴斂。

     這時,後晉王朝已被推翻,後晉的軍隊也幾乎全部瓦解了;在太原的劉知遠也采取依違觀望的态度,不敢抗擊契丹軍;後晉統治集團當中未被契丹俘虜去的高級官僚,也紛紛投降契丹。

    但是各地漢人卻群起反對契丹貴族的統治。

    他們多者幾萬人,少者不下千百人,攻克州縣城,斬殺契丹統治者新派的官吏。

    河南的歸德、安徽的亳州、山東半島的密州(今山東諸城)、河北的重要軍事城鎮相州(今河南省安陽)和澶州(今河南省濮陽),都被起義民兵攻占了。

    另外,河北的定州還有孫方簡等領導的起義軍,山西、陝西還有王易、侯章等人領導的起義軍,他們也都給予契丹侵略者沉重的打擊。

     在受到起義民兵的強烈打擊之後,契丹皇帝耶律德光便被迫在947年三月從開封撤退,在撤退的途中,耶律德光病死在河北栾縣的殺胡林。

     這次漢人的武裝反抗,不但把契丹貴族及其南侵軍趕出中原和華北,且使契丹貴族從此不敢長驅直人到黃河以南,終遼之世,契丹也不敢把首都遷到燕京。

     後漢和後周 947年春,劉知遠乘契丹兵馬撤退之時,在太原稱帝。

    以後遷都開封,是為後漢。

     劉知遠隻做了十個月的皇帝就死了,其子繼位不久,河中、長安、鳳翔三鎮連衡抗命。

    後漢派遣郭威出兵讨伐,經過一年多的時間才相繼平定下去。

    此後不久,後漢統治集團内部發生矛盾,将相之間相互為仇,皇帝也因将相的事權過高,“厭為大臣所制”,而把“總機政”的楊邠、“典宿衛”的史弘肇、掌财賦的王章一起殺掉,并派人往邺都(即魏州大名府)去謀害郭威,以緻激起郭威叛變。

    950年冬,郭威舉兵南向,攻入開封,推翻了後漢王朝,于951年正月即位建元,是為後周。

     在劉知遠建立後漢王朝之前,其弟劉崇即與郭威因争權而有隙。

    到郭威在後漢政府當權之日,劉崇正做太原留守,他借防備契丹為名,募勇士,繕甲兵,實府庫,罷上供财賦。

    及郭威稱帝,劉崇也稱帝于太原,占有河東地區的并、汾、忻、代等12州之地,是為北漢。

     北漢是十國當中唯一的在北方的國家。

     五代時期中原地區的農業生産 10世紀前半期,中原地區的農民一直處在戰亂之中,但他們還是在艱難困苦的條件下堅持生産。

    在梁末帝和李存勗對壘于河上之日,河南之民雖困于辇運,仍然不肯流亡[1]。

     洛陽及其附近的幾個州郡,從9世紀末到10世紀20年代,前後40年,都在張全義的統治之下。

    這一地區,在9世紀後期屢經戰亂,“縣邑荒廢,悉為榛莽。

    白骨蔽野,外絕居人”。

    張全義“率麾下百餘人”到那裡去做地方官,首先在洛陽所屬的18縣中招集農戶,令其耕種,并于最初幾年内免其租稅和關市之征。

    “刑寬事簡,遠近歸之如市。

    五年之内,号為富庶。

    ”這裡的農民得到了能夠從事生産的條件,“田夫田婦”都“相勸以力耕桑為務”。

    彼此之間也能夠互相幫助:如有某家缺人少牛,不能耕鋤,其鄰伍便相率助之。

    “是以家家有蓄積,水旱無饑民。

    ”後梁政權統治時期,“外則幹戈屢動,内則帑庾多虛”,其軍政費用主要就是從這裡的農民身上榨取來的[2]。

     953年,後周下令把前此由政府出租給農民的官田,全部撥歸耕種的農民所有,作為他們的永業田。

    農民們原來所住的廬舍和所使用的牛畜農具,也全歸農民所有。

    又廢除從後梁時沿襲下來的“租牛之課”,減輕農民的負擔。

    得到土地的農民,都在各自的田地上修造房舍,種植樹木,盡可能使地力得以發揮,因而使生産得到較快的發展。

    周世宗柴榮繼位之後,對于佛教的剃度僧尼加以嚴格限制;把後周統治區域内的寺院的90%以上廢為民居,共達三萬多所;亦毀掉銅佛像而改鑄為錢。

    這些措施都是有利于恢複生産的。

     周世宗試圖結束割據局面 與恢複生産同時,周世宗在政治和軍事方面也作了一番整頓。

    特别是在軍事方面,他把驕兵悍将們飛揚跋扈的局面基本上扭轉過來。

    接着,他便開始了“混一”中國的軍事行動。

     這時後蜀割據四川,并且占據了隴西的秦、鳳、階、成四州,周世宗為了進取四川,首先把這四州攻克;他又對南唐用兵,取得了淮南、江北的14個州;對契丹用兵,收複了燕雲十六州中的瀛、莫二州。

    但是周世宗并沒有完成“統一”中國的事業,他在959年北伐契丹的戰役中得了重病,這年夏間就病死了。

    960年正月初,趙匡胤推翻後周,建立了北宋政權,結束分裂割據局面的曆史任務,便由北宋政府去承擔了。

     二 南方的九個割據王國 吳和南唐的更替 農業生産的恢複和圩田的出現 9世紀末,江淮之間先後有高骈部将的厮殺,秦彥、畢師铎和楊行密等人的相互争戰,一連六七年都處在戰亂的災禍當中。

    戰争迫使這裡的人民紛紛向外地逃亡,緻使屬于這一地區的“八州之内,鞠為荒榛,圜幅數百裡,人煙斷絕”[3]。

    後來楊行密在這一地區建立了吳國,為使這種殘破荒涼局面能得到改善,他不得不把戰争停止下來,和相鄰的割據勢力保持互不侵犯的關系,并且采取一些措施,招回流亡的人民,把這一地區的農業生産恢複起來。

     937年,李異滅吳,建立了南唐。

    南唐的統治者,把地盤擴大到江東、江西、湖北以及浙江和湖南的一部分地區。

    他們仍然繼承吳的“與民休息”的政策,鼓勵農民多多墾種,栽桑養蠶。

    有時還提高農産品和絲織品的價格,借以刺激生産。

    農民得到了能夠從事生産的最低條件之後,不到十年的工夫,就使這一地區的大部分荒地重新墾辟出來,凡可以種桑的地方也很少再繼續閑廢了。

    而且,在大江南岸水渠較多之地,農民們還創造了一種圩(圍)田。

    江東水鄉河身較高,田在水下,這裡的農民便在河渠兩岸農田周圍築成堤壩,内以圍田,外以隔水。

    每一圩方圓幾十裡,像大城一樣。

    沿堤有許多閘門(鬥門),旱則開閘引水入圩,以收灌溉之利;澇則關閉閘門,以避泛濫之災。

    這樣就在很大程度上加強了抗拒自然災禍的能力,使農産物的收成能得到較多的保證。

     吳越農業的發展 浙江流域以至太湖周圍的13州之地,是在吳越控制之下的。

    唐末農民大起義時,錢镠在杭州一帶組織了地主武裝,對起義軍進行鎮壓,到後來,他便憑借這支力量,在上述地區建立了一個割據王國,叫做吳越。

    錢镠和他的繼承人都沒有過分地加重人民的徭役和賦稅的負擔,也沒有發動頻繁的戰争,因此,在吳越統治的八十多年中,這一地區的經濟得以平穩發展。

     從浙水兩岸到太湖周圍,河渠、港汊、湖泊很多,農民盡量地利用了這些優越的自然條件,經過幾十年的努力,這一地區的河流大都修造了堤堰和閘門,可以用人工控制水流,使其蓄洩有時。

    在遭逢水旱災害時,就可以得到适當的調劑。

     吳越地區的農民也同樣修造了很多圩田。

    吳越的統治者還分撥一部分軍隊去屯駐在明州(今浙江甯波)和蘇州等地,稱為“營田都”,把政府在這些地區所控制的水田一律修造了圩岸,從事耕種。

     在錢塘江的入海處,兩岸的田地經常遭受海潮的沖擊,淹沒在鹹潮中。

    那一帶的農民,早在五六世紀時就已修築了“防海大塘”,但總是随修随壞,不能持久。

    到吳越統治時期,他們創造了一種“石囤木樁法”:編竹為籠,把石頭裝在籠内,積疊為堤,再于其外打大木樁加以維護,是即“捍海塘”。

     在西湖和太湖,吳越統治者都設有“撩湖軍”,經常負責修治和疏浚工作,這對當地的生産事業也發生了積極作用。

     前蜀和後蜀 9世紀末葉,唐朝委派在四川的幾個軍将,陳敬瑄、顧彥朗和王建等人,彼此兼并吞噬,互相火并了好幾年。

    891年,王建打敗了敵對的勢力,把四川的絕大部分地區攫為己有。

    到朱溫殺掉唐昭宣帝而建立了後梁(907年)之後,王建也在成都建立了一個割據王國,是為前蜀。

     919年王建死,其子王衍繼位。

    王衍在成都擴建宮苑,土木之功,窮極奢巧。

    他自己荒于遊宴,而把軍國大政委于王宗弼和宋光嗣。

    這兩人都“但益家财,不恤民事”[4]。

    有一個應制科考試的舉子,在對策中描述說:“衣朱紫者皆盜跖之輩,在郡縣者皆狼虎之人。

    奸谀滿朝,貪淫如市。

    ”[5]可見當時蜀中政治的黑暗。

    到925年,後唐出兵四川,把前蜀滅掉了。

     後唐出兵伐蜀,是受到蜀人的歡迎的[6]。

    但在滅掉前蜀之後,後唐統治集團内部的矛盾鬥争便劇烈起來。

    後唐派去統治四川的孟知祥,利用時機,在四川逐步發展其勢力,到934年,又在成都建立了一個割據政權,是為後蜀。

     孟知祥稱帝僅半年即死去,其子孟昶繼位。

    孟昶統治的初期,以前蜀王衍的驕奢淫逸為戒,表示要“與民休息”,但到他統治的後期,後蜀政府的當權者卻大都是些貪污腐化的人。

    例如,宰相李昊“資貨巨萬,奢侈逾度”;曾做過三任節度使的李處回,也是家資巨萬,其财富能抵到後蜀府庫所藏的三分之二[7]。

     在前後蜀相繼統治的五十多年内,政府的府庫之積,無一絲一粒入于中原,所以财币充實。

    又因四川地區内沒有發生過較大規模的戰争,農民能夠緻力于生産,地主們得以坐享其成而日益富庶。

    地主家庭都競相移住城市中,其子弟以至不識稻麥之苗,甚至以為筍芋都是生在林木之上。

    留在農村中的地主之家,也都是管弦歌舞,酒筵會聚,晝夜相接。

     楚 9世紀末在淮南與楊行密争城奪地的孫儒,在宣州城下被楊行密擊潰之後,他的部将劉建鋒和馬殷率師轉入湖南。

    10世紀初,馬殷已攻占潭、澧、衡、道等二十幾州之地。

    後梁建立之初,封馬殷為楚王,從此湖南就出現了一個獨立小王國。

     馬殷感到自身的兵力不夠強大,而四周都是敵國,遂極力結中原王朝為外援,使鄰國不敢相犯。

    他在從湖南到河南的交通要道上的郢、複、襄、唐等州,都設置邸務,賣茶取利。

    他不征收商稅,借以招徕四方商賈,但在境内隻鑄造鉛鐵錢行用,外地商販出境不能通用,隻有盡數販運湖南的物産而去,“故能以境内所餘之物易天下百貨,國以富饒”。

    他又獎勵民間種桑養蠶,“命民輸稅者皆以帛代錢。

    未幾,民間機杼大盛”[8]。

     馬殷死後,諸子紛争不已,951年南唐乘機出兵把楚國消滅。

    不久,楚的舊将周行逢等人又把南唐的軍隊趕走,周行逢從此控制了潭、朗、衡、永等數州之地,并把治所遷往武陵,依然是一個小小的獨立王國。

     閩 閩的建立者王潮和王審知兄弟,是河南固始人。

    他們乘黃巢的起義軍把唐朝在東南諸道的統治力量打垮的機會,率兵入閩,占據了泉、汀等五州之地。

    唐昭宗任命王潮為福建的節度使。

    王潮死後,王審知即自稱福建留後。

    後梁封王審知為閩王。

    王審知“起自隴畝,以至富貴,每以節儉自處。

    選任良吏,省刑惜費,輕徭薄斂,與民休息。

    三十年間,一境晏然”[9]。

    福建地區的經濟和文化,在這期間都有所發展。

     925年王審知卒,其子延翰、延鈞相繼立,延鈞立未久,即稱帝建元,國号閩。

    935年延鈞為其子所殺。

    從此以後,王家子弟内讧不已,945年為南唐所滅。

     閩的舊将留從效驅逐了南唐屯守泉州的軍隊,占有泉州和漳州,繼續在那裡割據稱雄。

    史稱“從效起自行陣,知人疾苦”,還說他“常衣布素。

    涉獵史傳,延納名士,部内清治”[10]。

    留從效在泉漳二州的統治,一直繼續到北宋建國之後。

     南平 朱溫在建立後梁政權時,其勢力已擴大到荊州。

    他于即位之初就派高季興去做荊南節度使。

    高季興到荊州後不久,又占有歸、峽二州。

    後唐初年,封高季興為南平王。

    從此南平也俨然成為一個小小的獨立王國。

    荊、歸、峽三州之地物産不豐,高季興和他的繼承人便對四周稱帝的各國“所向稱臣,利其賜予”。

    當時吳與南唐相繼建國于長江下遊,控制了江淮間的交通孔道,南漢、閩、楚諸國對中原政權的進貢和貿易,都要假道荊州,北方商人販茶也必須到荊州去趸買。

    荊州成為當時南北交通的樞紐,而且是最大的茶市。

    南平的統治者對于諸國過境的貨物時常“邀掠”,“諸道移書诮責,即複還之,亦無慚色”。

    因此,諸國都把他們稱為“無賴子”[11]。

     南平是十國當中最小最弱的一國。

     南漢 南漢統治區域内的農民起義 在廣東地區,一個因參加鎮壓唐末農民起義軍而起家的軍人劉隐,從905年以來形成了一個以廣州為中心的割據勢力。

    随後他又把勢力範圍擴大,包有潮、容、邕、韶諸州。

    到917年,劉隐弟劉龔(岩)就在這地區建立了南漢國,并自稱皇帝。

     劉龔和他的繼承人都很殘暴荒淫,賦斂繁重,政刑苛酷,因而,從10世紀30年代之初,在廣東的山區和海濱都出現了反抗南漢的武裝起義。

    幾年之後,這些分散的力量集合在博羅縣人張遇賢的統一領導之下。

    張遇賢建号為“中天八國王”,建元永樂,署置百官,并且出兵攻占了番禺以東的惠州、潮州以及另外的許多縣城。

     942年,起義軍轉師北進,這時參加起義的群衆已達十多萬人。

    在越過大庾嶺後即攻占了虔州(今贛州)的一些屬縣,屢次打敗了南唐屯駐在虔州的軍隊。

     起義軍選擇了虔州境内一個險要地方白雲洞,在那裡建造了宮室、官署和兵營,并以此為基地向四周發展。

    南唐政府急忙增調軍隊到虔州去鎮壓,并依靠當地的地主作向導,從白雲洞的背後抄襲,又利用起義軍内部的叛徒作内應,943年十月,張遇賢為南唐的軍隊俘獲,起義軍失敗了。

     第二節 北宋和遼的對峙時期 一 北宋的建立、鞏固及其統一 五代十國割據局面的結束 960年正月,後周的殿前都點檢趙匡胤在陳橋驿發動兵變,率領軍隊回到開封,奪取了後周的政權,建立了北宋。

     北宋初年,在廣州、泉州、成都、常德、江陵、杭州和金陵,都還存在着割據政權,在黃河流域的河東還有一個北漢,而建都在臨潢府的遼國,更是在北邊的勁敵。

     北宋建國三年之後,就開始進行統一全國的戰争。

    北宋的戰略計劃,是先消滅南方的幾個王國,然後轉移兵力,北向收複燕雲等州。

    這是因為,北宋的最高統治集團認為,在建國之初,還沒有足夠的軍事力量戰勝強勁的契丹,隻能在北邊的國境線上配置一些足資防守的兵力,在那裡采取守勢;而南方的幾個割據王國,占據的地方大都是物産豐富的地區,廣州和泉州更是當時對外貿易的最大口岸,這些王國的實力又較薄弱,容易消滅,得到這些地區之後,宋朝的軍政費用便會充裕,到那時才可以去收複燕雲。

    收複燕雲,是宋初最高統治集團北向用兵的終極目标,他們全不存在征服遼國的念頭。

     乾德元年(963年),北宋出兵兩湖,滅掉荊南(南平)和湖南。

    乾德三年又出兵滅後蜀。

    開寶四年(971年)滅南漢。

    開寶八年滅南唐。

    稍後,又使用政治壓力,迫使吳越的錢弘俶和漳泉的陳洪進相繼納土歸附。

     開寶元年(968年)、二年和九年,北宋都曾出兵進攻北漢,但這三次都因遇到遼對北漢的援兵,無功而還。

    到太平興國四年(979年)宋太宗趙光義又親率大軍出擊北漢,才把十國中的最後一國征服了。

     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強化 在結束五代十國局面的過程中,北宋統治者着重考慮的問題有兩個:一個是如何使唐末以來長期存在的藩鎮跋扈局面不再繼續出現,另一個是如何使北宋政權能長期鞏固下去,不再成為五代之後的第六個短命朝代。

     為防範藩鎮割據局面的再現,北宋政府削減州郡長官的事權,不許他們兼任一個州郡以上的職務。

    州郡的财權和兵權也都收歸中央政府。

    又規定州郡長官改由文人充任,長官之外另設通判,使其互相牽制。

    後來又把全國州郡劃分為十五路,每路設轉運使和提點刑獄等官,統稱為監司,等于是中央政府的特派員,總管所轄州郡的财賦司法等事,也有監察轄境内州縣官吏之權。

    這樣,中央政府對于任何地方的任何事務,都可以直接行使權力。

     北宋建國之後,宋太祖和宰相趙普等人就開始收奪高級将領的兵權,取消殿前都點檢和副都點檢,次一級的軍官則用一些資望較淺、容易駕馭的人物充任,且時常加以易置和更調,使“兵無常将,将無常師”,借以防範兵士和将領之間發生深厚的關系。

    軍隊的駐屯地區也時常更換,名義上是要藉此使士兵“習勤苦、均勞佚”,實際上是防範軍隊和某一地方結成不解之緣。

     北宋政府的宰相機構稱作中書門下,簡稱中書。

    為分擔宰相事任且不使其事權太高,在宰相之下添設參知政事,并把晚唐五代時權宜設置過的樞密使和三司使定為常設官員,以樞密使負責軍政大權,以三司使負責财政大權。

    樞密院和中書對稱“二府”,二府的正副長官稱為執政;三司使則号稱“計相”。

    樞密使的事權與統兵的高級将領互相牽制:高級将領雖統領軍隊,但發号施令之權則歸樞密院;樞密院雖有制令之權,但樞密使并不統領軍隊。

    這樣就使樞密使或高級将領都沒有可能發動軍事政變了。

     對農民的防範、束縛和壓制 北宋初年的最高統治者們認為:“國家若無内患,必有外憂,若無外憂,必有内患。

    外憂不過邊事,皆可預為之防;惟奸邪無狀,若為内患,深為可懼。

    帝王當合用心于此。

    ”[12]這裡所說容易成為内患的“奸邪”,當然首先是指朝廷上的宰輔大臣和握兵權的高級将官而言的,上節所述宋初的各種官僚結構,其針對對象正在于此。

    但在此以外還表明了他們對于農民的反抗鬥争懷着深重的恐懼心情。

    當他們制定對内政策時,如何防範和束縛農民使其不能起而反抗,也成為他們着重考慮的一個方面。

     北宋沿用開始于唐後期的雇傭兵制度,并希圖充分利用這種制度,把破産的農民收容到軍隊中去,免得他們铤而走險,武裝暴動。

    凡是發生災荒的地方,宋政府就在那裡大量招募甚至強制饑民入伍。

    他們認為,通過這樣的做法就可以把兵和民截然分開,兇荒年份,縱有“叛民”,卻不至有叛兵;如不是兇荒年份而發生了兵變,當地農民也不至相從而起。

    然而,這樣做的結果,就使得軍隊的數額不斷增長。

    北宋初年的軍隊隻有20萬人,到仁宗慶曆年間(1041&mdash1048年),已增加為125萬人了。

     在統一南北方的割據政權以後,北宋統治者對于軍隊的使用、分布和屯駐,采取了“守内虛外”的原則,在邊防地帶依然隻駐有僅僅可資防守的部隊,把大部分軍隊駐屯在諸州郡的沖要地區,專力鎮壓各地的農民大衆。

     除了禁軍之外,在每一州縣還都有一定數量的廂軍和弓手,分設總管、钤轄、巡檢和“捉賊使臣”等職為之統領,專門負責“肅清所部”,亦即完全是用在對内鎮壓方面的。

    而對于采礦和冶鑄處所,聚集群衆較多的地方,北宋統治者更加意警備,總是選一些最“得力”的人員去擔任縣尉、巡檢等職務。

    從唐代後期以來,各地人民多因宗教信仰,或因生産上和生活上的需要,相互結合為鄉社。

    到北宋初年,在黃河流域和長江流域各地,都出現了很多這樣的組織,有的且“設置教頭,練習兵仗”。

    北宋政府對于這類組織,嚴厲地加以取締。

    它對任何一點星星之火都會發生恐怖之感,唯恐其發展到燎原的猛烈程度。

     二 北宋社會階級結構北宋政府的賦役剝削制度 北宋社會階級結構 宋太宗晚年,北宋政府公布的全國民戶數是四百一十多萬,其後逐年有所增加,到11世紀80年代,已經是一千七百多萬戶了。

     北宋政府把全國居民分作主戶和客戶兩類。

    主戶是指占有土地,有常産,承擔賦役的戶。

    官戶和形勢戶也都包括在主戶裡邊。

    客戶是指住在農村,不占有土地,租種地主土地的農民。

    根據北宋政府多次公布的戶籍數字平均計算,客戶約占總戶數的35%左右,另外的65%左右則為主戶。

     宋代地租的交納有“定額”和“分成”兩種辦法,比較普遍采用的是分成租。

    分成租一般都是“出種與稅而後分之”[13]:佃客自有耕牛的,稱作“牛客”,耕種所得一般是和地主對分;無耕牛而需使用地主的耕牛的,稱作“小客”,一般是要把收獲物的六成以上交給地主。

     就一般的情況說,客戶不向政府交納夏秋二稅;但各地區都有不同名稱的人頭稅,客戶中的成年男子卻要負擔。

    修治城池、河渠、堤壩等徭役,也常常直接加派在客戶身上。

     宋政府依資産高下把主戶分作五等,其中占比例最大的是第五等戶。

    依照北宋中葉河北路安喜縣(今定州市)的情況說,第五等戶約占全部主戶的2/3左右[14]。

    這一等級的民戶,絕大多數是占有小塊土地而仍然不能自給的半自耕農,他們還要租種地主的部分土地。

    他們既須向政府納稅,又須向地主交租。

     客戶和主戶中的第五等戶相加,其人口數量約占全國總人口數的80%以上。

    他們是當時社會生産的主要擔當者。

    男子則“寒耕熱耘,沾體塗足,戴星而作,戴星而息”;婦女則“育蠶治繭,績麻紡緯,縷縷而積,寸寸而成”;然而每到收成時節,“則公私之債交争互奪,谷未離場,帛未下機,已非己有”[15]。

    所以,他們又是反對地主階級的經濟剝削和政治壓迫的主要力量。

     就當時北方的一般情況說,主戶中的第四等戶,每戶的家産大約隻值四五十貫上下,全部都應是自耕農民。

    在北方一個具有1.3萬多戶的縣裡,其第四等戶為1600戶,相當于全部主戶的20%左右[16]。

     主戶中的第二三等戶,是指占田在三頃以下以至不滿一頃的人家,是當時的中小地主階層。

    主戶中的第一等戶,都是占田在三頃以上以至幾十頃幾百頃的人家,是當時的大地主階層。

     北宋中葉,鄉村當中的上三等戶“乃從來兼并之家”[17]。

    當時全國已經墾種的土地,有70%被享有免稅免役特權的官僚豪紳大地主們所占有[18]。

     賦稅徭役和其他征斂 北宋農業稅,分夏秋兩次征收。

    宋初,一般是按照畝輸一鬥的定額課取谷物,有的地區(例如江南、福建等地)則沿襲十國分立時的舊制,每畝每年納稅三鬥[19]。

    後來又改為夏稅納錢,秋稅納米,其每畝所納錢米之數各地依然不平衡。

     在交納賦稅時,北宋政府還規定有“支移”和“折變”的辦法:為了防禦遼和西夏,北宋在北部和西北的邊境上屯駐有大量的軍隊,需要大量糧饷,因此,規定河北、河東和陝西等路的納稅戶都要把秋稅谷物送到沿邊的城鎮中去,人畜盤費全須自備。

    這叫做支移。

    在不把稅物支移的地方,納稅戶也要按照稅米數量每鬥加納腳錢。

    北宋政府雖然規定了夏稅輸錢、秋稅輸米,但有時以錢折麥,有時又将麥折錢;有時以錢折絹,有時又将絹折錢。

    這叫做折變。

    經過一再折變的結果,納稅戶的負擔就加重幾倍。

    例如,陳州地區的夏稅,原是交納大小麥的,仁宗時忽然改令交納現錢。

    當時當地的市價,每鬥小麥為50文,政府卻令每鬥折納現錢100文,另外還要附加腳錢20文,倉耗20文,共為140文,平白地把納稅戶的負擔加重了兩倍[20]。

     兩稅之外,還有丁口之賦和雜變之賦。

    前者是把五代十國各政權所曾征收的“身丁錢絹”、“身丁米麥”、“丁口鹽錢”、“身丁錢米”之類沿襲下來而改用的一個總名;後者則是把五代十國征收的皮革、筋角、農具、鞋錢以及曲引等稅目沿襲下來,“以類并合”而成的一個總名,也叫做“沿納”。

    這二者,都必須“随同兩稅輸納”。

    丁口之賦不分主客戶全須交納,而且也常常采用“折變”的辦法,使得交納者的負擔加重好幾倍。

     還有“和買絹帛”與“和籴糧米”。

    在實行“和買”、“和籴”之初,是按地産多少分别派定強制征購的數量,并付與一些價款;到後來,則都是“官不給錢而白取之”。

    更後,又把白取的絹帛或米粟折算為現錢而勒令民戶交納,變成納稅戶的經常負擔了。

     南宋學者朱熹說:“古者刻剝之法,本朝皆備。

    ”[21]其實,宋朝除把古代已有的剝削辦法盡量沿用外,新添的剝削項目也很不少。

     宋代的納稅戶還要輪流到各級政府去服差役(也叫做職役)。

    當時的差役有以下幾種: 衙前&mdash&mdash主管運送官物或看管府庫糧倉之類。

     裡正、戶長、鄉書手&mdash&mdash掌管督催賦稅。

     承符、人力、手力、散從官&mdash&mdash供州縣衙門随時驅使。

     耆長、弓手、壯丁&mdash&mdash逐捕盜賊。

     按照宋政府的規定,主戶中的第五等戶一律免役,上四等戶則量其資産而分别給以輕重之役:例如,第一等戶輪充衙前、裡正,第二等戶輪充戶長等[22]。

    規定雖是如此,但官紳豪強大地主和僧、道、及第進士及軍籍中人都可免役,真正輪流充任各種差役的,隻是那些中級民戶。

    充任衙前者如遇倉庫财物或所押運的财物有傷耗損失,須負責賠償,故凡輪充此役者大都不免于傾家蕩産的後果。

    輪充裡正者,如遇其鄉裡中有不能按期交納或根本無力交納賦稅的,則須先為墊付或代為交納,也往往是傾家而不能給。

     繁重的稅賦和差徭的負擔既全部集中在中下等級的納稅戶身上,這些民戶為了逃避重負,或則去為商賈僧道,或則流亡傭作,其中的大部分則采用“詭名寄産”或“詭名子戶”的辦法,有的把田産的全部或大部詭稱獻納于僧寺、道院,有的則假立契書,詭稱典賣于命官形勢之家,有的則又詭立好幾個戶名,把産業與人丁化整為零。

    總之,他們用種種辦法使自己成為貧下單丁之戶,借以避免納稅和服役。

    從宋仁宗時起,“諸般僥幸影占門戶”和“詭名寄産、分戶匿稅”的事便已非常流行。

    到後來,每一正戶之下往往有十幾個子戶。

    到王安石推行新法時候,單在無錫縣便查出了五千多家“詭名挾佃”的人家,而長洲縣内的戶長,為“詭名挾佃”戶之加多而賠墊稅錢有到二百餘貫的[23]。

    其時淮南東西兩路共查出不載入簿籍中的“詭名挾佃”戶476000家[24],兩路共有88縣,每縣平均也是5400多家。

     三 北宋社會經濟的發展 農業生産的恢複和發展 北宋農民對國家負擔的課稅是相當繁重的,但和晚唐以前按丁口交納租庸調相比,計畝納稅的辦法總是稍好一些。

    “雜變之賦”也是極其沉重的,但名目和數量在大體上已經固定下來,和五代十國時期内随時随地都會增加無定名無定量的稅捐相比,也要輕一些。

     在實物地租占支配地位的情況下,佃戶莊客對于地主階級的人身依附關系也相應有所減弱。

    原來最和農奴身份相近似的僮仆,在北宋的法律上也承認他們是良人了。

    宋以前,隻有地主能劃奪佃戶的租佃權,到北宋,法律上規定佃戶在某種條件下,也可以主動地脫離甲地主而去佃種乙地主的土地。

    佃客在購買三五畝土地之後,也可以脫離地主自立戶名。

     上述種種雖不能改變佃農和仆隸所處的類似農奴的地位,但這樣的一些改變,多少改善了佃農和仆隸的社會地位,他們的生産興趣也因而會有某種程度的提高。

     在農業生産工具方面,除草用的彎鋤,碎土疏土用的鐵耙,安裝在耧車腳上的鐵铧,在北宋的中原和華北地區都已普遍使用,這說明耕作程序的增多,也說明農民們更加注意于精耕細作。

    戽水灌田的龍骨翻車,已為南方農民普遍使用;南方山田的大量墾辟,又需要使用高轉筒車作為引水上山的工具。

    湖北鄂州地區的農民還創制了一種秧馬,農民們騎在秧馬上勞作,可以減輕彎腰曲背的辛苦,而且可以把工作效率提高很多[25]。

     在北宋王朝完成了統一南北割據政權的工作之後,宋太宗曾下诏給江南、兩浙、荊湖、嶺南、福建諸路州郡的長吏,令其勸民雜植粟、麥、黍、豆,缺少這類種子的于淮北州郡給之;江北諸州則令廣種秔稻[26]。

    這就使南北農民的生産經驗和農作物品種的交流,都得到了方便條件,使農作技術得到改進和提高。

    所以,北宋的統一對于農業生産的發展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

     由越南傳入中國的占城稻,在北宋以前僅為福建地區的農民所栽種,到北宋初年,大量傳入長江流域和淮水流域。

    占城稻的抗旱力強,成熟較快,這樣就使江浙的某些地區有可能一歲收獲兩次。

    又因為它“不擇地而生”,使得種稻的土地面積擴大,谷物總産量大增。

     長江下遊各地,圩田的數量,在北宋時期也大有增加。

    在北宋中葉,單是從宣州到池州,就有千區以上的圩田。

    當時常用圩田的受害程度作為衡量水災輕重的标準,可見其所占比重必已很大。

    當時江浙地區的稻田,平常年份的收獲,每畝可得二石至三石。

     在南方的多山地帶,如福建、江西、湖南等地,農民開山為田;從北宋初年以來,福建境内的農民“緣山導泉”,在山田裡種植水稻。

    江西的撫州、袁州等地的農民,也都把嶺坂開辟為禾田,層層而上,直達山頂,在那裡“山耕而水莳”[27]。

    湖南潭州的農民也大量地墾辟山田“莳禾”。

    開山為田的結果,使北宋一代實際墾田的面積大為增加。

     茶樹的栽培種植,在北宋也有很大發展。

    當時淮南、江南、荊湖、福建諸路,都有不少州郡以産茶出名。

    由這些地區每年輸送與北宋政府茶專賣機構的,共為一千四五百萬斤;而淮南的産茶地則是官自置場,督課園戶茶民采制,其歲入數量尚不包括在上舉數字之内;川峽路所産的茶,政府雖不許出境銷售,但産量也很多[28]。

     手工業 在北宋,獨立手工業者的數量較前代加多了,礦冶、制瓷、絲織和造紙等手工業部門的發展都十分顯著。

     在采礦業中值得首先提出的是煤炭的大量開采。

    河東境内的居民多用煤炭作燃料[29],其地貧民,在北宋前期即多以采煤出賣維持生計[30],可知其用煤為燃料之曆史已很久。

    北宋都城開封及其附近城鄉的上百萬戶人家也用煤炭作燃料[31]。

    江西的豐城、萍鄉二縣山間的煤炭已被開采[32]。

    河南鶴壁市發現的北宋晚期的煤礦遺址,豎井礦口的直徑達2.5米,深達46米左右,依煤層伸延開掘巷道。

    其中較長的4條巷道總長達500餘米,并有排水井和木制辘轳等排除地下積水的設備[33]。

     11世紀初,河東轉運使陳堯佐曾減免澤州(今山西晉城)大廣的冶鐵課數十萬[34],可見這一冶鐵作坊規模之大。

    從其所在地推測,必是以煤為燃料的。

     在河北邢台、安徽繁昌和福建同安等地,都曾發現過宋代冶鐵遺址[35]。

    繁昌遺址的煉爐作圓形,用栗樹柴作燃料,石灰塊作溶劑。

    這樣的遺址不制造鐵器,是隻煉鐵塊的作坊。

     用煤冶鐵的作坊很多。

    用煤冶鐵,火力強,改進了鐵的冶鑄技術,提高了鐵的質量,這對于改善農具所起的作用很大。

    蘇轼在徐州西南山中發現了煤炭,用以冶鐵作兵器,“犀利勝常”[36]。

     鐵的開采和冶煉,在宋代,有的是由地主豪紳經營,有的則由政府設監經營。

    前者役使的大都是所謂“流亡”和“逋逃”,後者則是把各地被判決服重役的“罪犯”發配到監中勞作。

    商州的一個鑄鐵監,在宋仁宗時,就有這樣的罪犯兩千多人。

     絲織的技術水平,在宋代仍以四川地區為最高。

    宋太祖在乾德四年(966年)曾以平蜀所得錦工200人置绫錦院于開封。

    江南的絲織業,從北宋開始也已逐漸勝過北方。

    絲織物的花樣和品種比前代增加了很多,染色技術的進步也很大。

    絲織品制作技術已經提高,特别是刻絲和刺繡,已經達到極其精緻的程度。

    李觏(1009&mdash1059年)曾描述當時絲織的盛況說:“平原沃土,桑柘甚盛,蠶女勤苦,罔畏饑渴。

    &hellip&hellip繭簿山立,缲車之聲連甍相聞。

    非貴非驕,靡不務此。

    &hellip&hellip争為纖巧,以漁倍息。

    ”[37]這可見,絲織業在當時雖還是農村的家庭手工業,但已不隻是為了自給,有些已在從事商品生産了。

    在北宋還出現了一些獨立絲織業作坊,叫做機戶。

    機戶中的勞動人手大都是一個家庭中的成員。

    豪紳地主以及北宋的各級官府,也有設置絲織作坊的,前者除滿足自身的消費外也生産一些商品,後者則完全供皇室貴族和高級官僚的消費之用。

    這兩類作坊的勞動力都是雇募來的,官營作坊中的“募工”都要在手背上刺字[38],私營作坊中的募工雖不刺字,其所受封建性束縛也很強烈。

     瓷器的制造,在北宋一代,不論在産量或制作技術方面,都比前代有很大的提高。

    燒造瓷器的窯戶,當時已遍布全國各地,各地所造瓷器且都已具有特點。

    其中最著名的,有河北的定窯,河南的汝窯,處州的龍泉窯,江西景德鎮瓷窯等。

    據說設在鄭州的柴窯,從五代末年以來就已能夠燒制“青如天、明如鏡、薄如紙、聲如磐”的精美瓷器[39]。

     瓷器是當時對外貿易的主要貨物之一種,遠銷到日本、朝鮮、南洋諸國、印度以及阿拉伯、叙利亞、埃及等地。

     北宋的造紙業和刻版印刷業,不僅在量的方面有普遍的發展,在技術上也有很大的提高。

    當時有很多城市分别采用竹子、大麻、、楮和木棉等不同原料,制造質地不同的紙張。

    福建的建陽、安徽的徽州、四川的成都以及江浙地區的許多地方,都已成為紙的著名産地。

    當時的一些書畫家,有的定制各種特别精緻的紙張和箋劄等,有的人定作了印花箋,而且已開始采用兩色套印的辦法。

     北宋的中央政府和某些地方政府都刻印了很多書籍,私人出資刻書的也很多。

    開封、成都、婺州、杭州等地是當時刻版印刷業最發達的地方。

     造船業在北宋也很發達。

    浙江的明州、溫州、台州、婺州,江西的虔州、吉州,湖南的潭州、鼎州,陝西鳳翔的斜谷等地,在當時都已成為造船業的中心。

    從北宋初年起,每年由這些地區為政府制造的漕運官船就有三千多隻[40],其所打造的民間自用船隻的數目,必然更多。

    當時的海外貿易,中外商人所乘用的船隻大都是在中國制造的,往來于印度中國之間的更幾乎全部都是中國船隻。

    這種海船的構造,下側狹尖如刃,便于破浪,抵抗險濤駭浪的能力也比當時外國船舶為強。

    這可見,北宋時中國工人的造船技術,已經超越當時東西洋其他國家了。

     商業 在農業和手工業都有很大發展的基礎之上,北宋的商業也比前代有了更大的發展。

     作為自然經濟的一個組成部分,在北宋時期,南北各地的農村中,已出現了定期的集市&mdash&mdash草市、墟市,或統稱為坊場&mdash&mdash進行小範圍的地區性商業活動。

    凡屬于米、谷、麥、豆、雞、魚、蔬、果、柴、炭、陶瓷用具、竹木什器、絲、綿、布、帛、衣、鞋、豬、羊、馬、牛、驢、騾等等,都在坊場買賣。

    蘇轼的詩說:“籴米買束薪,百物資之市。

    ”[41]。

    可見市集已很普遍。

    北宋政府已經把從這類坊場中征收的商稅,和從大城市中所收的商稅列為同等重要的項目,又可見市集交易在當時各地居民的經濟生活中,在政府的财政上,都已占有相當的地位。

     北宋首都開封城内的街巷當中,随處都有商鋪邸店和酒樓飯館之類,繁盛的夜市也早已在開封出現。

    當時的洛陽[42]、揚州、成都等大城市,其情況也和開封城相仿佛。

    在唐代的長安和洛陽城内,坊巷隻是住宅區,黃昏後坊門鎖閉,禁止夜行;商店都集中在市裡,交易活動基本在市裡進行,而且隻能在白天進行。

    北宋的各大城市中,既突破了坊和市的界限,也突破了白晝和夜晚的界限。

    這說明,北宋時期的城市經濟,較之唐代已經有了一種突破性的發展。

     北宋時期的對外貿易,雖然大多隻是取道于海洋,卻比較唐的極盛時期還更繁榮一些。

    當時從印度支那半島到南洋群島以至阿拉伯半島上的一些國家,都和宋有貿易關系。

    遇到這些地方的“蕃商”不來或來得較少時,宋廷就派遣使臣前去招緻。

    從這些地方進口的東西,是香、藥、犀角、象牙、珊瑚、琥珀、珍珠、翡翠、玳瑁、瑪瑙、水晶、镔鐵、蕃布、烏、蘇木等物,大多是從自然界采集而來或稍微加工的一些物品;從中國出口的,則是金、銀、銅、鐵、鉛、錫,乃至銅錢和各種絲織品和瓷器之類,全都是經過人工冶煉、織造或制作而成的一些物品。

    從雙方交易的物品來看,也可證知當時中國的物質文明是居于世界領先地位的。

    廣州、泉州、明州、杭州、揚州等城市,在北宋都是對外貿易的主要口岸。

    北宋政府在這些城市都設立了市舶司,專門管理對于進出口船舶的檢查和抽稅。

    市舶司從進出口的船隻征收的稅款和實物,也是北宋政府的一項重要财政收入。

    宋太宗時,政府府庫中已充滿了從海舶抽取來的珍異寶貨,便在開封設置榷易署,增價出賣,每歲獲利五十萬貫[43]。

    後來,宋廷更以其中一部分向各地住戶派銷,換取金帛急需,資助政府用度。

     紙币的出現 由于商品貨币關系日益發展,北宋政府每年所鑄錢币的數量雖已較前代大增,但仍不能滿足社會的需求。

    在宋真宗初年,行使鐵錢的四川地區便由幾家豪富地主人家發行了紙币,叫做交子。

    其後不久,北宋政府收奪了私家發行紙币之權,由政府在成都設置專局,負責印制和發行紙币的事。

    此後,發行數量越來越多,行使紙币的地區也越來越擴大,北宋政府便在開封設置了交子務,專門負責紙币的發行。

     行會 北宋時期,大城市當中的商人都按照不同的行業組成各種行會。

    政府則通過行會對商人進行控制和勒索。

    耐得翁的《都城紀勝》說:“市肆謂之行者,因官府科索而得此名。

    不以其物大小,但合充用者,皆置為行。

    雖醫蔔亦有職醫、克擇之差占,則與市肆當行同也。

    ”北宋的官吏有很多人是在暗中出資經營商業的,他們也在暗中對行會加以操縱。

    所以,北宋的商業行會是統治階級中的官紳和豪商大賈們共同組成的。

    各行業的小商販們在城市當中經常遭受到同業行會的欺壓,因而也經常與之展開鬥争,這也構成北宋城市中階級矛盾的一個側面。

     手工業者的行會,或稱為“行”,例如做鞋的稱為“雙線行”;或稱為“作”,例如“金銀鍍作”、“油漆作”、“木作”、“腰帶作”等。

    在手工業者當中,作坊主或店主、工匠和學徒,是三個截然不同的等級,這是封建等級制在城市手工業中的體現,所以手工業者的行會完全是一種封建性質的組織。

    它不同于歐洲中世紀晚期的情況,不是在與封建地主官僚的對抗中成長起來的,而是自始就處在他們的操縱把持之下的。

     四 遼和西夏的政治經濟 北宋與遼、西夏的和戰 遼的政治制度 耶律阿保機在建立遼國之後,就使用了從燕薊地區俘虜去的許多漢族士人,如康默記、韓延徽、韓知古等人,仿照漢制為遼國制定一些典章制度。

    阿保機晚年,滅掉了東北方的渤海國,耶律德光即位後,又占有了燕雲十六州。

     遼國境内包括多種民族,這些民族的社會經濟發展情況各不相同,一般說來,可以統括為兩類[44]:一是“耕稼以食,城郭以居”的漢人和原屬于渤海國的一部分人民;二是“漁獵以食,車馬為家”的契丹人和另外的許多遊牧民族。

    為了适應這種不同的生産方式和生活方式,在耶律德光統治時期,遼國便制定了一種胡漢分治的制度,即所謂“以國制治契丹,以漢制待漢人”。

    其具體辦法是:統治契丹族和其他遊牧民族一律适用契丹舊制,辦事處所設在皇帝的牙帳之北,稱為北面官;凡屬于“宮帳、部族、屬國”和“兵機、武铨、群牧”範圍内的政務,都由他們負責。

    統治漢人和舊渤海國人則适用漢制,辦事處所設在皇帝牙帳之南,稱為南面官;凡屬于“漢人州縣、租賦、軍馬之事”和“文铨、丁賦之政”,都由他們負責。

     遼的地方行政區劃,從阿保機時即已開始建置許多州縣,後來在設官分職方面也“大略采用唐制”,分設刺史、縣令,也有節度使、觀察使、防禦使等等名号。

     在遼的地方行政區劃中,還有一種“頭下軍州”(亦稱“頭下州軍”)。

    這種州具有私屬性質,都是遼的親貴、外戚、大臣和所屬部族首領立有戰功的人,以其所分得的或所俘獲的人口設置的。

    每個州大緻都修建城郭,把所分或所俘人口聚居其中。

    所俘掠的漢人和渤海人,大部分都被安排在适于農耕的地區,有技藝的則使其從事手工業。

    這些從事農耕的頭下戶,一方面要向頭下軍州領主交納實物地租,另外還須向遼政府交納課稅。

    頭下軍州的官吏,除節度使以外,都由其領主自行委派,州境内的稅收,除酒稅須交納給遼政府外,其餘全歸于頭下軍州領主。

     自10世紀末葉以來,在遼的行政上,中央集權的趨勢已日益加強,前此所建置的一些頭下軍州,或因其領主後嗣斷絕,或因其領主犯了某種罪過,已逐漸收歸中央政府直接管轄了。

     遼的社會經濟 遼上京臨潢府(今内蒙古自治區巴林左旗林東鎮南波羅城)周圍地區,“地沃宜種植,水草便畜牧”[45],阿保機把首都建置在這裡,這種經濟條件應是一個重要的因素。

    阿保機在建立遼國的前後,也把其“南攻燕、薊所俘人戶”分散安置在潢水以北适合農耕的地方。

    攻下扶餘以後,又把扶餘的農民遷徙到臨潢府以西的定霸縣,“與漢人雜居,分地耕種”。

    這就不但使這一地區的農業勞動力日益加多,而且使漢族人民的農業生産技術和生産工具也流傳到那裡,對于這一地區的開發和農業的發展造成了有利的條件。

     遼對所俘獲的具有手工業技術的漢人,從阿保機時起,即盡量把他們安置在臨潢府城内和述律後所領頭下軍州中。

    到燕雲十六州歸遼之後,“并汾幽冀之人”被安置在臨潢府的更多,在臨潢府城内,布帛绫錦等類作坊也出現了[46]。

     臨潢府的南城稱為漢城,那裡有店鋪、街市,是商販聚居之地。

    到這個首都來進行商販的回鹘人很多,漢城裡專有一個回鹘營作為他們的聚居之地[47]。

     遼中京大定府(今内蒙古自治區甯城西大明城)的府城,是遼聖宗時從燕、薊選拔了一批“良工”去修建的。

    中京道靈河(今大淩河)流域的一些州縣,地生桑麻,遼前期的幾個皇帝便都把“俘戶”中的一些善于織纴的人安置在這裡。

    河北的定州在唐代就是盛産絲綢的地方,遼世宗時就把從定州俘掠的一些民戶集中安置在靈河流域,并建立弘政縣(今遼甯義縣境内)以居之。

    從此以後,“工織纴,多技巧”,便成為弘政縣以及與之相鄰的白川州(今遼甯朝陽縣境内)的居民的特點。

    沿靈河一帶的居民,隻向遼政府輸納蠶絲或絹帛,而不交納谷物,當時叫做“絲蠶戶”[48]。

    遼朝每當派遣使臣往北宋去拜年慶壽或作别種交際時,多用白川州的絹帛作為贈送宋朝的禮物[49],可見其地所産絹帛質量必較高。

     中京道的澤州(長城喜峰口外)有銀冶,柳河(今河北伊遜河)西北有鐵冶。

    山區中林木繁茂,近山居民多以燒炭為業[50]。

     遼的東京遼陽府所屬各州縣,大部分是渤海國的故地,那裡“地衍、土沃”,适于農耕,且有“木鐵魚鹽之利”。

    遼滅渤海之後不久,便把渤海故地的遺民大量遷移到遼陽府境内[51]。

    這一措施,一方面是為了分化渤海遺民,便于進行統治,另一方面也是要使遼陽地區的農田能得到更多的人去墾種,其“木鐵魚鹽之利”能得到更多的人去開采。

    10世紀中葉的遼海地區,“編戶數十萬,耕墾千餘裡”[52],其富庶已不下于燕雲十六州了。

    遼聖宗時,燕京地區有一次連年饑荒,遼廷的臣僚有人建議,應當“造船,募民谙習海事者,漕運遼東粟以振燕”[53]。

    這個建議雖未被采納,但卻反映出遼海地區農業生産的富足情況。

     遼的東北邊境諧裡河(今海拉爾河)流域,從耶律德光時就已開始經營農業。

    耶律德光把這一地區分賜給契丹貴族,令其前往墾種。

    其北部邊境胪朐河(今克魯倫河)流域,則是遼國為了抵禦“西蕃”而置戍屯田的地方。

    遼道宗初年(11世紀中葉),胪朐河流域的農業已經發展得很好,在其附近的一個邊防城鎮州[54]積谷達數十萬斛,每鬥谷隻值數錢[55]。

     北宋與遼的和戰 宋太祖奪取政權之後,先向南方用兵,而在北邊,則隻在瀛州(今河北河間)、常山(今河北正定)、易州(今河北易縣)、棣州(今山東惠民)等重要軍事據點配置重兵,從事防禦。

    宋太祖還特地設置了一個“封樁庫”,貯積金帛,準備作為贖取燕雲的費用,遼如不允贖取,就把這些金帛用作攻取燕雲的兵費[56]。

    但在十國割據局面尚未完全結束之時,宋太祖便于976年死在斧聲燭影之下了。

     遼穆宗(951&mdash968年)是一個昏庸殘暴的國王。

    他“畋獵無厭,嗜殺不已”[57],對于國家的軍政大事不甚理會。

    他在位時,契丹貴族不斷發生内讧,在遼統治下的黃頭室韋和烏古等部族,也不斷進行反抗,而且,這種情況一直繼續到遼景宗時(969&mdash982年)。

    所以,當北宋對遼采取守勢期間,遼國除曾幾次出兵援助北漢外,對北宋也沒有發動過軍事攻勢。

     979年宋滅北漢,割據局面結束,宋太宗乘勝移師河北。

    幽州外圍的易、涿、順、薊諸州都望風歸附。

    六月下旬,宋太宗親自指揮圍攻幽州城的戰役,十五日不能下。

    其後遼的援兵大至,橫擊宋兵于高梁河上,宋兵大敗。

     982年,遼聖宗繼位,年方12,母蕭太後當政,寵臣韓德讓(賜契丹名耶律隆運)握大權。

    宋太宗認為遼國“主幼國疑”,正是可乘之機,986年又分三路出兵:以曹彬、米信為一路,率師出雄州;田重進率師由定州出飛狐;潘美和楊繼業率師出雁門。

    宋太宗制訂的作戰計劃,是用河北的兩路軍隊把遼的大軍牽制在幽州,使其不能兼顧右翼,潘、楊所領的一路兵便可以出雁門攻取雲州,然後再從那裡東進而與河北的兩路宋軍會師,夾攻幽州。

    但遼方在應戰之初就已變被動為主動。

    蕭太後和遼聖宗都親到幽州,把主力也集中在這一路,大破曹彬軍于涿州西南的岐溝關,并使田重進的一路也随之潰退。

    此後遼軍即集中力量迎擊潘美和楊繼業的軍隊。

    宋廷急诏西路軍隊撤退,并令楊繼業負責遷徙雲、朔、寰、應四州人民于内地。

    而潘美和監軍王優卻又逼迫楊繼業去進攻朔州,楊繼業率軍至朔州南,為遼的伏兵邀擊,被俘不屈,絕食而死。

     宋朝兩次發動攻勢都遭到失敗,便放棄以武力收複燕雲的打算,隻在河北平原上與遼方相持。

    宋人把河北中部的一些河道加以疏浚、溝通,使西起保州(今河北保定)西北、東達泥姑海口(今塘沽附近)的屈曲九百裡之地,遍布塘泺,築堤儲水,借以遏制遼的兵馬。

     在宋朝改采守勢之後,遼國對宋卻又采取攻勢了。

    1004年,蕭太後、遼聖宗領兵大舉南侵。

    宋朝大臣多主張遷都金陵或成都以避其鋒,隻有寇準等少數人力主抵抗,且力主宋真宗親往前線督師,以振士氣。

    宋廷遂把抗遼戰争的軍事部署全交寇準負責,宋真宗也與寇準等人同到澶州(今河南省濮陽縣)前線去了。

    這時寇準倚重的将領,是在曆次抗遼戰鬥中屢立戰功的楊延昭和楊嗣等人[58]。

    楊延昭這時也上疏給宋真宗,主張乘遼國以大兵南下之際,襲取幽、易諸州,然而未被采納。

     宋真宗對于這次抗遼戰争的信心是不足的。

    契丹貴族則因有遼太宗在947年南侵失敗的經驗教訓,知道漢族人民不易制服,因而這次南侵,其目的隻是想進行一次物資掠奪和政治訛詐。

    遼軍剛到澶州境内,大将蕭撻覽即中宋軍伏弩而死,遼軍士氣大挫。

    因此,在宋真宗抵達澶州之初,雙方的議和活動就開始了。

    宋真宗隻希望遼軍能盡快撤退,遂應允每年向遼方輸納銀10萬兩、絹20萬匹,雙方約為兄弟之國。

    這就是所謂澶淵之盟。

     西夏的建立[59] 黨項是羌族的一支,原住在今四川省西部邊境内外。

    由于受到吐蕃的侵逼,在八九世紀内就逐漸向今甘肅省東部、甯夏回族自治區以及陝西北部一帶移徙。

    遷到夏州(今陝西橫山縣境)的部落是拓跋氏。

    當黃巢在長安建立了政權的時候,這個部落在其酋長拓跋思恭的率領下,曾參加了唐朝圍攻農民起義軍的戰役。

    拓跋思恭因此得到唐朝的賜姓和夏國公的封号。

    這一支黨項人從此就據有河套以南的五州之地。

    直到北宋初年,這一情況并無改變。

     宋太宗即位後,令其首領挈家入朝,企圖消滅這一割據勢力,這種做法沒有成功,而黨項首領李繼遷卻從此長期與北宋為敵,并結遼國為外援。

    遼國這時也願和黨項結成掎角之勢以共困北宋,遂以契丹貴族女與李繼遷結親,并冊封李繼遷為夏國王。

    11世紀初,李繼遷攻占靈州(今甯夏靈武),并建都其地。

    靈州是北宋控制西北少數民族地區的樞紐,也是北宋購買西北邊區馬匹所必經之地,它的失陷,對宋的影響是很大的。

     黨項貴族所控制的這一地區的居民,主要是漢人和黨項人。

    在黨項族各部落移居這一地區為時已久之後,由于漢化程度的不同,也逐漸有了熟戶與生戶之分,各部落間也常互相攻打。

    到11世紀初,基本上都歸附在李繼遷的統屬之下,其時黨項人已有數十萬帳(戶)。

     此時,河西的涼州(今甘肅武威)為吐蕃六谷部所占據,甘州(今甘肅張掖)為回鹘的一支所占據。

    宋廷在失掉靈州之後,便想與此兩族首領聯合,共同對付西夏。

    但到11世紀20年代末和30年代初,這兩地先後被西夏攻占。

    這時西夏的首都也從靈州遷到黃河西岸的興州(今甯夏銀川市)去了。

     1032年,西夏國王元昊繼位,繼續向河西用兵,先後占領瓜州(今甘肅瓜州)、沙州(今甘肅敦煌)、肅州(今甘肅酒泉)。

    從此西夏國境“東盡黃河,西界玉門,南接蕭關,北控大漠,地方萬餘裡,倚賀蘭山以為固”,在東西北三方面都不存在太大的軍事威脅,于是專力對北宋采取軍事攻勢。

     元昊仿效北宋政府的組織,建立了一整套官制、兵制,制定了官民的服式,立十二監軍司,制定西夏文字,建立年号,更定禮樂。

    到1038年十月,便改稱皇帝,正式定國号為大夏,表示與北宋完全處于對等地位。

     西夏境土,共包括22州。

    居民除漢人和黨項人外,還有吐蕃人、回鹘人、塔塔人等。

    當元昊建立官制時候,凡屬左右侍從一類的,都由黨項貴族中選用;凡是仿宋官制而設置的,中書、樞密、宰相、禦史大夫以下,則參用漢人。

     黨項、吐蕃和回鹘的各部落人民,主要從事遊牧,漢人則是農業居民。

    在河西和河外的13個州以及黃河東岸的靈州,都是“地饒五谷,尤宜稻麥”。

    甘州和涼州兩地,水草豐美,極有利于畜牧經濟的發展。

    兩地小河較多,也富有灌溉之利。

    很早以前,靈州的官民就“支引黃河”修建了“唐來”、“漢源”諸渠。

    它們加強了抗旱和防澇的能力,雖不能像《宋史&bull夏國傳》所說,已使這一地區“歲無旱澇之虞”,但對于農業經濟的發展卻确實是極有利的。

     在今陝西北部以至陝甯交界處的銀、夏、宥、綏等州,土地是比較瘠薄的,且間有沙漠地帶,不适于農耕,但山丘林木,對于畜牧則很合适。

    鹽州(今甯夏鹽池縣)境内的烏池和白池所産的青白鹽,色味俱佳,物美價廉,因得廣泛銷售于關隴各地,并從那裡換取谷物,以補諸州境内居民食糧之不足。

     夏州境内多山,元昊在稱帝之後,即于州東設置了一個“鐵冶務”,制造甲胄兵器。

    從榆林窟壁畫中的鍛鐵圖來看,當時鍛鐵已采用了比較進步的豎式風箱的設備。

    而其所造甲胄,“皆冷鍛而成,堅滑光瑩,非勁弩不可入”[60]。

     北宋與西夏的和戰 自李繼遷率領黨項族的拓跋等部公開與北宋為敵之後,宋太宗屢次調兵遣将,想用武力把他制服,但因李繼遷經常出入侵擾的幾個州,都在西北邊陲,山路險狹,并間有沙碛,北宋的行軍轉饷都很困難,故常因此而緻失利。

    至道二年(996年)春,北宋派軍隊護送糧草共40萬石、束赴靈州,在州南浦洛河上為李繼遷的伏兵截擊,糧草全部被奪。

    這年八月,在宋太宗親自部署下,由李繼隆統五路兵去解靈州之圍,諸路兵的進程參差不齊,有的“失期不至”,接戰之後,雙方互有勝負,最後戰于烏白池,李繼遷被北宋軍隊打敗,才撤離了靈州。

    宋廷在采取軍事解決辦法的同時,還采取了經濟封鎖的辦法。

    從淳化四年(993年)開始,禁止把青白鹽輸入關陝地區銷售。

    這一辦法沒有收到宋廷所希望的效果,反而使沿邊倚靠販賣青白鹽為生的大量熟戶“無以資生”,被迫投到李繼遷的軍隊中去了[61]。

     德明繼位為夏國王時,宋夏鏖兵已經20年了,這時西夏正要集中全力攻取河西州郡,所以改變策略,與北宋修好,要求宋廷承認其在西北諸州郡的統治權,按年給予一定數量的物資,取消青白鹽的禁令,并開設互市榷場。

    宋廷應允了這些要求,于景德三年(1006年)冊封德明為西平王,每年給予銀萬兩、絹萬匹、錢二萬貫。

    在陝西的保安軍(今陝西延安境内)設置榷場,“以缯、帛、羅、绮易駝、馬、牛、羊、玉、氈、毯、甘草,以香、藥、瓷漆器、姜、桂等物易蜜、蠟、麝臍、毛褐、羱羚角、硇砂、柴胡、苁蓉、紅花、翎毛。

    非官市者,聽與民交易。

    入貢至京者,縱其為市”。

    到宋仁宗即位後,又于宋夏交界處增設了三個榷場。

    榷場以外,民間貿易也很頻繁,出現了“商販如織”[62]的情況。

     德明死,子元昊立。

    元昊“性雄毅,多大略”,是一個野心勃勃的人。

    當他繼位時,河西地區已全部并入西夏的領土之内,經濟方面和軍事方面的實力都已較前雄厚得多,因此,他撕毀了已經維持了将近30年的宋夏和約,積極謀劃對北宋進行軍事侵犯。

    宋廷也停止了按年給予西夏的銀絹和錢币,停止了沿邊榷場的互市,雙方民間的商販往來也從此中斷。

     在康定元年和慶曆元、二年内(1040&mdash1042年),西夏每年都對北宋發動一兩次大規模的軍事侵犯,常常把宋軍打得大敗,宋的主将劉平、石元孫為夏人所俘,葛懷敏則死在陣上,每次被夏人所俘或死在戰場上的士卒都在萬人上下。

    官私廬舍被西夏軍隊焚毀,人民和牲畜被西夏軍隊屠掠的,不計其數。

     自元昊啟兵釁以來,北宋調集到西北邊境上的禁軍已及20萬人,所調西北各州郡的鄉兵和廂兵總計也不下此數。

    因此,在曆次戰役中雖都敗于西夏,而每一次卻都能迫使西夏軍隊不得不撤退。

    西夏雖然打了勝仗,并得不到實際的勝利果實。

    和過去依照和約和通過榷場互市從北宋方面所取得的物資相較,實在是得不償失。

    而且,由于民間貿易的中斷,西夏人民生活所必需的茶和布都很缺乏,他們遂厭惡戰争,希望恢複和平互市。

    再加上遼國在遼夏接境處修治城堡,調集軍隊,有進攻西夏的迹象。

    因此,元昊在慶曆四年(1044年)又表示願與北宋重訂和議。

    雙方于當年議定:西夏取消帝号,仍由宋冊封為夏國王,宋廷每年在各種名義下給與西夏銀7萬兩,絹15萬匹,茶3萬斤,重開沿邊榷場市易,恢複民間商販的往來。

    繼續了7年之久的宋夏戰争,到此宣告結束。

     五 北宋前期、中期的階級矛盾和農民起義 王小波、李順領導的農民起義 根據北宋前期的記載,四川地區土地集中的情況特别嚴重,客戶的數目高達全境人口的百分之七八十。

    豪強地主役使着幾十、幾百乃至上千家的“旁戶”(佃客)。

    地主對待旁戶,幾乎是和奴隸主對待奴隸一樣的。

    地主每年應向政府交納的課稅,都直接由旁戶負擔[63]。

     北宋政府滅後蜀之後,對于四川農民的這種處境不但未作任何改善,還加強了對他們的剝削。

    它在成都設置博買務,迫令當地居民按期織作冰纨、绮繡等類精美絲織品,并嚴禁百姓、商人在市場上對這類東西進行買賣。

    到宋太宗淳化四年(993年)春,廣大旁戶就在王小波的領導之下,在眉州發動了武裝反抗鬥争。

     王小波向農民宣告:“吾疾貧富不均,今為汝均之!”[64]這個口号反映了農民對于生産資料和生活資料的要求,因而得到了他們的擁護和響應,在起義後十天左右,參加的群衆就達好幾萬人。

    攻占彭山縣後,起義軍把貪污害民的縣令齊元振處死,并把縣署所存金帛散發給群衆。

    這些措施更受到貧苦農民的擁護,起義的隊伍更加壯大起來了。

     王小波在作戰中受傷死亡,起義軍推舉李順為領導人。

    李順繼續貫徹“均貧富”的主張,凡起義軍所到之處,首先召集當地的“富人大姓,令具其家所有财粟,據其生齒足用之外,一切調發,大赈貧乏”[65]。

     在起義的第二年春,起義軍攻克成都,李順即位稱王,國号大蜀,年号應運。

    參加起義的農民都在面部刺上“應運雄軍”四個字。

    這時,起義軍所向州縣,都“開門延納,傳檄所至,無複完壘”[66]。

    北起綿州,南到巫峽,其間絕大部分的郡縣都已入于起義軍的掌握之中。

     宋廷聽到起義軍攻占成都之後,極為震驚,立即派遣兩路大軍,分别從長江和劍閣向四川進發。

    起義軍想在宋軍未到之前先把劍門奪取到手,把宋軍阻截在這一險要關口之外。

    然而攻奪戰竟沒有成功,在這一戰中起義軍傷亡極重。

    北宋政府軍遂得長驅入川。

    其後,李順又調動20萬起義軍圍攻梓州(今四川三台縣),和宋軍相持了兩個多月,後來因為受到宋軍的夾擊,遭到失敗,撤回成都。

     從劍閣攻入四川的宋軍,在994年五月圍攻成都,起義軍進行了英勇的抵抗,十多萬人大部分壯烈犧牲,成都終于落入宋軍手中。

     這次的起義雖然失敗,但是,成都的博買務從此取消了,這說明北宋的統治者受到了起義軍的沉重打擊;旁戶這一稱呼從此也永不出現了,這又說明在四川地區的封建生産關系上也多少得到了一些調整。

     北宋中葉的階級矛盾和小規模的農民起義 北宋初,土地侵占已成為嚴重的社會現象。

    太宗時,土地占有的情況是“富者有彌望之田,貧者無卓錐之地。

    有力者無田可種,有田者無力可耕”[67]。

    仁宗初年,更發展到“勢官富姓占田無限,兼并僞冒習以成俗,重禁莫能止”[68]的地步了。

    土地集中的過程,就是農民們傾家破産、流離失所的過程。

     北宋政府用恩蔭和科舉這兩種辦法,随時擴大它的内外官員的額數,它的雇傭兵的數字也在不斷增加。

    官俸和糧饷,随之都成為龐大的财政開支。

    在和遼國訂立了澶淵之盟以後,每年又須向遼國交納銀10萬兩、絹20萬匹的所謂歲币。

    到11世紀30年代之末,為了抵禦西夏的軍事侵犯,調集大兵到陝西諸路,軍費開支陡然大增。

    北宋政府每年從陝西地區征取的錢、帛、糧、草總數,前此本為1978萬,而用兵以來,就增加到3390萬,比原數增多了7/10左右[69]。

    其他各路也都有增加。

     宋夏戰争停止之後,加斂的數字未再減少。

    正當西夏犯邊的時候,遼國又迫使宋廷把每年交納的歲币,增為銀20萬兩、絹30萬匹,即較澶淵盟約所定數目增加了2/3。

    北宋政府隻有依靠增加課稅的收入,來解決這些問題。

    當時的官僚豪紳大地主階層既都享有免稅免役的特權,賦稅的負擔便都落在中小地主以至自耕農民的身上。

    這就促使廣大的負擔賦稅者和統治集團之間的矛盾日益加深。

    中小地主的賦稅負擔,總是通過加重地租或出放高利貸而轉嫁給佃農,這就促使農民階級與地主階級及北宋統治集團間的矛盾日益尖銳。

    從宋仁宗初年(11世紀20年代)開始,小規模的農民起義已經不斷在各地爆發了。

     宋仁宗慶曆三年(1043年),在河南、河北、山東、山西、陝西、四川、湖北、湖南、江西等地,都有小規模的農民起義,其中聲勢較盛的是王倫領導的起義和張海、郭貌山領導的起義。

     王倫本是京東路沂州地方“捉賊虎翼軍”中的一個士兵,他在慶曆三年五月殺死巡檢使朱進,發動兵變[70],當地的很多平民都參加到這支隊伍中去。

    王倫率領這支隊伍由沂密兩州向南移動,一度攻占了海州、揚州、泗州、楚州等地。

    王倫身着黃衫,“署置官吏”,建立年号。

    到這年七月,北宋政府以數路兵力對王倫進行圍攻,在曆陽(安徽和縣)把王倫的軍隊打敗,王倫被俘犧牲。

     慶曆三年,陝西地區遭逢饑荒,這年八月,饑民一千多人在張海、郭貌山、李鐵槍等人領導下起義。

    他們以商州為起點,環繞虢州盧氏以東和洛陽長水以西,後來更向南發展到襄、鄧、荊南,活動于縱橫千餘裡的地方。

    駐守光化軍(今湖北老河口)的官軍,在張海率衆到達那裡之後,也因受到起義群衆的影響而嘩變。

    起義軍攻破州縣,總是打開府庫,分散财帛給貧民,并斬殺貪官污吏和最兇惡的地主。

     這支起義軍的活動,使得北宋統治集團極為驚惶。

    他們以為“天下之憂恐自此始”,于是調集了上萬的禁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