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夏與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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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夏 約在公元前21世紀左右,是中國曆史上夏王朝的開始。

     古文獻上一再提到,比商更早的是夏王朝。

    《尚書&bull召诰》:“我不可不鑒于有夏,亦不可不鑒于有殷。

    ”《詩&bull大雅&bull蕩》:“殷鑒不遠,在夏後之世。

    ”所以說,夏代的存在是不容懷疑的。

     夏人活動的主要地區 夏,原來是一個部落聯盟的名字,以後才成為王朝的稱号。

    據《史記&bull夏本紀》所載,這個部落聯盟是由夏後氏、有扈氏等12個姒姓的氏族部落組成的。

     據古書記載,夏興起于崇山,夏禹之父鲧也封于崇[1],禹建都于陽城[2]。

    又說伊水、洛水兩岸是“有夏之居”[3]。

    從這些記載來看,今河南嵩山到伊水、洛水流域這一範圍是夏人活動地區之一。

     今山西南部,也是夏人曾經活動過的地方。

    古書上說禹又都于安邑、平陽[4],西周初年,這一帶還被稱為夏墟,這裡的居民尚保存着夏人的一些風俗習慣。

     古書上說夏後相曾建都于帝丘[5],則夏人活動的範圍,東面一直達到今河北、河南、山東交界處。

     近年來,考古工作者在河南、山西的有些地方,作過一些調查和發掘,發現有介于龍山文化晚期和早商文化之間的不少文化遺存,如山西襄汾陶寺的遺迹,以河南偃師二裡頭為代表的二裡頭文化,其中的一部分極有可能就是夏文化的遺存。

    這對于尋找夏文化不失為重要的線索。

     夏王朝的建立和國家的形成 根據《竹書紀年》的記載,夏王朝自禹至桀,共為17君,曆時471年。

     夏禹傳子,不再禅讓,是“天下為家”的開始,從此以後,“大人世及以為禮”,就是說父子、兄弟相傳便成為制度了。

     《史記&bull夏本紀》說夏禹仍是按照舊的傳統制度以天下授益而不傳給自己的兒子,據說當時有些諸侯皆去益而朝啟,看來當時不少貴族已是擁護王位世襲制的。

    由于私有制的發展,掠奪戰争日益頻繁,氏族制已失去作用,軍事首長轉化為最早的專制君主。

    古書上說“啟代益作後”,禅讓制遂被啟破壞。

    益為了維護禅讓制而反對啟,結果啟殺掉了益[6]。

    當時有些守舊的氏族如有扈氏,也對啟奪位不服,而進行武裝叛亂,啟與有扈氏戰于甘,有扈氏被啟所滅[7]。

    經過了一場激烈鬥争之後,傳賢才為傳子所替代。

    古老的氏族制被國家所替代,這種巨大的社會變革,在夏啟時就初步實現了。

     王位世襲制的确立,是一個重大的曆史變革,所以《禮記&bull禮運》把夏禹作為小康之世的開端,以區别于禹以前的大同之世。

    大同之世的特點就是“天下為公”,而小康之世則是“天下為家”。

     傳說禹曾設官分職,并作贖刑。

    《左傳》說:“夏有亂政,而作禹刑”,這反映出夏代已經形成了國家,并制定出最早的刑法。

    《孟子&bull滕文公》說:“夏後氏五十而貢”,即夏國家分給每戶農民土地五十畝,農民向國家交一定的貢賦。

    《史記&bull夏本紀》說,“禹乃行相地宜所有以貢”。

    《漢書&bull食貨志》也說:“禹平洪水,定九州,制土田,各因所生,遠近賦入貢棐。

    ”貢賦的産生,是出現國家的一個重要标記。

     太康失國和少康中興 從啟開始,夏國家建立起來了,但夏的政權并不是很穩固的。

    《墨子》稱夏啟好酒耽樂,其子太康則更為荒淫,《楚辭&bull離騷》就說他是“娛以自縱”。

    啟子武觀便起來作亂,發生了太康失國之事[8]。

     太康死,子仲康立,仲康死,子相立。

    這時東夷族有窮氏正向西發展其勢力,有窮氏首領羿自遷于窮石,“因夏民以代夏政”。

    羿善于射箭,恃其武力而不修民事,日以田獵為樂,不久就被他的親信寒浞所殺。

    寒浞是東夷族伯明氏的成員。

    他不僅奪取了羿的政權,同時還篡奪了羿的氏族及其妻室,後來又命其子澆滅夏的同姓斟灌、斟兩族,殺掉了夏後相。

    後相妻逃奔在外,生下相的遺腹子少康。

    少康後來為有虞氏庖正,虞君妻以二女,并封之于綸。

    少康“有田一成,衆一旅”,少康又争取夏衆和夏臣,作為複興夏國之準備。

    夏遺臣靡趁寒浞父子不得人心,糾集斟灌、斟鄂的餘衆而立少康。

    少康滅浞子澆,少康子杼滅浞子殪,羿和浞對夏人幾十年的統治至此結束,少康重新掌握了夏的政權[9]。

     少康死,子杼繼位,杼曾“征于東海”。

    《國語&bull魯語》說:“杼能帥禹者也,夏後氏報焉。

    ”夏的統治到杼這時才趨于鞏固,因此夏人對杼十分尊崇。

    杼以後,夏人不斷向東發展。

    後杼時,很多東夷族都臣服于夏,并受夏的爵命。

    從這時起直到夏末,夏王朝始終是黃河中下遊的統治勢力。

     夏代的社會經濟 根據古文獻記載,農業在夏代經濟中已占重要地位。

    《論語&bull憲問》說:“禹稷躬稼而有天下”,《論語&bull泰伯》說禹“盡力乎溝洫”。

    這些話說明夏人對農業是很重視的,同時也知道夏已開始開溝洫以引水或排水。

    夏人還制訂出适合農業需要的農曆《夏正》。

    《夏正》後來較長時期都為人們所遵用,如孔子就認為要“行夏之時”。

    保存至今的《夏小正》,就是曾經在春秋戰國時通行過的一本農曆。

     不少古代傳說都提到夏代鑄造銅器的事,《左傳》宣公三年說:“夏之方有德也,遠方圖物,貢金九牧,鑄鼎象物,百物而為之備。

    ”《墨子》中也說:“夏後開使蜚廉采金于山川,而陶鑄于昆吾。

    ”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