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奴隸貿易領域的司法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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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開庭前&rdquo,可以放棄這些黑人。
雖然并沒有相關條約規定,但國務卿約翰·福賽思命令威廉·S.霍拉伯德&ldquo确保巡回法庭或其他任何司法法庭的訴訟程序正常運行,不能讓縱帆船或其貨物和奴隸超越聯邦執行官的控制範圍&rdquo。
美國司法部長費利克斯·格倫迪說自己找不到任何&ldquo合法的原則&rdquo,從而證明将船隻從西班牙港口運往另一個港口是合情合理的。
他補充說,因為黑人被指控違反了西班牙法律,所以他們應該被送到西班牙法庭接受審判,以免使他們&ldquo逃脫懲罰&rdquo。
他認為總統應該立即命人将縱帆船及其貨物和黑人送給西班牙外交大臣,無需作任何調查。
約翰·福賽思(1780&mdash&mdash1841) 美國總統馬丁·範布倫并未像費利克斯·格倫迪建議的那樣做,但他命令托馬斯·R.格德尼上校保護好自己的船,并做好準備與黑人一起去古巴,目的是&ldquo就這一問題,在古巴當局開展的訴訟中作證&rdquo。
康涅狄格州法院開庭審理這起案件前,上述命令已經下達。
然而,更糟糕的是,内閣希望地方法院反對黑人獲得自由,并準備在其他人上訴前,将黑人匆匆運回古巴。
這一點可以在國務卿約翰·福賽思寫的一封信中得到證實。
約翰·福賽思在信中說:&ldquo按照馬丁·範布倫總統的指示,我不得不說,如果法庭的判決與期望的一樣,那麼除非有人真正上訴,否則馬丁·範布倫總統的命令将被執行。
然而,你們不能想當然地認為會有人上訴。
&rdquo 費利克斯·格倫迪(1775&mdash&mdash1840) 如果美國最高法院的判決符合馬丁·範布倫總統的期望,那麼縱帆船上的黑人可能已經從法庭轉移到了美國船隻&ldquo華盛頓&rdquo号上,并被立即送回了哈瓦那。
根據美國最高法院的判決,從非洲的葡萄牙船&ldquo特科拉&rdquo号上進口的黑人可以獲得自由。
根據法律規定,被宣稱是雷蒙·費拉爾船長的私人财産的安東尼奧是一名奴隸。
如果沒有地下鐵路的列車員幫助他,他可能已經被送到了西班牙當局。
安東尼奧消失了。
&ldquo阿米斯特德&rdquo号作為政府财物被售出。
1840年10月31日的《米爾斯的記錄》描述道:&ldquo這艘縱帆船是古巴建造的,很舊,隻賣了兩百四十五美元。
&rdquo 菲利普·德雷克在《一個奴隸偷運者的見聞》中說,&ldquo阿米斯特德&rdquo号是一家股份制奴隸走私公司的縱帆船。
這家股份制奴隸走私公司與美國和西班牙的貿易商行聯系密切,并将洪都拉斯海岸附近的海灣群島中的一座島嶼用作駐紮地,奴隸們從非洲航行到這裡後登陸,然後逐漸恢複健康,并學習如何在種植園勞作,最後被送到市場上出售。
在努力使這些黑人返回古巴的過程中,由于一些紐約著名商人施加的壓力,華盛頓當局一直表現得很積極。
但&ldquo阿米斯特德&rdquo号案并沒有因為美國最高法院的判決結束。
西班牙當局代表約瑟·魯伊斯和佩德羅·蒙特茲向美國國會申請賠償金。
美國政府的行政部門願意批準這一申請。
1844年4月10日,衆議院外交委員會的國會議員查爾斯·J.英格索爾遞交了一份報告。
在報告中,衆議院外交委員會&ldquo完全同意總統的正式宣告&rdquo,即&ldquo遵照法律和正義的所有原則&rdquo,美國應該支付賠償金。
西班牙當局宣稱,&ldquo釋放奴隸違反了基本的原則&rdquo,&ldquo這些經常遭受辱罵且被剝奪了财産的外國奴隸藐視條約,以及其他文明國家的法律和環球法學的基本原則。
因此,應該釋放那些通過叛亂、謀殺和搶劫剝奪外國奴隸财産的海盜&rdquo。
馬丁·範布倫(1782&mdash&mdash1862) 如果仔細查看第二十八屆國會第一次會議衆議院第四百二十六号報告,會發現查爾斯·J.英格索爾在遞交報告時,似乎故意篡改了日期。
此外,他的論據也是建立在錯誤的日期基礎上的。
但西班牙當局并沒有得到賠償。
1858年2月2日,關于索賠的糾紛被提交到了美國國會。
詹姆斯·布坎南總統建議支付賠償金,但美國政府一直沒有支付賠償金。
美國最高法院聽說了這起案件後,首次裁決了該案,認為從非洲運送過來淪為奴隸的黑人在尋求自由的過程中,有權殺死任何一個剝奪他們自由的人。
如果不是因為這些事實,我們可能已經遺忘了這筆賠償金。
雖然并沒有相關條約規定,但國務卿約翰·福賽思命令威廉·S.霍拉伯德&ldquo确保巡回法庭或其他任何司法法庭的訴訟程序正常運行,不能讓縱帆船或其貨物和奴隸超越聯邦執行官的控制範圍&rdquo。
美國司法部長費利克斯·格倫迪說自己找不到任何&ldquo合法的原則&rdquo,從而證明将船隻從西班牙港口運往另一個港口是合情合理的。
他補充說,因為黑人被指控違反了西班牙法律,所以他們應該被送到西班牙法庭接受審判,以免使他們&ldquo逃脫懲罰&rdquo。
他認為總統應該立即命人将縱帆船及其貨物和黑人送給西班牙外交大臣,無需作任何調查。
約翰·福賽思(1780&mdash&mdash1841) 美國總統馬丁·範布倫并未像費利克斯·格倫迪建議的那樣做,但他命令托馬斯·R.格德尼上校保護好自己的船,并做好準備與黑人一起去古巴,目的是&ldquo就這一問題,在古巴當局開展的訴訟中作證&rdquo。
康涅狄格州法院開庭審理這起案件前,上述命令已經下達。
然而,更糟糕的是,内閣希望地方法院反對黑人獲得自由,并準備在其他人上訴前,将黑人匆匆運回古巴。
這一點可以在國務卿約翰·福賽思寫的一封信中得到證實。
約翰·福賽思在信中說:&ldquo按照馬丁·範布倫總統的指示,我不得不說,如果法庭的判決與期望的一樣,那麼除非有人真正上訴,否則馬丁·範布倫總統的命令将被執行。
然而,你們不能想當然地認為會有人上訴。
&rdquo 費利克斯·格倫迪(1775&mdash&mdash1840) 如果美國最高法院的判決符合馬丁·範布倫總統的期望,那麼縱帆船上的黑人可能已經從法庭轉移到了美國船隻&ldquo華盛頓&rdquo号上,并被立即送回了哈瓦那。
根據美國最高法院的判決,從非洲的葡萄牙船&ldquo特科拉&rdquo号上進口的黑人可以獲得自由。
根據法律規定,被宣稱是雷蒙·費拉爾船長的私人财産的安東尼奧是一名奴隸。
如果沒有地下鐵路的列車員幫助他,他可能已經被送到了西班牙當局。
安東尼奧消失了。
&ldquo阿米斯特德&rdquo号作為政府财物被售出。
1840年10月31日的《米爾斯的記錄》描述道:&ldquo這艘縱帆船是古巴建造的,很舊,隻賣了兩百四十五美元。
&rdquo 菲利普·德雷克在《一個奴隸偷運者的見聞》中說,&ldquo阿米斯特德&rdquo号是一家股份制奴隸走私公司的縱帆船。
這家股份制奴隸走私公司與美國和西班牙的貿易商行聯系密切,并将洪都拉斯海岸附近的海灣群島中的一座島嶼用作駐紮地,奴隸們從非洲航行到這裡後登陸,然後逐漸恢複健康,并學習如何在種植園勞作,最後被送到市場上出售。
在努力使這些黑人返回古巴的過程中,由于一些紐約著名商人施加的壓力,華盛頓當局一直表現得很積極。
但&ldquo阿米斯特德&rdquo号案并沒有因為美國最高法院的判決結束。
西班牙當局代表約瑟·魯伊斯和佩德羅·蒙特茲向美國國會申請賠償金。
美國政府的行政部門願意批準這一申請。
1844年4月10日,衆議院外交委員會的國會議員查爾斯·J.英格索爾遞交了一份報告。
在報告中,衆議院外交委員會&ldquo完全同意總統的正式宣告&rdquo,即&ldquo遵照法律和正義的所有原則&rdquo,美國應該支付賠償金。
西班牙當局宣稱,&ldquo釋放奴隸違反了基本的原則&rdquo,&ldquo這些經常遭受辱罵且被剝奪了财産的外國奴隸藐視條約,以及其他文明國家的法律和環球法學的基本原則。
因此,應該釋放那些通過叛亂、謀殺和搶劫剝奪外國奴隸财産的海盜&rdquo。
馬丁·範布倫(1782&mdash&mdash1862) 如果仔細查看第二十八屆國會第一次會議衆議院第四百二十六号報告,會發現查爾斯·J.英格索爾在遞交報告時,似乎故意篡改了日期。
此外,他的論據也是建立在錯誤的日期基礎上的。
但西班牙當局并沒有得到賠償。
1858年2月2日,關于索賠的糾紛被提交到了美國國會。
詹姆斯·布坎南總統建議支付賠償金,但美國政府一直沒有支付賠償金。
美國最高法院聽說了這起案件後,首次裁決了該案,認為從非洲運送過來淪為奴隸的黑人在尋求自由的過程中,有權殺死任何一個剝奪他們自由的人。
如果不是因為這些事實,我們可能已經遺忘了這筆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