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海岸販奴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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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quo克裡奧爾&rdquo号上的奴隸應該被釋放。

    雖然黑奴中隻有十九人積極參與了襲擊船員的事件,而且領事和船員指控這些奴隸犯了叛亂和謀殺罪,但黑奴們都獲得了自由。

    然而,黑奴們依然一直關在&ldquo克裡奧爾&rdquo号上。

     為了陳述清楚奴隸主的情況,我們可以引用亨利·克萊的話。

    他說,&ldquo克裡奧爾&rdquo号是通過&ldquo暴亂和謀殺&rdquo來到拿騷的。

    如果英國當局處罰了&ldquo這一罪行&rdquo,&ldquo美國人将失去在美國沿岸開展貿易獲得的利潤,因為美國船隻不能将奴隸從一個港口安全運送到另一個港口&rdquo。

    顯然,根據美國法律,亨利·克萊的話完全是合情合理的。

    然而,根據英國法律,奴隸主對奴隸沒有财産權。

    英國的法律規定:&ldquo所有人生而自由。

    &rdquo被迫成為奴隸的黑人為了獲得自然權利,殺死了奴隸主,這種行為是正當的。

    &ldquo克裡奧爾&rdquo号駛入英國水域後,根據英國法律,船上的奴隸應該獲得自由。

    後來,除了自願繼續航行到新奧爾良的五名奴隸,&ldquo克裡奧爾&rdquo号的其他黑奴都獲得了自由。

     值得一提的是,作為俄亥俄州衆議院的成員,約書亞·R.吉丁斯為這一議題準備了許多決議。

    在這些決議中,約書亞·R.吉丁斯維護了黑奴獲得自由以及為自由采取武力措施的自然權利。

    他将決議帶到了衆議院,并發出通知說他将要求衆議院考慮這些決議。

    衆議院的投票結果是以一百二十五票贊成票比六十九票否決票。

    因此,約書亞·R.吉丁斯受到了責難。

    表面上看,這件事非常引人注目。

    贊成奴隸制的成員竭力反對約書亞·R.吉丁斯,不願讓約書亞·R.吉丁斯為自己辯護或解釋提出決議的目的。

    與其他人相比,這種不公平的行為使約書亞·R.吉丁斯受到了更多傷害。

    約書亞·R.吉丁斯辭職回家,但五個星期後又被選民們請了回來。

     約書亞·R.吉丁斯(1795&mdash&mdash1864) 因此,在奴隸與自由州不可避免的沖突中,發生在海岸販奴船&ldquo克裡奧爾&rdquo号上的暴亂成了一首重要插曲。

     海岸販奴船運送奴隸的數量并不清楚,但從相關事實中,我們得到了一些信息。

    1836年10月8日的《奈爾斯登記冊》引用了《弗吉尼亞時報》中的一篇文章。

    這篇文章吹噓說,在過去的一年中,弗吉尼亞州至少将四萬名奴隸出口到了其他州。

    弗吉尼亞州從每個奴隸身上獲利六百美元或共獲利兩千四百萬美元。

    有人給紐約《商業日報》寫了一封信,信中說每年約有兩萬名黑奴被迫離開紐約州并通過步行被送到了南方。

    因此,海岸販奴船每年運送奴隸的數量至少有兩萬名。

     &ldquo拉斐特&rdquo号、&ldquo頌詞&rdquo号、&ldquo事業&rdquo号和&ldquo克裡奧爾&rdquo号上共有約四百名奴隸。

    依據這一事實,我們可以估算,即每艘船一百名奴隸可能是一艘普通販奴船裝載奴隸的數量。

    亞曆山大市的一家商行每個月為兩艘船作廣告。

    亞曆山大港口每周至少會有一艘船出發。

    諾福克和亞曆山大一樣充滿活力,巴爾的摩和裡士滿的奴隸貿易也很興旺。

    顯然,每年會有兩百艘船從弗吉尼亞水域出發駛向南方市場,每艘船上載有一百名奴隸。

     1858年7月,紐約《民主評論》上有一篇名為《參觀和尋找船隻》的文章,文中贊成重新開放海外奴隸貿易。

    《民主評論》的編輯說到海外和海外貿易時說:&ldquo我們證明,如果一方犯了錯,那麼雙方都有錯;如果一方是正确的,那麼雙方都是正确的。

    我們對國會做出的模糊定義和區分提出異議。

    &rdquo *** [1]參見《逃亡奴隸法》。

    &mdash&mdash原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