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百七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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阙名(十五) ○請立皇太子疏(寶應二年五月宰臣) 伏見儲貳未立,明兩虛位,累有陳請,愚誠不從。

    陛下以郊壘多虞,羌戎侵轶,抑茲大典,姑務安邊,誠聖主憂勤謙讓之心,非國家固本久遠之計。

    《易》曰:“重明以麗乎正,乃化成天下。

    ”《書》曰:“一人元良,萬邦以貞。

    ”謹按曆代哲王,守邦建國,未有不先定冢嗣,以葉群情。

    然後修禮文,緝刑政,於是諸侯以秩進,戎狄以義叙,匕鬯以時主,監撫以事明,宗祀之本,不可阙。

    今大盜初滅,先零猖狂,時号艱虞,人懷定。

    而守嫡不建,繼體未孚,天下喁喁,實有所望。

    陛下固辭,未免億兆搖心。

    伏願遠圖百代之謀,俯遂群臣之請,必冀四夷向化,萬國歸誠。

     ○請節哀親政疏(大曆元年五月宰臣) 伏以華陽公主辍朝,又當夏至節假,臣等趨事,向隔旬時。

    惶駭失圖,瞻若歲。

    仰惟公主夙成神悟,仁眷特锺,嘗禱必親,已承減膳,幽明遽間,倍轸慈衷。

    臣等微誠,無由感達。

     伏惟陛下守累聖之公器,禦群生之重畜,夷百戰之艱患,撫四夷之傷殘。

    虜候為虞,戎師近警,一言萬務,裁成聖心得,失謬於毫厘,安危存於晷刻。

    伏慮顧懷猶切,神志未和,衆情之所以不甯,臣子之所宜兢悸。

    伏願抑周喪之私痛,均品物於至公,下慰黔黎,上安宗社,天下幸甚! ○請增添聞奏條令疏(長慶三年十一月禦史台) 伏以台司奏報,并有舊條,昨因左巡奏疏阙,已準敕科罰聞奏訖。

    臣今檢尋條件,本不該詳,事須添改,令可遵守。

    伏請添一節文,應諸司科決人緻死,雖不死而事異於常,稍稍涉非理者,并準前條聞奏,禁城内不在此限。

    庶得從今以後,免有阙遺。

     ○請罰到任遲延疏(寶曆元年九月禦史台) 近日新置刺史,赴官多違條限。

    請準舊制,不逾十日,常參官及六品以下分司官,比來淹延,亦動經累月。

    自今以後,常參官分司請敕下後二十日發,其六品以下分司官,請待台牒到發。

    限外如妄稱事故不發,常參官奏聽進止,六品以下官,台司舉罰兩月俸料。

     ○請厘正托故不之任疏(寶曆二年二月) 内外六品以下官,有之不任諸色事故勾留等。

    伏以任官員數素定,奉公無分有常,一處阙人,庶務失本。

    法苟不舉,恐滋深。

    今國計所須,江淮是賴,江淮州縣官俸料稍厚處,勾留倍多。

    除準敕正額勒留人外,有事故離任者,每年須部送兩稅左藏庫行綱。

    不知處差常務例置,以官糜費,因緣所害甚廣,況勤勞責累,移在他人,俸祿資考,則為己有。

    欲将求於緻理,先是察其曠官。

    伏請起今,除元有敕額勾留之司,及宰相、節度使幼小子弟恩例一官不之任外,縱有要籍,并須具事由聞奏。

    挾名敕下,即任離本官任,仍當時牒報禦史台。

    有違請免所居官,并殿三選。

    其州府長史,奏聽進止。

     ○請置祗候屋宇疏(寶曆二年三月禦史台) 三院禦史盡入到朝堂,從前無止泊處,今請置祗候屋宇。

    門下直省院西京兆府尹院東有官地,請準長慶元年八月於中書南給官地起造。

    請度支給錢一千貫文台,司自勾當,便從便起造。

     ○請推問臨決稱冤疏(太和元年十二月禦史台) 伏以京城囚徒,準敕科決者。

    臣當司準舊例,差禦史一人監決。

    如囚稱冤,即收禁聞奏,便令監決禦史覆勘者。

    伏慮監決之時,各懷疑憚,務求省便,難究冤辭,恐至無告屈之人,失陛下好生之理。

    且台司本定四推,以谳疑獄,六察職事已重,不合分外領推。

    伏請自今以後,有囚稱冤者,監察禦史聞奏,敕下後便配四推,所冀獄無冤滞,事得論理。

     ○請設官講明經義疏(天成四年十二月國子監) 伏以國家開設庠序,比要教授生徒。

    所以日就月将,知讨論之不廢;蔔視學,明考較之有程。

    先生既以親臨學士,豈宜他适?蓋以頃者監名雖補,各以私便無常,且居罔離群,則學能敬業。

    終成孤陋,誰為琢磨?但希托迹為梯媒,隻以多年為次第,罔思蟻術,惟俟莺遷,忍淹違養之時,徒積觀光之歲。

    今國家化被流沙漸海,政敷有截無疆,大扇素風,恢張至道。

    是以重興數仞,分設諸官,教且有常,業成無忒。

    而況時物甚賤,館舍尤多,諒無懸磬之虞,足待撞鐘之問。

    但自學徒所好,可以教亦随機,既欲成名,必須精業。

    如有好《春秋》者,教之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