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百八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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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以大炜時憲,欽奉國儀,惠康庶績,宣揚大化。
甲為方伯,實佩儀章,既剖竹以分憂,伫坐棠而行政,理宜潛潤德教,廣扇仁風,用申象阙之儀,以副專城之望。
何得異文翁之簡化,昧朱邑之廉平,擅易長裾,忽為方領。
效韓延之東郡,有制黃纨;比胡質之南荊,曷無清譽。
且簪绂之節,禮有等威,逾矩不祥,僭奢斯咎。
服之不稱,身之為災,自投三尺之書,須免六條之秩。
○對赀次如苴蔔得乾坤判 〈甲赀次如苴,乙強力為甲持錢,舉半以遺侯家。
甲告乙盜用錢。
乙雲:“望依權力,人不敢負。
”又景之宋蔔得乾坤,丁告違禁,不伏。
〉 赀貨山積,行役如流,四人别其工商,六位占其來往。
惟景與甲,食利遇時,等朱公之在陶,慕梁生之适越。
豐其家産,列次於苴,觀彼《國風》,将之乎宋。
小人窺利,冀獲浮之财;君子于行,希就隕星之郡,既假人而出舉,實予而望之。
乙寡貞廉,欲附其末,既虧典禮,誠不足征。
異管仲之處南陽,同孔子之去東魯,所持雖則減半,将存故未全賒,縱見遺於侯家,實無追於殷道。
徒資權要,空遇乾坤,據法律而未通,在《禮經》而無禁。
甲稱盜用,頗涉盜由;丁告差違,豈為差謬?文飾其過,猶掩耳而盜鐘;诘問其源,殊疾行而惡迹。
乙則有罪,景乃無辜。
彼按三章,用肅嚴霜之典;此詳五聽,須寬玉之條。
狀迹既造殊途,割斷豈宜同罪? ○對登城而指專席而坐判 〈甲登城而指,乙告其惑衆。
甲雲:“實無妖言。
”又丁專席而坐,庚遂吊之。
或以為失禮,庚不伏。
〉 《禮經》爰備,喪紀攸設,君子行之以立身,賢者俯之以合道。
理須“非禮勿動”,循不忒之威儀;臨而必哀,吊有喪以匍匐。
甲也未達,自贻登城之罪;庚也有儀,俄驚失禮之謗。
彼則戾矣,此何誤焉?且登而不言,既異仲宣之賦;吊而未爽,無違孔父之經。
撫事勞於三思,片言申其一割。
但指則為惑,何必有於妖言?吊其有喪,甯可科其失禮。
向若登而不指,乙告即曰誣人;坐而不專,庚吊便為失禮。
況理則無昧,事其可觀,自邀惑衆之科,未阙吊人之禮。
甲之罪,斯為得欤?論庚之辜,頗多失矣。
○對旄人奏散率木修防判 〈日本請吏賜宴於朝,旄人奏散,不以為。
惠文冠所持辭,雲屬婁氏。
又柴桑備陽侯修防率土木。
丁獨不從。
曰:“将俟息壤。
”無何堤成,徒告其妖,縣以為瑞。
科告不伏,并仰正斷。
〉 朔南聲教,萬國賓王,神靈滋液,百珍寶用。
日本歸獻,越沙海而西浮;陽侯順流,泛滄江而東徙。
衣冠所列,是同於中外;帷蓋其飛,有觀於今昔。
而賜之禮樂,飾以堤防,歌鐘之奏已聞,土木之功爰事。
将使陳茲禁,無差絕國之音;乘彼柴桑,有廣通津之備。
彼而奏發,稍失有常;此獨不從,實乖於衆。
遽彰糾禁,幾抗成詞。
初引罪於婁,竟登期於息壤。
職司之分,是則可矜;妖妄之疑,未應為允。
惠文所劾,旄人不可刑;息壤既成,縣斷理宜稱瑞。
各從案記,庶用平反。
○對常好種荔繼母出服判 〈戴子恭平居常好種荔,時人以為不道。
又曾元母出不知服。
〉 《易》曰:“出處語默非一途。
”《語》曰:“慎終追遠民歸厚。
”則所好不等,有如其面,合禮而作,難責因心。
戴恭戴安之馀,曾元曾參之後。
二十八宿,外當處士之星;七十二人,中有至孝之性。
幽寂水石,高山景行,多所仰止,信而欽風。
弦歌取樂,無忘種荔;霜露增感,早切采蘭。
居然傲時,遵是繼母,春池湛澹萋已綠,風樹蕭條靜複鳴,莖葉相依,亦謂盛矣;屺岵無托,則可親之。
将備歉歲,無情故匣;伫期剪緝,别偶雙飛。
将高奇緻,化成異物。
結而為裳,思得其趣;不苟制服,曷所見尤?楚客興歌,江潭可想;周公範法,日月斯懸。
彼俗何知?正刑不濫。
與其嗤诮,豈如勿言。
道存固合賞人,義盡理難論罪。
○對結交四騎獲豹不賞判
将以大炜時憲,欽奉國儀,惠康庶績,宣揚大化。
甲為方伯,實佩儀章,既剖竹以分憂,伫坐棠而行政,理宜潛潤德教,廣扇仁風,用申象阙之儀,以副專城之望。
何得異文翁之簡化,昧朱邑之廉平,擅易長裾,忽為方領。
效韓延之東郡,有制黃纨;比胡質之南荊,曷無清譽。
且簪绂之節,禮有等威,逾矩不祥,僭奢斯咎。
服之不稱,身之為災,自投三尺之書,須免六條之秩。
○對赀次如苴蔔得乾坤判 〈甲赀次如苴,乙強力為甲持錢,舉半以遺侯家。
甲告乙盜用錢。
乙雲:“望依權力,人不敢負。
”又景之宋蔔得乾坤,丁告違禁,不伏。
〉 赀貨山積,行役如流,四人别其工商,六位占其來往。
惟景與甲,食利遇時,等朱公之在陶,慕梁生之适越。
豐其家産,列次於苴,觀彼《國風》,将之乎宋。
小人窺利,冀獲浮之财;君子于行,希就隕星之郡,既假人而出舉,實予而望之。
乙寡貞廉,欲附其末,既虧典禮,誠不足征。
異管仲之處南陽,同孔子之去東魯,所持雖則減半,将存故未全賒,縱見遺於侯家,實無追於殷道。
徒資權要,空遇乾坤,據法律而未通,在《禮經》而無禁。
甲稱盜用,頗涉盜由;丁告差違,豈為差謬?文飾其過,猶掩耳而盜鐘;诘問其源,殊疾行而惡迹。
乙則有罪,景乃無辜。
彼按三章,用肅嚴霜之典;此詳五聽,須寬玉之條。
狀迹既造殊途,割斷豈宜同罪? ○對登城而指專席而坐判 〈甲登城而指,乙告其惑衆。
甲雲:“實無妖言。
”又丁專席而坐,庚遂吊之。
或以為失禮,庚不伏。
〉 《禮經》爰備,喪紀攸設,君子行之以立身,賢者俯之以合道。
理須“非禮勿動”,循不忒之威儀;臨而必哀,吊有喪以匍匐。
甲也未達,自贻登城之罪;庚也有儀,俄驚失禮之謗。
彼則戾矣,此何誤焉?且登而不言,既異仲宣之賦;吊而未爽,無違孔父之經。
撫事勞於三思,片言申其一割。
但指則為惑,何必有於妖言?吊其有喪,甯可科其失禮。
向若登而不指,乙告即曰誣人;坐而不專,庚吊便為失禮。
況理則無昧,事其可觀,自邀惑衆之科,未阙吊人之禮。
甲之罪,斯為得欤?論庚之辜,頗多失矣。
○對旄人奏散率木修防判 〈日本請吏賜宴於朝,旄人奏散,不以為。
惠文冠所持辭,雲屬婁氏。
又柴桑備陽侯修防率土木。
丁獨不從。
曰:“将俟息壤。
”無何堤成,徒告其妖,縣以為瑞。
科告不伏,并仰正斷。
〉 朔南聲教,萬國賓王,神靈滋液,百珍寶用。
日本歸獻,越沙海而西浮;陽侯順流,泛滄江而東徙。
衣冠所列,是同於中外;帷蓋其飛,有觀於今昔。
而賜之禮樂,飾以堤防,歌鐘之奏已聞,土木之功爰事。
将使陳茲禁,無差絕國之音;乘彼柴桑,有廣通津之備。
彼而奏發,稍失有常;此獨不從,實乖於衆。
遽彰糾禁,幾抗成詞。
初引罪於婁,竟登期於息壤。
職司之分,是則可矜;妖妄之疑,未應為允。
惠文所劾,旄人不可刑;息壤既成,縣斷理宜稱瑞。
各從案記,庶用平反。
○對常好種荔繼母出服判 〈戴子恭平居常好種荔,時人以為不道。
又曾元母出不知服。
〉 《易》曰:“出處語默非一途。
”《語》曰:“慎終追遠民歸厚。
”則所好不等,有如其面,合禮而作,難責因心。
戴恭戴安之馀,曾元曾參之後。
二十八宿,外當處士之星;七十二人,中有至孝之性。
幽寂水石,高山景行,多所仰止,信而欽風。
弦歌取樂,無忘種荔;霜露增感,早切采蘭。
居然傲時,遵是繼母,春池湛澹萋已綠,風樹蕭條靜複鳴,莖葉相依,亦謂盛矣;屺岵無托,則可親之。
将備歉歲,無情故匣;伫期剪緝,别偶雙飛。
将高奇緻,化成異物。
結而為裳,思得其趣;不苟制服,曷所見尤?楚客興歌,江潭可想;周公範法,日月斯懸。
彼俗何知?正刑不濫。
與其嗤诮,豈如勿言。
道存固合賞人,義盡理難論罪。
○對結交四騎獲豹不賞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