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百六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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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請自貞簡太後升禮畢,應宗廟使樂及群祀,并準舊施行。
○上皇太子婚禮奏(同光二年禮儀使) 按本朝舊儀,自一品至三品,婚禮得服衮冕劍佩衣九章。
今皇太子興聖宮使繼岌,雖未封建,官是檢校太尉,合準一品婚禮施行。
其妃準禮婦人從夫之爵,亦準一品命婦。
至行親迎之日,太常鹵簿鼓吹前導,乘辂車,其妃花钗九枝博鬓プ翟衣九等。
其日平明,皇帝差官告親廟一室,宗正卿攝婚主行禮。
其夕親迎,興聖宮使乘辂車,鹵簿鼓吹前導,至女氏之門,以結彩車禦輪交車。
○請定東都邺都奏(同光三年三月詳定院) 近并魏州為東京,簡諸道州縣,須先定兩府,始可各定官品。
未審依故事:京兆河南為兩府,太原興唐為次府。
天複以興王之地,别有進止敕。
不惟府額各定於等差,兼亦都名須正於升降,将為經久之制,宜遵固本之文。
本朝故事:雍州為西京京兆府,雒州為東都河南府,是謂京都兩府。
并州舊為北都,太原府在兩府之次。
近以中興大業,以魏州為東京興唐府,權謂東京為雒京。
竊以雒京曆代帝王之都,四方朝貢所便。
爰自漢魏,迄於隋唐,方建都城,是比辰極。
宜依舊以雒京為東都,魏州改為邺都興唐府,與北京太原府并為次府。
豈獨設官分職,命秩免惑於有司。
抑亦畫界分疆,取則無違於故事。
○請定鄉貢童子事例奏(同光三年五月禮部) 當司準流内铨牒,應請定冬集舉人内有“前鄉貢童子”者。
《三铨已前團奏冬集》,皆署“前鄉貢童子”。
伏準格文隻有童子科,此無“鄉貢”字。
铨司先為請定冬集舉人九經張仲宣等,内有“前鄉貢明經童子成光誨。
”遂檢尋六典及蘇冕《會要》,又無本朝書。
子細檢讨,惟有十三年閏十二月敕,諸道應薦萬言及童子,起今後不得更有聞薦。
據此“童子”兩字皆由諸道表薦,固無“鄉貢”之名,又無口議帖經,亦不合有“明經”之字。
進則止於暗誦,便号神童。
此外格文别無“童子”。
其成光誨,诠司準格隻收署“前童子團奏”去二月十五日具狀申留司宰臣取裁奏例準申者。
伏緣《三铨見團奏冬集》,右内有“鄉貢”及“明經”字,已依成光誨例。
準格隻署“童子團奏次諸左”。
伏以院司常年考試,皆憑諸道表薦。
降敕下到當司,準格考試,及格者便放及第。
其同光二年童子郭忠恕等九人,皆是表薦童子敕内,并納到家狀,并有“鄉貢”兩字。
院司檢勘同便榜示。
引試及第後,先具白關牒報吏部南曹,續便團奏者。
關奏狀下到中書省,追當同元下納家狀,檢點同覆奏放敕經過諸處。
敕下後方始到當司,備錄黃關牒,報禦史台、尚書省并吏部南曹。
今準流内铨牒。
伏緣院司承前皆憑敕命施行,童子敕内并有“鄉貢”兩字。
若使下落,恐涉專擅者。
○皇太後喪服議奏(同光三年七月太常禮院) 案故事:中書門下翰林學士在朝文武百官内諸司使供奉官已下,從成服三日。
每日赴長壽宮朝臨,自後不臨。
其服以日易月,三十日除。
至小祥合釋服。
每至月朔、月望、小祥、大祥釋服日,未除服者服臨。
已除服者則素服不臨,并赴長壽宮先拜靈訖,移班近東,進名奉慰。
又奏準故事:文武前資官及六品已下未升朝官升士庶等,各於本家素服一臨。
禁衛諸軍使已下,各於本軍廳事素服一臨。
僧尼道士各於本寺觀一臨。
内外命婦各於本家素服朝臨三日。
諸道節度、觀察、防禦、團練,刺史及寮佐等,聞哀後當日成服;三日改慘,十三日除。
○議毀京内南北城奏(同光三年九月中書門下) 右:補阙楊途先奏毀廢京内南北城。
臣檢到同光二年八月二十七日河南尹張全義奏:臣自僖宗朝叨蒙委寄,節制雒京。
臨莅之初,須置城壘。
臣乃取南市曹界分,兼展一兩坊地,修築兩城,以立府衙廨署。
今區宇一平,理合毀廢。
其城濠如一時平治,即計功不少,百姓忙時,難為差使。
今欲且平女牆及甕門,馀候農隙,别取進止者。
奉敕:京都之内,古無郡城。
本朝多事以來,諸侯握兵自保,張全義土功斯毀,李罕之塞地猶存,時既朗清,故宜除劃。
若差夫役,又恐擾人,宜令河南府先分劈出舊日街巷,其城濠許人占射平填,便任蓋造屋宇。
其城基内舊有巷道處,便為巷道,不得因循,妄有侵占。
仍請限一月,如無力平劃,許有力人戶占射平填。
○甄錄僞蜀官員奏(同光四年二月中書門下) 僞蜀官員,先有赦旨黜降。
近者員數極多,相次到阙,并是未承前敕,慮抱憂疑。
宜令禦史台具所到官員出身曆任,三代家狀,約僞官品秩,準前敕次第,當拟同正官奏複。
如是僞蜀将相,家屬稍多,即於山東州府安置。
如位卑家屬少者,或是本朝舊人,有骨肉見在班行,即任便居止。
或是三川居人,願還本土,亦俟三兩日放歸本處。
或有本朝曾登科第,曆任班行,材器為衆所知,可以甄錄,即續具人才,酌量奏拟。
○上皇太子婚禮奏(同光二年禮儀使) 按本朝舊儀,自一品至三品,婚禮得服衮冕劍佩衣九章。
今皇太子興聖宮使繼岌,雖未封建,官是檢校太尉,合準一品婚禮施行。
其妃準禮婦人從夫之爵,亦準一品命婦。
至行親迎之日,太常鹵簿鼓吹前導,乘辂車,其妃花钗九枝博鬓プ翟衣九等。
其日平明,皇帝差官告親廟一室,宗正卿攝婚主行禮。
其夕親迎,興聖宮使乘辂車,鹵簿鼓吹前導,至女氏之門,以結彩車禦輪交車。
○請定東都邺都奏(同光三年三月詳定院) 近并魏州為東京,簡諸道州縣,須先定兩府,始可各定官品。
未審依故事:京兆河南為兩府,太原興唐為次府。
天複以興王之地,别有進止敕。
不惟府額各定於等差,兼亦都名須正於升降,将為經久之制,宜遵固本之文。
本朝故事:雍州為西京京兆府,雒州為東都河南府,是謂京都兩府。
并州舊為北都,太原府在兩府之次。
近以中興大業,以魏州為東京興唐府,權謂東京為雒京。
竊以雒京曆代帝王之都,四方朝貢所便。
爰自漢魏,迄於隋唐,方建都城,是比辰極。
宜依舊以雒京為東都,魏州改為邺都興唐府,與北京太原府并為次府。
豈獨設官分職,命秩免惑於有司。
抑亦畫界分疆,取則無違於故事。
○請定鄉貢童子事例奏(同光三年五月禮部) 當司準流内铨牒,應請定冬集舉人内有“前鄉貢童子”者。
《三铨已前團奏冬集》,皆署“前鄉貢童子”。
伏準格文隻有童子科,此無“鄉貢”字。
铨司先為請定冬集舉人九經張仲宣等,内有“前鄉貢明經童子成光誨。
”遂檢尋六典及蘇冕《會要》,又無本朝書。
子細檢讨,惟有十三年閏十二月敕,諸道應薦萬言及童子,起今後不得更有聞薦。
據此“童子”兩字皆由諸道表薦,固無“鄉貢”之名,又無口議帖經,亦不合有“明經”之字。
進則止於暗誦,便号神童。
此外格文别無“童子”。
其成光誨,诠司準格隻收署“前童子團奏”去二月十五日具狀申留司宰臣取裁奏例準申者。
伏緣《三铨見團奏冬集》,右内有“鄉貢”及“明經”字,已依成光誨例。
準格隻署“童子團奏次諸左”。
伏以院司常年考試,皆憑諸道表薦。
降敕下到當司,準格考試,及格者便放及第。
其同光二年童子郭忠恕等九人,皆是表薦童子敕内,并納到家狀,并有“鄉貢”兩字。
院司檢勘同便榜示。
引試及第後,先具白關牒報吏部南曹,續便團奏者。
關奏狀下到中書省,追當同元下納家狀,檢點同覆奏放敕經過諸處。
敕下後方始到當司,備錄黃關牒,報禦史台、尚書省并吏部南曹。
今準流内铨牒。
伏緣院司承前皆憑敕命施行,童子敕内并有“鄉貢”兩字。
若使下落,恐涉專擅者。
○皇太後喪服議奏(同光三年七月太常禮院) 案故事:中書門下翰林學士在朝文武百官内諸司使供奉官已下,從成服三日。
每日赴長壽宮朝臨,自後不臨。
其服以日易月,三十日除。
至小祥合釋服。
每至月朔、月望、小祥、大祥釋服日,未除服者服臨。
已除服者則素服不臨,并赴長壽宮先拜靈訖,移班近東,進名奉慰。
又奏準故事:文武前資官及六品已下未升朝官升士庶等,各於本家素服一臨。
禁衛諸軍使已下,各於本軍廳事素服一臨。
僧尼道士各於本寺觀一臨。
内外命婦各於本家素服朝臨三日。
諸道節度、觀察、防禦、團練,刺史及寮佐等,聞哀後當日成服;三日改慘,十三日除。
○議毀京内南北城奏(同光三年九月中書門下) 右:補阙楊途先奏毀廢京内南北城。
臣檢到同光二年八月二十七日河南尹張全義奏:臣自僖宗朝叨蒙委寄,節制雒京。
臨莅之初,須置城壘。
臣乃取南市曹界分,兼展一兩坊地,修築兩城,以立府衙廨署。
今區宇一平,理合毀廢。
其城濠如一時平治,即計功不少,百姓忙時,難為差使。
今欲且平女牆及甕門,馀候農隙,别取進止者。
奉敕:京都之内,古無郡城。
本朝多事以來,諸侯握兵自保,張全義土功斯毀,李罕之塞地猶存,時既朗清,故宜除劃。
若差夫役,又恐擾人,宜令河南府先分劈出舊日街巷,其城濠許人占射平填,便任蓋造屋宇。
其城基内舊有巷道處,便為巷道,不得因循,妄有侵占。
仍請限一月,如無力平劃,許有力人戶占射平填。
○甄錄僞蜀官員奏(同光四年二月中書門下) 僞蜀官員,先有赦旨黜降。
近者員數極多,相次到阙,并是未承前敕,慮抱憂疑。
宜令禦史台具所到官員出身曆任,三代家狀,約僞官品秩,準前敕次第,當拟同正官奏複。
如是僞蜀将相,家屬稍多,即於山東州府安置。
如位卑家屬少者,或是本朝舊人,有骨肉見在班行,即任便居止。
或是三川居人,願還本土,亦俟三兩日放歸本處。
或有本朝曾登科第,曆任班行,材器為衆所知,可以甄錄,即續具人才,酌量奏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