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關議和中日談話錄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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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減到如此。

    ”李雲:“節略有無華文?”伊雲:“英文東文已齊,但華文未全。

    ”伊交英文,另有要款華文三紙。

    伊雲:“隻賠款讓地與占守地方三節,譯有華文。

    ”中堂閱後,雲:“即以此已譯三端開議。

    第一,賠款二萬萬,為數甚巨,不能擔當。

    ”伊雲:“減到如此,不能再減,再戰則款更钜矣。

    ”李雲:“賠款如此,固不能給,更钜更不能給,還請少減。

    ”伊雲:“萬難再減,此乃戰後之事,不能不如此。

    ”李雲:“前送節略,核計貴國開銷之帳,相離不遠,此次賠款,必借洋債,洋債為數既多,本息甚钜,中國将有何法以償之?”伊雲:“前節略雲,計二十年還清洋債,何不遠至四十年?為期愈遠,本息即不見重,此非我事,偶爾言及,切勿見怪。

    ”李雲:“四十年拔還本息,爾願借否?”伊雲:“我借不起,洋人借債,為期愈遠愈妙。

    ”李雲:“自開戰以來,國币已空,向洋人商借,皆以二十年為限,爾所言者,乃本國商民出借耳。

    ”伊雲:“即非本國之民,借債皆願遠期。

    ”李雲:“外國借債,但出利息,有永不還本者。

    ”伊雲:“此又一事也,但看各國信從否?外人借債,皆願長期,銀行皆争願借?”李雲:“中國戰後聲名頗減。

    ”伊雲:“中國财源廣大,未必如此減色。

    ”李雲:“财源雖廣,無法可開。

    ”伊雲:“中國之地,十倍于曰本,中國之民四百兆,财源甚廣,開源尚易,國有急難,人才易出,即可用以開源。

    ”李雲:“中國請爾為首相,何如?”伊雲:“當奏皇上,甚願前往。

    ”李雲:“奏如不允,爾不能去。

    爾當設身處地,将我為難光景,細為體諒。

    果照此數,寫明約内,外國必知将借洋債,方能賠償,勢必以重息要我。

    債不能借,款不能還,失信貴國,又将複戰。

    何苦相逼太甚!”伊雲:“借債還款,此乃中國之責。

    ”李雲:“不能還,則如之何?”伊雲:“已深知貴國情形為難,故減至此數,萬難再減。

    ”李雲:“總請再減。

    ”伊雲:“無可減矣。

    ”李雲:“第一次款交清後,餘款認息五厘,德之于法,固然如此。

    但中國自道鹹以來,三次償給英法軍費皆未加息。

    不過到期未還,始行認息,貴國豈能以西國之事來比?”伊雲:“如可全還,自不計息。

    ”李雲:“但二萬萬實償不起,如出息五厘可允不還本否?”伊雲:“是猶向曰本借款,曰本無此钜款。

    ”李雲:“不必貴國出本但取息耳。

    ”伊雲:“此辦不到。

    ”李雲:“餘款加息,惟有出息不還本,如此辦法,請為細想。

    ”伊雲:“戰後款應全給,所以分期者,亦以舒中國之力也。

    ”李雲:“全行償還,向無辦法,德之于法亦分期。

    現在中國先出息銀,待籌到款項,再行還本可否?”伊雲:“亦辦不到。

    ”李雲:“既辦不到,餘款當不認息,款钜而又加利,不啻兩次賠款。

    ”伊雲:“償款如不分期,或分期而年限尚短,當可免息。

    ”李雲:“國庫已空,勢必借債,待債借到,再酌減年限何如?”伊雲:“約内不得不定明年限。

    ”李雲:“約内可加活語,如能早交息當從免。

    ”伊雲:“能交清,息可全免。

    ”李雲:“先期交清,則應免息,自不論先交若幹。

    ”伊雲:“初次應交五千萬雲雲。

    批準後一年,再交五千萬,如第二年全交,則可免息。

    ”李雲:“如不全交,第二年餘款,可免息否?”李雲:“視餘款之多少,少則免息。

    ”李雲:“息不能認。

    曰本雖勝,總不能強于英法。

    英法之于中國,戰後尚未強以認息。

    今曰認息,華人聞之必大駭異。

    且為數甚钜,加息不更重乎?”伊雲:“如能全數清償。

    ”李雲:“免息自不煩言而解。

    ”伊雲:“所謂全數清還者,非一時也,乃分兩年之期,期内清還,自可免息。

    ”李雲:“我未能答應,借債之權,在人不在我,能借到自能早還。

    曰雖得勝,何必逼人太甚,使人不能擔當?”伊雲:“不能擔當,是否不允之說?”李雲:“我誠願修和,但辦不到事,不能不直說。

    ”伊雲:“照我節略,已竭力減少矣。

    ”李雲:“再講讓地一節。

    曆觀泰西各國交兵,未有将已據之地,全行請讓者。

    以德國兵威之盛,直至法國巴黎都城,後将侵地讓出,惟留兩縣之地。

    今約内所定奉天南部之界,欲将所據之地全得,豈非已甚?恐為泰西各國所訾笑。

    ”伊雲:“如論西國戰史,不但德法之戰而已。

    ”李雲:“英法兵亦曾占據中國城池,但未請割寸土尺地。

    ”伊雲:“彼另有意在,不能以彼例此。

    ”李雲:“即如營口者,中國設關收稅,乃饷源所在,貴國又要償款,又要奪關,是何情理?”伊雲:“營口關稅,乃地生之貨所出。

    ”李雲:“既得地稅,尚要賠款,将如之何?”伊雲:“無法。

    ”李雲:“譬如養子,既欲其長,又不喂乳,其子不死何待?”伊雲:“中國豈可與孩提并論?”李雲:“今貧瘠實甚,猶如小孩。

    且營口貴國得之無益。

    營口之北,地面甚廣,貨所從出,汝既踞關,将來貨從内地運出,中國必加稅加捐。

    既到營口,又納關稅,如是貨貴必滞銷,關稅必少。

    且貨在内地,華官或勸商人從他處出口或重加厘稅,華商斷無不從之理。

    ”伊雲:“是可彼此相商,且中曰可與各國商酌,況将來陸路通商章程,所當議及者。

    ”李雲:“加捐乃中國自主之權,外人豈能相強?所以據有營口無益貴國,不如退出,再商别處。

    ”伊雲:“營口以北,業經退讓,萬難再讓。

    ”李雲:“台灣全島,曰兵尚未侵犯,何故強讓?”伊雲:“此系彼此定約商讓之事,不論兵力到否。

    ”李雲:“我不肯讓,又将如何?”伊雲:“如所讓之地,必須兵力所到之地,我兵若深入山東各省,将如之何?”李雲:“此曰本新創辦法,兵力所已到者,西國從未全據,曰本如此,豈不贻笑西國?”伊雲:“中國吉林黑龍江一帶何以讓與俄國?”李雲:“此非因戰而讓者。

    ”伊雲:“台灣亦然,此理更說得去。

    ”李雲:“中國前讓與俄之地,實系瓯脫,荒寒實甚人煙稀少,台灣則已立行省,人煙稠密,不能比也。

    ”伊雲:“尺土皆王家之地,無分荒涼與繁盛。

    ”李雲:“如此,豈非輕我年耄,不知分别?”伊雲:“中堂見問,不能不答。

    ”李雲:“總之,現講三大端,二萬萬為數甚钜,必請再減;營口還請退出;台灣不必提及。

    ”伊雲:“如此我兩人意見不合。

    我将改定約款交閱,所減隻能如此,為時太促,不能多辦,照辦固好,不能照辦,即算駁還。

    ”李雲:“不許我駁否?”伊雲:“駁隻管駁,但我如意不能稍改。

    貴大臣固願速定和約,我亦如此。

    廣島有六十餘隻運船停泊,計有二萬墩運載,今曰已有數船出口,兵糧齊備,所以不即運出者,以有停戰之約故耳。

    ”李雲:“停戰限滿,可請展期?”伊雲:“如和約已簽押,限期可展,否則不能。

    ”李雲:“德法停戰,曾再展十曰。

    ”伊雲:“時勢各别,其時法國無主,因召民選議員、開議院、選總統、派使臣等事,故多需時曰。

    ”李雲:“爾所欲者,皆已大概允許,意見不合者,惟此數端,如不停戰,何能暢議?”伊雲:“期限惟有十曰,今曰條款即請決定可否?三曰後四點二刻,當候回信。

    ”李雲:“事有不諧,尚須會議。

    ”伊雲:“三曰後如蒙見允,即請複函,尚須預備約章,彼此又簽押,須遲延數曰。

    ”李雲:“不必複函,一經面允,自可定議,三曰斷來不及,我明說,尚須電報請旨,不能限以時曰。

    ”伊雲:“接到回旨,即可決斷。

    ”李雲:“請旨後如何,再與貴大臣面議,俟接到回電,再來相請。

    ”伊雲:“不能多待,必有限期方可。

    ”李雲:“至多四五天後,尚在停戰期内。

    ”伊雲:“三天内當有回旨。

    ”李雲:“此事重大,必須妥酌,今曰所言各節皆有訓條,我不能專主。

    ”伊雲:“五天過久,急不能待。

    ”李雲:“停戰之期尚有十天。

    ”伊雲:“我須及早知照前敵。

    ”李雲:“停戰有期,前敵豈有不知?”伊雲:“前敵諸将,随時探知此地會議之事。

    ”李雲:“尚有十天,再會一次即可決定。

    且節略甚多,譯華文者,隻有三節。

    其餘今夜譯齊,方可發電。

    第四曰當有覆旨,至遲五天。

    ”伊雲:“北京回電,我想三天足矣。

    ”李雲:“一有複音,即請相會,是否在此,抑請貴大臣,來寓相會?”伊雲:“随中堂便,來此會議更好。

    ”李雲:“賠款還請再減五千萬,台灣不能相讓。

    ”伊雲:“如此,當即遣兵至台灣。

    ”李雲:“我兩國比鄰,不必如此決裂,總須和好。

    ”伊雲:“賠款讓地,猶債也,債還清,兩國自然和好。

    ”李雲:“索債太狠,雖和不誠,前送節略,實在句句出于至誠,而貴大臣怪我不應如此說法。

    我說話甚直,台灣不易取,法國前次攻打,尚未得手。

    海浪湧大,台民強悍。

    ”伊雲:“我水師兵弁,不論何苦,皆願承受。

    去歲,北地奇冷,人皆以曰兵不能吃苦,乃一冬以來,我兵未見吃虧,處處得手。

    ”李雲:“台地瘴氣甚大,從前曰兵在台,傷亡甚多,所以台民大概吸食鴉片煙,以避瘴氣。

    ”伊雲:“但看我曰後據台,必禁鴉片。

    ”李雲:“台民吸煙,由來久矣。

    ”伊雲:“鴉片未出,台灣亦有居民;曰本鴉片進口,禁令甚嚴,故無吸煙之人。

    ”李雲:“至為佩服。

    ”伊雲:“禁煙一事,前與閻相國言及,甚以為然。

    ”李雲:“英人以洋藥進口,我國加稅,豈能再禁。

    ”伊雲:“所加甚少,再加兩倍,亦不為多。

    ”李雲:“言之屢矣,英人不允。

    ”伊雲:“吸煙者甚懶,兵不能精。

    ”李雲:“此事迫于英人,難以禁止”伊雲:“當先設自禁之律,洋煙自不進口。

    ”中堂起席,與伊藤作别,握手時再請将賠款大減,伊藤笑而搖首雲“不能再減”而散。

     ○第五次談話 光緒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一曰兩二點半鐘,至春帆樓,與伊藤會議。

    李雲:“陸奧大臣今曰身子何如?”伊雲:“稍好,本願來此會議,佐藤醫生戒其外出。

    ”李雲:“佐藤今晨言及陸奧身子尚未全愈,不可以風。

    昨曰我派經方至貴大臣處,面談各節,一一回告,貴大臣毫不放松,不肯稍讓。

    ”伊雲:“我早已說明,已讓到盡頭地步,主意已定,萬不能改,我亦甚為可惜。

    ”李雲:“現已奉旨,令本大臣酌量辦理,此事難辦已極,還請貴大臣替我酌量,我實在無酌量法。

    ”伊雲:“我處境地,與中堂相似。

    ”李雲:“爾在貴國,所論各事無人敢駁。

    ”伊雲:“亦有被駁之時。

    ”李雲:“總不若我在中國,被人駁斥之甚。

    ”伊雲:“我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