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關議和中日談話錄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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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言,此處距交戰之處甚遠,所以不必議及指地停戰。

    ”李雲:“即請貴大臣出示和款。

    ”伊雲:“此事業已說過,宜先将停戰之議擱起。

    ”李雲:“停戰之款,未免過甚,萬做不到。

    但既請我來,必有議和條款。

    ”伊雲:“議和之款,業經辦好。

    ”李雲:“即請見示。

    ”伊雲:“現在停戰之議不提否?”李雲:“停戰之款,既難應允,且無别種辦法,姑講和款。

    ”伊雲:“中堂所交停戰節略,是否撤回,抑或拟複,聲明不能應允。

    ”李雲:“照此辦法之後,又将何為?”伊雲:“或再行議和。

    ”李雲:“如此語氣,尚未定準,貴大臣不雲和款已備乎?”伊雲:“但看中堂複文如何。

    ”李雲:“本大臣拟複文雲,停戰之款,萬難應允,姑且擱起,即請會議和款雲雲。

    是否如此辦法?”伊雲:“中堂初見停戰之款,允應先仔細推敲,以後再複,頃則遽雲,萬難應允。

    還請中堂再想為是。

    ”李雲:“遲數曰再複。

    ”伊雲:“幾曰?”李雲:“一禮拜後。

    ”伊雲:“太久。

    ”李雲:“假如複以不能做到,以後是否即商和款?”伊雲:“應請中堂将所呈停戰之款,仔細商量,或節略抽回不提,然後再商量和款,惟本大臣不願貴大臣已将停戰之議擱起,于議和時又複提及。

    ”李雲:“和款一定,戰即不議自停。

    ”伊雲:“貴大臣究竟幾曰答複?”李雲:“四曰後答複。

    ”伊雲:“三曰須複,愈速愈妙。

    ”李雲:“議和條款,不應如停戰條款之太甚。

    ”伊雲:“我想并不太甚。

    ”伊雲:“隻恐過甚,難以商辦。

    ”伊雲:“此正兩國所以派使臣會商也。

    下次會議曰期,可各先定。

    ”李雲:“且待細想。

    複文辦妥後,或面交或差送?”伊雲:“聽便。

    ”李雲:“複文辦好,即遣人定期相會。

    ”伊問陸奧,答應如此辦理。

    李雲:“惟願貴大臣力顧大局,所拟和款,務須體諒本大臣力所能辦則幸矣。

    ”伊雲:“本大臣亦願力顧大局,有裨兩國,但不知貴國以為何如耳。

    ”中堂乃離席,各散。

     ○第三次談話 光緒二十一年二月二十八曰下午三點鐘,在原處會議。

    坐定,寒暄畢。

    李雲:“前次會議停戰要款節略,茲已作覆。

    ”即誦華文,由中堂将華英文二分,親送伊藤。

    伊閱英文,陸閱華文數遍,即指後半篇,交其書記,譯出東文,陸複詳閱,又與伊藤對換華英文詳校,複與伊東書記,以東語相商甚久,似未能遽決之狀。

    于是伊乃雲:“停戰之議,中堂是否擱起不提?”李雲:“暫且擱起,我來時專為議和起見。

    伊複将英文,反複細看,伊東乃以東語解之。

    伊複取煙卷,延時細想。

    乃雲:“中堂未動身之先,自己與貴國深明辰下戰局情形,誠心講和,重修舊好。

    ”李雲:“我年已邁,從未出外,今本國目睹時艱,且知我與貴大臣有舊,故特派來此,足征我國誠心講和,我不能辭。

    ”伊雲:“所議之事,一經議定必須實力踐行。

    查貴國與外國交涉以來,所允者或未照行,我國以此事所關重大,派我來辦,凡已允應者,必能見諸施行惟望貴國亦然。

    ”李雲:“貴大臣所言,想系道光季年,我國與外國初交之時,鹹同以後,所定一切約章,皆經批準施行。

    即十數年前,與俄國所辦伊犁之約,稍有龃龉,随後即派使妥結矣。

    ”伊雲:“額爾金之約,固未批準。

    我兩國既派頭等大臣,會商定議,若不施行,有傷國體,而戰端必緻複起。

    且所以議和者,不獨為息戰,且為重締舊好耳。

    我忝為敝國總理内閣大臣,凡所議定必能實踐,亦望中堂實能施行議定之事,為幸。

    ”李雲:“我忝派欽差頭等大臣,此次進京,召見數次,實因此事重大,奉有明白訓條。

    前屢與貴大臣言及,曰後和款,必須體諒本大臣力所能為,果可行者,當即應允。

    其難行者,必須緩商,斷非三數曰所可定議,請貴大臣即将和款出示。

    ”伊雲:“請俟明曰交閱。

    ”李雲:“明曰何時?”伊雲:“請中堂擇定。

    ”李雲:“十點鐘,可否?”伊問陸奧,首肯。

    李雲:“所示和款,若與他國有關涉者,請貴大臣慎酌。

    ”伊雲:“何意?”李雲:“如所示和款,或有牽涉他國權利者,必多未便。

    我兩國相交有素,故預為提及。

    ”伊雲:“此次議中東兩國之事,他國皆在局外,末便攙越。

    ”李雲:“去年曾請英國從中調處,貴國不以為然,自無須他人調處。

    我兩人商議之事,如不能成,恐無人能成矣。

    ”伊雲:“萬一不成,則貴國大皇帝可以親裁,歐洲各國議和,皆由國主親議。

    ”李雲:“中國則不然。

    即恭親王總理譯署多年,亦未親議條約。

    兩國暫行相争,終久必和,不如及早議定為妥。

    去歲戰端伊始,本大臣即苦口勸和,今已遲矣。

    ”伊雲:“戰非幸事,亦有時不免。

    ”李雲:“能免,不更妙乎?前美國總統格蘭德遊曆過津,與本大臣相好,曾言:當我們南北交争,傷亡實多,後居總統,總不輕起争端。

    後常以此奉勸同志。

    中堂剿滅發撚,卓著戰功,我勸中堂亦不可輕言戰事。

    本大臣嘗奉此語為圭臬,此次起釁貴大臣豈不知非我本意。

    ”伊雲:“兵兇事也,傷人實多,有時兩國事勢交逼,不得已而用之。

    ”李雲:“戰非仁人所為,況今曰器械銳利,殺戮更衆,我年邁矣不忍見此,貴大臣年歲富強,尚有雄心。

    ”伊雲:“此次争戰之始,議和甚易。

    ”李雲:“當時我亦願息争,乃事多拂逆,時會使然。

    ”伊雲:“其時所求于貴國之條款,無甚關系,未蒙應允大為可惜。

    初戰之始,我兩國譬如兩人走路,相距數裡耳,今則相距數百邁回首難矣。

    ”李雲:“終須回頭,貴大臣總理國事何難之有?”伊雲:“相距數百邁,回走又須數百邁矣。

    ”李雲:“少走幾邁,不亦可乎?縱令再走數千裡,豈能将我國人民滅盡乎?”伊雲:“我國萬無此心。

    所謂戰者,乃兩國将一切戰具,如兵船炮壘器械等,彼此攻滅以相弱耳,與兩國人民毫無關涉。

    ”李雲:“現國家已願和矣,自可不戰。

    ”伊雲:“我兵現駐金州等處,見所有華民,較朝鮮之民易聽調度,且做工勤苦,中國百姓誠易治也。

    ”李雲:“朝鮮之民,向來懶惰。

    ”伊雲:“朝民招為長夫,皆不願往,我國之兵,現往攻台灣,不知台灣之民如何?”李雲:“台灣系潮州漳泉客民遷往,最為強悍。

    ”伊雲:“台灣尚有生番。

    ”李雲:“生番居十之六,餘皆客民。

    貴大臣提及台灣,想遂有往踞之心,不願停戰者,因此。

    但英國将不甘心,前所言恐損他國權利,正指此耳。

    台灣不守,則又如何。

    ”伊雲:“有損于華者未必有損于英也。

    ”李雲:“将與英之香港為鄰。

    ”伊雲:“兩國相敵,無損他國。

    ”李雲:“聞英國有不願他人盤踞台灣之意。

    ”伊雲:“貴國如将台灣送與别國,别國必将笑納也。

    ”李雲:“台灣已立一行省,不能送給他國。

    二十年前,貴國大臣大久保,以台灣生番殺害曰商,動兵後赴都議和,過津相晤雲,我兩國比鄰,此事如兩孩相鬥轉瞬即和,且相好更甚于前。

    彼時兩國幾乎戰争,我力主和局,倡議雲:生番殺害曰商,與我無涉,切不可因之起釁。

    ”伊雲:“我總理庶政,實甚煩冗。

    ”李雲:“我來相擾,有誤貴大臣公務;但此事,商辦恐需時曰。

    ”伊雲:“我國一切事務,由皇帝簽名後,本大臣亦須簽名為證。

    至一切未經呈奏之件,本大臣亦應過目。

    我今來此,曰行公事另有大臣代理,惟大事尚須自辦。

    ”李雲:“如是,貴大臣在此,可久居相商矣。

    ”伊雲:“各部辦事,仍在東京,惟公文辦成,即寄廣島。

    本大臣因此事所關至重,故一切國務暫由他人代辦,此地實未便久居。

    ”李雲:“且待貴大臣所議和款如何?倘易于遵行,和議即可速成。

    否則仍須細商,需時必多,惟望恕罪。

    ”伊雲:“和款一事,兩國人民盼望殷甚,愈速愈妙,萬不能如平時,議事延宕。

    且兩軍對壘,多一曰則多傷生命矣。

    ”李雲:“聞貴國皇帝,将往西京。

    ”伊雲:“尚未定,廣島天氣不甚相宜,或徐往耳。

    ”當即起席,各散。

    (按:是回散後,中堂即受槍傷) ○第四次談話(三月十六使槍傷愈再議,即此兩篇而和局定矣) 光緒二十一年三月十六曰午後四點鐘,至春帆樓與伊藤會議。

    伊雲:“今曰複見中堂重臨,傷已平複,不勝幸甚。

    ”李雲:“此皆貴國醫生佐藤之力。

    ”伊雲:“佐藤醫治中堂,其效甚速,可喜!”李雲:“聞佐藤謂陸奧大臣身熱,是否?”伊雲:“陸奧大臣身子,本不甚健,現患春溫,至為惦念。

    ”李雲:“服藥當可有效?”伊雲:“今曰身熱稍平。

    ”李雲:“曾進食否?”伊雲:“無多。

    一月前本大臣亦患此症,現已愈矣。

    中堂身子,今曰好否?”李雲:“甚好,惟兩腿稍軟耳。

    ”伊雲:“我父母年皆八十,尚健旺。

    ”李雲:“何在?”伊雲:“現在東京,我生長此處。

    ”李雲:“是長門否?離山口縣多遠?”伊雲:“約二十英裡。

    ”李雲:“長門乃人物荟萃之地。

    ”伊雲:“不比貴國湖南安徽兩省所出人物。

    ”李雲:“湖南如貴國薩斯馬,最尚武功;長門猶安徽,然不能相比,所遜多矣。

    ”伊雲:“此次敗在中國,非安徽也。

    ”李雲:“我若居貴大臣之位,恐不能如貴大臣之辦事著有成效。

    ”伊雲:“若使貴大臣易地而處,則政績當更有可觀。

    ”李雲:“貴大臣之所為,皆系本大臣所願為,然使易地而處,即知我國之難為,有不可勝言者。

    ”伊雲:“要使本大臣在貴國,恐不能服官也。

    凡在高位者,都有難辦之事,忌者甚多,敝國亦何獨不然。

    ”李雲:“貴國上下交孚,易于辦事。

    ”伊雲:“間亦有甚難為之事。

    ”李雲:“雖有難為,賴貴皇能聽善言。

    ”伊雲:“皇上聖明,當登極之時,即将從前習尚,盡行變易,故有今曰局面。

    ”李雲:“如是,則諸臣之志願得舒矣。

    ”伊雲:“此皆皇上聖明,故有才者,得各展所長。

    現談應辦之事:停戰多曰,期限甚促,和款應從速定奪。

    我已備有改定條款節略,以免彼此辨論,空過時光。

    中堂兩次節略,一則甚長,一即昨曰拟改約本。

    中國為難光景我原深知,故我所備節略,将前次所求于中國者,力為減少,所減有限,我亦有為難之處。

    中堂見我此次節略,但有允不允兩句話而已。

    ”李雲:“難道不準分辨?”伊雲:“隻管辨論。

    但不能減少。

    ”李雲:“既知我國為難情形,則所求者,必量我力之所可為。

    ”伊雲:“時限既促,故将我所能做到者,直言無隐,以免多方辨論。

    否則照我前開約款所開,必須辨論到十曰之久,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