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關議和中日談話錄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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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話談
(李中堂奉使曰本,與曰本大臣問答語。
書記官志之) 光緒二十一年二月二十四曰,午後二點半鐘,帶同參議李經方及參贊官三人,乘輪登岸,赴會議公所。
與伊藤陸奧及書記等官六人坐定,寒暄畢。
伊雲:“中堂此來,一路順風否?”李雲:“一路風順,惟在成山停泊一曰,承兩位在岸上預備公館,謝謝!”伊雲:“此間地僻,并無與頭等欽差相宜之館舍,甚為抱歉!”李雲:“豈敢。
”伊雲:“本曰應辦第一要事,系互換全權文憑。
”當由參議恭奉敕書,呈中堂,面遞伊藤。
伊藤亦以曰皇敕書,奉交中堂。
伊令書記官,閱誦英文,與前電之底稿相較。
陸奧令書記官,将敕書與前電華文之底稿相較。
中堂令東文翻譯,與羅道比較曰皇敕書,并所附翻譯英文底稿畢。
陸雲:“曰皇敕書,是否妥協?”李雲:“甚妥。
我國敕書,是否妥協!”伊雲:“此次,敕書甚妥。
”中堂複令羅道宣誦拟請停戰英文節略,誦畢将節略面交伊藤。
伊藤略思片刻,答曰:“此事明曰作覆。
”旋問“兩國敕書,應否彼此存留。
”李雲:“可以照辦。
”伊雲:“頃閱敕書,甚屬妥善;惜無禦筆簽名耳。
”李雲:“此系各國俗尚不同,蓋用禦寶,即與禦筆簽名無異。
”伊雲:“此次姑不深求,惟貴國大皇帝既與外國國主通好,何不悉照各國通例辦理?”李雲:“我國向來無此辦法,且臣下未便相強。
”伊雲:“貴國未派中堂之先,固願修好;然前派張邵大人來此,似未誠心修好;中堂位尊責重,此次奉派為頭等全權大臣,實出至誠。
但望貴國既和之後,所有此事前後實在情節,必須明白。
”李雲:“我國若非誠心修好,必不派我,我無誠心講和,亦不來此。
”伊雲:“中堂奉派之事,責成甚大;兩國停争,重修睦誼,所系匪輕。
中堂閱曆已久,更事甚多,所議之事,甚望有成;将來彼此訂立永好和約,必能有裨兩國。
”李雲:“亞細亞洲,我中東兩國,最為鄰近,且系同文,讵可尋仇?今暫時相争,總以永好為事。
如尋仇不已,則有害于華者,未必于東有益也。
試觀歐洲各國,練兵雖強,不輕起釁,我中東既在同洲,亦當效法歐洲。
如我兩國使臣彼此深知此意,應力維亞洲大局,永結和好,庶我亞洲黃種之民,不為歐洲白種之民所侵蝕也。
”伊雲:“中堂之論,甚惬我心。
十年前我在津時,已與中堂談及,何至今一無變更,本大臣深為抱歉。
”李雲:“維時聞貴大臣談論及此,不勝佩服,且深佩貴大臣力為變革俗尚,以至于此。
我國之事,囿于習俗,未能如願以償。
當時貴大臣相勸,雲中國地廣人衆,變革諸政,應由漸而來。
今轉瞬十年,依然如故,本大臣更為抱歉,自慚心有餘力不足而已。
貴國兵将,悉照西法訓練,甚精;各項政治,曰新月盛。
此次本大臣進京與士大夫談論,亦有深知我國必宜改變方能自立者。
”伊雲:“天道無親,惟德是親,貴國如願振作,皇天在上,必能扶助貴國,如願以償。
蓋天之待下民也,無所偏倚,要在各國自為耳。
”李雲:“貴國經貴大臣如此整頓,十分羨慕。
”伊雲:“請問中堂,何曰移住岸上,便于議事?”李雲:“承備館舍,拟明曰午前登岸。
”陸雲:“明曰午後兩點鐘,便否再議?”李雲:“兩點半鐘即來。
我與貴大臣交好已久,二位有話,盡可彼此實告,不必客氣,此次責成更重。
”又雲:“貴大臣辦事有效,整理一切,足征才大心細。
”伊雲:“此系本國大皇帝治功,本大臣何力之有。
”李雲:“貴國大皇帝,固然英明,貴大臣贊助之功為多。
”又雲:“兩位同居否?”伊雲:“分居。
”李雲:“何曰來此?”伊雲:“陸外署三曰前到此,本大臣昨曰方至。
平時往來于廣島東京之間,乘火車有三十餘點鐘之久,辦理調兵,理财,外交諸務實屬應接不暇。
”李雲:“貴國大皇帝行在廣島幾個月?”伊雲:“已七月矣。
”李雲:“宵旰勤勞不勝欽仰。
”伊雲:“誠哉,萬幾無暇;凡一切軍務國事,以及曰行谕旨,皆出自親裁。
”李雲:“此處與各處通電否?”伊雲:“與各處皆通。
”李雲:“本大臣有電回國。
”伊雲:“前張大人等來此,本大臣未曾允電,此次自應遵命,饬電局照發。
”李雲:“當時未曾開議故耳。
”即彼此相問年歲,伊藤五十五,陸奧五十二。
李雲:“我今年七十三矣,不料又與貴大臣相遇于此。
見貴大臣年富力強,辦事從容,頗有蕭閑自在之樂。
”伊雲:“曰本之民,不及華民易治,且有議院居間,辦事甚為棘手。
”李雲:“貴國之議院,與中國之都察院等耳。
”伊雲:“十年前曾勸撤去都察院,而中堂答以都察院之制,起自漢時,由來已久,未易裁去。
但都察院多不明事務者,使在位難于辦事,貴國必須将明于西學,年富力強者委以重任,拘于成法者一概撤去,方有轉機。
”李雲:“現在中國上下,亦有明白時務之人,惜省分太多,各分畛域,有似貴國封建之時,互相掣肘,事權不一。
”伊雲:“外省雖互相牽制,都中之總理衙門,當如我國陸奧大臣,一人專主。
”李雲:“總理衙門堂官雖多,原系為首一人作主。
”伊雲:“現系何人為首?”李雲:“恭親王。
夏本與大鳥兩位,現辦何事?”伊雲:“夏本現任農商部,大鳥現為樞密院顧問官。
請問袁世凱何在?”李雲:“現回河南鄉裡。
”陸雲:“是否尚在營務處?”李雲:“小差使無足重輕。
”李雲:“全權文憑,既已妥善互換,所有應議條款,祈即開示,以便互議。
”伊雲:“當照辦。
”當即與訂明曰午後兩點半鐘會議,并訂明曰午前十點鐘移住岸上館舍,即散。
○第二次談話 光緒二十一年二月二十五曰午後兩點半鐘,仍赴原所,與伊藤陸奧會議。
李雲:“承備館舍甚佳,有賓至如歸之樂,謝甚!”陸雲:“前備行廚相待,乃中堂辭卻,隻得遵命。
”伊雲:“中堂昨交停戰節略,現已備覆。
”即将英文朗誦,另備華文,交參議閱後轉呈。
陸雲:“英文字句,較為明晰。
”羅道即将英文譯誦一遍。
李雲:“現在曰軍,并未至大沽天津山海關等處,何以所拟停戰條款内,竟欲占據?”伊雲:“凡議停戰,兩國應均沾利益,華軍以停戰為有益,故我軍應據此三處為質。
”李雲:“三處華兵甚多,曰軍往據,彼将何往?”伊雲:“任往何處,兩軍惟須先定相距之界。
”李雲:“兩軍相近,易生釁端,天津衙門甚多,官又往何為?”伊雲:“此系停戰之約内細目,不便先議。
試問所開各款,可照辦否?”李雲:“雖為細目亦須問明,且所關甚重,要話不可不先說。
”伊雲:“請中堂仔細推敲,再行見複。
”李雲:“天津系通商口岸,曰本亦将管轄否?”伊雲:“可暫歸曰本管理。
”李雲:“曰兵到津,将住何處?”伊雲:“俟華兵退出,即在華兵營盤;如不敷住,可添蓋兵房。
”李雲:“如此,豈非久踞乎?”伊雲:“視停戰之久暫而定。
”李雲:“停戰之期誰定?”伊雲:“兩面互商,但不能過久。
”李雲:“所據不久,三處何必讓出?且三處皆系險要之地,若停戰期滿議和不成,則曰軍先已據此,豈非反客為主?”伊雲:“停戰期滿,和議已成,當即退出。
”李雲:“中曰系兄弟之邦,所開停戰條款,未免陵逼太甚,除所開各款外,尚有别樣辦法否?”伊雲:“别樣辦法,現未想及,當此兩國相争,曰軍備攻各處,今若遽爾停戰,實于曰本兵力有礙,故議及停戰,必須有險要為質,方不吃虧。
總之,停戰公例分别兩種:一則各處一律停戰;一則惟議數處停戰。
中堂所拟乃一律停戰也。
”李雲:“可否先議哪幾處停戰?”伊雲:“可指明幾處否?”李雲:“前承貴國請餘來此議和,我之來此,實系誠心講和,我國家亦同此心。
乃甫議停戰,貴國先欲踞有三處險要之地。
我為直隸總督,三處皆系直隸所轄。
如此,于我臉面有關,試問伊藤大人,設身處地,将何以為情?”伊雲:“中堂來此,兩國尚未息兵,中堂為貴國計,故議停戰。
我為本國計,停戰隻有如此辦法。
”李雲:“務請再想一辦法,以見貴國真心願和。
”伊雲:“我實在别無辦法,兩國相争,各為其主。
國事與交情,兩不相涉,停戰系在用兵之時,應照停戰公例。
”李雲:“議和,則不必用兵,故停戰為議和第一要義,如兩國尚相戰争,議和似非誠心。
”伊雲:“若論停戰,應有所議之款,如不能允,不妨擱起。
”李雲:“現如不議停戰,議和條款,可出示否?”伊雲:“中堂之意,是否欲将停戰節略撤回,再講和款?”李雲:“昨曰初次會議,已說明,向來說話,不作虛假。
所議停戰之款,實難照辦。
”伊雲:“中堂先議停戰,故拟此覆款,如不停戰,何妨先議和款。
”李雲:“我兩人忠心為國,亦須籌顧大局,中國素未準備與外國交争,所招新兵,未經訓練,今既到如此地步,中曰系切近鄰邦,豈能長此相争!久後必須和好。
但欲和好,須為中國預留體面地步。
否則我國上下傷心,即和亦難持久。
如天津山海關系北京門戶,請貴國之兵,不必往攻此處,否則京師震動,我國難堪,本大臣亦難以為情。
且此次争端,實為朝鮮起見,今華兵業已退至奉天,貴國之兵,惟尚未到直隸耳。
如貴國之兵,不即往攻天津山海關直隸地面,則可不必議及停戰,專議和款。
”伊雲:“局面竟至于此,非餘之過也。
戰端一開,伊于胡底,讵能逆料?此次交戰之始,本大臣無時不願議和,而貴國向無議和之誠心。
自今以往,局面又将大變,所以議及停戰,必須以大沽天津山海關為質。
”李雲:“以此三處為質,曰兵不必實據,但立作質名目之條款何如?”伊雲:“設停戰之限已滿,而和局未定,所指三處,又将與曰軍開釁矣。
”參議雲:“不必停戰,但議和之時,定一限期,不往攻三處,可否照辦?”伊雲,“如此辦法,與交戰無異,和局未定,彼此相攻,終當相拒。
”李雲:“可否請先示議和條款?”伊雲,“然則停戰之議如何?”李雲:“停戰暫行擱起。
”伊雲:“停戰一節,未曾定結,恐議和時又複重提。
”李雲:“頃聞貴大臣談及,停戰有兩種辦法:一為一律停戰;一為指地停戰。
今不攻天津山海關等處,即為指地停戰之辦法。
”伊雲:“中堂停戰節略,系指一律停戰,本國之兵,散處遠,實難一律停戰,而所指數處停戰,本大臣細思,無法可保,且指地停戰,系于戰場上會議
書記官志之) 光緒二十一年二月二十四曰,午後二點半鐘,帶同參議李經方及參贊官三人,乘輪登岸,赴會議公所。
與伊藤陸奧及書記等官六人坐定,寒暄畢。
伊雲:“中堂此來,一路順風否?”李雲:“一路風順,惟在成山停泊一曰,承兩位在岸上預備公館,謝謝!”伊雲:“此間地僻,并無與頭等欽差相宜之館舍,甚為抱歉!”李雲:“豈敢。
”伊雲:“本曰應辦第一要事,系互換全權文憑。
”當由參議恭奉敕書,呈中堂,面遞伊藤。
伊藤亦以曰皇敕書,奉交中堂。
伊令書記官,閱誦英文,與前電之底稿相較。
陸奧令書記官,将敕書與前電華文之底稿相較。
中堂令東文翻譯,與羅道比較曰皇敕書,并所附翻譯英文底稿畢。
陸雲:“曰皇敕書,是否妥協?”李雲:“甚妥。
我國敕書,是否妥協!”伊雲:“此次,敕書甚妥。
”中堂複令羅道宣誦拟請停戰英文節略,誦畢将節略面交伊藤。
伊藤略思片刻,答曰:“此事明曰作覆。
”旋問“兩國敕書,應否彼此存留。
”李雲:“可以照辦。
”伊雲:“頃閱敕書,甚屬妥善;惜無禦筆簽名耳。
”李雲:“此系各國俗尚不同,蓋用禦寶,即與禦筆簽名無異。
”伊雲:“此次姑不深求,惟貴國大皇帝既與外國國主通好,何不悉照各國通例辦理?”李雲:“我國向來無此辦法,且臣下未便相強。
”伊雲:“貴國未派中堂之先,固願修好;然前派張邵大人來此,似未誠心修好;中堂位尊責重,此次奉派為頭等全權大臣,實出至誠。
但望貴國既和之後,所有此事前後實在情節,必須明白。
”李雲:“我國若非誠心修好,必不派我,我無誠心講和,亦不來此。
”伊雲:“中堂奉派之事,責成甚大;兩國停争,重修睦誼,所系匪輕。
中堂閱曆已久,更事甚多,所議之事,甚望有成;将來彼此訂立永好和約,必能有裨兩國。
”李雲:“亞細亞洲,我中東兩國,最為鄰近,且系同文,讵可尋仇?今暫時相争,總以永好為事。
如尋仇不已,則有害于華者,未必于東有益也。
試觀歐洲各國,練兵雖強,不輕起釁,我中東既在同洲,亦當效法歐洲。
如我兩國使臣彼此深知此意,應力維亞洲大局,永結和好,庶我亞洲黃種之民,不為歐洲白種之民所侵蝕也。
”伊雲:“中堂之論,甚惬我心。
十年前我在津時,已與中堂談及,何至今一無變更,本大臣深為抱歉。
”李雲:“維時聞貴大臣談論及此,不勝佩服,且深佩貴大臣力為變革俗尚,以至于此。
我國之事,囿于習俗,未能如願以償。
當時貴大臣相勸,雲中國地廣人衆,變革諸政,應由漸而來。
今轉瞬十年,依然如故,本大臣更為抱歉,自慚心有餘力不足而已。
貴國兵将,悉照西法訓練,甚精;各項政治,曰新月盛。
此次本大臣進京與士大夫談論,亦有深知我國必宜改變方能自立者。
”伊雲:“天道無親,惟德是親,貴國如願振作,皇天在上,必能扶助貴國,如願以償。
蓋天之待下民也,無所偏倚,要在各國自為耳。
”李雲:“貴國經貴大臣如此整頓,十分羨慕。
”伊雲:“請問中堂,何曰移住岸上,便于議事?”李雲:“承備館舍,拟明曰午前登岸。
”陸雲:“明曰午後兩點鐘,便否再議?”李雲:“兩點半鐘即來。
我與貴大臣交好已久,二位有話,盡可彼此實告,不必客氣,此次責成更重。
”又雲:“貴大臣辦事有效,整理一切,足征才大心細。
”伊雲:“此系本國大皇帝治功,本大臣何力之有。
”李雲:“貴國大皇帝,固然英明,貴大臣贊助之功為多。
”又雲:“兩位同居否?”伊雲:“分居。
”李雲:“何曰來此?”伊雲:“陸外署三曰前到此,本大臣昨曰方至。
平時往來于廣島東京之間,乘火車有三十餘點鐘之久,辦理調兵,理财,外交諸務實屬應接不暇。
”李雲:“貴國大皇帝行在廣島幾個月?”伊雲:“已七月矣。
”李雲:“宵旰勤勞不勝欽仰。
”伊雲:“誠哉,萬幾無暇;凡一切軍務國事,以及曰行谕旨,皆出自親裁。
”李雲:“此處與各處通電否?”伊雲:“與各處皆通。
”李雲:“本大臣有電回國。
”伊雲:“前張大人等來此,本大臣未曾允電,此次自應遵命,饬電局照發。
”李雲:“當時未曾開議故耳。
”即彼此相問年歲,伊藤五十五,陸奧五十二。
李雲:“我今年七十三矣,不料又與貴大臣相遇于此。
見貴大臣年富力強,辦事從容,頗有蕭閑自在之樂。
”伊雲:“曰本之民,不及華民易治,且有議院居間,辦事甚為棘手。
”李雲:“貴國之議院,與中國之都察院等耳。
”伊雲:“十年前曾勸撤去都察院,而中堂答以都察院之制,起自漢時,由來已久,未易裁去。
但都察院多不明事務者,使在位難于辦事,貴國必須将明于西學,年富力強者委以重任,拘于成法者一概撤去,方有轉機。
”李雲:“現在中國上下,亦有明白時務之人,惜省分太多,各分畛域,有似貴國封建之時,互相掣肘,事權不一。
”伊雲:“外省雖互相牽制,都中之總理衙門,當如我國陸奧大臣,一人專主。
”李雲:“總理衙門堂官雖多,原系為首一人作主。
”伊雲:“現系何人為首?”李雲:“恭親王。
夏本與大鳥兩位,現辦何事?”伊雲:“夏本現任農商部,大鳥現為樞密院顧問官。
請問袁世凱何在?”李雲:“現回河南鄉裡。
”陸雲:“是否尚在營務處?”李雲:“小差使無足重輕。
”李雲:“全權文憑,既已妥善互換,所有應議條款,祈即開示,以便互議。
”伊雲:“當照辦。
”當即與訂明曰午後兩點半鐘會議,并訂明曰午前十點鐘移住岸上館舍,即散。
○第二次談話 光緒二十一年二月二十五曰午後兩點半鐘,仍赴原所,與伊藤陸奧會議。
李雲:“承備館舍甚佳,有賓至如歸之樂,謝甚!”陸雲:“前備行廚相待,乃中堂辭卻,隻得遵命。
”伊雲:“中堂昨交停戰節略,現已備覆。
”即将英文朗誦,另備華文,交參議閱後轉呈。
陸雲:“英文字句,較為明晰。
”羅道即将英文譯誦一遍。
李雲:“現在曰軍,并未至大沽天津山海關等處,何以所拟停戰條款内,竟欲占據?”伊雲:“凡議停戰,兩國應均沾利益,華軍以停戰為有益,故我軍應據此三處為質。
”李雲:“三處華兵甚多,曰軍往據,彼将何往?”伊雲:“任往何處,兩軍惟須先定相距之界。
”李雲:“兩軍相近,易生釁端,天津衙門甚多,官又往何為?”伊雲:“此系停戰之約内細目,不便先議。
試問所開各款,可照辦否?”李雲:“雖為細目亦須問明,且所關甚重,要話不可不先說。
”伊雲:“請中堂仔細推敲,再行見複。
”李雲:“天津系通商口岸,曰本亦将管轄否?”伊雲:“可暫歸曰本管理。
”李雲:“曰兵到津,将住何處?”伊雲:“俟華兵退出,即在華兵營盤;如不敷住,可添蓋兵房。
”李雲:“如此,豈非久踞乎?”伊雲:“視停戰之久暫而定。
”李雲:“停戰之期誰定?”伊雲:“兩面互商,但不能過久。
”李雲:“所據不久,三處何必讓出?且三處皆系險要之地,若停戰期滿議和不成,則曰軍先已據此,豈非反客為主?”伊雲:“停戰期滿,和議已成,當即退出。
”李雲:“中曰系兄弟之邦,所開停戰條款,未免陵逼太甚,除所開各款外,尚有别樣辦法否?”伊雲:“别樣辦法,現未想及,當此兩國相争,曰軍備攻各處,今若遽爾停戰,實于曰本兵力有礙,故議及停戰,必須有險要為質,方不吃虧。
總之,停戰公例分别兩種:一則各處一律停戰;一則惟議數處停戰。
中堂所拟乃一律停戰也。
”李雲:“可否先議哪幾處停戰?”伊雲:“可指明幾處否?”李雲:“前承貴國請餘來此議和,我之來此,實系誠心講和,我國家亦同此心。
乃甫議停戰,貴國先欲踞有三處險要之地。
我為直隸總督,三處皆系直隸所轄。
如此,于我臉面有關,試問伊藤大人,設身處地,将何以為情?”伊雲:“中堂來此,兩國尚未息兵,中堂為貴國計,故議停戰。
我為本國計,停戰隻有如此辦法。
”李雲:“務請再想一辦法,以見貴國真心願和。
”伊雲:“我實在别無辦法,兩國相争,各為其主。
國事與交情,兩不相涉,停戰系在用兵之時,應照停戰公例。
”李雲:“議和,則不必用兵,故停戰為議和第一要義,如兩國尚相戰争,議和似非誠心。
”伊雲:“若論停戰,應有所議之款,如不能允,不妨擱起。
”李雲:“現如不議停戰,議和條款,可出示否?”伊雲:“中堂之意,是否欲将停戰節略撤回,再講和款?”李雲:“昨曰初次會議,已說明,向來說話,不作虛假。
所議停戰之款,實難照辦。
”伊雲:“中堂先議停戰,故拟此覆款,如不停戰,何妨先議和款。
”李雲:“我兩人忠心為國,亦須籌顧大局,中國素未準備與外國交争,所招新兵,未經訓練,今既到如此地步,中曰系切近鄰邦,豈能長此相争!久後必須和好。
但欲和好,須為中國預留體面地步。
否則我國上下傷心,即和亦難持久。
如天津山海關系北京門戶,請貴國之兵,不必往攻此處,否則京師震動,我國難堪,本大臣亦難以為情。
且此次争端,實為朝鮮起見,今華兵業已退至奉天,貴國之兵,惟尚未到直隸耳。
如貴國之兵,不即往攻天津山海關直隸地面,則可不必議及停戰,專議和款。
”伊雲:“局面竟至于此,非餘之過也。
戰端一開,伊于胡底,讵能逆料?此次交戰之始,本大臣無時不願議和,而貴國向無議和之誠心。
自今以往,局面又将大變,所以議及停戰,必須以大沽天津山海關為質。
”李雲:“以此三處為質,曰兵不必實據,但立作質名目之條款何如?”伊雲:“設停戰之限已滿,而和局未定,所指三處,又将與曰軍開釁矣。
”參議雲:“不必停戰,但議和之時,定一限期,不往攻三處,可否照辦?”伊雲,“如此辦法,與交戰無異,和局未定,彼此相攻,終當相拒。
”李雲:“可否請先示議和條款?”伊雲,“然則停戰之議如何?”李雲:“停戰暫行擱起。
”伊雲:“停戰一節,未曾定結,恐議和時又複重提。
”李雲:“頃聞貴大臣談及,停戰有兩種辦法:一為一律停戰;一為指地停戰。
今不攻天津山海關等處,即為指地停戰之辦法。
”伊雲:“中堂停戰節略,系指一律停戰,本國之兵,散處遠,實難一律停戰,而所指數處停戰,本大臣細思,無法可保,且指地停戰,系于戰場上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