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堂荟記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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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體甚正。
其實結交近侍,不在此也。
此等中官,有何可結,終年往還,居停不過一餐;饋送不過一金,彼密通奧援,在不見不聞之中,有以千百計者,孰從而緻诘乎? 黃石齋朝參,不坐中官房間,有用帖處,不用通家字,自持甚嚴。
餘不盡然之。
竊謂坐亦無妨,通家字亦無妨也。
人貴自立耳。
此等處,有何幹涉。
嘗見一中官,安坐時,再三稱不敢,又雲通家侍生不敢,令人失笑。
謂此輩足與較乎?何其不廣也。
餘自壬午再入,遂禁往來,亦省卻許多周旋,恨石齋不在此,不知如何快惬。
丙子變将出,以張元佐為侍郎,撫治昌平,三日尚未行。
同時所遣提督天壽中珰即日北行。
上謂閣臣曰:内臣即日已行,而朝臣三日尚未動身,何怪朕之用内臣耶?閣臣默然。
此年,昌平城陷,乃内臣強巡關禦史王肇坤開門納假兵而起内應者。
閣臣何不舉以為辭,豈其詟于天威,而未敢耶! 張彜憲之總理戶、工二部,所司不過稽核,非有出納之寄也。
且初時尚坐部堂,迨自立署,絕不至部,朝觐各官即有錢糧相關,遣吏投冊可矣。
乃相率而詣之,行見部禮。
至于考選各官,以功名所系,趨之尤急,拜伏堂下,了不知恥。
異日翺翔言路,責其風節,不亦難乎?況欲取館員于此中,為異日輔弼之用,如何使得! 中堂體統,不為不尊,即吏部尚書至閣相見,必候門吏跪禀,稱某官見,然後得入。
中堂出閣,至花台相揖,立語而退,無入閣就坐之禮。
至于總兵及兩司會敕,俱報門行跪禮。
王弇州雲,兩司于中堂無跪禮,豈未之親見耶?夫閣體隆重。
乃爾,何事不可為,乃居其位者,動以本朝不設宰相為言,及至恣睢行私,則又莫敢誰何?是居事權之實,而隐其名也。
彼遇事推诿及竊弄威福者,亦複何怪! 掌房中書,其勢不得不通内府,閣中諸事,皆與文書房相關,一刻不通,則内外懸隔,政多龃龉。
然以濟事則可,以行私則不可。
是亦存乎其人耳。
其人果端,即以此輩通之,不害其為公忠,如峻其界限,概示屏絕,一事也不能作。
翰林講讀而下至閣外,報門而入,中庭而揖,俨然屬禮,舊例管诰敕,則官雖講讀,而下不報門,先入揖畢,過東各官方報門入揖,然诰敕止六員,率先盡宮坊,不能及講讀而下。
己卯,衙門人少,王炳藜、邵韓芹、城四維俱以史官管诰敕,不知果如儀否?但史官執屬禮未為過也。
新中堂謝恩,尚未到任,與史官何與,乃相率詣精微科揖,此一事甚無謂,所當改正者也。
宮坊入閣内平揖送出,自尚書以下皆同。
但送出相讓有過屏不過屏之異,然出閣時,中堂讓尚書先行,侍郎不讓。
蓋從來中堂皆尚書銜,故不讓侍郎耳。
今以侍郎入閣者盡多,而不讓侍郎可乎?舊例六品宮坊,列銜在講讀後,自萬曆己卯,改列于前。
蓋中堂以宮坊非屬,自以意改之非舊制也。
舊制衙門自學士而下,俱有其官,講讀學士五品,光學士五品,而作四品;張江陵、王太倉俱以庶子升學士,即升正詹侍郎,不曆少詹也。
壬戌諸公三年尚轉講讀,乙醜以後,并講讀不轉,止以久次得為宮坊。
至辛未,乃并贊善而無之。
衙門官自學士而下,止為兼官,并不正授,其故何也? 古學士有朱衣吏雙引單引之制,今代無之。
惟講讀以上,例用紅鞍籠,司業講讀單,引贊善以上。
雙引,是亦古學士遺制也。
錦衣官屬太濫,至千有餘人。
其旗尉效有年勞者,皆得補官,層累而上;而最冒濫者,為東廠理刑,夤緣徑熟,即一赤棍,不數年,位至極品。
如喬可用者,是已其例,不由南北二司者,雖官都督,不得稱堂上官。
即北司較南司為重。
然惟富者得之。
其選可知。
如可用,亦由司轉,而稱堂上官者也。
為吳昌時居停,以此革職提問。
餘謂此帶刀宿衛之選,宜稍鄭重之,非世蔭勳戚,不得推堂上官。
其出身旗尉者,雖有年勞,止許帶俸,庶幾其少瘳乎! 錦衣惟世廟最重,至神廟末年,北司生草無一系诏獄者。
至天啟年間,又太重矣。
今上錦衣,雖無大恣睢,而诏獄接踵,雖欲輕之而不可得也。
戚畹皆于堂上列銜,而不與衛事,亦不至衛,到任勳衛亦然。
惟皇太子侍衛,乃用戚臣,何不斟酌此意,掌印辦事,間及勳戚,惟其人之可用與否,無俾例拘。
蓋神廟時亦嘗用成國之弟矣。
不猶愈于市棍乎! 錦衣治嶽,雖與刑部不同,然亦伺上意旨所在,而加輕重也。
如王世成鞫問巴縣家人,竟至忤旨,非持正也。
上一面溫慰勉留,一面嚴鞫家人,安知上意所在。
至熊魚山開元下诏獄,獄中具款累累,錦衣匿不以聞,則以相君之寵未衰也。
嚴刑之下,蒙蔽反甚于刑部,徒使怨歸于上耳。
章格非正宸,參巴縣下刑部,次日王炳藜偶晤巴縣雲:成就老先生作文潞公矣。
巴縣艴然不悅曰:這個皇上如何作得,潞公退而具疏,滿紙不平之氣,無一字申救。
夫潞公所事,非庸主也。
以上為過于仁宗乎?以上為不及仁宗乎?诿過于君以洩私忿,甚非大臣之體。
已縣在閣中二年,糾者甚多,而不能動搖。
至鳳陽失事,糾者益多,以楊昆岑為巴縣座師也。
楊之死,比失陷城堡律,亦未确。
其實受巴縣之累,而巴縣佐政如故。
是年冬,陵工肇興,閣中随例捐助,範木漸署工科,乃出疏駁正,言陵寝失事,實由昆岑。
昆岑撤防,原因巴縣。
使巴縣不拟此旨,何至失事?在他人可捐助,在巴縣不宜捐助也。
巴縣素稱利口,到此亦失所措,乃上揭引咎,而上亦遂允其去。
範曾以王維章事參巴縣,至是踰年也。
楊昆岑名一鵬,為蜀中司李時,曾遇一異僧,至甲戌為淮撫,已經二十餘年,忽遣人送書,則四絕句也,皆歸隐之意,未幾禍及,楊死數日,主稿郎中紀克家在署白晝見楊,入遂仆地,舁歸,未三日而卒。
其精爽可畏如此。
于忠肅不至是也。
紀引盜陵樹律,雖無共盜之情雲雲,宜乎楊之見形也。
皇陵失事,地方官當任其咎,然撫按官非專責,豈得與内珰同罪!竊謂此案以内珰楊澤當失陷城堡律,而撫按量從遞減,庶得其平。
乃言者以事屬重大,将借此以去二輔,遂哓哓于溫之親(指吳振纓)、王之座師,各加力攻。
此意何能揜主上之知?宜乎楊辟、吳戍,而二輔仍如故也。
乙亥春,成德為滋陽令,庶子倪鴻寶、元璐上制實制虛疏,與少宰張捷争辨。
又皇陵失事,言者紛紛。
二月餘過滋陽,成示餘刻成章疏,并問通政司上疏事宜,實有建言之意。
其後偶處府廳,一二積役,任事太過,府廳忌之,遂言于巡按禦史禹好善而劾之。
又恐不坐貪酷或拏他不倒,故造列多款,然而在任清操,不可泯也。
成既被提入京,欲伸前志,每為範木漸所阻,迨範以艱去,而成遂奏揭紛出,小題大作矣。
成事上亦疑之,遣人至滋陽訪之,百姓言屈者十人而九,已有昭雪之意,而成在獄中,構讦不已,又遣母各處投揭,至随烏程之輿,诟詈至朝門;烏程具揭,上乃命于長安門杖之六十。
由是不待追贓,而以發戍結局,蓋烏程亦畏之也。
己巳之變,自嘉靖庚戌而後,僅再見焉。
但士馬物力仍足相當,袁督師初至一戰,人心始定。
迨後钤制諸将,不為無見,而袁為人疏直,于大珰少所結好,毀言日至,竟罹極刑。
厥後滿桂總督一戰而敗,安見钤制諸将為非宜哉!乃京城小民,亦群然以為奸臣賣國;此等事,人多不敢言之。
袁既被執,遼東兵潰,數多皆言以督師之忠,尚不能自免,我輩在此何為?蓋袁在遼左,最得将士之心,故緻如此。
上乃出谕,謂暫令解任聽勘,而先入之言深,卒無轉圜之意。
其後再踰年,而有孔有德之亂,得非傷遼人之心而然欤?封疆之事,自此不可問矣。
毛文龍之死,何所關于成敗之數;自袁敗而議者執以為辭。
于是連及大學士錢機山、龍錫逮入獄論死。
初,華亭陳繼儒曾贊成誅毛帥之議,錢既論死,其家子弟日至陳家,加诰詈也。
辛未大旱,上釋死罪六臣,機山與焉。
使其當近日韓城、宜興之間,豈複有餘生哉!乃知人主用法以漸而手滑也。
昔人之言曰:恐他日吾輩亦不免,此言真可惕然思已。
蘇有功,毛文龍營中副總兵,原名毛有功。
文龍死,東降後,被擒解京,在檻車中飲酒放歌,旁若無人。
及被旨處死,而其夜自演象所逃矣。
究其故,乃解役于途中每夜放出說書,至是亦然,遂忘收禁而逃也。
解役抵罪,五城及東司房出示懸賞,杳然無蹤。
三月後,乃于邊外得之,解京正法,臨刑猶丐酒不已,亦奇事也。
餘孝廉時,見假孝廉二人。
一張緻樞,一楊震寓,皆曾相與;緻樞假富順、湘潭二籍,辛未揀選為一,富順孝廉所發,乃一書辦姓任,因緻樞卒于京娶得其妾,據所遺監引而假之。
震寓不知所假何人,曾住濟甯半年,後居儀真與揚州。
孝廉結社,遂從儀真起,文會試選,得鄖縣令,為仆役分銀不均而事發。
二人俱大辟。
楊尤久假至十六七。
年天下事何所不有? 癸酉秋決之日,上素服在建極殿與中堂諸人相商,極其虛懷,而烏程無所平反,大負主上哀矜無已之意也。
内一人徐兆麒,遼東人,曾以孝廉署濟甯學官,甚少年,為陝西華亭令,到任僅七日,而城陷于賊,此不當在矜疑之列乎!上于此頗費躊躇,而烏程初無一言,立視其死,乃知年來操切之政,多成于下,不盡成于上也。
楊武陵之柄用,實借徑于田貴妃。
是時與中宮不相得,上亦久不見中宮,故武陵因星變上疏,陰含譏刺。
未幾而武陵入閣矣。
後有悼靈王一事,楊在楚中督師,疏請持誦華嚴,相隔僅旬月耳。
異哉桴鼓之相應也。
薛韓城之用,烏程陰薦之故,以佥憲驟登政府。
至其敗則未有知其由者。
上嘗與韓城言及财用匮乏,韓城對以外則鄉紳,内則戚畹。
在鄉紳者,臣等任之;在戚畹者,非出自獨斷不可。
因以李武清為言,遂傳密旨,借四十萬金。
冉、萬二驸馬各一萬,而周、田等近親不與焉。
此旨間有抄傳,複嚴禁之。
李氏殊不在意,而督之日急。
武清死,複及其子國安,提家人追比;久之,國安亦死,而追比未已。
周嘉定乃其兒女親也。
上疏為言,又奉嚴旨。
于是,李氏盡鬻所有;其房無人售,則拆毀賣之。
内閣中書楊餘洪、周國興者,亦李氏親也。
教李氏雲:有形之産既盡,即不上納,将如之何?久之,韓城偵知其故,密以聞。
上因年終舉劾兩房官(舊無此例,始自張淄川),遂劾二人閑住,有旨各廷杖六十。
二人老矣,即日死。
翌日,韓城夜歸,下輿見楊、周二人在門内,忽失所在。
韓城懼,而計無所出。
是時,戚畹人人自危,後因皇五子病亟,遂造為九蓮菩薩下降之言。
九蓮菩薩者,孝定皇後夢中授經者也,覺而一字不遺,因錄入佛大藏中,旋作慈壽寺。
其後建九蓮閣,内塑菩薩像,跨一鳳而九首乃孝定,以夢中所見語塑工而為之。
寺僧相傳菩薩為孝定前身,其來久矣。
至是言皇五子見菩薩來,甚怪上之薄情,不念先世親屬雲雲。
又言如不從此改過,将來殇折不止一人,還都要喚去。
太都上未嘗至皇五子病所,皆諸人撰造節次,遣人傳報,上大懼,于是傳谕停止追比,複武清侯爵,而皇五子竟薨,乃心念此事皆由韓城發端,欲誅韓城以謝孝定在天之靈。
會垣中袁忍西疏糾韓城,遂有成何糾章之旨,而翌日列款以進矣。
袁疏皆一時掇拾,其于韓城毒惡,百未罄一,乃上意先定,于是楊、馬二長班下獄鍛煉成案,遂令禦史郝晉勒令自盡。
韓城将死曰:吳昌時殺我。
其實,韓城之死,始末如此,非盡昌時之力也。
韓城初罷,上令人潛伺有何人先至其寓。
中書王陛彥往焉,遂執赴诏獄。
陛彥孝廉試中書,撰文者從無掌房之例。
庚辰闱後,與梁維樞俱轉尚寶丞,或欲依附韓城,以就功名,但轉未數月,亦無甚事也。
其招辭皆憑空結構為之。
陛彥,松江人,吳昌時之甥也。
赴市時,語人曰:此家母舅為之。
我若有言,便得罪于名教矣。
陛彥死後,乃見夢于其妻曰:汝二年後,看小報應。
三年後,看大報應。
至癸未,昌時死西市。
所謂小報應也。
未知所謂大報應者何也。
韓城之死,止坐贓九千兩,将何以處夫嚴分宜也。
韓城之陰賊險狠,死有餘辜。
但不正名其罪,而以懸坐之贓殺之,何以服人。
刑政之不平,無甚于此者矣。
餘非為韓城訟冤也,未幾而有宜興之事,分明殺得手滑,後來何所底止。
上召雷演祚、方拱幹,此宜興得罪之始也。
迨吳昌時廷鞫後,始令催來候旨。
明乎罪(?),因昌時故,諸臣言昌時幺■〈麻上骨下〉小吏。
上曰:昌時是幺■〈麻上骨下〉,難道周某也是幺■〈麻上骨下〉?厥後刑部拟罪,舍昌時而專言封疆,明系逢迎上意而緻之死。
夫封疆則有之矣,豈宜興一人之罪,且視師不過末一段事,始終封疆者,自有其人,與宜興何與?及至旨出,則又不言封疆,而言機械。
機械者,罷内操、撤廠衛,皆機械也。
此内珰所日夜文緻于上前者。
至此亦不覺流出筆端矣。
壬午,餘入京,正值枚蔔,譴怒之時,廠衛因此而複。
當召對時,宜興不在朝,次日始入,此中情事,宜興豈不知,何至一味逢迎,作此等處分。
況以此複設廠衛,上之疑自此始矣。
此時正言谠論争之,不得而去,何等光明,何至成禍,乃苟且委曲,而拟聖谕行之。
餘初疑谕自内出,至閣取原稿覽之,乃閣中所撰也。
至廠衛既罷,複設亦絕無一言。
至冬底,乃借廷杖衛鞫,以快私忿何欤。
易曰:知幾其神乎,其孰能與于此。
宜興進言,亦甚有法。
如黃石齋一事,本因上問撼山易,撼嶽家軍難,何以能至此。
宜興奏曰:飛在當時,固是忠勇,然亦未盡如所雲。
但因秦桧讒構,飛遂不得其死。
後世憐之,所以說得飛更好。
就是古今所無。
即如黃道周,皇上罪之甚當,但此人素有浮名,亦隻是作得時文好,故一時文士多稱其美。
今在瘴疠之鄉,一旦不保,則後世亦止知憐他,就與嶽飛相類。
上微笑而不言。
蔣晉江因曰:道周在獄踰年,隻是讀書及感戴聖恩,曾手書孝經百
于體甚正。
其實結交近侍,不在此也。
此等中官,有何可結,終年往還,居停不過一餐;饋送不過一金,彼密通奧援,在不見不聞之中,有以千百計者,孰從而緻诘乎? 黃石齋朝參,不坐中官房間,有用帖處,不用通家字,自持甚嚴。
餘不盡然之。
竊謂坐亦無妨,通家字亦無妨也。
人貴自立耳。
此等處,有何幹涉。
嘗見一中官,安坐時,再三稱不敢,又雲通家侍生不敢,令人失笑。
謂此輩足與較乎?何其不廣也。
餘自壬午再入,遂禁往來,亦省卻許多周旋,恨石齋不在此,不知如何快惬。
丙子變将出,以張元佐為侍郎,撫治昌平,三日尚未行。
同時所遣提督天壽中珰即日北行。
上謂閣臣曰:内臣即日已行,而朝臣三日尚未動身,何怪朕之用内臣耶?閣臣默然。
此年,昌平城陷,乃内臣強巡關禦史王肇坤開門納假兵而起内應者。
閣臣何不舉以為辭,豈其詟于天威,而未敢耶! 張彜憲之總理戶、工二部,所司不過稽核,非有出納之寄也。
且初時尚坐部堂,迨自立署,絕不至部,朝觐各官即有錢糧相關,遣吏投冊可矣。
乃相率而詣之,行見部禮。
至于考選各官,以功名所系,趨之尤急,拜伏堂下,了不知恥。
異日翺翔言路,責其風節,不亦難乎?況欲取館員于此中,為異日輔弼之用,如何使得! 中堂體統,不為不尊,即吏部尚書至閣相見,必候門吏跪禀,稱某官見,然後得入。
中堂出閣,至花台相揖,立語而退,無入閣就坐之禮。
至于總兵及兩司會敕,俱報門行跪禮。
王弇州雲,兩司于中堂無跪禮,豈未之親見耶?夫閣體隆重。
乃爾,何事不可為,乃居其位者,動以本朝不設宰相為言,及至恣睢行私,則又莫敢誰何?是居事權之實,而隐其名也。
彼遇事推诿及竊弄威福者,亦複何怪! 掌房中書,其勢不得不通内府,閣中諸事,皆與文書房相關,一刻不通,則内外懸隔,政多龃龉。
然以濟事則可,以行私則不可。
是亦存乎其人耳。
其人果端,即以此輩通之,不害其為公忠,如峻其界限,概示屏絕,一事也不能作。
翰林講讀而下至閣外,報門而入,中庭而揖,俨然屬禮,舊例管诰敕,則官雖講讀,而下不報門,先入揖畢,過東各官方報門入揖,然诰敕止六員,率先盡宮坊,不能及講讀而下。
己卯,衙門人少,王炳藜、邵韓芹、城四維俱以史官管诰敕,不知果如儀否?但史官執屬禮未為過也。
新中堂謝恩,尚未到任,與史官何與,乃相率詣精微科揖,此一事甚無謂,所當改正者也。
宮坊入閣内平揖送出,自尚書以下皆同。
但送出相讓有過屏不過屏之異,然出閣時,中堂讓尚書先行,侍郎不讓。
蓋從來中堂皆尚書銜,故不讓侍郎耳。
今以侍郎入閣者盡多,而不讓侍郎可乎?舊例六品宮坊,列銜在講讀後,自萬曆己卯,改列于前。
蓋中堂以宮坊非屬,自以意改之非舊制也。
舊制衙門自學士而下,俱有其官,講讀學士五品,光學士五品,而作四品;張江陵、王太倉俱以庶子升學士,即升正詹侍郎,不曆少詹也。
壬戌諸公三年尚轉講讀,乙醜以後,并講讀不轉,止以久次得為宮坊。
至辛未,乃并贊善而無之。
衙門官自學士而下,止為兼官,并不正授,其故何也? 古學士有朱衣吏雙引單引之制,今代無之。
惟講讀以上,例用紅鞍籠,司業講讀單,引贊善以上。
雙引,是亦古學士遺制也。
錦衣官屬太濫,至千有餘人。
其旗尉效有年勞者,皆得補官,層累而上;而最冒濫者,為東廠理刑,夤緣徑熟,即一赤棍,不數年,位至極品。
如喬可用者,是已其例,不由南北二司者,雖官都督,不得稱堂上官。
即北司較南司為重。
然惟富者得之。
其選可知。
如可用,亦由司轉,而稱堂上官者也。
為吳昌時居停,以此革職提問。
餘謂此帶刀宿衛之選,宜稍鄭重之,非世蔭勳戚,不得推堂上官。
其出身旗尉者,雖有年勞,止許帶俸,庶幾其少瘳乎! 錦衣惟世廟最重,至神廟末年,北司生草無一系诏獄者。
至天啟年間,又太重矣。
今上錦衣,雖無大恣睢,而诏獄接踵,雖欲輕之而不可得也。
戚畹皆于堂上列銜,而不與衛事,亦不至衛,到任勳衛亦然。
惟皇太子侍衛,乃用戚臣,何不斟酌此意,掌印辦事,間及勳戚,惟其人之可用與否,無俾例拘。
蓋神廟時亦嘗用成國之弟矣。
不猶愈于市棍乎! 錦衣治嶽,雖與刑部不同,然亦伺上意旨所在,而加輕重也。
如王世成鞫問巴縣家人,竟至忤旨,非持正也。
上一面溫慰勉留,一面嚴鞫家人,安知上意所在。
至熊魚山開元下诏獄,獄中具款累累,錦衣匿不以聞,則以相君之寵未衰也。
嚴刑之下,蒙蔽反甚于刑部,徒使怨歸于上耳。
章格非正宸,參巴縣下刑部,次日王炳藜偶晤巴縣雲:成就老先生作文潞公矣。
巴縣艴然不悅曰:這個皇上如何作得,潞公退而具疏,滿紙不平之氣,無一字申救。
夫潞公所事,非庸主也。
以上為過于仁宗乎?以上為不及仁宗乎?诿過于君以洩私忿,甚非大臣之體。
已縣在閣中二年,糾者甚多,而不能動搖。
至鳳陽失事,糾者益多,以楊昆岑為巴縣座師也。
楊之死,比失陷城堡律,亦未确。
其實受巴縣之累,而巴縣佐政如故。
是年冬,陵工肇興,閣中随例捐助,範木漸署工科,乃出疏駁正,言陵寝失事,實由昆岑。
昆岑撤防,原因巴縣。
使巴縣不拟此旨,何至失事?在他人可捐助,在巴縣不宜捐助也。
巴縣素稱利口,到此亦失所措,乃上揭引咎,而上亦遂允其去。
範曾以王維章事參巴縣,至是踰年也。
楊昆岑名一鵬,為蜀中司李時,曾遇一異僧,至甲戌為淮撫,已經二十餘年,忽遣人送書,則四絕句也,皆歸隐之意,未幾禍及,楊死數日,主稿郎中紀克家在署白晝見楊,入遂仆地,舁歸,未三日而卒。
其精爽可畏如此。
于忠肅不至是也。
紀引盜陵樹律,雖無共盜之情雲雲,宜乎楊之見形也。
皇陵失事,地方官當任其咎,然撫按官非專責,豈得與内珰同罪!竊謂此案以内珰楊澤當失陷城堡律,而撫按量從遞減,庶得其平。
乃言者以事屬重大,将借此以去二輔,遂哓哓于溫之親(指吳振纓)、王之座師,各加力攻。
此意何能揜主上之知?宜乎楊辟、吳戍,而二輔仍如故也。
乙亥春,成德為滋陽令,庶子倪鴻寶、元璐上制實制虛疏,與少宰張捷争辨。
又皇陵失事,言者紛紛。
二月餘過滋陽,成示餘刻成章疏,并問通政司上疏事宜,實有建言之意。
其後偶處府廳,一二積役,任事太過,府廳忌之,遂言于巡按禦史禹好善而劾之。
又恐不坐貪酷或拏他不倒,故造列多款,然而在任清操,不可泯也。
成既被提入京,欲伸前志,每為範木漸所阻,迨範以艱去,而成遂奏揭紛出,小題大作矣。
成事上亦疑之,遣人至滋陽訪之,百姓言屈者十人而九,已有昭雪之意,而成在獄中,構讦不已,又遣母各處投揭,至随烏程之輿,诟詈至朝門;烏程具揭,上乃命于長安門杖之六十。
由是不待追贓,而以發戍結局,蓋烏程亦畏之也。
己巳之變,自嘉靖庚戌而後,僅再見焉。
但士馬物力仍足相當,袁督師初至一戰,人心始定。
迨後钤制諸将,不為無見,而袁為人疏直,于大珰少所結好,毀言日至,竟罹極刑。
厥後滿桂總督一戰而敗,安見钤制諸将為非宜哉!乃京城小民,亦群然以為奸臣賣國;此等事,人多不敢言之。
袁既被執,遼東兵潰,數多皆言以督師之忠,尚不能自免,我輩在此何為?蓋袁在遼左,最得将士之心,故緻如此。
上乃出谕,謂暫令解任聽勘,而先入之言深,卒無轉圜之意。
其後再踰年,而有孔有德之亂,得非傷遼人之心而然欤?封疆之事,自此不可問矣。
毛文龍之死,何所關于成敗之數;自袁敗而議者執以為辭。
于是連及大學士錢機山、龍錫逮入獄論死。
初,華亭陳繼儒曾贊成誅毛帥之議,錢既論死,其家子弟日至陳家,加诰詈也。
辛未大旱,上釋死罪六臣,機山與焉。
使其當近日韓城、宜興之間,豈複有餘生哉!乃知人主用法以漸而手滑也。
昔人之言曰:恐他日吾輩亦不免,此言真可惕然思已。
蘇有功,毛文龍營中副總兵,原名毛有功。
文龍死,東降後,被擒解京,在檻車中飲酒放歌,旁若無人。
及被旨處死,而其夜自演象所逃矣。
究其故,乃解役于途中每夜放出說書,至是亦然,遂忘收禁而逃也。
解役抵罪,五城及東司房出示懸賞,杳然無蹤。
三月後,乃于邊外得之,解京正法,臨刑猶丐酒不已,亦奇事也。
餘孝廉時,見假孝廉二人。
一張緻樞,一楊震寓,皆曾相與;緻樞假富順、湘潭二籍,辛未揀選為一,富順孝廉所發,乃一書辦姓任,因緻樞卒于京娶得其妾,據所遺監引而假之。
震寓不知所假何人,曾住濟甯半年,後居儀真與揚州。
孝廉結社,遂從儀真起,文會試選,得鄖縣令,為仆役分銀不均而事發。
二人俱大辟。
楊尤久假至十六七。
年天下事何所不有? 癸酉秋決之日,上素服在建極殿與中堂諸人相商,極其虛懷,而烏程無所平反,大負主上哀矜無已之意也。
内一人徐兆麒,遼東人,曾以孝廉署濟甯學官,甚少年,為陝西華亭令,到任僅七日,而城陷于賊,此不當在矜疑之列乎!上于此頗費躊躇,而烏程初無一言,立視其死,乃知年來操切之政,多成于下,不盡成于上也。
楊武陵之柄用,實借徑于田貴妃。
是時與中宮不相得,上亦久不見中宮,故武陵因星變上疏,陰含譏刺。
未幾而武陵入閣矣。
後有悼靈王一事,楊在楚中督師,疏請持誦華嚴,相隔僅旬月耳。
異哉桴鼓之相應也。
薛韓城之用,烏程陰薦之故,以佥憲驟登政府。
至其敗則未有知其由者。
上嘗與韓城言及财用匮乏,韓城對以外則鄉紳,内則戚畹。
在鄉紳者,臣等任之;在戚畹者,非出自獨斷不可。
因以李武清為言,遂傳密旨,借四十萬金。
冉、萬二驸馬各一萬,而周、田等近親不與焉。
此旨間有抄傳,複嚴禁之。
李氏殊不在意,而督之日急。
武清死,複及其子國安,提家人追比;久之,國安亦死,而追比未已。
周嘉定乃其兒女親也。
上疏為言,又奉嚴旨。
于是,李氏盡鬻所有;其房無人售,則拆毀賣之。
内閣中書楊餘洪、周國興者,亦李氏親也。
教李氏雲:有形之産既盡,即不上納,将如之何?久之,韓城偵知其故,密以聞。
上因年終舉劾兩房官(舊無此例,始自張淄川),遂劾二人閑住,有旨各廷杖六十。
二人老矣,即日死。
翌日,韓城夜歸,下輿見楊、周二人在門内,忽失所在。
韓城懼,而計無所出。
是時,戚畹人人自危,後因皇五子病亟,遂造為九蓮菩薩下降之言。
九蓮菩薩者,孝定皇後夢中授經者也,覺而一字不遺,因錄入佛大藏中,旋作慈壽寺。
其後建九蓮閣,内塑菩薩像,跨一鳳而九首乃孝定,以夢中所見語塑工而為之。
寺僧相傳菩薩為孝定前身,其來久矣。
至是言皇五子見菩薩來,甚怪上之薄情,不念先世親屬雲雲。
又言如不從此改過,将來殇折不止一人,還都要喚去。
太都上未嘗至皇五子病所,皆諸人撰造節次,遣人傳報,上大懼,于是傳谕停止追比,複武清侯爵,而皇五子竟薨,乃心念此事皆由韓城發端,欲誅韓城以謝孝定在天之靈。
會垣中袁忍西疏糾韓城,遂有成何糾章之旨,而翌日列款以進矣。
袁疏皆一時掇拾,其于韓城毒惡,百未罄一,乃上意先定,于是楊、馬二長班下獄鍛煉成案,遂令禦史郝晉勒令自盡。
韓城将死曰:吳昌時殺我。
其實,韓城之死,始末如此,非盡昌時之力也。
韓城初罷,上令人潛伺有何人先至其寓。
中書王陛彥往焉,遂執赴诏獄。
陛彥孝廉試中書,撰文者從無掌房之例。
庚辰闱後,與梁維樞俱轉尚寶丞,或欲依附韓城,以就功名,但轉未數月,亦無甚事也。
其招辭皆憑空結構為之。
陛彥,松江人,吳昌時之甥也。
赴市時,語人曰:此家母舅為之。
我若有言,便得罪于名教矣。
陛彥死後,乃見夢于其妻曰:汝二年後,看小報應。
三年後,看大報應。
至癸未,昌時死西市。
所謂小報應也。
未知所謂大報應者何也。
韓城之死,止坐贓九千兩,将何以處夫嚴分宜也。
韓城之陰賊險狠,死有餘辜。
但不正名其罪,而以懸坐之贓殺之,何以服人。
刑政之不平,無甚于此者矣。
餘非為韓城訟冤也,未幾而有宜興之事,分明殺得手滑,後來何所底止。
上召雷演祚、方拱幹,此宜興得罪之始也。
迨吳昌時廷鞫後,始令催來候旨。
明乎罪(?),因昌時故,諸臣言昌時幺■〈麻上骨下〉小吏。
上曰:昌時是幺■〈麻上骨下〉,難道周某也是幺■〈麻上骨下〉?厥後刑部拟罪,舍昌時而專言封疆,明系逢迎上意而緻之死。
夫封疆則有之矣,豈宜興一人之罪,且視師不過末一段事,始終封疆者,自有其人,與宜興何與?及至旨出,則又不言封疆,而言機械。
機械者,罷内操、撤廠衛,皆機械也。
此内珰所日夜文緻于上前者。
至此亦不覺流出筆端矣。
壬午,餘入京,正值枚蔔,譴怒之時,廠衛因此而複。
當召對時,宜興不在朝,次日始入,此中情事,宜興豈不知,何至一味逢迎,作此等處分。
況以此複設廠衛,上之疑自此始矣。
此時正言谠論争之,不得而去,何等光明,何至成禍,乃苟且委曲,而拟聖谕行之。
餘初疑谕自内出,至閣取原稿覽之,乃閣中所撰也。
至廠衛既罷,複設亦絕無一言。
至冬底,乃借廷杖衛鞫,以快私忿何欤。
易曰:知幾其神乎,其孰能與于此。
宜興進言,亦甚有法。
如黃石齋一事,本因上問撼山易,撼嶽家軍難,何以能至此。
宜興奏曰:飛在當時,固是忠勇,然亦未盡如所雲。
但因秦桧讒構,飛遂不得其死。
後世憐之,所以說得飛更好。
就是古今所無。
即如黃道周,皇上罪之甚當,但此人素有浮名,亦隻是作得時文好,故一時文士多稱其美。
今在瘴疠之鄉,一旦不保,則後世亦止知憐他,就與嶽飛相類。
上微笑而不言。
蔣晉江因曰:道周在獄踰年,隻是讀書及感戴聖恩,曾手書孝經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