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百五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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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谥恪慎。
○以安徽滁州解圍。
賞知州阙平相、花翎。
餘升叙有差。
○以殲除江南赤岡嶺踞賊。
賞總兵官顔紹榮、參将王衍慶、巴圖魯名号。
守備吳亮才等、花翎。
餘加銜升叙有差。
予陣亡副将蘇文彪、都司何宗耀、陳仁壽、彭萬春、守備戴連山、劉萬榮、劉永嚴、把總龔春山、外委謝德勝等、三十二員。
祭葬世職。
○予福建沙縣陣亡參将彭奪超、外委張占鳌、蘇呂功、祭葬世職。
○辛酉。
谕内閣、譚廷襄奏、請将驿遞遲延、延不查覆之知縣嚴議一摺。
山東峄縣知縣鄒崇孟、接遞德楞額摺報。
遲誤五日。
經該撫饬查。
延不具覆。
實屬疲玩。
鄒崇孟、着先行交部嚴加議處。
其泰安縣、于驿遞摺報。
既因匪擾遲誤。
何以不先行查明詳報。
有無捏飾情弊。
并着譚廷襄詳細确查。
據實參奏。
○谕軍機大臣等、恭親王奕等奏、遵議俄國在庫倫通商事宜一摺。
俄國欲在庫倫常川貿易。
據奕等奏稱、續定條約所載、零星貨物。
亦準行銷。
雖未明言常川通商。
然既準其設官蓋房。
即與伊犁、塔爾巴哈台、事同一律。
自系準其設立行棧、常川貿易之意。
若執售銷零星貨物一語。
即謂與條約不符。
恐該國未肯心服。
着奕等即行知色克通額等、準其常川通商。
但須按照條約。
祇準在庫倫酌帶數人。
蓋房一所。
不得另生枝節。
方為妥善。
至該國使臣赴恰克圖、及進京。
查照向章。
系派員更換照看。
未便遽行更改。
并着行知色克通額等、令其照舊章派員照看。
以符定制。
珲春河南北兩岸。
據伊格那提業幅照覆。
已豫示該國人。
不準先行占據。
本日據成琦等奏、會辦分界事宜。
現已作記畫押钤印。
一律完竣。
已谕令成琦等、将記文碑文。
咨行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存案矣。
成琦等原摺、并鈔給閱看。
将此谕令知之。
○又谕、成琦、景淳奏、會辦俄國分界事宜、一律完竣、并将記文碑文、鈔錄呈覽一摺。
成琦等與俄使定議後。
照依和約。
将應辦事宜。
逐件會商。
作記繪圖。
畫押钤印。
彼此互換。
其立界牌處所。
由烏蘇裡河口。
至圖們江口。
共該八處。
着即将已分界址。
摘畫地圖。
鈔錄碑文。
分咨三姓、甯古塔、各該副都統。
轉饬珲春協領。
按照方向。
設立界牌。
俾永遠遵守。
該使本欲藉白棱河之訛。
為侵占穆楞河地步。
偪近甯古塔。
為通三姓、珲春要路。
經成琦等力争。
始強指奎屯必拉之分支小河。
稱為土爾必拉、即白棱河。
所有俄字記文。
其中恐有含混。
為将來狡賴地步。
着成琦等将記文、及界牌、一并咨送總理各國事務衙門。
存案備查。
該侍郎等随帶司員章京等、始終勤奮。
着準其分别核實請獎。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前據福濟奏、馳往川北。
剿辦滇匪。
計此時該将軍、已帶兵由劍州、梓潼進剿矣。
本日據崇實奏、布置川北防剿情形、賊情似難北竄。
毋須重兵防守。
并陝兵入川、請仍由陝省動撥軍饷等語。
四川由江油赴陝小徑。
地勢險阻。
大路自梓潼即入棧道。
民皆貧苦。
無糧可掠。
劍關一帶。
皆屬天險。
但能據險遏截。
布置周密。
即可無虞。
駐防甯羌官兵。
入川不過數站。
福濟業已調往。
着即至劍州一帶。
扼要堵剿。
其署川北鎮赓良、所調官兵。
及劍關防剿兵團。
均歸福濟調遣。
總以力保陝西南路為要。
所需軍饷。
據崇實奏川省庫款支绌。
萬難支應。
福濟此次赴防。
已由瑛棨籌銀一萬兩應用。
所有福濟入川。
應需軍饷一切。
即由陝西動撥。
庶使饷項有着。
瑛棨務須妥為籌撥。
毋得推诿。
事竣即由陝西報銷。
以免牽混。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前據僧格林沁等奏、西陵阿馬隊、如可折回大營。
即當酌派官兵往援徐宿。
當谕譚廷襄等、酌量情形。
并因僧格林沁等奏、撚竄蘭山。
谕令該大臣等、将德楞額能否堵剿之處。
查明具奏。
本日據譚廷襄奏、東昌剿匪吃緊。
南撚複分股竄入東境。
通籌各屬情形。
亟議堵禦等語。
撚匪由徐州北竄。
擾及郯城、魚台、自應亟籌堵禦。
德楞額一軍。
系該大臣等派往沂屬剿匪。
何以于南撚渡河。
竄擾蘭郯。
未能堵剿。
着僧格林沁等、嚴饬該副都統、趕緊截擊。
如兵力不敷。
即着該大臣等、派兵迎頭截剿。
務将渡河之匪。
悉數殲除。
毋得再任蔓延。
德楞額如不實力堵剿。
即着嚴參懲辦。
青萊等府。
地方富厚。
恐該匪計圖飽掠。
着譚廷襄即飛咨恩夔等、及傅振邦、督饬兵勇。
嚴密設防。
其省城守衛事宜。
即知照杜<喬羽>、妥為經理。
至竄撲黃家口逆撚。
現欲圖擾羊山梁山。
且北路土匪。
竄入曹縣。
長槍會匪。
闌入單縣。
延及城武等處。
傥任各匪句結。
勢必不可
○以安徽滁州解圍。
賞知州阙平相、花翎。
餘升叙有差。
○以殲除江南赤岡嶺踞賊。
賞總兵官顔紹榮、參将王衍慶、巴圖魯名号。
守備吳亮才等、花翎。
餘加銜升叙有差。
予陣亡副将蘇文彪、都司何宗耀、陳仁壽、彭萬春、守備戴連山、劉萬榮、劉永嚴、把總龔春山、外委謝德勝等、三十二員。
祭葬世職。
○予福建沙縣陣亡參将彭奪超、外委張占鳌、蘇呂功、祭葬世職。
○辛酉。
谕内閣、譚廷襄奏、請将驿遞遲延、延不查覆之知縣嚴議一摺。
山東峄縣知縣鄒崇孟、接遞德楞額摺報。
遲誤五日。
經該撫饬查。
延不具覆。
實屬疲玩。
鄒崇孟、着先行交部嚴加議處。
其泰安縣、于驿遞摺報。
既因匪擾遲誤。
何以不先行查明詳報。
有無捏飾情弊。
并着譚廷襄詳細确查。
據實參奏。
○谕軍機大臣等、恭親王奕等奏、遵議俄國在庫倫通商事宜一摺。
俄國欲在庫倫常川貿易。
據奕等奏稱、續定條約所載、零星貨物。
亦準行銷。
雖未明言常川通商。
然既準其設官蓋房。
即與伊犁、塔爾巴哈台、事同一律。
自系準其設立行棧、常川貿易之意。
若執售銷零星貨物一語。
即謂與條約不符。
恐該國未肯心服。
着奕等即行知色克通額等、準其常川通商。
但須按照條約。
祇準在庫倫酌帶數人。
蓋房一所。
不得另生枝節。
方為妥善。
至該國使臣赴恰克圖、及進京。
查照向章。
系派員更換照看。
未便遽行更改。
并着行知色克通額等、令其照舊章派員照看。
以符定制。
珲春河南北兩岸。
據伊格那提業幅照覆。
已豫示該國人。
不準先行占據。
本日據成琦等奏、會辦分界事宜。
現已作記畫押钤印。
一律完竣。
已谕令成琦等、将記文碑文。
咨行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存案矣。
成琦等原摺、并鈔給閱看。
将此谕令知之。
○又谕、成琦、景淳奏、會辦俄國分界事宜、一律完竣、并将記文碑文、鈔錄呈覽一摺。
成琦等與俄使定議後。
照依和約。
将應辦事宜。
逐件會商。
作記繪圖。
畫押钤印。
彼此互換。
其立界牌處所。
由烏蘇裡河口。
至圖們江口。
共該八處。
着即将已分界址。
摘畫地圖。
鈔錄碑文。
分咨三姓、甯古塔、各該副都統。
轉饬珲春協領。
按照方向。
設立界牌。
俾永遠遵守。
該使本欲藉白棱河之訛。
為侵占穆楞河地步。
偪近甯古塔。
為通三姓、珲春要路。
經成琦等力争。
始強指奎屯必拉之分支小河。
稱為土爾必拉、即白棱河。
所有俄字記文。
其中恐有含混。
為将來狡賴地步。
着成琦等将記文、及界牌、一并咨送總理各國事務衙門。
存案備查。
該侍郎等随帶司員章京等、始終勤奮。
着準其分别核實請獎。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前據福濟奏、馳往川北。
剿辦滇匪。
計此時該将軍、已帶兵由劍州、梓潼進剿矣。
本日據崇實奏、布置川北防剿情形、賊情似難北竄。
毋須重兵防守。
并陝兵入川、請仍由陝省動撥軍饷等語。
四川由江油赴陝小徑。
地勢險阻。
大路自梓潼即入棧道。
民皆貧苦。
無糧可掠。
劍關一帶。
皆屬天險。
但能據險遏截。
布置周密。
即可無虞。
駐防甯羌官兵。
入川不過數站。
福濟業已調往。
着即至劍州一帶。
扼要堵剿。
其署川北鎮赓良、所調官兵。
及劍關防剿兵團。
均歸福濟調遣。
總以力保陝西南路為要。
所需軍饷。
據崇實奏川省庫款支绌。
萬難支應。
福濟此次赴防。
已由瑛棨籌銀一萬兩應用。
所有福濟入川。
應需軍饷一切。
即由陝西動撥。
庶使饷項有着。
瑛棨務須妥為籌撥。
毋得推诿。
事竣即由陝西報銷。
以免牽混。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前據僧格林沁等奏、西陵阿馬隊、如可折回大營。
即當酌派官兵往援徐宿。
當谕譚廷襄等、酌量情形。
并因僧格林沁等奏、撚竄蘭山。
谕令該大臣等、将德楞額能否堵剿之處。
查明具奏。
本日據譚廷襄奏、東昌剿匪吃緊。
南撚複分股竄入東境。
通籌各屬情形。
亟議堵禦等語。
撚匪由徐州北竄。
擾及郯城、魚台、自應亟籌堵禦。
德楞額一軍。
系該大臣等派往沂屬剿匪。
何以于南撚渡河。
竄擾蘭郯。
未能堵剿。
着僧格林沁等、嚴饬該副都統、趕緊截擊。
如兵力不敷。
即着該大臣等、派兵迎頭截剿。
務将渡河之匪。
悉數殲除。
毋得再任蔓延。
德楞額如不實力堵剿。
即着嚴參懲辦。
青萊等府。
地方富厚。
恐該匪計圖飽掠。
着譚廷襄即飛咨恩夔等、及傅振邦、督饬兵勇。
嚴密設防。
其省城守衛事宜。
即知照杜<喬羽>、妥為經理。
至竄撲黃家口逆撚。
現欲圖擾羊山梁山。
且北路土匪。
竄入曹縣。
長槍會匪。
闌入單縣。
延及城武等處。
傥任各匪句結。
勢必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