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百四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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鹹豐十一年。
辛酉。
三月。
己醜朔。
谕内閣、聯捷奏、請将河北捐輸、專辦河北防務一摺。
河北防務緊要。
經聯捷勸谕彰德等府捐輸經費。
現在嚴樹森因籌辦南路軍食。
亦派委員前赴河北勸捐。
事涉兩歧。
恐緻紳民觀望。
着照所請、所有河北彰德、衛輝、懷慶、三府捐項。
統歸于防河經費動用。
以免紛歧。
○谕軍機大臣等、前因景淳奏、俄國分界。
道路險阻。
恐難如約會齊。
當經降旨。
令該将軍将應辦事宜。
先期料理。
并饬成琦趕到。
照會該夷約期會勘。
并據恭親王等奏、于上年十二月二十七日、照會俄酋伊格那提業幅。
欽派大臣成琦。
拟于四月下旬。
到彼會同查勘。
茲據景淳奏、由興凱湖、至圖們江、山路崎岖。
拟于五月中旬、在興凱湖守候俄國大員勘辦。
并拟照會呈覽等語。
會勘俄國分界。
關系綦重。
前據俄國清字來文。
郭爾察闊幅咨稱烏蘇裡分界事宜。
該國已派阿迪米拉勒喀咱切斐齊、于三月間至烏蘇裡江口。
大清國欽差大臣。
亦應于三月間至該處。
不得逾時等語。
自系尚未接到恭親王等照會。
惟該國已派人前往。
該将軍等若俟至五月始到。
無論該國有所藉口。
且恐該夷先到。
竟将地界擅自勘定。
彼時反難與之争辯。
成琦已于二月二十五日由京啟程。
着景淳仍遵前旨。
将應辦事宜。
及應需船糧車馱各項。
先期料理齊備。
俟成琦一到。
即于四月下旬趕至興凱湖。
與該國會勘地界。
不可落後。
至烏蘇裡河口一帶。
雖界限分明。
僅止立牌等事。
然亦不可辦理含混。
緻贻後患。
着即責成副都統富尼揚阿。
于四月初間前往。
妥為辦理。
不可遲至五月。
景淳俟成琦到後。
即定期會同前往。
毋得以道路險阻為詞。
緻有延誤。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昨已谕令成明統帶西安官兵一千名。
赴朝陽一帶。
剿辦土匪。
着即會同克興阿所帶官兵。
合力剿洗。
成明到營後。
蘊秀即回行在當差。
玉明所派之盛京馬步官兵一千一百名。
計可行抵朝陽。
着克興阿、成明、即約會管帶之協領穆錦等、四面兜剿。
務将該逆匪埽除淨盡。
毋任竄逸漏網。
緻令蔓延他處。
将此谕令知之。
○又谕、昨據清盛奏、東竄撚股。
已由安邱回竄清口。
而另股又由戴家廟十堡。
搶渡運河。
現在李連橋一帶村莊焚掠。
恐由東阿平陰、水淺處偷渡鹽河。
本日複據杜<喬羽>奏、東竄撚股。
由青州竄擾濰縣。
另股黑黃花等旗。
又自金鄉闌入。
直撲東平州之戴家廟。
并搶渡運河。
竄至肥城之衡魚莊一帶各等語。
撚匪更番出擾。
疲我兵力。
前股甫退。
而後股複來緻令東省。
數十餘州縣。
慘遭蹂躏。
況業已搶渡運河。
即恐其乘虛北竄。
僧格林沁、國瑞、暫駐汶上。
西淩阿駐劄濟甯現在撚匪紛竄。
毫無堵禦。
德楞額、趙康侯、李麟遇等兵勇。
亦未聞繞出賊前。
迎頭截剿。
似此遷延觀望。
恐緻贻誤事機。
且賊一入東境。
飄忽無常。
官兵徒事尾追。
業已飽掠而去。
必須于金鄉等處。
嚴密堵禦。
毋令竄越。
方為善策。
着僧格林沁等、将近日賊勢何路吃重。
官兵如何堵剿。
及一切布置情形。
迅速馳奏。
以慰廑念。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翁同書奏、壽州饷無來源、全軍将潰一摺。
壽州饷竭。
兵勇日多餓斃。
情形異常危迫。
本日已由六百裡加緊。
谕令嚴樹森迅撥銀二萬兩。
限十日解至颍州。
并令嚴催山西委員王緻泰迅解饷銀。
前往壽州營矣。
現在正陽關一路尚通。
各處解饷之員。
或疑道路梗阻。
不敢前進。
該前撫需饷甚急。
亦應遴派員弁。
酌帶兵勇。
前往迎提。
以期迅速解到。
不可株守坐待。
疊次谕令袁甲三接濟壽州軍營。
該大臣尤當設法籌撥。
以維大局。
翁同書另片奏、賈臻辦理招撫。
應駐颍州府城。
泗州糧台。
似可派員經理等語。
孫葵心黨與皆在颍亳之間。
賈臻如赴泗州。
臨淮有鞭長莫及之慮。
着袁甲三饬催該藩司迅赴颍州。
辦理招撫事宜。
泗州糧台。
該大臣另派妥員經理。
統歸賈臻考核。
此次翁同書摺報及寄谕、仍交袁甲三由臨淮轉遞。
以免遺失。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命山海關副都統成保所派官兵五百名。
暫駐熱河候旨。
○命按察使銜道員聯捷、以四品京堂候補。
督辦直隸河南山西防河事務。
○以營伍曉暢。
予甘肅副将定安、以總兵官用。
○蠲緩福建汀州、邵武、二府。
汀軍、邵軍、長汀、武平、順昌、建陽、浦城、甯化、邵武、光澤、沙、将樂、清流、歸化、連城、建甯、泰甯、瓯甯、崇安、上杭、永定、二十一廳縣。
并仁壽、麻沙、泉上裡、岚下、峰市、縣丞所屬被擾各區。
本年額賦。
○庚寅。
谕内閣、着派慶惠、倭什珲布、愛仁、奕山、會同恭親王奕閱看各旗春季操演。
○又谕、玉明等奏、請将拏獲鄰境盜犯員弁鼓勵等語。
上年十一月間。
盛京義州盜犯王達等、糾夥五百餘人。
抗官拒捕。
圍撲城池。
經官兵擊敗。
逃至廣甯縣地方。
知縣塔清阿、督饬虛頂外委陳泰、率領兵役練勇追捕。
格斃三名。
捦獲王達等三名。
解省正法。
該員弁緝捕出力。
與拏獲鄰境尋常盜犯不同。
塔清阿着以同知知州盡先升用。
先換頂帶。
仍着送部引見。
陳泰着賞給六品頂帶。
并照所請獎勵。
○谕軍機大臣等、奕等奏、挑選兵丁赴恰克圖演習火器、并請派大員管帶一摺。
着照所請、即行知管理圓明園、健銳營、外火器營大臣。
每營所挑選兵丁二十名。
章京各二員。
前赴恰克圖。
辛酉。
三月。
己醜朔。
谕内閣、聯捷奏、請将河北捐輸、專辦河北防務一摺。
河北防務緊要。
經聯捷勸谕彰德等府捐輸經費。
現在嚴樹森因籌辦南路軍食。
亦派委員前赴河北勸捐。
事涉兩歧。
恐緻紳民觀望。
着照所請、所有河北彰德、衛輝、懷慶、三府捐項。
統歸于防河經費動用。
以免紛歧。
○谕軍機大臣等、前因景淳奏、俄國分界。
道路險阻。
恐難如約會齊。
當經降旨。
令該将軍将應辦事宜。
先期料理。
并饬成琦趕到。
照會該夷約期會勘。
并據恭親王等奏、于上年十二月二十七日、照會俄酋伊格那提業幅。
欽派大臣成琦。
拟于四月下旬。
到彼會同查勘。
茲據景淳奏、由興凱湖、至圖們江、山路崎岖。
拟于五月中旬、在興凱湖守候俄國大員勘辦。
并拟照會呈覽等語。
會勘俄國分界。
關系綦重。
前據俄國清字來文。
郭爾察闊幅咨稱烏蘇裡分界事宜。
該國已派阿迪米拉勒喀咱切斐齊、于三月間至烏蘇裡江口。
大清國欽差大臣。
亦應于三月間至該處。
不得逾時等語。
自系尚未接到恭親王等照會。
惟該國已派人前往。
該将軍等若俟至五月始到。
無論該國有所藉口。
且恐該夷先到。
竟将地界擅自勘定。
彼時反難與之争辯。
成琦已于二月二十五日由京啟程。
着景淳仍遵前旨。
将應辦事宜。
及應需船糧車馱各項。
先期料理齊備。
俟成琦一到。
即于四月下旬趕至興凱湖。
與該國會勘地界。
不可落後。
至烏蘇裡河口一帶。
雖界限分明。
僅止立牌等事。
然亦不可辦理含混。
緻贻後患。
着即責成副都統富尼揚阿。
于四月初間前往。
妥為辦理。
不可遲至五月。
景淳俟成琦到後。
即定期會同前往。
毋得以道路險阻為詞。
緻有延誤。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昨已谕令成明統帶西安官兵一千名。
赴朝陽一帶。
剿辦土匪。
着即會同克興阿所帶官兵。
合力剿洗。
成明到營後。
蘊秀即回行在當差。
玉明所派之盛京馬步官兵一千一百名。
計可行抵朝陽。
着克興阿、成明、即約會管帶之協領穆錦等、四面兜剿。
務将該逆匪埽除淨盡。
毋任竄逸漏網。
緻令蔓延他處。
将此谕令知之。
○又谕、昨據清盛奏、東竄撚股。
已由安邱回竄清口。
而另股又由戴家廟十堡。
搶渡運河。
現在李連橋一帶村莊焚掠。
恐由東阿平陰、水淺處偷渡鹽河。
本日複據杜<喬羽>奏、東竄撚股。
由青州竄擾濰縣。
另股黑黃花等旗。
又自金鄉闌入。
直撲東平州之戴家廟。
并搶渡運河。
竄至肥城之衡魚莊一帶各等語。
撚匪更番出擾。
疲我兵力。
前股甫退。
而後股複來緻令東省。
數十餘州縣。
慘遭蹂躏。
況業已搶渡運河。
即恐其乘虛北竄。
僧格林沁、國瑞、暫駐汶上。
西淩阿駐劄濟甯現在撚匪紛竄。
毫無堵禦。
德楞額、趙康侯、李麟遇等兵勇。
亦未聞繞出賊前。
迎頭截剿。
似此遷延觀望。
恐緻贻誤事機。
且賊一入東境。
飄忽無常。
官兵徒事尾追。
業已飽掠而去。
必須于金鄉等處。
嚴密堵禦。
毋令竄越。
方為善策。
着僧格林沁等、将近日賊勢何路吃重。
官兵如何堵剿。
及一切布置情形。
迅速馳奏。
以慰廑念。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翁同書奏、壽州饷無來源、全軍将潰一摺。
壽州饷竭。
兵勇日多餓斃。
情形異常危迫。
本日已由六百裡加緊。
谕令嚴樹森迅撥銀二萬兩。
限十日解至颍州。
并令嚴催山西委員王緻泰迅解饷銀。
前往壽州營矣。
現在正陽關一路尚通。
各處解饷之員。
或疑道路梗阻。
不敢前進。
該前撫需饷甚急。
亦應遴派員弁。
酌帶兵勇。
前往迎提。
以期迅速解到。
不可株守坐待。
疊次谕令袁甲三接濟壽州軍營。
該大臣尤當設法籌撥。
以維大局。
翁同書另片奏、賈臻辦理招撫。
應駐颍州府城。
泗州糧台。
似可派員經理等語。
孫葵心黨與皆在颍亳之間。
賈臻如赴泗州。
臨淮有鞭長莫及之慮。
着袁甲三饬催該藩司迅赴颍州。
辦理招撫事宜。
泗州糧台。
該大臣另派妥員經理。
統歸賈臻考核。
此次翁同書摺報及寄谕、仍交袁甲三由臨淮轉遞。
以免遺失。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命山海關副都統成保所派官兵五百名。
暫駐熱河候旨。
○命按察使銜道員聯捷、以四品京堂候補。
督辦直隸河南山西防河事務。
○以營伍曉暢。
予甘肅副将定安、以總兵官用。
○蠲緩福建汀州、邵武、二府。
汀軍、邵軍、長汀、武平、順昌、建陽、浦城、甯化、邵武、光澤、沙、将樂、清流、歸化、連城、建甯、泰甯、瓯甯、崇安、上杭、永定、二十一廳縣。
并仁壽、麻沙、泉上裡、岚下、峰市、縣丞所屬被擾各區。
本年額賦。
○庚寅。
谕内閣、着派慶惠、倭什珲布、愛仁、奕山、會同恭親王奕閱看各旗春季操演。
○又谕、玉明等奏、請将拏獲鄰境盜犯員弁鼓勵等語。
上年十一月間。
盛京義州盜犯王達等、糾夥五百餘人。
抗官拒捕。
圍撲城池。
經官兵擊敗。
逃至廣甯縣地方。
知縣塔清阿、督饬虛頂外委陳泰、率領兵役練勇追捕。
格斃三名。
捦獲王達等三名。
解省正法。
該員弁緝捕出力。
與拏獲鄰境尋常盜犯不同。
塔清阿着以同知知州盡先升用。
先換頂帶。
仍着送部引見。
陳泰着賞給六品頂帶。
并照所請獎勵。
○谕軍機大臣等、奕等奏、挑選兵丁赴恰克圖演習火器、并請派大員管帶一摺。
着照所請、即行知管理圓明園、健銳營、外火器營大臣。
每營所挑選兵丁二十名。
章京各二員。
前赴恰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