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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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公報效捐輸銀谷、及捐辦各項工程。
該督撫核實具題。
俱準分别給予議叙。
乃近年各省尋常捐輸。
每将曆年久遠之案。
彙請議叙。
其間官易數任。
稽核稍疏。
難保無蒙混冒濫情弊。
自應予以限制。
嗣後各省尋常捐輸。
着自事竣之日起。
統限一年内、由該督撫查明、核實具題。
如實有不能依限者。
準其咨部、展限一年辦理。
如再逾限。
即毋庸議。
并着吏部、于具題到部之日。
趕緊核辦。
奉有谕旨。
即咨行該省督撫。
速饬地方官。
按名傳知各該捐生。
俾得早邀獎叙。
不得任令吏胥人等抑勒稽延。
緻滋流弊。
○谕軍機大臣等、軍機大臣刑部會奏、解任密雲副都統德順、案内人證、供難憑信、請旨饬查一摺。
此案已革馬甲魁山、京控海玉、那用工程銀六百兩一節。
業經訊明。
其餘呈控各情。
質之現傳人證。
俱與魁山控詞不符。
難保無串供狡展情事。
魁山原呈。
既稱合營皆知。
自應一一訊明。
方成信谳。
現據禧恩、遵查德順被控案内、大概情形。
已交軍機大臣、會同刑部查核訊辦。
着禧恩、再将密雲未經傳案之協領以下、骁騎校以上各員。
就近逐一查訊。
德順曾否克扣餘銀。
伊子托京阿、曾否前往密雲賣缺。
家人高二、有無得贓求情。
并與德順嚷鬧情事。
按名各取親供。
奏明咨部。
如有與魁山控詞相同者。
即究出實據酌傳送部。
以憑質對。
至高二籍貫。
現訊各供。
或稱江蘇。
或稱甘肅。
均未确指州縣地址。
密雲署中、必有書役人等。
知其蹤迹。
是否現在密雲藏匿。
抑逃往何處。
并着禧恩、确切查明。
據實具奏。
原摺着鈔給閱看。
将此谕令知之。
尋奏、高二籍貫。
不能知其确據。
先将常川在署之柯克僧額等、咨送刑部。
得旨。
着軍機大臣、會同刑部審訊。
○改鑄山西绛縣知縣印信。
從巡撫兆那蘇圖請也。
○壬戌。
上詣時應宮。
福佑寺。
昭顯廟拈香。
○緩徵江西南昌、新建、進賢、清江、峽江、鄱陽、餘幹、建昌、安義、德化、湖口、彭澤、十二縣、被水災區、本年額賦。
并展緩、南昌、新建、萬年、星子、建昌、安義、德安、瑞昌、彭澤、豐城、鄱陽、都昌、湖口、新喻、新淦、德化、進賢、餘幹、峽江、新昌、清江、二十一縣、及九江同知所屬、積歉村莊、銀米蘆課。
○癸亥。
孝惠章皇後忌辰。
遣官祭孝東陵。
○上詣壽康宮。
問皇貴太妃安。
○察哈爾都統雙德、緣事解任。
以前任荊州将軍赓福、署察哈爾都統。
未到任前。
以察哈爾副都統慶祿、暫行署理。
○甲子。
改鑄浙江鄞縣知縣印信。
從巡撫吳文镕請也。
○旌表守正捐軀、浙江桐鄉縣民周維熊母潘氏、 ○蠲緩浙江仁和、錢塘、富陽、海甯、餘杭、臨安、新城、嘉善、石門、桐鄉、歸安、烏程、長興、德清、武康、安吉、嘉興、秀水、海鹽、平湖、二十州縣、被水、被旱、積歉災區、新舊漕糧。
○緩徵浙江東江、曹娥、蘆瀝、仁和、四場、被水、被風、竈地、新舊額賦。
○乙醜。
上詣大高殿行禮。
○谕内閣、劉韻珂、徐繼畲奏、渎倫謀命重案、訊驗未能明确、請将代理知縣、原委典史、分别扣留撤任一摺。
此案倫紀攸關。
禀詳互異。
虛實均應根究。
前代理甯化縣知縣對調浙江永嘉縣縣丞黃開先、着扣留該省。
長汀縣典史吳錫蕃、着即撤任交該督撫等、歸案徹底嚴訊。
并速調鄰省谙練仵作。
覆檢屍傷。
務期水落石出。
情罪允當。
以成信谳。
尋季芝昌奏、遵訊甯化縣民楊盛岐等、聽從楊茲琬誣告楊茲圭渎倫謀命。
汀州府知府李佐賢、原詳未确。
代理知縣黃開先、失察縣役索詐夫價。
請将李佐賢照例議處。
黃開先革職。
典史吳錫蕃、革職杖六十徒一年。
下部議、從之。
○谕軍機大臣等、劉韻珂、徐繼畲奏、接據琉球國來文。
<口英>夷口□伯口□德呤、尚未撤回。
仍咨兩廣總督查辦等語。
<口英>夷口□伯口□德呤、住居琉球。
已閱數年。
該國以有<口英>夷船隻到彼。
仍未載回。
且出恐吓之言。
緻該國甚為憂慮。
複行籲請查辦。
前經徐廣缙奏稱、該酋呅口□安、設詞推诿。
自系意存逗遛。
惟琉球以海島藩封。
頻來呼籲。
未便置之不問。
着徐廣缙再向呅口□安、設法開導。
妥為勸谕。
務令将口□伯口□德呤等、及早撤回。
免緻該國驚擾。
又據劉韻珂等奏、有大西洋葡萄牙國黑夷上岸。
用刀戮傷民人林舉為一案。
福州并無該國領事官。
現已移咨該督。
并将兇夷唵波羅吐啥口□壁二名、解送廣東等語。
夷人領事官、住居澳門。
着俟解到後。
即饬發交該領事官。
查照章程。
秉公辦理。
以符成約。
将此谕令知之。
○又谕、劉韻珂、徐繼畲奏、匪船槍斃夷人、并上岸夷人、戮斃民人、現分别照例辦理等語。
據稱蘇以天、即口□瑞國夷人。
發士呂吉士。
在内洋突遇賊船被搶、将發士刺落水中淹斃。
現将匪船上之朱青青等、四名拏獲、着徐繼畲、于現匪犯内、先行嚴訊。
兇犯确系何人。
按律定拟懲辦。
如裕泰現已抵任。
即會同研訊明确。
務使民夷各得其平。
毋任稍有偏倚。
緻令别生枝節。
其上岸黑夷、用刀戮斃民人林舉為一案。
既據查明、福州并無大西洋葡萄牙國領事官。
即着遴委妥員。
将兇夷唵波羅吐啥口□壁二名。
解送廣東。
交徐廣缙、查照條約辦理。
将此谕令知之。
○撫恤朝鮮國遭風難夷如例。
○丙寅。
頒賞王大臣、暨内廷翰林、各省督撫。
宣宗成皇帝禦制詩文餘集各一部。
○谕軍機大臣等、禦史金畇善、奏參江蘇知縣、侵赈蝕谷、消弭命案。
各劣迹一摺。
據奏江蘇赈務。
交州縣領放。
多有不實。
如所參署寶山縣知縣吳雲、前署青浦縣知縣毓慶、休緻無錫縣知縣張輯、婁縣知縣李輝德、改簡吳江縣知縣姚銑、署震澤縣知縣陸保、武進縣知縣張赓韶、或侵吞赈項。
或乾沒赈餘。
或以谷價罰贓抵赈。
或減放赈數。
或以赈銀那補他縣前虧。
或領赈不發。
牽混民捐。
或浮開戶口。
按圖索費。
以及委員查辦赈務。
賄和控案。
含糊了結。
又據稱崇明縣知縣孫豐、匿災不報。
借荒侵蝕倉儲。
又有土棍張龍、圖奸不遂。
焚斃朱天素之妻子一家三命重案。
該員偪令屍親具結。
及縱容幕友衙蠹、勒借民财等事如果屬實。
尤為貪劣。
着陸建瀛。
按照所參各員劣迹。
秉公嚴密訪查。
據實參辦。
毋稍瞻徇姑容。
原摺着鈔給閱看。
将此谕令知之。
尋奏、原參各節。
均無實據。
惟毓慶、李輝德、以正赈例
該督撫核實具題。
俱準分别給予議叙。
乃近年各省尋常捐輸。
每将曆年久遠之案。
彙請議叙。
其間官易數任。
稽核稍疏。
難保無蒙混冒濫情弊。
自應予以限制。
嗣後各省尋常捐輸。
着自事竣之日起。
統限一年内、由該督撫查明、核實具題。
如實有不能依限者。
準其咨部、展限一年辦理。
如再逾限。
即毋庸議。
并着吏部、于具題到部之日。
趕緊核辦。
奉有谕旨。
即咨行該省督撫。
速饬地方官。
按名傳知各該捐生。
俾得早邀獎叙。
不得任令吏胥人等抑勒稽延。
緻滋流弊。
○谕軍機大臣等、軍機大臣刑部會奏、解任密雲副都統德順、案内人證、供難憑信、請旨饬查一摺。
此案已革馬甲魁山、京控海玉、那用工程銀六百兩一節。
業經訊明。
其餘呈控各情。
質之現傳人證。
俱與魁山控詞不符。
難保無串供狡展情事。
魁山原呈。
既稱合營皆知。
自應一一訊明。
方成信谳。
現據禧恩、遵查德順被控案内、大概情形。
已交軍機大臣、會同刑部查核訊辦。
着禧恩、再将密雲未經傳案之協領以下、骁騎校以上各員。
就近逐一查訊。
德順曾否克扣餘銀。
伊子托京阿、曾否前往密雲賣缺。
家人高二、有無得贓求情。
并與德順嚷鬧情事。
按名各取親供。
奏明咨部。
如有與魁山控詞相同者。
即究出實據酌傳送部。
以憑質對。
至高二籍貫。
現訊各供。
或稱江蘇。
或稱甘肅。
均未确指州縣地址。
密雲署中、必有書役人等。
知其蹤迹。
是否現在密雲藏匿。
抑逃往何處。
并着禧恩、确切查明。
據實具奏。
原摺着鈔給閱看。
将此谕令知之。
尋奏、高二籍貫。
不能知其确據。
先将常川在署之柯克僧額等、咨送刑部。
得旨。
着軍機大臣、會同刑部審訊。
○改鑄山西绛縣知縣印信。
從巡撫兆那蘇圖請也。
○壬戌。
上詣時應宮。
福佑寺。
昭顯廟拈香。
○緩徵江西南昌、新建、進賢、清江、峽江、鄱陽、餘幹、建昌、安義、德化、湖口、彭澤、十二縣、被水災區、本年額賦。
并展緩、南昌、新建、萬年、星子、建昌、安義、德安、瑞昌、彭澤、豐城、鄱陽、都昌、湖口、新喻、新淦、德化、進賢、餘幹、峽江、新昌、清江、二十一縣、及九江同知所屬、積歉村莊、銀米蘆課。
○癸亥。
孝惠章皇後忌辰。
遣官祭孝東陵。
○上詣壽康宮。
問皇貴太妃安。
○察哈爾都統雙德、緣事解任。
以前任荊州将軍赓福、署察哈爾都統。
未到任前。
以察哈爾副都統慶祿、暫行署理。
○甲子。
改鑄浙江鄞縣知縣印信。
從巡撫吳文镕請也。
○旌表守正捐軀、浙江桐鄉縣民周維熊母潘氏、 ○蠲緩浙江仁和、錢塘、富陽、海甯、餘杭、臨安、新城、嘉善、石門、桐鄉、歸安、烏程、長興、德清、武康、安吉、嘉興、秀水、海鹽、平湖、二十州縣、被水、被旱、積歉災區、新舊漕糧。
○緩徵浙江東江、曹娥、蘆瀝、仁和、四場、被水、被風、竈地、新舊額賦。
○乙醜。
上詣大高殿行禮。
○谕内閣、劉韻珂、徐繼畲奏、渎倫謀命重案、訊驗未能明确、請将代理知縣、原委典史、分别扣留撤任一摺。
此案倫紀攸關。
禀詳互異。
虛實均應根究。
前代理甯化縣知縣對調浙江永嘉縣縣丞黃開先、着扣留該省。
長汀縣典史吳錫蕃、着即撤任交該督撫等、歸案徹底嚴訊。
并速調鄰省谙練仵作。
覆檢屍傷。
務期水落石出。
情罪允當。
以成信谳。
尋季芝昌奏、遵訊甯化縣民楊盛岐等、聽從楊茲琬誣告楊茲圭渎倫謀命。
汀州府知府李佐賢、原詳未确。
代理知縣黃開先、失察縣役索詐夫價。
請将李佐賢照例議處。
黃開先革職。
典史吳錫蕃、革職杖六十徒一年。
下部議、從之。
○谕軍機大臣等、劉韻珂、徐繼畲奏、接據琉球國來文。
<口英>夷口□伯口□德呤、尚未撤回。
仍咨兩廣總督查辦等語。
<口英>夷口□伯口□德呤、住居琉球。
已閱數年。
該國以有<口英>夷船隻到彼。
仍未載回。
且出恐吓之言。
緻該國甚為憂慮。
複行籲請查辦。
前經徐廣缙奏稱、該酋呅口□安、設詞推诿。
自系意存逗遛。
惟琉球以海島藩封。
頻來呼籲。
未便置之不問。
着徐廣缙再向呅口□安、設法開導。
妥為勸谕。
務令将口□伯口□德呤等、及早撤回。
免緻該國驚擾。
又據劉韻珂等奏、有大西洋葡萄牙國黑夷上岸。
用刀戮傷民人林舉為一案。
福州并無該國領事官。
現已移咨該督。
并将兇夷唵波羅吐啥口□壁二名、解送廣東等語。
夷人領事官、住居澳門。
着俟解到後。
即饬發交該領事官。
查照章程。
秉公辦理。
以符成約。
将此谕令知之。
○又谕、劉韻珂、徐繼畲奏、匪船槍斃夷人、并上岸夷人、戮斃民人、現分别照例辦理等語。
據稱蘇以天、即口□瑞國夷人。
發士呂吉士。
在内洋突遇賊船被搶、将發士刺落水中淹斃。
現将匪船上之朱青青等、四名拏獲、着徐繼畲、于現匪犯内、先行嚴訊。
兇犯确系何人。
按律定拟懲辦。
如裕泰現已抵任。
即會同研訊明确。
務使民夷各得其平。
毋任稍有偏倚。
緻令别生枝節。
其上岸黑夷、用刀戮斃民人林舉為一案。
既據查明、福州并無大西洋葡萄牙國領事官。
即着遴委妥員。
将兇夷唵波羅吐啥口□壁二名。
解送廣東。
交徐廣缙、查照條約辦理。
将此谕令知之。
○撫恤朝鮮國遭風難夷如例。
○丙寅。
頒賞王大臣、暨内廷翰林、各省督撫。
宣宗成皇帝禦制詩文餘集各一部。
○谕軍機大臣等、禦史金畇善、奏參江蘇知縣、侵赈蝕谷、消弭命案。
各劣迹一摺。
據奏江蘇赈務。
交州縣領放。
多有不實。
如所參署寶山縣知縣吳雲、前署青浦縣知縣毓慶、休緻無錫縣知縣張輯、婁縣知縣李輝德、改簡吳江縣知縣姚銑、署震澤縣知縣陸保、武進縣知縣張赓韶、或侵吞赈項。
或乾沒赈餘。
或以谷價罰贓抵赈。
或減放赈數。
或以赈銀那補他縣前虧。
或領赈不發。
牽混民捐。
或浮開戶口。
按圖索費。
以及委員查辦赈務。
賄和控案。
含糊了結。
又據稱崇明縣知縣孫豐、匿災不報。
借荒侵蝕倉儲。
又有土棍張龍、圖奸不遂。
焚斃朱天素之妻子一家三命重案。
該員偪令屍親具結。
及縱容幕友衙蠹、勒借民财等事如果屬實。
尤為貪劣。
着陸建瀛。
按照所參各員劣迹。
秉公嚴密訪查。
據實參辦。
毋稍瞻徇姑容。
原摺着鈔給閱看。
将此谕令知之。
尋奏、原參各節。
均無實據。
惟毓慶、李輝德、以正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