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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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
實于皇考之功德允稱。
而于贻謀垂裕。
訓迪周詳之意。
亦庶克稍慰矣。
禮經三昭三穆。
與太祖之廟而七。
宋儒朱子。
謂百世不祧之廟。
如周之文武世室。
商之成湯三宗。
不在數中。
則天子七廟。
特禮之常制。
非合不祧之室而言。
我皇考功德隆盛。
允宜祔廟稱宗。
自應恭俟山陵禮成後。
祗奉神主升祔。
以緻孝享而盡尊崇。
凡此仰稽舊典。
俯順輿情。
聖谟洋洋。
萬世所當效法。
而朕權衡審慎。
務求協乎天理人情之至。
以下副四海臣民尊、親受戴之公心。
惟我皇考在天之靈。
當亦默垂鑒格也。
所有應行典禮。
各該衙門屆時敬謹詳察具奏。
将此宣谕中外知之。
侍郎曾國藩所奏。
頗有是處。
其餘京堂及科道等所奏。
各抒己見。
殊少折中各摺均着發還。
○怡親王載垣等奏、召對時與陳孚恩語言辯論。
舉措失儀。
自請嚴議。
得旨。
爾等雖失小節。
究屬忠悃之誠。
而陳孚恩雖為廣言起見。
于大體殊屬乖謬。
仁壽、載铨、載垣、端華、僧格林沁、陳孚恩、均着一并交各該衙門議處尋議上。
得旨。
仁壽等、着罰俸六個月。
準其抵銷。
陳孚恩、着降三級留任。
準其抵銷。
○庚午。
孝淑睿持後忌辰。
遣官祭昌陵。
上詣绮春園迎晖殿大行皇太後幾筵前、供奠。
○詣永春室、問皇貴太妃安。
○辛未。
春分。
朝日于東郊。
遣成郡王載銳。
恭代行禮。
○上詣正大光明殿幾筵前、行大祭禮。
○詣永春室、問皇貴太妃安。
○谕内閣、朕仰承皇考付托之重。
兢兢圖治。
深恐幾務紛繁。
措置未能悉當。
敬念列聖禦極以後。
俱頒诏旨求言。
蓋一人之聰明智慮。
或有未周。
必公聽并觀。
而後上下之情通。
措施可期于允協。
矧朕德薄。
何敢不虛衷延納。
博采谠言。
特此通行曉谕。
凡九卿科道、有奏事之責者。
于用人行政一切事宜。
皆得據實直陳。
封章密奏。
俾庶務不至失理。
而民隐得以上聞。
諸臣務須虛公詳慎。
毋偏毋私。
凡有裨于官方吏治帶計民生者。
各抒所見。
切實論奏。
以副朕集思廣益之至意。
○又谕、楊殿邦奏、回空漕船、辦理延玩、嚴參河工道廳一摺。
除淮揚道查文經。
業經革職毋庸議外。
着外南同知、海阜同知婁晉一員。
前據福濟等、奏請開複革職處分。
已降旨允準。
茲據楊殿邦奏稱、開複系屬歧誤。
仍請将該員交部。
嚴加議處。
着福濟據實覆奏。
○谕軍機大臣等、所有道光三十年以前。
緣事降調革職、及遣戍釋回、己未錄用文武各廢員。
除業經病故、及已、複原官者。
無庸議外。
餘着該部查明原案。
開具簡明事由分繕清單呈覽。
○準江南、江安、蘇松、各幫丁緩買行月等米。
○壬申。
上詣永春室、問皇貴太妃安。
○谕内閣、朕恭讀大行皇帝祗谒西陵時、留貯龍泉峪正殿存記。
奉朱筆。
敬瞻東北。
永慕無窮。
雲山密迩。
嗚呼。
其慕與。
慕也。
欽此。
仰見我皇考感念松楸。
孝思不匮。
用垂遺訓昭示來茲。
朕抱痛終天。
期先繼志。
望佳城而悲怆睹手澤之如新。
尋繹再三。
彌深感恸。
所有龍泉峪陵名。
應即敬稱慕陵朕當和淚濡墨。
敬謹書寫。
命武英殿選工镌刻以彰聖孝而慰先靈。
○又谕、昨因楊殿邦奏參廳員。
與福濟等前奏兩歧當交福濟據實覆奏茲據奏稱此次塘河工程并非署外南同知、海阜同知婁晉經手奏請開複。
系查照舊章辦理。
婁晉仍準其開複楊殿邦奏請嚴議之處。
着毋庸議。
○谕軍機大臣等、龍泉峪陵寝石牌樓中間。
應行镌字之處。
着德春敬謹量度。
将高寬尺寸若幹。
用紙比對準确即将樣紙迅即送京。
交軍機處呈覽。
将此谕令知之。
○癸酉。
上詣正大光明殿幾筵前供奠。
○詣永春室、問皇貴太妃安。
○谕内閣、德勒克多爾濟、奏請來京叩谒梓宮一摺德勒克多爾濟、曾受皇考大行皇帝重恩。
茲請叩谒梓宮情詞懇切着照所請。
所有庫倫辦事大臣印篆着玉明暫行署理。
德勒克多爾濟、着加恩準其馳驿來京。
○又谕、哈勒吉那奏、吹布藏呼圖克圖為伊侄喇科呼圖克圖、前赴多倫諾爾廟、呈請給與路引。
請旨等語。
喇科呼圖克圖。
暫行毋庸前赴多倫諾爾廟。
着仍駐原牧數年俟經咒娴熟。
再行請旨。
○谕軍機大臣等向來奉安山陵例由禮部奏派大臣官員、前往守護。
恭查道光二十八年。
欽奉上谕此例着永遠停止交軍機大臣敬謹存記。
着傳知禮部、恪遵辦理。
○又谕、本日據裕泰馳奏查探逆匪。
竄赴廣西裹脅漸多現派官兵分投迎剿。
又據鄭祖琛馳奏、湖南匪徒。
竄入粵境現在籌辦情形各一摺。
并據鄭祖琛片奏咨會湖南貴州、分投截剿等語。
此次湖南匪徒滋事。
先經竄入廣西。
經該省官兵擊退竄回若使湖南兵勇得力。
何至複由城步翻山、竄至龍勝一帶。
因思該匪等如此竄擾。
實由湖南省文武各官、圍捕不密所緻。
目下匪黨益肆兇殘。
湖南員弁、尚皆觀望不前。
而粵省文武乃能不分
實于皇考之功德允稱。
而于贻謀垂裕。
訓迪周詳之意。
亦庶克稍慰矣。
禮經三昭三穆。
與太祖之廟而七。
宋儒朱子。
謂百世不祧之廟。
如周之文武世室。
商之成湯三宗。
不在數中。
則天子七廟。
特禮之常制。
非合不祧之室而言。
我皇考功德隆盛。
允宜祔廟稱宗。
自應恭俟山陵禮成後。
祗奉神主升祔。
以緻孝享而盡尊崇。
凡此仰稽舊典。
俯順輿情。
聖谟洋洋。
萬世所當效法。
而朕權衡審慎。
務求協乎天理人情之至。
以下副四海臣民尊、親受戴之公心。
惟我皇考在天之靈。
當亦默垂鑒格也。
所有應行典禮。
各該衙門屆時敬謹詳察具奏。
将此宣谕中外知之。
侍郎曾國藩所奏。
頗有是處。
其餘京堂及科道等所奏。
各抒己見。
殊少折中各摺均着發還。
○怡親王載垣等奏、召對時與陳孚恩語言辯論。
舉措失儀。
自請嚴議。
得旨。
爾等雖失小節。
究屬忠悃之誠。
而陳孚恩雖為廣言起見。
于大體殊屬乖謬。
仁壽、載铨、載垣、端華、僧格林沁、陳孚恩、均着一并交各該衙門議處尋議上。
得旨。
仁壽等、着罰俸六個月。
準其抵銷。
陳孚恩、着降三級留任。
準其抵銷。
○庚午。
孝淑睿持後忌辰。
遣官祭昌陵。
上詣绮春園迎晖殿大行皇太後幾筵前、供奠。
○詣永春室、問皇貴太妃安。
○辛未。
春分。
朝日于東郊。
遣成郡王載銳。
恭代行禮。
○上詣正大光明殿幾筵前、行大祭禮。
○詣永春室、問皇貴太妃安。
○谕内閣、朕仰承皇考付托之重。
兢兢圖治。
深恐幾務紛繁。
措置未能悉當。
敬念列聖禦極以後。
俱頒诏旨求言。
蓋一人之聰明智慮。
或有未周。
必公聽并觀。
而後上下之情通。
措施可期于允協。
矧朕德薄。
何敢不虛衷延納。
博采谠言。
特此通行曉谕。
凡九卿科道、有奏事之責者。
于用人行政一切事宜。
皆得據實直陳。
封章密奏。
俾庶務不至失理。
而民隐得以上聞。
諸臣務須虛公詳慎。
毋偏毋私。
凡有裨于官方吏治帶計民生者。
各抒所見。
切實論奏。
以副朕集思廣益之至意。
○又谕、楊殿邦奏、回空漕船、辦理延玩、嚴參河工道廳一摺。
除淮揚道查文經。
業經革職毋庸議外。
着外南同知、海阜同知婁晉一員。
前據福濟等、奏請開複革職處分。
已降旨允準。
茲據楊殿邦奏稱、開複系屬歧誤。
仍請将該員交部。
嚴加議處。
着福濟據實覆奏。
○谕軍機大臣等、所有道光三十年以前。
緣事降調革職、及遣戍釋回、己未錄用文武各廢員。
除業經病故、及已、複原官者。
無庸議外。
餘着該部查明原案。
開具簡明事由分繕清單呈覽。
○準江南、江安、蘇松、各幫丁緩買行月等米。
○壬申。
上詣永春室、問皇貴太妃安。
○谕内閣、朕恭讀大行皇帝祗谒西陵時、留貯龍泉峪正殿存記。
奉朱筆。
敬瞻東北。
永慕無窮。
雲山密迩。
嗚呼。
其慕與。
慕也。
欽此。
仰見我皇考感念松楸。
孝思不匮。
用垂遺訓昭示來茲。
朕抱痛終天。
期先繼志。
望佳城而悲怆睹手澤之如新。
尋繹再三。
彌深感恸。
所有龍泉峪陵名。
應即敬稱慕陵朕當和淚濡墨。
敬謹書寫。
命武英殿選工镌刻以彰聖孝而慰先靈。
○又谕、昨因楊殿邦奏參廳員。
與福濟等前奏兩歧當交福濟據實覆奏茲據奏稱此次塘河工程并非署外南同知、海阜同知婁晉經手奏請開複。
系查照舊章辦理。
婁晉仍準其開複楊殿邦奏請嚴議之處。
着毋庸議。
○谕軍機大臣等、龍泉峪陵寝石牌樓中間。
應行镌字之處。
着德春敬謹量度。
将高寬尺寸若幹。
用紙比對準确即将樣紙迅即送京。
交軍機處呈覽。
将此谕令知之。
○癸酉。
上詣正大光明殿幾筵前供奠。
○詣永春室、問皇貴太妃安。
○谕内閣、德勒克多爾濟、奏請來京叩谒梓宮一摺德勒克多爾濟、曾受皇考大行皇帝重恩。
茲請叩谒梓宮情詞懇切着照所請。
所有庫倫辦事大臣印篆着玉明暫行署理。
德勒克多爾濟、着加恩準其馳驿來京。
○又谕、哈勒吉那奏、吹布藏呼圖克圖為伊侄喇科呼圖克圖、前赴多倫諾爾廟、呈請給與路引。
請旨等語。
喇科呼圖克圖。
暫行毋庸前赴多倫諾爾廟。
着仍駐原牧數年俟經咒娴熟。
再行請旨。
○谕軍機大臣等向來奉安山陵例由禮部奏派大臣官員、前往守護。
恭查道光二十八年。
欽奉上谕此例着永遠停止交軍機大臣敬謹存記。
着傳知禮部、恪遵辦理。
○又谕、本日據裕泰馳奏查探逆匪。
竄赴廣西裹脅漸多現派官兵分投迎剿。
又據鄭祖琛馳奏、湖南匪徒。
竄入粵境現在籌辦情形各一摺。
并據鄭祖琛片奏咨會湖南貴州、分投截剿等語。
此次湖南匪徒滋事。
先經竄入廣西。
經該省官兵擊退竄回若使湖南兵勇得力。
何至複由城步翻山、竄至龍勝一帶。
因思該匪等如此竄擾。
實由湖南省文武各官、圍捕不密所緻。
目下匪黨益肆兇殘。
湖南員弁、尚皆觀望不前。
而粵省文武乃能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