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百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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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修總裁官經筵日講起居注官太子太保上書房總師傅文淵閣領閣事翰林院掌院學士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國史館總裁官武英殿大學士管理兵部事務加十三級紀錄十四次臣賈桢稿本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保文淵閣領閣事武英殿總裁官教習庶吉士體仁閣大學士管理戶部三庫事務管理刑部事務加二十三級紀錄十六次臣周祖培總裁官太子少保管理内繙書房事務對引大臣軍機大臣鑲藍旗滿洲都統戶部尚書管理三庫事務加四級随帶加五級紀錄十二次臣寶鋆總裁官經筵講官弘德殿教習清文谙達上書房總谙達國史館總裁官正藍旗蒙古都統禮部尚書管理太常寺鴻胪寺事務加二級軍功加四級随帶加八級紀錄五次臣倭什珲布等奉敕修
鹹豐十一年。
辛酉。
四月。
己卯。
谕内閣、前任閩浙總督王懿德、由部曹外任道府。
洊擢總督。
鹹豐八年。
力疾剿辦賊匪。
綏靖岩疆。
嗣因病重。
賞假開缺回籍。
上年該員來京。
以舊疾未痊。
複降旨令其回籍調理。
方冀速就痊愈。
更資倚畀。
茲聞溘逝。
悼惜殊深。
王懿德、着加恩照總督例賜恤。
任内一切處分。
悉予開複。
應得恤典。
該衙門察例具奏。
伊長孫候選郎中王守愚、着俟服阕後以郎中遇缺即選。
以示朕眷念荩臣至意。
尋予祭葬。
谥靖毅。
○又谕、據都興阿奏、帶兵大員、咆哮無禮、請旨革職、并将起釁營員一并革職等語。
陝西延綏鎮總兵王萬清、以二品大員。
辄與都興阿巡捕官喜成口角。
揪扭入帳房。
任意咆哮。
實屬有乖體制。
王萬清、着即革職。
仍留營差委。
荊州骁騎校喜成、因王萬清嗔其壓禀。
辄我向分辯。
以緻互相揪扭。
亦屬糊塗荒謬。
喜成、着一并革職。
以示懲儆。
都興阿身為統帥。
約束不嚴。
緻令将弁口角滋事。
着交部議處。
○又谕、據勞崇光奏、鹽務緝私緊要、請在隘口設立排船一摺。
廣東鹽務。
積疲已久。
私販充斥。
以緻官引滞銷。
課項徵收短绌。
北江一帶。
枭匪聯幫販私。
持械拒捕。
大為鹽務之害。
着照所請。
所有清遠縣屬白廟地方。
即添設排船。
制備槍炮。
編立字号。
發給兵役。
遇有大夥私匪。
執持火器軍械抗拒。
即格殺勿論。
如零星私販。
并未拒捕。
仍照常緝拏。
不得概行施放槍炮。
并着勞崇光、遴委公正文武大員前往。
常川駐劄。
督同緝私員弁兵役。
嚴密查緝。
認真辦理。
以肅鹾綱。
○谕軍機大臣等、前據薛煥奏、截留茶商銀十萬兩。
劃抵閩粵兩省、應解鎮江協饷。
當經谕令文清等、于協饷内扣除。
仍将未解饷銀。
速行如數籌解。
本日據巴棟阿等奏稱、鎮江饷匮日久。
軍心渙散。
辄欲投賊。
幸薛煥截留茶商銀十萬兩。
解到散放。
群情稍定。
惟賊匪驟至。
數逾三萬。
勢将久行圍困等語。
鎮江軍營。
缺饷已久。
雖經薛煥截留銀十萬兩。
暫時接濟。
而廣東福建等處協饷。
解到需時。
恐仍形匮乏。
傥軍心不固。
被賊句結。
必緻變生不測。
着薛煥悉心籌畫。
并傳谕江清骥、将該營軍饷。
設法籌解。
源源接濟。
以免嘩潰之虞。
至賊衆圍撲鎮城。
勢甚猖獗。
未可輕戰。
着巴棟阿、馮子材、嚴行守禦。
伺隙而動。
并督饬水陸各軍。
一體嚴防。
毋稍疏失。
将此由六百裡谕知巴棟阿、馮子材、薛煥、并傳谕江清骥知之。
○署直隸總督文煜奏、副将常存、請暫緩赴東。
得旨。
着仍遵前旨。
饬令迅赴東省。
此缺另行揀員署理。
○以廣東羅定協副将陶茂森、為陝西延綏鎮總兵官。
○以湖南靖州守城出力。
賞同知張士寬、花翎。
予陣亡守備田茂林、祭葬世職。
○庚辰。
谕内閣、譚廷襄奏、請将失陷城池之印汛各官、分别查參一摺。
本年三月間。
賊竄山東朝城等州縣。
各該員等、未能實力防剿。
以緻城池失守。
均屬咎無可逭。
範縣知縣彭錫齡、前經聯捷奏參。
降旨交部嚴加議處。
該員複失守城池。
着即革職。
與已革濮州知州範允中、一并提省研審。
如有逃避情事。
即行從嚴懲辦。
朝城縣典史郭承潞、署朝城汛候補把總蕭金铎、濮州吏目顧灏、濮州城汛把總胡鳳池、署範縣典史餘煥、範縣汛把總聶廷瑞、均着一并革職。
仍留于失事地方。
随營協剿。
郭承潞、蕭金铎、是否捏報受傷。
着譚廷襄确切查明。
毋任含混。
○谕軍機大臣等、本日據聯捷奏、賊撲大名、督兵擊退、請饬前調官兵、迅速前來等語。
山東範縣股匪。
攻撲大名府城。
雖經聯捷督兵擊退。
而濮範觀城一帶。
已成賊穴。
且與河東郓城、钜野、句結一片。
賊勢已極蔓延。
大名兵力單薄。
防剿極關緊要。
前據勝保奏、俟馳抵保定。
再行酌量情形。
統籌兼顧。
現在清河已無賊蹤。
威縣亦經解圍。
勝保已赴冀州。
所有前派正定官兵八百名。
景州防兵一千名。
成祿馬隊三百名。
應否分撥前赴大名。
着即分别緩急。
酌量調遣。
文煜前派赴大名之天津鎮兵一千名。
迄今已逾一月之久。
何以尚未到防。
着文煜飛催。
克期即赴大名一帶協剿。
如帶兵之員。
遷延遲誤。
即據實嚴參。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前據嚴樹森奏、沈項匪衆滋蔓。
親帶兵勇。
前赴陳州督剿。
當經谕令該撫、俟布置周妥。
再往歸德。
本日據賈臻奏、撚匪周憨等、句結撚首戴魁等、圍撲沈邱。
複分股往沈邱集襲占民寨。
現挑兵勇數百人。
即日親赴西路督剿等語。
所稱颍西撚匪情形。
與嚴樹森奏報、大略相同。
賈臻現已親赴颍西督剿。
惟兵力較單。
嚴樹森前奏、于二十日由省啟程。
自可即抵陳州。
着即派得力官兵。
前往沈邱等處。
會合皖省兵勇。
實力夾擊。
毋任蔓延。
前調赴汴之馬隊官兵。
着即挑選二百五十名。
發給槍箭。
派員統帶赴颍。
交賈臻籌給馬匹。
以資調遣。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賈臻奏、颍西撚匪蜂起。
親往督剿。
請饬催山東等省、将借撥火藥軍裝等件。
速行解往等語。
阜陽等處撚匪。
句結豫撚。
日形滋蔓。
賈臻現赴颍西督剿。
所有應需軍火。
據該署撫奏稱、業已行文山東等省借撥。
着譚廷襄、常績、嚴樹森、瑛棨、将所借火藥軍裝等件。
即行如數備辦。
派員解赴颍州應用。
毋稍遲誤。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現在山東土匪。
擾及直隸大名一帶。
勝保業經帶兵馳往剿辦。
惟京師居民稠雜。
恐有奸匪溷迹。
窺探虛實。
着周祖培等、實力辦理團
辛酉。
四月。
己卯。
谕内閣、前任閩浙總督王懿德、由部曹外任道府。
洊擢總督。
鹹豐八年。
力疾剿辦賊匪。
綏靖岩疆。
嗣因病重。
賞假開缺回籍。
上年該員來京。
以舊疾未痊。
複降旨令其回籍調理。
方冀速就痊愈。
更資倚畀。
茲聞溘逝。
悼惜殊深。
王懿德、着加恩照總督例賜恤。
任内一切處分。
悉予開複。
應得恤典。
該衙門察例具奏。
伊長孫候選郎中王守愚、着俟服阕後以郎中遇缺即選。
以示朕眷念荩臣至意。
尋予祭葬。
谥靖毅。
○又谕、據都興阿奏、帶兵大員、咆哮無禮、請旨革職、并将起釁營員一并革職等語。
陝西延綏鎮總兵王萬清、以二品大員。
辄與都興阿巡捕官喜成口角。
揪扭入帳房。
任意咆哮。
實屬有乖體制。
王萬清、着即革職。
仍留營差委。
荊州骁騎校喜成、因王萬清嗔其壓禀。
辄我向分辯。
以緻互相揪扭。
亦屬糊塗荒謬。
喜成、着一并革職。
以示懲儆。
都興阿身為統帥。
約束不嚴。
緻令将弁口角滋事。
着交部議處。
○又谕、據勞崇光奏、鹽務緝私緊要、請在隘口設立排船一摺。
廣東鹽務。
積疲已久。
私販充斥。
以緻官引滞銷。
課項徵收短绌。
北江一帶。
枭匪聯幫販私。
持械拒捕。
大為鹽務之害。
着照所請。
所有清遠縣屬白廟地方。
即添設排船。
制備槍炮。
編立字号。
發給兵役。
遇有大夥私匪。
執持火器軍械抗拒。
即格殺勿論。
如零星私販。
并未拒捕。
仍照常緝拏。
不得概行施放槍炮。
并着勞崇光、遴委公正文武大員前往。
常川駐劄。
督同緝私員弁兵役。
嚴密查緝。
認真辦理。
以肅鹾綱。
○谕軍機大臣等、前據薛煥奏、截留茶商銀十萬兩。
劃抵閩粵兩省、應解鎮江協饷。
當經谕令文清等、于協饷内扣除。
仍将未解饷銀。
速行如數籌解。
本日據巴棟阿等奏稱、鎮江饷匮日久。
軍心渙散。
辄欲投賊。
幸薛煥截留茶商銀十萬兩。
解到散放。
群情稍定。
惟賊匪驟至。
數逾三萬。
勢将久行圍困等語。
鎮江軍營。
缺饷已久。
雖經薛煥截留銀十萬兩。
暫時接濟。
而廣東福建等處協饷。
解到需時。
恐仍形匮乏。
傥軍心不固。
被賊句結。
必緻變生不測。
着薛煥悉心籌畫。
并傳谕江清骥、将該營軍饷。
設法籌解。
源源接濟。
以免嘩潰之虞。
至賊衆圍撲鎮城。
勢甚猖獗。
未可輕戰。
着巴棟阿、馮子材、嚴行守禦。
伺隙而動。
并督饬水陸各軍。
一體嚴防。
毋稍疏失。
将此由六百裡谕知巴棟阿、馮子材、薛煥、并傳谕江清骥知之。
○署直隸總督文煜奏、副将常存、請暫緩赴東。
得旨。
着仍遵前旨。
饬令迅赴東省。
此缺另行揀員署理。
○以廣東羅定協副将陶茂森、為陝西延綏鎮總兵官。
○以湖南靖州守城出力。
賞同知張士寬、花翎。
予陣亡守備田茂林、祭葬世職。
○庚辰。
谕内閣、譚廷襄奏、請将失陷城池之印汛各官、分别查參一摺。
本年三月間。
賊竄山東朝城等州縣。
各該員等、未能實力防剿。
以緻城池失守。
均屬咎無可逭。
範縣知縣彭錫齡、前經聯捷奏參。
降旨交部嚴加議處。
該員複失守城池。
着即革職。
與已革濮州知州範允中、一并提省研審。
如有逃避情事。
即行從嚴懲辦。
朝城縣典史郭承潞、署朝城汛候補把總蕭金铎、濮州吏目顧灏、濮州城汛把總胡鳳池、署範縣典史餘煥、範縣汛把總聶廷瑞、均着一并革職。
仍留于失事地方。
随營協剿。
郭承潞、蕭金铎、是否捏報受傷。
着譚廷襄确切查明。
毋任含混。
○谕軍機大臣等、本日據聯捷奏、賊撲大名、督兵擊退、請饬前調官兵、迅速前來等語。
山東範縣股匪。
攻撲大名府城。
雖經聯捷督兵擊退。
而濮範觀城一帶。
已成賊穴。
且與河東郓城、钜野、句結一片。
賊勢已極蔓延。
大名兵力單薄。
防剿極關緊要。
前據勝保奏、俟馳抵保定。
再行酌量情形。
統籌兼顧。
現在清河已無賊蹤。
威縣亦經解圍。
勝保已赴冀州。
所有前派正定官兵八百名。
景州防兵一千名。
成祿馬隊三百名。
應否分撥前赴大名。
着即分别緩急。
酌量調遣。
文煜前派赴大名之天津鎮兵一千名。
迄今已逾一月之久。
何以尚未到防。
着文煜飛催。
克期即赴大名一帶協剿。
如帶兵之員。
遷延遲誤。
即據實嚴參。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前據嚴樹森奏、沈項匪衆滋蔓。
親帶兵勇。
前赴陳州督剿。
當經谕令該撫、俟布置周妥。
再往歸德。
本日據賈臻奏、撚匪周憨等、句結撚首戴魁等、圍撲沈邱。
複分股往沈邱集襲占民寨。
現挑兵勇數百人。
即日親赴西路督剿等語。
所稱颍西撚匪情形。
與嚴樹森奏報、大略相同。
賈臻現已親赴颍西督剿。
惟兵力較單。
嚴樹森前奏、于二十日由省啟程。
自可即抵陳州。
着即派得力官兵。
前往沈邱等處。
會合皖省兵勇。
實力夾擊。
毋任蔓延。
前調赴汴之馬隊官兵。
着即挑選二百五十名。
發給槍箭。
派員統帶赴颍。
交賈臻籌給馬匹。
以資調遣。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賈臻奏、颍西撚匪蜂起。
親往督剿。
請饬催山東等省、将借撥火藥軍裝等件。
速行解往等語。
阜陽等處撚匪。
句結豫撚。
日形滋蔓。
賈臻現赴颍西督剿。
所有應需軍火。
據該署撫奏稱、業已行文山東等省借撥。
着譚廷襄、常績、嚴樹森、瑛棨、将所借火藥軍裝等件。
即行如數備辦。
派員解赴颍州應用。
毋稍遲誤。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現在山東土匪。
擾及直隸大名一帶。
勝保業經帶兵馳往剿辦。
惟京師居民稠雜。
恐有奸匪溷迹。
窺探虛實。
着周祖培等、實力辦理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