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百四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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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間。
逆匪由鄱陽故縣。
偷渡昌江。
候補三品京堂左宗棠、督兵迎擊。
由袁家灣、太園、石闆橋、直抵範家村、連獲勝仗。
旋因景德鎮被陷。
拔營移劄樂平。
三月初五日。
賊至桃嶺塔前一帶。
連亘十餘裡。
左宗棠親督各軍、開城迎擊。
殺賊四五千人。
陣斬黃紅衣賊目十數名。
燒毀賊壘二十餘座。
統計前後轉戰三十餘日。
六獲大捷。
斬馘幾二萬人。
樂平、浮梁、鄱陽、景德等處。
業已一律肅清。
左宗棠屢挫賊鋒。
實屬奮勇可嘉。
着發去白玉搬指一個。
白玉喜字翎管一枝。
小刀一把。
火鐮一把。
大荷包一對。
小荷包四個。
交左宗堂祗領。
以示優獎。
其在事尤為出力之按察使銜即選道王開化、着賞加布政使銜。
并賞給該員祖父母父母二品封典。
知縣劉典、着以直隸州知州遇缺即選。
并賞戴花翎。
其餘出力文武員弁。
并着曾國藩查明保奏。
○又谕、僧格林沁等奏、滕縣解圍、并饬辦各路賊匪獲勝一摺。
撚逆盤踞山東滕縣。
經翼長舒通額等、帶領兵勇進剿。
立将滕縣解圍。
該逆西竄。
官軍奮力沖擊。
殺斃百餘名。
複竄至濟甯城東。
經守城官兵。
開放大炮。
轟斃賊匪多名。
該逆分兩路遁去。
德楞額、剿辦峄縣、蘭山、費縣等處匪徒。
先後殺賊六七千名。
生捦數百名。
立即正法。
救出難民甚衆。
立将沙溝營、臨城驿、克複。
鄒縣教匪宋繼朋、盤踞鳳凰山一帶。
經國瑞等督帶兵勇。
由土旺進剿。
先後斃賊甚衆。
墜落山澗死者。
不計其數。
并奪賊圩二座。
着僧格林沁等、乘此聲威。
督饬将弁。
迅埽逆氛。
毋留餘孽。
○谕軍機大臣等、前因譚廷襄奏、撚匪由鄒縣、直撲濟甯、渡過運河。
分竄甯陽等處。
并曹東兩屬。
匪勢蔓延。
當谕令僧格林沁等、相機剿辦。
不可株守鄒縣。
本日據僧格林沁等奏、滕縣解圍。
該逆一股由魚台竄回老巢。
一股尚在郓钜一帶盤踞。
鄒縣教匪宋繼朋、踞守鳳凰山。
勢甚鸱張等語。
東省各屬匪徒。
紛紛蜂起。
勢若燎原。
若非及早埽除。
勢将愈聚愈多。
着僧格林沁等、仍遵前旨。
督饬将弁。
并會合各處鄉團。
迅将各匪痛加剿洗。
勿留餘孽。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據僧格林沁等奏、軍營馬匹不敷。
請饬察哈爾迅撥馬匹等語。
僧格林沁等現在山東攻剿撚逆。
軍營馬匹不敷騎用。
着慶昀、廉至、于商都馬群内。
揀選膘壯馬一千匹。
派員迅速解赴山東鄒縣、僧格林沁等軍營。
毋稍遲誤。
将此由五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據嚴樹森奏、山東館陶縣之館陶集。
現為賊踞。
漕船不能開行。
請饬山東巡撫、及帶兵大臣、速行剿除等語。
賊竄楚旺。
豫省存倉漕糧。
尚無損失。
惟山東館陶縣之館陶集。
為賊所踞。
搭有浮橋。
臨清亦有土匪。
恐漕船不能開行。
着譚廷襄督饬帶兵各員。
将館陶集股匪。
迅速剿辦。
悉數殲除。
并将所搭浮橋。
即行拆毀。
其臨清州土匪。
并着剿除淨盡。
催令沿河上下遊船隻。
星速赴楚旺受兌。
毋得遲誤。
前谕勝保将派往廣平威縣之正定兵。
及伊綿阿、分撥官兵。
并成祿、馬隊。
酌量撥赴東省。
即着該撫饬令帶兵之員。
會同此項官兵。
合力剿辦。
以通河道而利漕行。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新授雲貴總督劉源灏、奏謝授任恩。
并請入觐。
得旨。
着不必來見。
即赴新任。
卿之精力、雖稍覺衰老。
然坐辦尚可。
現在滇中無人。
徐之銘措置乖方。
不知滇省現在作何局面。
着趕緊赴滇設法補張。
以慰廑念。
○廣東巡撫耆齡奏報、粵軍收複福建武平。
得旨。
出力員弁兵勇。
查明彙入克複平遠案内請獎。
○命在籍都察院左副都禦史張芾、會同陝西巡撫瑛棨、辦理省城防堵。
○命候補三品京堂左宗棠、幫辦兩江總督曾國藩軍務。
○以克複安徽黟縣等城。
賞副将婁雲慶、陳得勝、易昌煥、遊擊熊鐵生、守備唐仁廉、巴圖魯名号。
副将宋國永、黃慶、陳由立、鄭陽和、以總兵官用。
佐領明興、委參領淩德、那勒豐阿、精林、都司蕭長茂、守備高啟等、花翎。
知縣康明哲等、藍翎。
餘升叙有差。
○以克複安徽婺源、江西德興、等縣城。
賞參将丁長勝、遊擊鄧達榮、都司鐘南英、守備楊和貴、喻可宗、何德邵、陳訓華等、花翎。
千總胡定昭等、藍翎。
餘升叙有差。
○以克複湖北孝感縣城。
賞委營總安圖、桂廉、巴圖魯名号。
予黃岡陣亡防禦德海、委參領蘇英阿、祭葬世職。
○予江西樂平等處陣亡副将羅近秋、遊擊史聿舟、祭葬世職。
入祀湖南昭忠祠。
都司聶常本、守備張緻和等八員、祭葬世職。
○予河南楚旺鎮陣亡通判鄭履成、祭葬世職。
○予山東滕縣陣亡委營總奇普通阿、從九品王樹勳、祭葬世職。
○丙子。
谕内閣、前因各省軍務未蒇。
特派督辦團練大臣。
勸辦民團。
以輔兵力。
原以該員等、于本省地利民情。
較為熟悉。
督撫大吏。
若能與之虛衷商搉。
共濟時艱。
于軍務不無裨益。
乃近日如王有齡、王履謙、文煜、清盛、杜<喬羽>、聯捷等、無不各存意見。
彼此猜嫌。
殊失人臣和衷之義。
本日嚴樹森奏、毛昶熙、于南陽撚匪回巢。
并不會查虛實。
辄據軍營飾報。
單銜入告等語。
毛昶熙系幫辦之員。
此次單銜奏事。
本屬非是。
如果虛報勝仗。
為所部員弁冒功地步。
嚴樹森亦應據實參奏乃不肯明言撤去毛昶熙。
而以事權不一等詞。
空言動聽。
其器量褊淺。
意在獨斷獨行。
豈能逃朕洞鑒。
嚴樹森、毛昶熙、同辦一事。
惟當共矢公忠。
同心戮力。
不得意存畛域。
以小節微嫌。
率行渎奏。
其各路督兵大員、及團練大臣、各督撫等、于防剿事宜。
均宜開誠布公。
會同籌辦。
以副委任。
傥仍前各挾私意。
是已非人。
以緻贻誤地方。
則是自取罪戾。
不能以事多掣肘。
藉詞推诿也。
将此通谕知之。
○谕軍機大臣等、據勝保奏、進剿威縣賊匪獲勝。
并請添調馬隊、及饬催軍饷各等語。
官軍收複曲周縣城。
并威縣解圍。
已據聯捷奏報。
此次勝保派去官兵。
複獲勝仗。
正可乘此聲威。
跟蹤進擊。
着該大臣即饬帶兵各員、迅速剿辦。
毋任蔓延。
範縣教匪。
圍攻大名。
雖經官軍擊退。
并未大受懲創。
亟宜督饬各軍。
奮力埽蕩。
以固畿南門戶。
惟山東邱縣、館陶、莘縣、朝城、等處。
賊匪麕集。
更當兼顧東路。
以免疏虞。
前
逆匪由鄱陽故縣。
偷渡昌江。
候補三品京堂左宗棠、督兵迎擊。
由袁家灣、太園、石闆橋、直抵範家村、連獲勝仗。
旋因景德鎮被陷。
拔營移劄樂平。
三月初五日。
賊至桃嶺塔前一帶。
連亘十餘裡。
左宗棠親督各軍、開城迎擊。
殺賊四五千人。
陣斬黃紅衣賊目十數名。
燒毀賊壘二十餘座。
統計前後轉戰三十餘日。
六獲大捷。
斬馘幾二萬人。
樂平、浮梁、鄱陽、景德等處。
業已一律肅清。
左宗棠屢挫賊鋒。
實屬奮勇可嘉。
着發去白玉搬指一個。
白玉喜字翎管一枝。
小刀一把。
火鐮一把。
大荷包一對。
小荷包四個。
交左宗堂祗領。
以示優獎。
其在事尤為出力之按察使銜即選道王開化、着賞加布政使銜。
并賞給該員祖父母父母二品封典。
知縣劉典、着以直隸州知州遇缺即選。
并賞戴花翎。
其餘出力文武員弁。
并着曾國藩查明保奏。
○又谕、僧格林沁等奏、滕縣解圍、并饬辦各路賊匪獲勝一摺。
撚逆盤踞山東滕縣。
經翼長舒通額等、帶領兵勇進剿。
立将滕縣解圍。
該逆西竄。
官軍奮力沖擊。
殺斃百餘名。
複竄至濟甯城東。
經守城官兵。
開放大炮。
轟斃賊匪多名。
該逆分兩路遁去。
德楞額、剿辦峄縣、蘭山、費縣等處匪徒。
先後殺賊六七千名。
生捦數百名。
立即正法。
救出難民甚衆。
立将沙溝營、臨城驿、克複。
鄒縣教匪宋繼朋、盤踞鳳凰山一帶。
經國瑞等督帶兵勇。
由土旺進剿。
先後斃賊甚衆。
墜落山澗死者。
不計其數。
并奪賊圩二座。
着僧格林沁等、乘此聲威。
督饬将弁。
迅埽逆氛。
毋留餘孽。
○谕軍機大臣等、前因譚廷襄奏、撚匪由鄒縣、直撲濟甯、渡過運河。
分竄甯陽等處。
并曹東兩屬。
匪勢蔓延。
當谕令僧格林沁等、相機剿辦。
不可株守鄒縣。
本日據僧格林沁等奏、滕縣解圍。
該逆一股由魚台竄回老巢。
一股尚在郓钜一帶盤踞。
鄒縣教匪宋繼朋、踞守鳳凰山。
勢甚鸱張等語。
東省各屬匪徒。
紛紛蜂起。
勢若燎原。
若非及早埽除。
勢将愈聚愈多。
着僧格林沁等、仍遵前旨。
督饬将弁。
并會合各處鄉團。
迅将各匪痛加剿洗。
勿留餘孽。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據僧格林沁等奏、軍營馬匹不敷。
請饬察哈爾迅撥馬匹等語。
僧格林沁等現在山東攻剿撚逆。
軍營馬匹不敷騎用。
着慶昀、廉至、于商都馬群内。
揀選膘壯馬一千匹。
派員迅速解赴山東鄒縣、僧格林沁等軍營。
毋稍遲誤。
将此由五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據嚴樹森奏、山東館陶縣之館陶集。
現為賊踞。
漕船不能開行。
請饬山東巡撫、及帶兵大臣、速行剿除等語。
賊竄楚旺。
豫省存倉漕糧。
尚無損失。
惟山東館陶縣之館陶集。
為賊所踞。
搭有浮橋。
臨清亦有土匪。
恐漕船不能開行。
着譚廷襄督饬帶兵各員。
将館陶集股匪。
迅速剿辦。
悉數殲除。
并将所搭浮橋。
即行拆毀。
其臨清州土匪。
并着剿除淨盡。
催令沿河上下遊船隻。
星速赴楚旺受兌。
毋得遲誤。
前谕勝保将派往廣平威縣之正定兵。
及伊綿阿、分撥官兵。
并成祿、馬隊。
酌量撥赴東省。
即着該撫饬令帶兵之員。
會同此項官兵。
合力剿辦。
以通河道而利漕行。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新授雲貴總督劉源灏、奏謝授任恩。
并請入觐。
得旨。
着不必來見。
即赴新任。
卿之精力、雖稍覺衰老。
然坐辦尚可。
現在滇中無人。
徐之銘措置乖方。
不知滇省現在作何局面。
着趕緊赴滇設法補張。
以慰廑念。
○廣東巡撫耆齡奏報、粵軍收複福建武平。
得旨。
出力員弁兵勇。
查明彙入克複平遠案内請獎。
○命在籍都察院左副都禦史張芾、會同陝西巡撫瑛棨、辦理省城防堵。
○命候補三品京堂左宗棠、幫辦兩江總督曾國藩軍務。
○以克複安徽黟縣等城。
賞副将婁雲慶、陳得勝、易昌煥、遊擊熊鐵生、守備唐仁廉、巴圖魯名号。
副将宋國永、黃慶、陳由立、鄭陽和、以總兵官用。
佐領明興、委參領淩德、那勒豐阿、精林、都司蕭長茂、守備高啟等、花翎。
知縣康明哲等、藍翎。
餘升叙有差。
○以克複安徽婺源、江西德興、等縣城。
賞參将丁長勝、遊擊鄧達榮、都司鐘南英、守備楊和貴、喻可宗、何德邵、陳訓華等、花翎。
千總胡定昭等、藍翎。
餘升叙有差。
○以克複湖北孝感縣城。
賞委營總安圖、桂廉、巴圖魯名号。
予黃岡陣亡防禦德海、委參領蘇英阿、祭葬世職。
○予江西樂平等處陣亡副将羅近秋、遊擊史聿舟、祭葬世職。
入祀湖南昭忠祠。
都司聶常本、守備張緻和等八員、祭葬世職。
○予河南楚旺鎮陣亡通判鄭履成、祭葬世職。
○予山東滕縣陣亡委營總奇普通阿、從九品王樹勳、祭葬世職。
○丙子。
谕内閣、前因各省軍務未蒇。
特派督辦團練大臣。
勸辦民團。
以輔兵力。
原以該員等、于本省地利民情。
較為熟悉。
督撫大吏。
若能與之虛衷商搉。
共濟時艱。
于軍務不無裨益。
乃近日如王有齡、王履謙、文煜、清盛、杜<喬羽>、聯捷等、無不各存意見。
彼此猜嫌。
殊失人臣和衷之義。
本日嚴樹森奏、毛昶熙、于南陽撚匪回巢。
并不會查虛實。
辄據軍營飾報。
單銜入告等語。
毛昶熙系幫辦之員。
此次單銜奏事。
本屬非是。
如果虛報勝仗。
為所部員弁冒功地步。
嚴樹森亦應據實參奏乃不肯明言撤去毛昶熙。
而以事權不一等詞。
空言動聽。
其器量褊淺。
意在獨斷獨行。
豈能逃朕洞鑒。
嚴樹森、毛昶熙、同辦一事。
惟當共矢公忠。
同心戮力。
不得意存畛域。
以小節微嫌。
率行渎奏。
其各路督兵大員、及團練大臣、各督撫等、于防剿事宜。
均宜開誠布公。
會同籌辦。
以副委任。
傥仍前各挾私意。
是已非人。
以緻贻誤地方。
則是自取罪戾。
不能以事多掣肘。
藉詞推诿也。
将此通谕知之。
○谕軍機大臣等、據勝保奏、進剿威縣賊匪獲勝。
并請添調馬隊、及饬催軍饷各等語。
官軍收複曲周縣城。
并威縣解圍。
已據聯捷奏報。
此次勝保派去官兵。
複獲勝仗。
正可乘此聲威。
跟蹤進擊。
着該大臣即饬帶兵各員、迅速剿辦。
毋任蔓延。
範縣教匪。
圍攻大名。
雖經官軍擊退。
并未大受懲創。
亟宜督饬各軍。
奮力埽蕩。
以固畿南門戶。
惟山東邱縣、館陶、莘縣、朝城、等處。
賊匪麕集。
更當兼顧東路。
以免疏虞。
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