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百四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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竄陷。
革遊擊楊玉成、田宗興職。
留營效力。
○辛未。
谕内閣、現在記名水師總兵人員。
将次用竣。
着兩江、閩浙、兩廣總督。
于水師副将内、遴選堪勝水師總兵者。
各保二三員。
迅速送部引見。
候旨記名。
以備簡用。
不得以無員可保。
一奏塞責。
其水師參将遊擊各員。
如有材藝出衆、可備器使者。
并着核實保奏。
毋拘資格。
○谕軍機大臣等、前因苗練構釁。
疊經谕令袁甲三、妥為籌辦。
并因李世忠、訴稱族屬被害。
谕令該大臣傳谕該提督、聽候嚴樹森查辦。
本日據袁甲三奏稱、徐宿情形危迫。
請令賈臻控制全淮。
以李世忠、張學醇、為幫辦。
該大臣即抽兵前往徐州等語。
徐宿匪蹤延蔓。
前已谕令田在田、速籌剿洗。
并令吳棠、整頓團練。
聯絡聲勢。
袁甲三以田在田等、飛函來援。
遽欲抽兵前往。
意在兼顧北路。
惟該大臣督辦安徽軍務。
本以堵剿粵匪。
現在淮南尚未肅清。
若遽赴徐州。
恐粵匪擾及臨淮。
轉不免顧此失彼。
且苗練句結發逆。
肆行無忌。
該大臣疊次奏報。
于應剿應撫。
辦理尚無把握。
李世忠以族人受害。
有不為查究、即欲親往剿辦之語。
此兩事于大局極有關系。
該大臣若以事多棘手。
委之而去。
任令苗沛霖等、尋仇争殺。
未免意存诿卸。
袁甲三着仍駐臨淮。
堵剿粵逆。
無任北犯。
并将苗練尋仇一事。
妥為籌辦。
不得稍涉遊移。
俟辦理妥協。
再議移劄徐州。
方為妥善。
所請以賈臻等督辦軍務之處。
此時尚難照所議辦理也。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以山東曹州府屬官紳團練出力。
賞遊擊朱聖桂等、花翎。
主事邵子彜等、藍翎。
餘升叙有差。
予陣亡教谕王餘吉、訓導劉恩慶、把總李樹梓等十員、祭葬世職。
生員孔繼嶷等、賞恤加等。
○壬申。
谕軍機大臣等、前因色克通額等奏、俄國送到鳥槍。
拟酌酬該國、及賞給使臣等緞疋。
當經以誤會意旨。
谕令奕等妥為商議具奏。
茲據奕等奏稱、酌量酬答。
原指該國使臣、及運送教演之人。
并非專為酬答該國國王而設。
伊格那提業幅、已經回國。
均毋庸議給緞疋。
請于該國赍運使臣到時。
由恰克圖稅務項下。
提支銀兩。
酌量采買頒賜等語。
俄國運送鳥槍。
該使臣到恰克圖時。
酌給物件。
尚屬可行。
惟俄國不在屬國之列。
若稱奏明頒賞物件。
于事理究未妥協。
如慮該國使臣。
以未欽頒賞賜。
不肯收受。
不妨告以中國所屬各國使臣到京。
例有頒賞之件。
俄羅斯并非屬國。
難以代為奏請。
如此開導。
諒亦無可争論。
着奕等、咨照色克通額等、如俄國使臣運送鳥槍到時。
所給物件。
即作為庫倫辦事大臣酬答。
并準其于恰克圖稅預項下。
提支銀兩。
采買物件。
酌量多寡輕重辦理。
其教演之人。
亦作為色克通額等、賞給甎茶等物。
不得稱系奉旨賞賜。
再本日已發給成琦等谕旨。
加全權大臣字樣矣。
将此由五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此次成琦等、與俄國會勘地界。
設該國公使。
因谕旨内無全權等字樣。
不肯會勘。
必至臨期請旨。
往返需時。
着即發給全權大臣、便宜行事字樣上谕一道。
交成琦、景淳、祗領收存。
傥該國公使索看。
即行宣示。
如并未問及。
此旨即毋庸給予閱看。
現在俄使已赴烏蘇裡江口。
成琦等行抵該處。
即與該使臣會同辦理可也。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色克通額等奏、俄商欲于庫倫貿易。
行文阻止。
并将咨文鈔錄呈覽等語。
庫倫俄圈。
系為該國往來使臣公寓。
今該商等、欲于圈内居住。
并欲買用蒙古柴草産業。
雇賃駝馬。
并請饬恰克圖司員、行文蒙古查辦。
皆非條約所載。
色克通額等、所拟咨文。
據理駁斥。
尚屬周帀。
着即行知固畢爾那托爾。
令其遵照辦理。
俄商于庫倫銷售零星貨物。
系和約所載。
至私置産業。
設立行棧。
意在久住。
則系違背條約。
各蒙古遊牧人等。
私與俄國通商。
若一經出示曉谕。
則得步進步。
毫無限制。
色克通額等、務當确守條約。
随時阻止。
以期杜漸防微。
是為至要。
将此谕令知之。
○癸酉。
谕軍機大臣等、前因譚廷襄奏、砀南撚匪、欲圖北竄。
滕縣撚匪、擾及兖州。
當經谕令僧格林沁等、速行截擊。
并令該撫将軍昌各屬匪徒。
實力剿洗。
本日據譚廷襄奏、撚匪竄過鄒縣、直撲濟甯。
并分兩股。
由濟甯、汶上、渡過運河。
甯陽、東平、遍地匪蹤。
現因水阻。
意圖回竄過濟。
因恐曹屬土匪。
截奪辎重。
尚在中途盤踞。
其砀南撚匪、欲竄何處。
尚無确信。
并曹州、東昌、匪勢蔓延。
請饬勝保撥兵助剿等語。
撚匪竄渡運河。
僧格林沁派兵追剿。
在戴家廟迤南接仗。
剿辦情形。
尚未奏報。
該匪恐被曹屬土匪、截奪辎重。
盤踞中途。
此時正在遲疑之際。
雖賊衆兵寡。
未能迎頭截剿。
亦可擊其中腰。
截其後尾。
并奪其辎重。
以期力挫賊鋒。
着僧格林沁等、督饬官軍。
相機剿辦。
不可株守鄒縣。
坐失事機。
若能籠絡曹屬土匪。
使為我用。
并力剿洗。
尤為妥善。
其砀南匪衆。
未必非接應此股。
并着該大臣等确加偵探。
設法遏其北竄。
至曹州、東昌、兩屬土匪、教匪。
到處滋擾。
東省兵勇無多。
不敷剿辦。
尚屬實情。
昨因聯捷奏稱、東省匪勢猖獗。
請饬勝保分兵三路進攻。
本日複谕知該大臣、酌量撥兵前往。
仍着譚廷襄、督饬總兵郝上庠等、嚴扼河岸。
毋令匪徒得以分竄。
并添撥練勇。
與勝保聯捷等兵勇。
聯各聲勢。
四面兜剿。
以期漸就肅清。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前因聯捷奏、東省範縣賊匪、欲接南撚渡河。
濮觀等州縣。
亦皆被脅。
請饬勝保分三路進兵。
當谕令勝保、于馳抵直隸山東交界後。
酌量情形辦理。
本日據譚廷襄奏、曹州土匪狓猖。
濮、範、钜、郓、菏定、城武等屬。
随地皆匪。
結成大股。
蔓及壽張、陽谷、地方。
東昌教匪。
屯聚于莘、堂、冠、館等屬。
徒黨日增。
近又有由直隸清河、威縣、回竄之匪。
蔓及臨清所屬。
其餘如沂州屬之幅匪。
武定屬之枭匪。
及土匪、騎馬賊。
随地皆有。
請饬勝保分兵助剿等語。
曹州、東昌、兩屬。
匪勢日益蔓延。
該省兵力不敷剿辦。
系屬實在情形。
僧格林沁等在兖州一路。
堵剿撚匪。
其勢亦難兼顧。
現在曲周縣、已無賊蹤。
勝保前派正定官兵。
及伊綿阿、所派之兵。
并成祿所帶馬隊。
諒已馳抵廣平、威縣、一帶。
此項官兵。
應否馳赴
革遊擊楊玉成、田宗興職。
留營效力。
○辛未。
谕内閣、現在記名水師總兵人員。
将次用竣。
着兩江、閩浙、兩廣總督。
于水師副将内、遴選堪勝水師總兵者。
各保二三員。
迅速送部引見。
候旨記名。
以備簡用。
不得以無員可保。
一奏塞責。
其水師參将遊擊各員。
如有材藝出衆、可備器使者。
并着核實保奏。
毋拘資格。
○谕軍機大臣等、前因苗練構釁。
疊經谕令袁甲三、妥為籌辦。
并因李世忠、訴稱族屬被害。
谕令該大臣傳谕該提督、聽候嚴樹森查辦。
本日據袁甲三奏稱、徐宿情形危迫。
請令賈臻控制全淮。
以李世忠、張學醇、為幫辦。
該大臣即抽兵前往徐州等語。
徐宿匪蹤延蔓。
前已谕令田在田、速籌剿洗。
并令吳棠、整頓團練。
聯絡聲勢。
袁甲三以田在田等、飛函來援。
遽欲抽兵前往。
意在兼顧北路。
惟該大臣督辦安徽軍務。
本以堵剿粵匪。
現在淮南尚未肅清。
若遽赴徐州。
恐粵匪擾及臨淮。
轉不免顧此失彼。
且苗練句結發逆。
肆行無忌。
該大臣疊次奏報。
于應剿應撫。
辦理尚無把握。
李世忠以族人受害。
有不為查究、即欲親往剿辦之語。
此兩事于大局極有關系。
該大臣若以事多棘手。
委之而去。
任令苗沛霖等、尋仇争殺。
未免意存诿卸。
袁甲三着仍駐臨淮。
堵剿粵逆。
無任北犯。
并将苗練尋仇一事。
妥為籌辦。
不得稍涉遊移。
俟辦理妥協。
再議移劄徐州。
方為妥善。
所請以賈臻等督辦軍務之處。
此時尚難照所議辦理也。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以山東曹州府屬官紳團練出力。
賞遊擊朱聖桂等、花翎。
主事邵子彜等、藍翎。
餘升叙有差。
予陣亡教谕王餘吉、訓導劉恩慶、把總李樹梓等十員、祭葬世職。
生員孔繼嶷等、賞恤加等。
○壬申。
谕軍機大臣等、前因色克通額等奏、俄國送到鳥槍。
拟酌酬該國、及賞給使臣等緞疋。
當經以誤會意旨。
谕令奕等妥為商議具奏。
茲據奕等奏稱、酌量酬答。
原指該國使臣、及運送教演之人。
并非專為酬答該國國王而設。
伊格那提業幅、已經回國。
均毋庸議給緞疋。
請于該國赍運使臣到時。
由恰克圖稅務項下。
提支銀兩。
酌量采買頒賜等語。
俄國運送鳥槍。
該使臣到恰克圖時。
酌給物件。
尚屬可行。
惟俄國不在屬國之列。
若稱奏明頒賞物件。
于事理究未妥協。
如慮該國使臣。
以未欽頒賞賜。
不肯收受。
不妨告以中國所屬各國使臣到京。
例有頒賞之件。
俄羅斯并非屬國。
難以代為奏請。
如此開導。
諒亦無可争論。
着奕等、咨照色克通額等、如俄國使臣運送鳥槍到時。
所給物件。
即作為庫倫辦事大臣酬答。
并準其于恰克圖稅預項下。
提支銀兩。
采買物件。
酌量多寡輕重辦理。
其教演之人。
亦作為色克通額等、賞給甎茶等物。
不得稱系奉旨賞賜。
再本日已發給成琦等谕旨。
加全權大臣字樣矣。
将此由五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此次成琦等、與俄國會勘地界。
設該國公使。
因谕旨内無全權等字樣。
不肯會勘。
必至臨期請旨。
往返需時。
着即發給全權大臣、便宜行事字樣上谕一道。
交成琦、景淳、祗領收存。
傥該國公使索看。
即行宣示。
如并未問及。
此旨即毋庸給予閱看。
現在俄使已赴烏蘇裡江口。
成琦等行抵該處。
即與該使臣會同辦理可也。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色克通額等奏、俄商欲于庫倫貿易。
行文阻止。
并将咨文鈔錄呈覽等語。
庫倫俄圈。
系為該國往來使臣公寓。
今該商等、欲于圈内居住。
并欲買用蒙古柴草産業。
雇賃駝馬。
并請饬恰克圖司員、行文蒙古查辦。
皆非條約所載。
色克通額等、所拟咨文。
據理駁斥。
尚屬周帀。
着即行知固畢爾那托爾。
令其遵照辦理。
俄商于庫倫銷售零星貨物。
系和約所載。
至私置産業。
設立行棧。
意在久住。
則系違背條約。
各蒙古遊牧人等。
私與俄國通商。
若一經出示曉谕。
則得步進步。
毫無限制。
色克通額等、務當确守條約。
随時阻止。
以期杜漸防微。
是為至要。
将此谕令知之。
○癸酉。
谕軍機大臣等、前因譚廷襄奏、砀南撚匪、欲圖北竄。
滕縣撚匪、擾及兖州。
當經谕令僧格林沁等、速行截擊。
并令該撫将軍昌各屬匪徒。
實力剿洗。
本日據譚廷襄奏、撚匪竄過鄒縣、直撲濟甯。
并分兩股。
由濟甯、汶上、渡過運河。
甯陽、東平、遍地匪蹤。
現因水阻。
意圖回竄過濟。
因恐曹屬土匪。
截奪辎重。
尚在中途盤踞。
其砀南撚匪、欲竄何處。
尚無确信。
并曹州、東昌、匪勢蔓延。
請饬勝保撥兵助剿等語。
撚匪竄渡運河。
僧格林沁派兵追剿。
在戴家廟迤南接仗。
剿辦情形。
尚未奏報。
該匪恐被曹屬土匪、截奪辎重。
盤踞中途。
此時正在遲疑之際。
雖賊衆兵寡。
未能迎頭截剿。
亦可擊其中腰。
截其後尾。
并奪其辎重。
以期力挫賊鋒。
着僧格林沁等、督饬官軍。
相機剿辦。
不可株守鄒縣。
坐失事機。
若能籠絡曹屬土匪。
使為我用。
并力剿洗。
尤為妥善。
其砀南匪衆。
未必非接應此股。
并着該大臣等确加偵探。
設法遏其北竄。
至曹州、東昌、兩屬土匪、教匪。
到處滋擾。
東省兵勇無多。
不敷剿辦。
尚屬實情。
昨因聯捷奏稱、東省匪勢猖獗。
請饬勝保分兵三路進攻。
本日複谕知該大臣、酌量撥兵前往。
仍着譚廷襄、督饬總兵郝上庠等、嚴扼河岸。
毋令匪徒得以分竄。
并添撥練勇。
與勝保聯捷等兵勇。
聯各聲勢。
四面兜剿。
以期漸就肅清。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前因聯捷奏、東省範縣賊匪、欲接南撚渡河。
濮觀等州縣。
亦皆被脅。
請饬勝保分三路進兵。
當谕令勝保、于馳抵直隸山東交界後。
酌量情形辦理。
本日據譚廷襄奏、曹州土匪狓猖。
濮、範、钜、郓、菏定、城武等屬。
随地皆匪。
結成大股。
蔓及壽張、陽谷、地方。
東昌教匪。
屯聚于莘、堂、冠、館等屬。
徒黨日增。
近又有由直隸清河、威縣、回竄之匪。
蔓及臨清所屬。
其餘如沂州屬之幅匪。
武定屬之枭匪。
及土匪、騎馬賊。
随地皆有。
請饬勝保分兵助剿等語。
曹州、東昌、兩屬。
匪勢日益蔓延。
該省兵力不敷剿辦。
系屬實在情形。
僧格林沁等在兖州一路。
堵剿撚匪。
其勢亦難兼顧。
現在曲周縣、已無賊蹤。
勝保前派正定官兵。
及伊綿阿、所派之兵。
并成祿所帶馬隊。
諒已馳抵廣平、威縣、一帶。
此項官兵。
應否馳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