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百二十一
關燈
小
中
大
可釁自我開。
并曉谕居民。
不得與之接濟。
以杜該夷窺伺。
至駐劄青縣官兵。
即照所請。
派副将牛浩然管帶。
俟此項官兵到防。
歸克興阿統帶。
此次夷船北駛。
關系大局。
必須戰撫兼籌。
方為妥善。
僧格林沁布置周密。
于決戰雖有把握。
然亦必須暗中籌畫撫局。
恒福身任地方。
此時戰撫之機。
間有容發。
防剿事宜。
僧格林沁業經辦理周妥。
惟撫局屢降谕旨、令恒福專辦。
責無旁貸。
豈可稍存成見。
有意推诿。
着仍遵前旨。
遇有夷船前來。
即揀派妥員。
詢問來意。
相機妥辦。
所請派譚廷襄等來津之處。
着毋庸議。
奏片内已詳細批示。
諒該大臣等、必能領會也。
俄夷信件。
尚未據禮部送到。
俟送到時。
再行相機辦理。
将此由五百裡密谕知之。
○欽差大臣僧格林沁等奏、請于譚廷襄、崇綸、二員内。
派一員來津議撫。
得旨。
僧格林沁素顧大局。
深得兵心。
于決戰之時。
固無罅隙之漏。
而于撫局、亦必能代為擘畫。
至恒福以封疆大吏。
兼理防務。
于議戰議撫。
胥關天下蒼生。
豈可稍存成見。
若必欲仍複舊觀。
必以丁歲冬、粵城未失以前論。
試問能乎否乎。
○以四川酉陽防剿出力。
予道員王廷桢等、加銜升擢有差。
○以四川榮經縣城被賊竄陷。
旋即收複。
革知縣顔汝霖職。
免其查辦。
○以四川天全州城被賊竄陷。
革知州常慶職。
戴罪效力。
署總督曾望顔、下部議處。
○乙醜。
谕内閣、王有齡奏、請将藉辦軍需擅留各款之道府、撤任查辦一摺。
浙江溫處道俞樹風、前任溫州信知府王景澄、于應歸軍需專案報銷之款。
辄率藉墊借各項。
将茶捐關稅擅行坐扣截留。
并于勸捐款項。
既未請獎。
亦未具報。
所将茶捐。
又複濫支薪水。
顯有浮冒侵蝕情事。
俞樹風、王景澄、均着革職拏問。
交王有齡審訊。
将該員等經手各項。
徹底查明。
從嚴懲辦。
以肅法紀。
○谕軍機大臣等、瑞昌、王有齡奏、浙江軍饷罄盡一摺。
浙省現在防剿吃緊。
必須各軍協濟軍饷。
自系實在情形。
本日已由六百裡寄谕湖北、湖南、福建、廣東、四川、江西、各督撫。
按數撥解矣。
張玉良收集潰勇二萬四千餘人。
此輩多有眷屬。
無心戰鬥。
斷難得力。
若仍用之。
必至騷擾地方。
此時給與口糧。
不過暫時籠絡。
仍當設法徐為遣散。
以節糜費。
現在賊勢蔓延。
兵力不敷堵剿。
全在激勵團練。
保衛身家。
不但可以協助官兵。
兼可節省軍饷。
據奏嘉興之賊。
時出擄掠。
多為民團所敗。
可見百姓敵忾同仇。
深明大義。
着瑞昌、王有齡、饬屬認真舉行團練。
如湖州紳士趙景賢等、即可派辦。
毋得視為具文。
張玉良現劄石門灣。
步步進剿。
馬得昭為後路策應。
趙景賢會同劉仁福、由平望兜剿。
着即督饬各員。
分路攻擊。
克複嘉興。
進攻蘇郡。
毋稍延緩。
将此由六百裡加緊谕令知之。
○又谕、據瑞昌、王有齡奏、浙江軍饷、業已罄盡。
原有兵勇。
與招集江南潰軍。
共有五六萬之衆。
現在進攻嘉興。
援剿廣德。
均系大隊。
口糧不容稍缺。
請饬催各省協饷等語。
浙江甫遭蹂躏。
元氣未複。
而兵勇雲集。
士卒饑疲。
口糧無出。
自系實在情形。
着慶端、瑞瑸、仍遵前旨。
籌撥銀數萬兩。
迅解浙江。
并着勞崇光、耆齡、饬粵海關監督毓清、遵照部撥。
在于粵海關稅項下。
除應解内務府銀兩外。
下餘銀内、先撥銀十萬兩解浙。
官文、胡林翼、駱秉章、曾望顔、毓科、仍各按照前次部撥協款數目。
迅速籌撥。
解赴浙江。
俟曾國藩一軍到浙。
以資協濟。
毋稍延誤。
本日又據劉源灏奏、粵匪竄擾黔境、本地苗教各匪複事鸱張、饷竭師疲、力難兼顧、請饬催撥饷等語。
四川省欠解黔饷甚多。
着曾望顔無論何款。
迅即籌撥銀二十萬兩。
就近解黔。
以濟急需。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劉源灏奏、粵匪竄擾黔境、内賊複肆鸱張、瀝陳危急情形一摺。
粵匪擁衆萬餘。
由興義、貞豐、歸化、竄陷廣順、永甯、兩州城。
窺伺定番。
貴州省城附近苗教各匪。
乘閑而起。
雖經趙德昌等、帶隊馳往擊退。
而清水江以内數百裡。
賊蹤幾遍。
廣順甫經收複。
其永甯竄踞粵匪。
勢正狓猖。
定番距省僅百餘裡。
省城四面受敵。
情形實為危急。
着田興恕、即督大隊。
由石阡取道遵義。
徑抵省門。
以顧根本。
并将粵黔等匪、與劉源灏斟酌緩急。
力圖剿辦。
以除醜類而靖地方。
毋稍延誤。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欽差大臣袁甲三奏、剿滅薛成良股匪靖獎。
得旨。
前已有旨、令李若珠查明酌保。
着咨商該提督。
如尚有未保者。
準由汝處酌保數人。
○浙江巡撫王有齡奏、請将擅提茶捐之溫處道俞樹風等撤任。
得旨。
此等利令智昏之劣員。
即迅抵于法。
罪有應得。
然絲毫胥關拏項。
必須撤底查明。
○戶部議準前浙江巡撫胡興仁疏報、仁和場竄蕩五百二十四畝有奇。
照例升科。
從之。
○命浙江布政使沈兆澐來京。
以福建按察使莊受祺、為浙江布政使。
江西吉南贛甯道林福祥、為福建按察使。
調浙江按察使湯雲松、為江蘇按察使。
江蘇按察使甯曾綸、為浙江按察使。
○命二品銜江蘇淮揚道朱善張等、聽候江北團練大臣晏端書差委。
刑部主事李汝鈞、随辦文案。
○命降補總兵官鄭魁士、往安徽袁甲三軍營效力。
○以克複安徽全椒縣城。
暨滁州解圍出力。
賞副将向聰得、守備袁興旺、巴圖魯名号。
都司姚紹修、伍德勝、支萬蘭、守備周長福、倪文濱等、花翎。
知縣李德潢等、藍翎。
餘加銜升叙有差。
○以貴州廣順州城被賊竄陷。
随同收複署知縣史悠漢、革職留營。
戴罪自效。
予陣亡守備戴雨先、梁獻廷、千總阮登雲、把總張禧祚、祭葬世職。
監生譚功遠、賞恤加等。
○丙寅。
谕軍機大臣等、本日據薛煥奏、青浦、松江、相繼失守、并嚴扼要隘、迅圖克複一摺。
覽奏曷勝憤懑。
青浦、松江、于五月十二、十三等日。
連行失陷。
該城文武。
竟不能為一日之守。
且松江郡城。
設有提标五營。
額兵二三千名。
并有何桂清添派督标兵一百六十餘名。
盡足防剿。
乃賊匪竄至時。
僅有華亭、婁縣、募勇。
在西門接仗一次。
而五營員弁兵勇。
無一人出戰。
任令賊匪長驅入城。
實堪痛恨。
該處營務。
自張國梁在金陵督師後。
俱系參将遊桂林主持。
是否聞警先逃。
着即迅速查明。
嚴行參辦。
以伸軍律。
現在東西洨、及得勝港等處水師。
雖經獲勝。
而逆匪仍踞城未退。
着薛煥即督帶添募兵勇。
聯絡鄉團。
迅圖克複。
毋令再行蔓延。
至江蘇兵勇。
銳氣盡失。
潰逃相繼。
難期振作。
惟有鼓勵民團。
可輔兵之不足。
現已降旨、令前任内閣學士龐鐘璐、為督辦江南團練大臣。
晏端書、為督辦江北團練大臣。
着該撫就近與龐鐘璐、迅速籌商。
務令被賊郡縣。
一律舉行。
實力堵剿。
毋得有名無實。
至該撫召募呂宋夷兵助剿。
本有流弊。
既經<口英>酋口□普噜嘶喚回。
正可乘此機會。
聽其撤歸。
不必再行強留。
張國梁所遺江南提督員缺。
未便久懸。
着該撫即于江蘇帶兵各員中。
擇其得力堪以勝任者。
酌保一人。
候朕簡放。
并已谕知瑞昌、王有齡、恐蘇省無可保之員。
即在浙省帶兵各鎮内酌量保奏矣。
至漕糧為天庾正供。
關系緊要。
蘇省未失地方。
産米之區尚多。
仍着該撫設法豫為籌畫。
于明歲春間。
由海運津。
以備京倉支放。
是為至要。
将此由六百裡加緊谕令知之。
○又谕、前因嘉興、廣德、相繼失陷。
谕令瑞昌等、饬令張玉良、統帶水陸兵勇。
步步進劄。
以期迅複嘉興郡城。
本日複據薛煥奏、青浦、松江、連日失守、賊氛
并曉谕居民。
不得與之接濟。
以杜該夷窺伺。
至駐劄青縣官兵。
即照所請。
派副将牛浩然管帶。
俟此項官兵到防。
歸克興阿統帶。
此次夷船北駛。
關系大局。
必須戰撫兼籌。
方為妥善。
僧格林沁布置周密。
于決戰雖有把握。
然亦必須暗中籌畫撫局。
恒福身任地方。
此時戰撫之機。
間有容發。
防剿事宜。
僧格林沁業經辦理周妥。
惟撫局屢降谕旨、令恒福專辦。
責無旁貸。
豈可稍存成見。
有意推诿。
着仍遵前旨。
遇有夷船前來。
即揀派妥員。
詢問來意。
相機妥辦。
所請派譚廷襄等來津之處。
着毋庸議。
奏片内已詳細批示。
諒該大臣等、必能領會也。
俄夷信件。
尚未據禮部送到。
俟送到時。
再行相機辦理。
将此由五百裡密谕知之。
○欽差大臣僧格林沁等奏、請于譚廷襄、崇綸、二員内。
派一員來津議撫。
得旨。
僧格林沁素顧大局。
深得兵心。
于決戰之時。
固無罅隙之漏。
而于撫局、亦必能代為擘畫。
至恒福以封疆大吏。
兼理防務。
于議戰議撫。
胥關天下蒼生。
豈可稍存成見。
若必欲仍複舊觀。
必以丁歲冬、粵城未失以前論。
試問能乎否乎。
○以四川酉陽防剿出力。
予道員王廷桢等、加銜升擢有差。
○以四川榮經縣城被賊竄陷。
旋即收複。
革知縣顔汝霖職。
免其查辦。
○以四川天全州城被賊竄陷。
革知州常慶職。
戴罪效力。
署總督曾望顔、下部議處。
○乙醜。
谕内閣、王有齡奏、請将藉辦軍需擅留各款之道府、撤任查辦一摺。
浙江溫處道俞樹風、前任溫州信知府王景澄、于應歸軍需專案報銷之款。
辄率藉墊借各項。
将茶捐關稅擅行坐扣截留。
并于勸捐款項。
既未請獎。
亦未具報。
所将茶捐。
又複濫支薪水。
顯有浮冒侵蝕情事。
俞樹風、王景澄、均着革職拏問。
交王有齡審訊。
将該員等經手各項。
徹底查明。
從嚴懲辦。
以肅法紀。
○谕軍機大臣等、瑞昌、王有齡奏、浙江軍饷罄盡一摺。
浙省現在防剿吃緊。
必須各軍協濟軍饷。
自系實在情形。
本日已由六百裡寄谕湖北、湖南、福建、廣東、四川、江西、各督撫。
按數撥解矣。
張玉良收集潰勇二萬四千餘人。
此輩多有眷屬。
無心戰鬥。
斷難得力。
若仍用之。
必至騷擾地方。
此時給與口糧。
不過暫時籠絡。
仍當設法徐為遣散。
以節糜費。
現在賊勢蔓延。
兵力不敷堵剿。
全在激勵團練。
保衛身家。
不但可以協助官兵。
兼可節省軍饷。
據奏嘉興之賊。
時出擄掠。
多為民團所敗。
可見百姓敵忾同仇。
深明大義。
着瑞昌、王有齡、饬屬認真舉行團練。
如湖州紳士趙景賢等、即可派辦。
毋得視為具文。
張玉良現劄石門灣。
步步進剿。
馬得昭為後路策應。
趙景賢會同劉仁福、由平望兜剿。
着即督饬各員。
分路攻擊。
克複嘉興。
進攻蘇郡。
毋稍延緩。
将此由六百裡加緊谕令知之。
○又谕、據瑞昌、王有齡奏、浙江軍饷、業已罄盡。
原有兵勇。
與招集江南潰軍。
共有五六萬之衆。
現在進攻嘉興。
援剿廣德。
均系大隊。
口糧不容稍缺。
請饬催各省協饷等語。
浙江甫遭蹂躏。
元氣未複。
而兵勇雲集。
士卒饑疲。
口糧無出。
自系實在情形。
着慶端、瑞瑸、仍遵前旨。
籌撥銀數萬兩。
迅解浙江。
并着勞崇光、耆齡、饬粵海關監督毓清、遵照部撥。
在于粵海關稅項下。
除應解内務府銀兩外。
下餘銀内、先撥銀十萬兩解浙。
官文、胡林翼、駱秉章、曾望顔、毓科、仍各按照前次部撥協款數目。
迅速籌撥。
解赴浙江。
俟曾國藩一軍到浙。
以資協濟。
毋稍延誤。
本日又據劉源灏奏、粵匪竄擾黔境、本地苗教各匪複事鸱張、饷竭師疲、力難兼顧、請饬催撥饷等語。
四川省欠解黔饷甚多。
着曾望顔無論何款。
迅即籌撥銀二十萬兩。
就近解黔。
以濟急需。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劉源灏奏、粵匪竄擾黔境、内賊複肆鸱張、瀝陳危急情形一摺。
粵匪擁衆萬餘。
由興義、貞豐、歸化、竄陷廣順、永甯、兩州城。
窺伺定番。
貴州省城附近苗教各匪。
乘閑而起。
雖經趙德昌等、帶隊馳往擊退。
而清水江以内數百裡。
賊蹤幾遍。
廣順甫經收複。
其永甯竄踞粵匪。
勢正狓猖。
定番距省僅百餘裡。
省城四面受敵。
情形實為危急。
着田興恕、即督大隊。
由石阡取道遵義。
徑抵省門。
以顧根本。
并将粵黔等匪、與劉源灏斟酌緩急。
力圖剿辦。
以除醜類而靖地方。
毋稍延誤。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欽差大臣袁甲三奏、剿滅薛成良股匪靖獎。
得旨。
前已有旨、令李若珠查明酌保。
着咨商該提督。
如尚有未保者。
準由汝處酌保數人。
○浙江巡撫王有齡奏、請将擅提茶捐之溫處道俞樹風等撤任。
得旨。
此等利令智昏之劣員。
即迅抵于法。
罪有應得。
然絲毫胥關拏項。
必須撤底查明。
○戶部議準前浙江巡撫胡興仁疏報、仁和場竄蕩五百二十四畝有奇。
照例升科。
從之。
○命浙江布政使沈兆澐來京。
以福建按察使莊受祺、為浙江布政使。
江西吉南贛甯道林福祥、為福建按察使。
調浙江按察使湯雲松、為江蘇按察使。
江蘇按察使甯曾綸、為浙江按察使。
○命二品銜江蘇淮揚道朱善張等、聽候江北團練大臣晏端書差委。
刑部主事李汝鈞、随辦文案。
○命降補總兵官鄭魁士、往安徽袁甲三軍營效力。
○以克複安徽全椒縣城。
暨滁州解圍出力。
賞副将向聰得、守備袁興旺、巴圖魯名号。
都司姚紹修、伍德勝、支萬蘭、守備周長福、倪文濱等、花翎。
知縣李德潢等、藍翎。
餘加銜升叙有差。
○以貴州廣順州城被賊竄陷。
随同收複署知縣史悠漢、革職留營。
戴罪自效。
予陣亡守備戴雨先、梁獻廷、千總阮登雲、把總張禧祚、祭葬世職。
監生譚功遠、賞恤加等。
○丙寅。
谕軍機大臣等、本日據薛煥奏、青浦、松江、相繼失守、并嚴扼要隘、迅圖克複一摺。
覽奏曷勝憤懑。
青浦、松江、于五月十二、十三等日。
連行失陷。
該城文武。
竟不能為一日之守。
且松江郡城。
設有提标五營。
額兵二三千名。
并有何桂清添派督标兵一百六十餘名。
盡足防剿。
乃賊匪竄至時。
僅有華亭、婁縣、募勇。
在西門接仗一次。
而五營員弁兵勇。
無一人出戰。
任令賊匪長驅入城。
實堪痛恨。
該處營務。
自張國梁在金陵督師後。
俱系參将遊桂林主持。
是否聞警先逃。
着即迅速查明。
嚴行參辦。
以伸軍律。
現在東西洨、及得勝港等處水師。
雖經獲勝。
而逆匪仍踞城未退。
着薛煥即督帶添募兵勇。
聯絡鄉團。
迅圖克複。
毋令再行蔓延。
至江蘇兵勇。
銳氣盡失。
潰逃相繼。
難期振作。
惟有鼓勵民團。
可輔兵之不足。
現已降旨、令前任内閣學士龐鐘璐、為督辦江南團練大臣。
晏端書、為督辦江北團練大臣。
着該撫就近與龐鐘璐、迅速籌商。
務令被賊郡縣。
一律舉行。
實力堵剿。
毋得有名無實。
至該撫召募呂宋夷兵助剿。
本有流弊。
既經<口英>酋口□普噜嘶喚回。
正可乘此機會。
聽其撤歸。
不必再行強留。
張國梁所遺江南提督員缺。
未便久懸。
着該撫即于江蘇帶兵各員中。
擇其得力堪以勝任者。
酌保一人。
候朕簡放。
并已谕知瑞昌、王有齡、恐蘇省無可保之員。
即在浙省帶兵各鎮内酌量保奏矣。
至漕糧為天庾正供。
關系緊要。
蘇省未失地方。
産米之區尚多。
仍着該撫設法豫為籌畫。
于明歲春間。
由海運津。
以備京倉支放。
是為至要。
将此由六百裡加緊谕令知之。
○又谕、前因嘉興、廣德、相繼失陷。
谕令瑞昌等、饬令張玉良、統帶水陸兵勇。
步步進劄。
以期迅複嘉興郡城。
本日複據薛煥奏、青浦、松江、連日失守、賊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