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百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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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兩。
應如何完繳之處。
着查明迅速籌解。
以清款項。
毋再延宕。
○谕軍機大臣等、劄拉芬泰等奏、各營員弁具禀伊犁兵饷久竭、情形急迫一摺。
伊犁官兵俸饷。
積欠過多。
節經降旨饬催迅解。
未能應期解到。
該兵丁全藉俸饷為生。
當差不無苦累。
各營員弁所禀。
亦系實在情形。
該将軍等、所請饬部及陝甘督臣迅速籌撥之處。
已交戶部議奏矣。
惟俸饷雖有積欠。
該員弁亦當妥為拊循。
着劄拉芬泰、法福禮、嚴饬各營員弁。
實力開導。
遍行曉谕。
不得藉饷缺為詞。
緻令别滋事端。
将此谕令知之。
○署陝西巡撫譚廷襄奏、請挑練勇八百名。
派員管帶。
赴漢中興安一帶、防堵川匪。
得旨。
即使訓練精熟。
八百焉能敷用。
一經官手。
百弊叢生。
總應民捐民辦。
寓禦侮于自衛。
賊來、固不容延蔓。
賊不來、亦足以清奸宄。
所請派員管帶之處。
不準行。
○庚辰。
谕内閣、軍興以來。
疊經谕令各直省督撫、勸谕紳民舉行團練。
京外官紳。
果有谙悉戎機者。
亦屬經降旨、令其在籍辦團。
藉資表率。
迨着有勞績。
經各督撫、及各路統兵大臣奏聞。
亦不立予恩施。
以示優異。
凡以官民聯為一體。
即盜賊無自生心。
正本清源。
莫要于是。
乃江南省城、及皖南北各郡縣。
淪陷于賊。
久未攻拔。
近自高淳、句容、等縣不守。
丹陽繼陷。
蘇常一帶。
風鶴頻驚。
不免流離遷徙。
大江南北億萬生靈。
皆吾赤子。
久罹于水深火熱之中。
而莫之拯救。
深宮廑念。
晷刻難安。
大營兵饷。
何一非我民脂膏。
竭力供億。
原期共保安全。
乃和春等、不惟不能迅奏虞功。
反令财賦之區。
緻被蹂躍。
殊堪痛恨。
已嚴饬該大臣等、激勵将士。
力贖前愆。
其守令等官、與地方紳士。
亦應将守禦之法。
實力講求。
協助官兵。
同仇敵忾。
所有江蘇等省在籍紳士。
除業經奉有谕旨辦理團練外。
其通曉大體、律身公正、足系人望者。
自不乏人。
即着在京籍隸江蘇、安徽、浙江、河南、等省之大小官員。
将如何團練、随同官兵助剿、及防守等一切事宜。
務須統籌全局。
尤不可自顧鄉闾。
須與官兵連為一氣。
庶于防剿方能得力。
其如何辦理之處。
着各抒所見、并各舉所知、迅速奏聞。
毋得虛言搪塞。
該紳民等、食毛踐土、二百餘年。
諒能衆志成城。
以輔兵力之不逮。
朕實有厚望焉。
至于被脅難民。
要非甘心從逆。
其有真知悔悟、自拔來歸者。
并着各督撫、及各統兵大臣、援照曆辦成案。
奏請免罪。
以示脅從罔治、鹹與維新至意。
○谕軍機大臣等、前因金陵大營被陷。
和春等未能兼顧江北。
李若珠陡患痹證。
節經谕令都興阿、或由舒桐、或由霍六、進兵。
與袁甲三等各軍、聯絡聲勢。
駐劄江北。
進攻六合、浦口、天長等處。
現在逆首陳玉成在江浦。
糾合和州以西之賊。
意圖傾巢出犯。
江南潰兵。
紛紛渡江。
情形實為危急。
和春等、由丹陽退保常州。
大江南北。
文報不通。
江北一軍。
若非威望素着之大員統帥。
勢将渙散。
設或江南之賊渡江。
與天長六合之賊合成一片。
則揚州等處。
亦将被擾。
着官文等統籌全局。
即令都興阿、迅赴揚州六合一帶。
與袁甲三各軍、互相聯絡。
力圖進取。
以纾朕懷。
如舒桐霍六等處、未能行走迅速。
即由間道設法前往。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福建水師提督楊載福奏、遵旨防守李陽河。
并進攻蟂矶獲勝情形。
得旨。
蟂矶地方。
能否據守。
若不能守。
迅将中壘攻克。
并将其餘三壘一律平毀。
勿令該逆再踞。
○命荊州将軍都興阿督辦江蘇江北軍務。
○予安徽陣亡守備彭先大、外委湯洲南、祭葬世職。
○辛巳。
孝端文皇後忌辰。
遣官祭昭陵。
○谕軍機大臣等、袁甲三奏、江北大局吃緊、現籌布置情形、并請派大員專辦江北軍務一摺。
天長六合逆匪。
糾集大股。
擄取民船。
勢将水陸并力東犯。
揚郡及裡下河等處。
均形吃重。
袁甲三、現派副将黃開榜、管帶炮船三十隻東下。
督同前次派往之遊擊張得魁等炮船三十隻。
由蔣壩三河。
下抵寶應高郵等湖。
往來巡防。
并酌添漁劃、協助兵船。
以杜賊匪竄渡。
所籌尚屬周妥。
惟水路兵勇。
必須陸兵協助。
方可聲勢聯絡。
總兵鶴齡、現防衡陽。
安勇、現防三河。
着王夢齡、即行飛饬該總兵等、與水路師船、聯為一氣。
以期互相援應。
力遏賊鋒。
至江北統兵大員。
已谕令都興阿督辦江北運務。
與袁甲三各軍、互相聯絡矣。
清淮一帶。
地居沖要。
已降旨、令王夢齡迅赴漕督署任。
着即妥籌布置。
督率兵勇。
鼓舞鄉團。
與水陸諸軍、聯絡防堵。
毋稍松懈。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予安徽六安州等處殉難知州尹寶圭、縣丞黃河清、巡檢駱秉章、守備淩慶桂、儲開元、千總趙玉選、蘇世常、祭葬世職。
生員黃先鳴等十八名口、旌恤如例。
○壬午。
谕軍機大臣等、有人奏、京師辇毂重地。
近年搶竊漸多。
若非有窩藏之家。
何至肆行無忌。
甚且有外國夷人、溷入京城。
改易内地服色。
以傳教為名等語。
盤诘奸匪。
本系地方要務。
着步軍統領衙門、順天府、五城禦史、各督饬所轄地面、密為查辦。
遇有外來遊棍。
或三五成群。
或行蹤詭秘者。
立即密拏嚴究。
固不得過事張皇。
尤不得稍行疏縱。
其近畿一帶。
如通州、武清、固安、良鄉、房山、昌平、密雲、等州縣。
即由順天府、饬各該文武員弁等、嚴密稽查。
按月報核。
毋得視為具文。
将此各谕令知之。
○又谕、據喬松年奏、江南軍情益急、江北饷需益绌、并陳江防吃緊情形一摺。
據稱自丹陽失守以後。
賊匪四竄。
如丹陽、辛豐、谏壁、大港等鎮。
圌山關。
皆被賊擾。
并擄船
應如何完繳之處。
着查明迅速籌解。
以清款項。
毋再延宕。
○谕軍機大臣等、劄拉芬泰等奏、各營員弁具禀伊犁兵饷久竭、情形急迫一摺。
伊犁官兵俸饷。
積欠過多。
節經降旨饬催迅解。
未能應期解到。
該兵丁全藉俸饷為生。
當差不無苦累。
各營員弁所禀。
亦系實在情形。
該将軍等、所請饬部及陝甘督臣迅速籌撥之處。
已交戶部議奏矣。
惟俸饷雖有積欠。
該員弁亦當妥為拊循。
着劄拉芬泰、法福禮、嚴饬各營員弁。
實力開導。
遍行曉谕。
不得藉饷缺為詞。
緻令别滋事端。
将此谕令知之。
○署陝西巡撫譚廷襄奏、請挑練勇八百名。
派員管帶。
赴漢中興安一帶、防堵川匪。
得旨。
即使訓練精熟。
八百焉能敷用。
一經官手。
百弊叢生。
總應民捐民辦。
寓禦侮于自衛。
賊來、固不容延蔓。
賊不來、亦足以清奸宄。
所請派員管帶之處。
不準行。
○庚辰。
谕内閣、軍興以來。
疊經谕令各直省督撫、勸谕紳民舉行團練。
京外官紳。
果有谙悉戎機者。
亦屬經降旨、令其在籍辦團。
藉資表率。
迨着有勞績。
經各督撫、及各路統兵大臣奏聞。
亦不立予恩施。
以示優異。
凡以官民聯為一體。
即盜賊無自生心。
正本清源。
莫要于是。
乃江南省城、及皖南北各郡縣。
淪陷于賊。
久未攻拔。
近自高淳、句容、等縣不守。
丹陽繼陷。
蘇常一帶。
風鶴頻驚。
不免流離遷徙。
大江南北億萬生靈。
皆吾赤子。
久罹于水深火熱之中。
而莫之拯救。
深宮廑念。
晷刻難安。
大營兵饷。
何一非我民脂膏。
竭力供億。
原期共保安全。
乃和春等、不惟不能迅奏虞功。
反令财賦之區。
緻被蹂躍。
殊堪痛恨。
已嚴饬該大臣等、激勵将士。
力贖前愆。
其守令等官、與地方紳士。
亦應将守禦之法。
實力講求。
協助官兵。
同仇敵忾。
所有江蘇等省在籍紳士。
除業經奉有谕旨辦理團練外。
其通曉大體、律身公正、足系人望者。
自不乏人。
即着在京籍隸江蘇、安徽、浙江、河南、等省之大小官員。
将如何團練、随同官兵助剿、及防守等一切事宜。
務須統籌全局。
尤不可自顧鄉闾。
須與官兵連為一氣。
庶于防剿方能得力。
其如何辦理之處。
着各抒所見、并各舉所知、迅速奏聞。
毋得虛言搪塞。
該紳民等、食毛踐土、二百餘年。
諒能衆志成城。
以輔兵力之不逮。
朕實有厚望焉。
至于被脅難民。
要非甘心從逆。
其有真知悔悟、自拔來歸者。
并着各督撫、及各統兵大臣、援照曆辦成案。
奏請免罪。
以示脅從罔治、鹹與維新至意。
○谕軍機大臣等、前因金陵大營被陷。
和春等未能兼顧江北。
李若珠陡患痹證。
節經谕令都興阿、或由舒桐、或由霍六、進兵。
與袁甲三等各軍、聯絡聲勢。
駐劄江北。
進攻六合、浦口、天長等處。
現在逆首陳玉成在江浦。
糾合和州以西之賊。
意圖傾巢出犯。
江南潰兵。
紛紛渡江。
情形實為危急。
和春等、由丹陽退保常州。
大江南北。
文報不通。
江北一軍。
若非威望素着之大員統帥。
勢将渙散。
設或江南之賊渡江。
與天長六合之賊合成一片。
則揚州等處。
亦将被擾。
着官文等統籌全局。
即令都興阿、迅赴揚州六合一帶。
與袁甲三各軍、互相聯絡。
力圖進取。
以纾朕懷。
如舒桐霍六等處、未能行走迅速。
即由間道設法前往。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福建水師提督楊載福奏、遵旨防守李陽河。
并進攻蟂矶獲勝情形。
得旨。
蟂矶地方。
能否據守。
若不能守。
迅将中壘攻克。
并将其餘三壘一律平毀。
勿令該逆再踞。
○命荊州将軍都興阿督辦江蘇江北軍務。
○予安徽陣亡守備彭先大、外委湯洲南、祭葬世職。
○辛巳。
孝端文皇後忌辰。
遣官祭昭陵。
○谕軍機大臣等、袁甲三奏、江北大局吃緊、現籌布置情形、并請派大員專辦江北軍務一摺。
天長六合逆匪。
糾集大股。
擄取民船。
勢将水陸并力東犯。
揚郡及裡下河等處。
均形吃重。
袁甲三、現派副将黃開榜、管帶炮船三十隻東下。
督同前次派往之遊擊張得魁等炮船三十隻。
由蔣壩三河。
下抵寶應高郵等湖。
往來巡防。
并酌添漁劃、協助兵船。
以杜賊匪竄渡。
所籌尚屬周妥。
惟水路兵勇。
必須陸兵協助。
方可聲勢聯絡。
總兵鶴齡、現防衡陽。
安勇、現防三河。
着王夢齡、即行飛饬該總兵等、與水路師船、聯為一氣。
以期互相援應。
力遏賊鋒。
至江北統兵大員。
已谕令都興阿督辦江北運務。
與袁甲三各軍、互相聯絡矣。
清淮一帶。
地居沖要。
已降旨、令王夢齡迅赴漕督署任。
着即妥籌布置。
督率兵勇。
鼓舞鄉團。
與水陸諸軍、聯絡防堵。
毋稍松懈。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予安徽六安州等處殉難知州尹寶圭、縣丞黃河清、巡檢駱秉章、守備淩慶桂、儲開元、千總趙玉選、蘇世常、祭葬世職。
生員黃先鳴等十八名口、旌恤如例。
○壬午。
谕軍機大臣等、有人奏、京師辇毂重地。
近年搶竊漸多。
若非有窩藏之家。
何至肆行無忌。
甚且有外國夷人、溷入京城。
改易内地服色。
以傳教為名等語。
盤诘奸匪。
本系地方要務。
着步軍統領衙門、順天府、五城禦史、各督饬所轄地面、密為查辦。
遇有外來遊棍。
或三五成群。
或行蹤詭秘者。
立即密拏嚴究。
固不得過事張皇。
尤不得稍行疏縱。
其近畿一帶。
如通州、武清、固安、良鄉、房山、昌平、密雲、等州縣。
即由順天府、饬各該文武員弁等、嚴密稽查。
按月報核。
毋得視為具文。
将此各谕令知之。
○又谕、據喬松年奏、江南軍情益急、江北饷需益绌、并陳江防吃緊情形一摺。
據稱自丹陽失守以後。
賊匪四竄。
如丹陽、辛豐、谏壁、大港等鎮。
圌山關。
皆被賊擾。
并擄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