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百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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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道路。
務須由北倉行走。
不準前往天津。
及大沽炮台後路等處。
免其窺見。
緻令得我虛實。
将此由四百裡密谕知之。
○閩浙總督慶端奏、閩省洋藥正稅。
應俟上海議定章程。
方能啟徵。
現先籌撥閩海關銀五萬兩解京。
得旨。
夷稅未定。
商稅自有。
何得如是含混。
現在閩關若非暢旺。
焉能若茲應手。
尚欲劃抵歸還。
是徒有藥稅之名。
那東補西。
惟虧正款。
所請歸還之處。
毋庸議。
若将來關稅。
藉口短少。
必将前後任監督、着落賠補。
○以内閣學士慶英、兼鑲紅旗蒙古副都統。
○以福建剿匪出力。
賞知府王延齡。
花翎。
布政使裕铎、下部優叙。
○壬申。
以安徽剿賊出力。
賞守備周汝和、千總王仁和、花翎。
外委劉複勝等、藍翎。
餘加銜升擢有差。
○以楚皖交界團防剿賊出力。
賞直隸州州同趙孟桢、藍翎。
餘加銜升擢有差。
○以克複安徽太湖等縣城。
賞總兵官沉俊德、副将蕭慶衍、彭炳武、彭星占、朱品文、餘大勝、參将張玉田、遊擊楊鎮魁、巴圖魯名号。
同知吳葆儀、遊擊餘福松、都司王複勝、守備黃恒春等、花翎。
同知金玉堂等、藍翎。
餘加銜升叙有差。
○以安徽潛山辦團出力。
賞軍功蔣榮連、花翎。
武舉儲開泰等、藍翎。
餘加銜升擢有差。
○以克複福建甯化等縣城。
賞知縣朱善骥等、藍翎。
免知府雷瑞光、同知盧烑、處分。
餘加銜升叙有差。
○予安徽陣亡州同銜徐貴馨、知州銜。
生員王春濤等、從九品銜。
武生宋如虎等、千總銜。
童生王三畏等、把總銜。
祭葬世職。
如贈銜例。
并準建祠。
○癸酉。
谕内閣、巡視西城禦史興奎等奏、控案内牽涉賄買言官等詞、請交刑部審辦等語。
據稱、候補員外郎福祥、興趙希文、互控地畝一案。
業經順天府拟結。
惟福祥在城所遞呈内。
有孟窦二姓唆訟。
及賄買言官之說。
虛實均應徹底根究。
着交刑部提集人證卷宗。
嚴行審訊。
務期水落石出。
以成信谳。
尋奏、賄買言官、及唆訟等情。
福祥并不能指實。
應照申訴不實例滿杖。
系屬職官。
應請革職。
從之。
○谕軍機大臣等、本日據何桂清奏、丹陽失守、和春、許乃钊、退至常州、張國梁不知下落、并現在布置大概情形一摺。
前據何桂清奏稱、和春等、進扼丹陽。
居中調度。
方期激勵軍心。
力圖進取。
今丹陽又為賊匪攻陷。
兵勢屢挫。
東南大局。
岌岌可虞。
和春身為統帥。
所司何事。
緻令潰敗至此。
殊堪痛恨。
惟當妥速布置。
先固軍心。
再籌進剿。
以期力贖前愆。
蘇郡系省垣重地。
兵力甚單。
何桂清自應馳赴該處、督率兵勇。
聯絡鄉團。
力籌防剿事宜。
以固根本。
現在潰勇難民。
紛往蘇郡。
奸細最易溷迹。
何桂清務當與徐有壬、督饬地方文武。
嚴密稽查。
先清内奸。
鎮江一帶。
現有何員駐守。
張國梁現在曾否回營。
着和春等、迅速查明馳奏。
以慰朕懷。
本日複據喬松年奏、九洑洲兵勇潰退、并李若珠陡患痹症、不能行步各等語。
着和春等、仍遵前旨。
速派得力大員。
前往更代。
力顧江北。
其九洑洲潰敗兵勇。
亦即由江南大營、派員迎提。
催令速赴鎮常。
毋任逗遛。
将此由六百裡加緊各谕令知之。
○又谕、前因金陵大營被陷。
官軍退索鎮江。
當谕令都興阿。
督帶馬步各隊。
或由舒桐。
或由霍六進兵。
與袁甲三等各軍。
聯絡聲勢。
駐劄江北。
進攻六合、浦口、天長等處。
本日據喬松年奏、丹陽被賊圍攻。
已于上月二十九日失陷。
江南北軍情。
同時吃緊。
李若珠陡患痹症。
勢難臨陣督隊等語。
現在丹陽已失。
天長六合之賊。
時時出巢窺伺。
江北無重兵駐劄。
該逆難保不乘此鸱張。
更思竄擾。
着都興阿、即督帶馬步各隊四五千名。
趕緊前進。
與袁甲三等各軍。
互相聯絡。
力圖進取。
并着官文等、仍遵前旨。
将所需口糧軍火。
寬為籌備。
毋稍遲誤。
曾國藩現在圍攻安慶。
着即迅圖克複。
遵照前旨。
率師東下。
迅埽賊氛。
其楊載福水師。
仍着進攻蕪湖。
扼賊之吭。
并與李德麟等梭巡江面。
以牽賊勢。
毋令北竄。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聯英、庚長奏、逆匪直撲三河、衡陽、圖竄清淮、現在撥兵防堵一摺。
據稱、黃黑等旗撚匪。
直撲衡陽。
紮筏搶渡。
經總兵鶴齡等、督隊擊退。
又另股撚匪。
竄偪花園觜、都管塘各鄉。
都司張得魁等、督兵截剿。
該匪即逃至馬家壩
務須由北倉行走。
不準前往天津。
及大沽炮台後路等處。
免其窺見。
緻令得我虛實。
将此由四百裡密谕知之。
○閩浙總督慶端奏、閩省洋藥正稅。
應俟上海議定章程。
方能啟徵。
現先籌撥閩海關銀五萬兩解京。
得旨。
夷稅未定。
商稅自有。
何得如是含混。
現在閩關若非暢旺。
焉能若茲應手。
尚欲劃抵歸還。
是徒有藥稅之名。
那東補西。
惟虧正款。
所請歸還之處。
毋庸議。
若将來關稅。
藉口短少。
必将前後任監督、着落賠補。
○以内閣學士慶英、兼鑲紅旗蒙古副都統。
○以福建剿匪出力。
賞知府王延齡。
花翎。
布政使裕铎、下部優叙。
○壬申。
以安徽剿賊出力。
賞守備周汝和、千總王仁和、花翎。
外委劉複勝等、藍翎。
餘加銜升擢有差。
○以楚皖交界團防剿賊出力。
賞直隸州州同趙孟桢、藍翎。
餘加銜升擢有差。
○以克複安徽太湖等縣城。
賞總兵官沉俊德、副将蕭慶衍、彭炳武、彭星占、朱品文、餘大勝、參将張玉田、遊擊楊鎮魁、巴圖魯名号。
同知吳葆儀、遊擊餘福松、都司王複勝、守備黃恒春等、花翎。
同知金玉堂等、藍翎。
餘加銜升叙有差。
○以安徽潛山辦團出力。
賞軍功蔣榮連、花翎。
武舉儲開泰等、藍翎。
餘加銜升擢有差。
○以克複福建甯化等縣城。
賞知縣朱善骥等、藍翎。
免知府雷瑞光、同知盧烑、處分。
餘加銜升叙有差。
○予安徽陣亡州同銜徐貴馨、知州銜。
生員王春濤等、從九品銜。
武生宋如虎等、千總銜。
童生王三畏等、把總銜。
祭葬世職。
如贈銜例。
并準建祠。
○癸酉。
谕内閣、巡視西城禦史興奎等奏、控案内牽涉賄買言官等詞、請交刑部審辦等語。
據稱、候補員外郎福祥、興趙希文、互控地畝一案。
業經順天府拟結。
惟福祥在城所遞呈内。
有孟窦二姓唆訟。
及賄買言官之說。
虛實均應徹底根究。
着交刑部提集人證卷宗。
嚴行審訊。
務期水落石出。
以成信谳。
尋奏、賄買言官、及唆訟等情。
福祥并不能指實。
應照申訴不實例滿杖。
系屬職官。
應請革職。
從之。
○谕軍機大臣等、本日據何桂清奏、丹陽失守、和春、許乃钊、退至常州、張國梁不知下落、并現在布置大概情形一摺。
前據何桂清奏稱、和春等、進扼丹陽。
居中調度。
方期激勵軍心。
力圖進取。
今丹陽又為賊匪攻陷。
兵勢屢挫。
東南大局。
岌岌可虞。
和春身為統帥。
所司何事。
緻令潰敗至此。
殊堪痛恨。
惟當妥速布置。
先固軍心。
再籌進剿。
以期力贖前愆。
蘇郡系省垣重地。
兵力甚單。
何桂清自應馳赴該處、督率兵勇。
聯絡鄉團。
力籌防剿事宜。
以固根本。
現在潰勇難民。
紛往蘇郡。
奸細最易溷迹。
何桂清務當與徐有壬、督饬地方文武。
嚴密稽查。
先清内奸。
鎮江一帶。
現有何員駐守。
張國梁現在曾否回營。
着和春等、迅速查明馳奏。
以慰朕懷。
本日複據喬松年奏、九洑洲兵勇潰退、并李若珠陡患痹症、不能行步各等語。
着和春等、仍遵前旨。
速派得力大員。
前往更代。
力顧江北。
其九洑洲潰敗兵勇。
亦即由江南大營、派員迎提。
催令速赴鎮常。
毋任逗遛。
将此由六百裡加緊各谕令知之。
○又谕、前因金陵大營被陷。
官軍退索鎮江。
當谕令都興阿。
督帶馬步各隊。
或由舒桐。
或由霍六進兵。
與袁甲三等各軍。
聯絡聲勢。
駐劄江北。
進攻六合、浦口、天長等處。
本日據喬松年奏、丹陽被賊圍攻。
已于上月二十九日失陷。
江南北軍情。
同時吃緊。
李若珠陡患痹症。
勢難臨陣督隊等語。
現在丹陽已失。
天長六合之賊。
時時出巢窺伺。
江北無重兵駐劄。
該逆難保不乘此鸱張。
更思竄擾。
着都興阿、即督帶馬步各隊四五千名。
趕緊前進。
與袁甲三等各軍。
互相聯絡。
力圖進取。
并着官文等、仍遵前旨。
将所需口糧軍火。
寬為籌備。
毋稍遲誤。
曾國藩現在圍攻安慶。
着即迅圖克複。
遵照前旨。
率師東下。
迅埽賊氛。
其楊載福水師。
仍着進攻蕪湖。
扼賊之吭。
并與李德麟等梭巡江面。
以牽賊勢。
毋令北竄。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聯英、庚長奏、逆匪直撲三河、衡陽、圖竄清淮、現在撥兵防堵一摺。
據稱、黃黑等旗撚匪。
直撲衡陽。
紮筏搶渡。
經總兵鶴齡等、督隊擊退。
又另股撚匪。
竄偪花園觜、都管塘各鄉。
都司張得魁等、督兵截剿。
該匪即逃至馬家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