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百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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酌量派出一二員。
前往勝保軍營。
聽候調遣。
另片奏、撚匪鸱張。
馬賊過多。
非添調馬隊官兵。
不能制賊死命等語。
傅振邦所撥馬隊四百名。
據稱尚未到營。
且大半無馬。
恐難得力。
昨谕令袁甲三、将伊興額所帶馬隊一百數十名。
酌量分别去留。
着該大臣察看此項馬隊。
如尚得力。
即可撥往勝保軍營。
前據翁同書奏、吉林馬隊内無馬兵丁一百餘名。
拟派往豫省歸勝保調遣。
并着催令迅速前往。
此外如有可籌撥之處。
亦可酌量調撥。
以資攻剿。
複據勝保奏、據苗沛霖禀稱、蒙城一帶。
自趙海檀城賊圍相繼攻破。
賊猶負固其中。
真賊圍有五百座。
首鼠兩端者、亦有五百座等語。
賊黨雖多。
總期解散其勢。
方不緻句結蔓延。
現在傅振邦會合苗練、分路進攻。
即着該提督等相機籌辦。
妥為招撫。
予以自新。
令其真心投誠。
賊衆皆為我用。
攻剿自易得手。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瑞昌、王有齡奏、東壩溧陽逆匪、仍圖回竄廣德建平、撥兵馳援、并請徽甯濟歸一摺。
記名道員蕭翰慶一軍。
前經徽防截留助剿。
本日據張芾奏、官軍連日攻克太平、旌德、石埭、三城。
拟令會合各軍。
乘勢規取池州。
已谕張芾等、俟攻克後。
即饬令蕭翰慶迅赴廣德。
合力助剿。
并谕張芾、周天受、于徽甯各軍。
先行酌量撥調。
一并馳赴廣德。
以資防守。
杜賊回竄之路。
仍着瑞昌、王有齡、飛催福建援浙之兵。
迅速前進。
此項兵勇到浙。
亦可分布各處。
現在金陵大營。
為賊撲擾。
退守鎮江。
浙江杭嚴各屬。
又處處籌防。
廣德建平。
尤不可再有疏虞。
緻多牽掣。
瑞昌、王有齡、仍當就現有兵力。
督饬帶兵各員。
相機合剿。
力固藩籬。
記名道員李元度、已谕令曾國藩饬赴浙省矣。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勝保等奏、越境追剿撚匪、擊回老巢、豫境肅清一摺。
此次撚逆受創回奔。
經各路官兵、及各縣鄉團。
分投截殺。
屢獲大勝。
越境追剿。
将各撚股悉數擊回老剿。
豫境巳一律肅清。
辦理尚屬得手。
勝保現已出省、督師前進。
拟在歸德郡城駐劄。
居中調度。
惟須步步為營。
相機進剿。
直搗老巢。
并聯絡團練。
以固後路。
謀定後動。
計出萬全。
方為妥善。
所請饬調總兵張得勝等、赴營專帶步隊。
本日已谕袁甲三、翁同書、酌量調派。
并谕酌撥馬隊赴勝保軍營。
以利攻剿。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瑞昌、王有齡奏、東壩溧陽逆匪、仍圖回竄廣德、建平、撥兵馳援、并請徽甯濟師一摺。
廣德建平。
雖相繼克複。
而東壩溧陽等處。
均有賊蹤。
總兵熊天喜一軍。
已調往丹陽一路防堵。
僅有米興朝之軍。
駐守廣德。
兵力甚單。
茲據瑞昌等奏稱、東壩溧陽之賊。
分股竄出。
有回擾廣德建平之意。
距建平十餘裡之蔡村一帶。
又聚賊數千。
逆蹤密迩等語。
現在金陵大營。
被賊撲擾。
退守鎮江。
蘇常正當吃緊。
廣德為江浙門戶。
設被逆賊再行竄踞。
全局又将震動。
前張芾派去援浙之副将王夢麟等兩隊。
已經調回。
現在旌太石埭等縣。
相繼克複。
軍情稍松。
着即派撥得力官軍。
前往會同米興朝協守。
瑞昌等商調之副将陳大富等各軍。
并着周天受酌量抽撥。
前赴廣德助剿。
勿稍遲誤。
至蕭翰慶一軍。
據張芾奏、饬令乘勝規取池州。
與水師互相聯絡。
辦理正當得手之際。
恐未能再行他調。
俟攻克池州後。
再令取道前往廣德。
與浙兵合力剿擊。
杜賊回竄之路。
即知照官文無庸調往豫省。
所請浙江江西協饷之處。
浙江甫經被擾。
恐難兼顧。
已谕毓科于月撥三萬兩之外。
酌加數萬兩。
迅速撥解徽營矣。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張芾、奏請饬駐守建德之軍、擇要駐劄等語。
總兵普承堯一軍。
前經谕知前江西巡撫恽光宸、饬令駐守建德。
以資堵剿。
茲據張芾奏稱、該總兵駐軍下隅坂地方。
在建德西南四十餘裡。
中隔峻嶺。
雖可扼彭澤湖口一路。
而于建德縣城。
仍難保其無虞。
賊如上犯。
可由建德之東北馬田洋湖陂等處。
長驅直入。
于江西之鄱陽浮梁、徽州之祁門黟縣、均有鞭長莫及之患。
且亦可竄擾彭湖。
該鎮之軍。
臨時堵截。
均難兼顧。
是此軍以五六千衆僻守一隅。
于江皖大局、未能全顧。
于事無益。
着毓科即饬總兵普承堯、統率所部。
移營馬田、或洋湖陂、擇要屯劄。
深溝高壘。
西可與東流水師、遙為聲援。
東可與石埭陸軍、互相策應。
不獨為規複池州地步。
即江西之鄱浮、徽屬之祁黟、防兵皆在其後。
亦可随時抽調。
不緻為賊所牽。
庶于江皖全局。
均有裨益。
另片奏、徽防缺饷、請饬措解等語。
徽防軍饷。
本屬缺乏。
現在旌太告克。
分軍進取泾縣。
馳援甯郡。
必須設法籌放饷銀。
俾免饑潰。
浙省又甫經被擾。
庫藏空虛。
恐不能籌及徽饷。
并着毓科于認解徽饷三萬兩之外。
每月再行籌撥銀數萬兩。
盡力措解。
以濟急需。
毋稍诿延。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熱河都統春佑奏、甫經到任。
熱河文職大計。
請展限舉行。
從之。
○以甘肅靈州營參将滕家勝、為四川川北鎮總兵官。
○以克複安徽太平、旌德、石埭、三縣城。
賞道員蕭翰慶、鹽運使銜。
義勇韋志俊、花翎。
副将餘永椿、以總兵官用。
知府蘇式敬等、獎叙有差。
革疏防知縣楊裕仁、李焜、職。
○予安徽亳州、泾縣、等處陣亡總兵官王鳳翔、遊擊王慶長、守備孟永椿、千總何忠祥、把總王三勝、外委餘大鵬、縣丞林錦等、五十四員。
祭葬世職。
生員江濤、賞恤加等。
○賞會試年老舉人孫中田等、十六人。
編修檢讨學正職銜有差。
○甲子。
谕軍機大臣等、據何桂清奏、金陵大營退守鎮江、現在籌辦情形一摺。
金陵逆援攻撲長圍。
我軍退保鎮江。
和春進劄丹陽。
居中調度。
各路軍情、及防剿事宜。
自應仍責成和春、張國梁、統籌督辦。
所有陸續招集之兵勇。
應需鍋帳軍械等項。
一時殊難猝辦。
自系實在情形。
現據何桂清饬令署藩司蔡映鬥等、将鍋帳槍炮鉛丸火藥軍械。
趕造解往。
并籌撥銀米。
采買鐵鍋。
先行委解。
以濟急需。
現當庫項支绌之時。
若不力求撙節。
于東南大局。
不堪設想。
着和春嚴饬王浚、按實在收集人數。
酌給口糧。
仍于月饷内扣還歸款。
務須遴派妥員。
逐名點驗給領。
不得以帶兵官虛報為憑。
緻滋浮冒。
其老弱傷病兵丁。
即着嚴加裁汰。
毋許濫竽充數。
至江北兵勇應需月饷。
羅掘尤難。
并着一體清厘。
嗣後傥有虛報兵勇名數。
希圖肥已。
沾染營中惡習者。
另經發覺。
無論大小将弁。
必當執法嚴懲。
不能寬貸。
和春等奉命督師。
日久無功。
前因退扼鎮江。
僅予薄懲。
未加嚴譴。
若再不知愧奮。
力求整頓。
以圖進取。
保全東南大局。
自問當得何罪耶。
有人奏、周天受貪色好殺。
物議沸騰。
近以争奪妓女。
擅殺都司。
各營解體。
不戰而兵潰等語。
周天受現任統兵大員。
連次失陷各城。
是否能勝重任。
至其平日聲名何如。
有無前項劣迹。
着和春、何桂清、密查具奏。
毋稍徇隐。
又有人奏、蘇州省城添辦義團。
長州縣知縣李翰文、元和縣知縣馮樹勳等、招募廣勇。
以緻廣潮匪類踵至。
滋生事端。
州縣曲加袒護。
民情惶懼等語。
廣潮匪類。
前在蘇省盤踞滋事。
經薛煥等查拏懲辦。
始得安靖。
現在偪近賊氛。
尤應豫為嚴防。
即如杭郡之變。
系李定太、缪梓、所帶之勇。
句結開城。
前車可鑒。
着何桂清、會同徐有壬、查明此項廣勇。
嚴禁招募。
設法遣散。
傥有滋擾。
即着按律嚴辦。
以安民心而弭後患。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以貴州遵義、永甯、等處剿匪出力。
賞守備塗應泰、包興等、花翎。
知縣朱文香等、藍翎。
知府周夔等、加銜升叙有差。
○予江西貴溪、鉛山、等處陣亡千總謝義香、把總樊淳松、外委程連發等、五員。
祭葬世職。
軍功曾桂林等、賞恤加等。
前往勝保軍營。
聽候調遣。
另片奏、撚匪鸱張。
馬賊過多。
非添調馬隊官兵。
不能制賊死命等語。
傅振邦所撥馬隊四百名。
據稱尚未到營。
且大半無馬。
恐難得力。
昨谕令袁甲三、将伊興額所帶馬隊一百數十名。
酌量分别去留。
着該大臣察看此項馬隊。
如尚得力。
即可撥往勝保軍營。
前據翁同書奏、吉林馬隊内無馬兵丁一百餘名。
拟派往豫省歸勝保調遣。
并着催令迅速前往。
此外如有可籌撥之處。
亦可酌量調撥。
以資攻剿。
複據勝保奏、據苗沛霖禀稱、蒙城一帶。
自趙海檀城賊圍相繼攻破。
賊猶負固其中。
真賊圍有五百座。
首鼠兩端者、亦有五百座等語。
賊黨雖多。
總期解散其勢。
方不緻句結蔓延。
現在傅振邦會合苗練、分路進攻。
即着該提督等相機籌辦。
妥為招撫。
予以自新。
令其真心投誠。
賊衆皆為我用。
攻剿自易得手。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瑞昌、王有齡奏、東壩溧陽逆匪、仍圖回竄廣德建平、撥兵馳援、并請徽甯濟歸一摺。
記名道員蕭翰慶一軍。
前經徽防截留助剿。
本日據張芾奏、官軍連日攻克太平、旌德、石埭、三城。
拟令會合各軍。
乘勢規取池州。
已谕張芾等、俟攻克後。
即饬令蕭翰慶迅赴廣德。
合力助剿。
并谕張芾、周天受、于徽甯各軍。
先行酌量撥調。
一并馳赴廣德。
以資防守。
杜賊回竄之路。
仍着瑞昌、王有齡、飛催福建援浙之兵。
迅速前進。
此項兵勇到浙。
亦可分布各處。
現在金陵大營。
為賊撲擾。
退守鎮江。
浙江杭嚴各屬。
又處處籌防。
廣德建平。
尤不可再有疏虞。
緻多牽掣。
瑞昌、王有齡、仍當就現有兵力。
督饬帶兵各員。
相機合剿。
力固藩籬。
記名道員李元度、已谕令曾國藩饬赴浙省矣。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勝保等奏、越境追剿撚匪、擊回老巢、豫境肅清一摺。
此次撚逆受創回奔。
經各路官兵、及各縣鄉團。
分投截殺。
屢獲大勝。
越境追剿。
将各撚股悉數擊回老剿。
豫境巳一律肅清。
辦理尚屬得手。
勝保現已出省、督師前進。
拟在歸德郡城駐劄。
居中調度。
惟須步步為營。
相機進剿。
直搗老巢。
并聯絡團練。
以固後路。
謀定後動。
計出萬全。
方為妥善。
所請饬調總兵張得勝等、赴營專帶步隊。
本日已谕袁甲三、翁同書、酌量調派。
并谕酌撥馬隊赴勝保軍營。
以利攻剿。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瑞昌、王有齡奏、東壩溧陽逆匪、仍圖回竄廣德、建平、撥兵馳援、并請徽甯濟師一摺。
廣德建平。
雖相繼克複。
而東壩溧陽等處。
均有賊蹤。
總兵熊天喜一軍。
已調往丹陽一路防堵。
僅有米興朝之軍。
駐守廣德。
兵力甚單。
茲據瑞昌等奏稱、東壩溧陽之賊。
分股竄出。
有回擾廣德建平之意。
距建平十餘裡之蔡村一帶。
又聚賊數千。
逆蹤密迩等語。
現在金陵大營。
被賊撲擾。
退守鎮江。
蘇常正當吃緊。
廣德為江浙門戶。
設被逆賊再行竄踞。
全局又将震動。
前張芾派去援浙之副将王夢麟等兩隊。
已經調回。
現在旌太石埭等縣。
相繼克複。
軍情稍松。
着即派撥得力官軍。
前往會同米興朝協守。
瑞昌等商調之副将陳大富等各軍。
并着周天受酌量抽撥。
前赴廣德助剿。
勿稍遲誤。
至蕭翰慶一軍。
據張芾奏、饬令乘勝規取池州。
與水師互相聯絡。
辦理正當得手之際。
恐未能再行他調。
俟攻克池州後。
再令取道前往廣德。
與浙兵合力剿擊。
杜賊回竄之路。
即知照官文無庸調往豫省。
所請浙江江西協饷之處。
浙江甫經被擾。
恐難兼顧。
已谕毓科于月撥三萬兩之外。
酌加數萬兩。
迅速撥解徽營矣。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張芾、奏請饬駐守建德之軍、擇要駐劄等語。
總兵普承堯一軍。
前經谕知前江西巡撫恽光宸、饬令駐守建德。
以資堵剿。
茲據張芾奏稱、該總兵駐軍下隅坂地方。
在建德西南四十餘裡。
中隔峻嶺。
雖可扼彭澤湖口一路。
而于建德縣城。
仍難保其無虞。
賊如上犯。
可由建德之東北馬田洋湖陂等處。
長驅直入。
于江西之鄱陽浮梁、徽州之祁門黟縣、均有鞭長莫及之患。
且亦可竄擾彭湖。
該鎮之軍。
臨時堵截。
均難兼顧。
是此軍以五六千衆僻守一隅。
于江皖大局、未能全顧。
于事無益。
着毓科即饬總兵普承堯、統率所部。
移營馬田、或洋湖陂、擇要屯劄。
深溝高壘。
西可與東流水師、遙為聲援。
東可與石埭陸軍、互相策應。
不獨為規複池州地步。
即江西之鄱浮、徽屬之祁黟、防兵皆在其後。
亦可随時抽調。
不緻為賊所牽。
庶于江皖全局。
均有裨益。
另片奏、徽防缺饷、請饬措解等語。
徽防軍饷。
本屬缺乏。
現在旌太告克。
分軍進取泾縣。
馳援甯郡。
必須設法籌放饷銀。
俾免饑潰。
浙省又甫經被擾。
庫藏空虛。
恐不能籌及徽饷。
并着毓科于認解徽饷三萬兩之外。
每月再行籌撥銀數萬兩。
盡力措解。
以濟急需。
毋稍诿延。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熱河都統春佑奏、甫經到任。
熱河文職大計。
請展限舉行。
從之。
○以甘肅靈州營參将滕家勝、為四川川北鎮總兵官。
○以克複安徽太平、旌德、石埭、三縣城。
賞道員蕭翰慶、鹽運使銜。
義勇韋志俊、花翎。
副将餘永椿、以總兵官用。
知府蘇式敬等、獎叙有差。
革疏防知縣楊裕仁、李焜、職。
○予安徽亳州、泾縣、等處陣亡總兵官王鳳翔、遊擊王慶長、守備孟永椿、千總何忠祥、把總王三勝、外委餘大鵬、縣丞林錦等、五十四員。
祭葬世職。
生員江濤、賞恤加等。
○賞會試年老舉人孫中田等、十六人。
編修檢讨學正職銜有差。
○甲子。
谕軍機大臣等、據何桂清奏、金陵大營退守鎮江、現在籌辦情形一摺。
金陵逆援攻撲長圍。
我軍退保鎮江。
和春進劄丹陽。
居中調度。
各路軍情、及防剿事宜。
自應仍責成和春、張國梁、統籌督辦。
所有陸續招集之兵勇。
應需鍋帳軍械等項。
一時殊難猝辦。
自系實在情形。
現據何桂清饬令署藩司蔡映鬥等、将鍋帳槍炮鉛丸火藥軍械。
趕造解往。
并籌撥銀米。
采買鐵鍋。
先行委解。
以濟急需。
現當庫項支绌之時。
若不力求撙節。
于東南大局。
不堪設想。
着和春嚴饬王浚、按實在收集人數。
酌給口糧。
仍于月饷内扣還歸款。
務須遴派妥員。
逐名點驗給領。
不得以帶兵官虛報為憑。
緻滋浮冒。
其老弱傷病兵丁。
即着嚴加裁汰。
毋許濫竽充數。
至江北兵勇應需月饷。
羅掘尤難。
并着一體清厘。
嗣後傥有虛報兵勇名數。
希圖肥已。
沾染營中惡習者。
另經發覺。
無論大小将弁。
必當執法嚴懲。
不能寬貸。
和春等奉命督師。
日久無功。
前因退扼鎮江。
僅予薄懲。
未加嚴譴。
若再不知愧奮。
力求整頓。
以圖進取。
保全東南大局。
自問當得何罪耶。
有人奏、周天受貪色好殺。
物議沸騰。
近以争奪妓女。
擅殺都司。
各營解體。
不戰而兵潰等語。
周天受現任統兵大員。
連次失陷各城。
是否能勝重任。
至其平日聲名何如。
有無前項劣迹。
着和春、何桂清、密查具奏。
毋稍徇隐。
又有人奏、蘇州省城添辦義團。
長州縣知縣李翰文、元和縣知縣馮樹勳等、招募廣勇。
以緻廣潮匪類踵至。
滋生事端。
州縣曲加袒護。
民情惶懼等語。
廣潮匪類。
前在蘇省盤踞滋事。
經薛煥等查拏懲辦。
始得安靖。
現在偪近賊氛。
尤應豫為嚴防。
即如杭郡之變。
系李定太、缪梓、所帶之勇。
句結開城。
前車可鑒。
着何桂清、會同徐有壬、查明此項廣勇。
嚴禁招募。
設法遣散。
傥有滋擾。
即着按律嚴辦。
以安民心而弭後患。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以貴州遵義、永甯、等處剿匪出力。
賞守備塗應泰、包興等、花翎。
知縣朱文香等、藍翎。
知府周夔等、加銜升叙有差。
○予江西貴溪、鉛山、等處陣亡千總謝義香、把總樊淳松、外委程連發等、五員。
祭葬世職。
軍功曾桂林等、賞恤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