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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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修總裁官經筵日講起居注官太子太保上書房總師傅文淵閣領閣事翰林院掌院學士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國史館總裁官武英殿大學士管理兵部事務加十三級紀錄十四次臣賈桢藳本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保文淵閣領閣事武
英殿總裁官教習庶吉士體仁閣大學士管理戶部三庫事務管理刑部事務加二十三級紀錄十六次臣周祖培總裁官太子少保管理内繙書房事務對引大臣軍機大臣鑲藍旗滿洲都統戶部尚書管理三庫事務加四級随帶加五級紀錄十二次臣寶鋆總裁官經筵講官弘德殿教習清文谙達上書房總谙達國史館總裁官正藍旗蒙古都統禮部尚書管理太常寺鴻胪寺事務加二級軍功加四級随帶加八級紀錄五次臣倭什珲布等奉敕修
道光三十年。
庚戌。
三月。
戊申。
上詣永春室、問皇貴太妃安。
○谕軍機大臣等、喬用遷馳奏、楚匪竄入黔境、現在追剿情形一摺。
此次逆匪、由湖南竄擾粵黔兩省交界。
已據裕泰奏報、督兵迎剿獲勝。
複據喬用遷、鄭祖琛、各奏堵擊追捕。
并有斬捦。
疊經降旨、令各該督撫激勵兵勇。
乘勢殲除。
勿任蔓延贻患。
茲據喬用遷奏稱、該省文武各官。
分路堵剿。
行抵空洞山梁。
賊匪蜂擁而至。
該文武員弁、督率兵勇。
奮力攻擊。
殺斃賊匪多名。
并生捦賊目一名。
旋又會同楚省官弁、合力夾攻。
殺賊無數。
賊匪翻山竄逸。
惟該逆雖經小挫。
而烏合之衆。
仍複不少等語。
此時賊衆屢次受創。
勢自窮蹙。
第脅從日久。
難免豕突狼奔。
仍着喬用遷督饬道鎮各員。
同心協力。
乘機圍剿。
務令克日埽除。
斷不準稍留餘孽。
并一面張貼告示。
散其裹脅。
俾免玉石俱焚。
是為至要。
将此谕令知之。
○己酉。
以孝和睿皇後梓宮奉移昌陵。
前期遣官告祭天。
地。
太廟。
社稷。
○遣官告祭奉先殿。
○上親詣告祭大行皇帝幾筵。
○詣绮春園迎晖殿孝和睿皇後幾筵前、行百日祭禮。
○詣永春室、問皇貴太妃安。
○谕軍機大臣等、吏部尚書文慶、保奏前任刑科給事中蘇廷魁、才堪簡用、請饬來京供職。
着徐廣缙、葉名琛、即查明該員是否在籍。
能否來京候簡。
據實具奏。
将此谕令知之。
○鎮國公永康、輔國公載岱、泰甯鎮總兵官德春奏、大行皇太後梓宮。
暫安昌陵隆恩殿。
謹即籌議添派官兵。
敬謹守護。
仍率領該總管等。
不時進内周曆巡查。
以昭慎密。
得旨。
今梓宮暫安在隆恩殿。
時日既久。
所關甚大。
除德春有地方之責外。
爾二人應輪流在彼長川住宿。
或日間在署辦公。
至晚間再往住宿亦可。
着寓所離昌陵不甚遠。
不時稽察。
毋庸住宿亦可。
要之守護辦公。
不緻有礙。
勤力率屬。
不可盡委之員弁也。
其如何住宿之處。
着妥議以聞。
所議添設兵弁。
俱依議。
○庚戌。
上詣永春室、問皇貴太妃安。
○谕内閣、陸建瀛、傅繩勳奏、清查未能克期完竣、懇請展限等語。
江蘇各屬、道光二十五年以後、清查倉庫錢糧。
因勘災查赈。
未能兼顧。
案卷間有漂失。
藩司署任未久。
未及次第句稽。
着準其展限四個月。
該督等即饬藩司督同局員。
上緊逐款查核。
趕造各冊。
迅速蒇事。
不準稍有舛錯遺漏。
如再逾限不結。
随時奏參。
毋任延宕。
以昭核實。
○谕軍機大臣等、喬用遷馳奏、遵添官兵堵截賊厝一摺。
此次楚匪竄入黔界。
疊經降旨、令該撫多派官兵。
分路堵截。
茲據喬用遷奏稱、黎平府前後所調兵勇。
已有四千餘名。
尚堪驅策。
并據查明。
實無苗人出境句結。
亦無逸盜溷迹等語。
着仍遵前旨。
嚴饬官弁。
激勵士卒。
迅将首要各犯。
克日殲捦。
一面遍行曉谕。
散其裹脅。
俾免日久蔓延。
傥在事文武、稽察不密。
緻有苗蠻盜賊、句通楚匪。
鸱張為患。
朕惟該撫是問。
恐不能當此重咎也。
将此谕令知之。
○以孝和睿皇後梓宮暫安迎晖殿。
加賞绮春園外圍添派值班兵丁、一月錢糧。
○以孝和睿皇後梓宮奉移昌陵。
賞修墊道路步甲等、半月錢糧。
○頒賜衍聖公孔繁灏。
曆代通鑒輯覽。
○以修建喀喇沙爾城垣。
予出力人員升叙有差。
○辛亥。
上以孝和睿皇後梓宮發引。
前期詣绮春園迎晖殿孝和睿皇後幾筵前、行祖奠禮。
攀戀呼号。
備極哀恸。
王以下文武大臣官員、俱舉哀行禮。
申刻。
複詣孝和睿皇後幾筵前、行辭奠禮。
○谕内閣、吏部尚書文慶、保舉之直隸宣化府知府炳綱、刑部尚書陳孚恩、保舉之湖北候補知縣饒拱辰、禮部侍郎曾國藩、保舉之江南升署淮陽道嚴正基、浙江秀水縣知縣江忠源、均着各該督撫、迅即饬令來京。
交吏部帶領引見。
伺候召見。
庚戌。
三月。
戊申。
上詣永春室、問皇貴太妃安。
○谕軍機大臣等、喬用遷馳奏、楚匪竄入黔境、現在追剿情形一摺。
此次逆匪、由湖南竄擾粵黔兩省交界。
已據裕泰奏報、督兵迎剿獲勝。
複據喬用遷、鄭祖琛、各奏堵擊追捕。
并有斬捦。
疊經降旨、令各該督撫激勵兵勇。
乘勢殲除。
勿任蔓延贻患。
茲據喬用遷奏稱、該省文武各官。
分路堵剿。
行抵空洞山梁。
賊匪蜂擁而至。
該文武員弁、督率兵勇。
奮力攻擊。
殺斃賊匪多名。
并生捦賊目一名。
旋又會同楚省官弁、合力夾攻。
殺賊無數。
賊匪翻山竄逸。
惟該逆雖經小挫。
而烏合之衆。
仍複不少等語。
此時賊衆屢次受創。
勢自窮蹙。
第脅從日久。
難免豕突狼奔。
仍着喬用遷督饬道鎮各員。
同心協力。
乘機圍剿。
務令克日埽除。
斷不準稍留餘孽。
并一面張貼告示。
散其裹脅。
俾免玉石俱焚。
是為至要。
将此谕令知之。
○己酉。
以孝和睿皇後梓宮奉移昌陵。
前期遣官告祭天。
地。
太廟。
社稷。
○遣官告祭奉先殿。
○上親詣告祭大行皇帝幾筵。
○詣绮春園迎晖殿孝和睿皇後幾筵前、行百日祭禮。
○詣永春室、問皇貴太妃安。
○谕軍機大臣等、吏部尚書文慶、保奏前任刑科給事中蘇廷魁、才堪簡用、請饬來京供職。
着徐廣缙、葉名琛、即查明該員是否在籍。
能否來京候簡。
據實具奏。
将此谕令知之。
○鎮國公永康、輔國公載岱、泰甯鎮總兵官德春奏、大行皇太後梓宮。
暫安昌陵隆恩殿。
謹即籌議添派官兵。
敬謹守護。
仍率領該總管等。
不時進内周曆巡查。
以昭慎密。
得旨。
今梓宮暫安在隆恩殿。
時日既久。
所關甚大。
除德春有地方之責外。
爾二人應輪流在彼長川住宿。
或日間在署辦公。
至晚間再往住宿亦可。
着寓所離昌陵不甚遠。
不時稽察。
毋庸住宿亦可。
要之守護辦公。
不緻有礙。
勤力率屬。
不可盡委之員弁也。
其如何住宿之處。
着妥議以聞。
所議添設兵弁。
俱依議。
○庚戌。
上詣永春室、問皇貴太妃安。
○谕内閣、陸建瀛、傅繩勳奏、清查未能克期完竣、懇請展限等語。
江蘇各屬、道光二十五年以後、清查倉庫錢糧。
因勘災查赈。
未能兼顧。
案卷間有漂失。
藩司署任未久。
未及次第句稽。
着準其展限四個月。
該督等即饬藩司督同局員。
上緊逐款查核。
趕造各冊。
迅速蒇事。
不準稍有舛錯遺漏。
如再逾限不結。
随時奏參。
毋任延宕。
以昭核實。
○谕軍機大臣等、喬用遷馳奏、遵添官兵堵截賊厝一摺。
此次楚匪竄入黔界。
疊經降旨、令該撫多派官兵。
分路堵截。
茲據喬用遷奏稱、黎平府前後所調兵勇。
已有四千餘名。
尚堪驅策。
并據查明。
實無苗人出境句結。
亦無逸盜溷迹等語。
着仍遵前旨。
嚴饬官弁。
激勵士卒。
迅将首要各犯。
克日殲捦。
一面遍行曉谕。
散其裹脅。
俾免日久蔓延。
傥在事文武、稽察不密。
緻有苗蠻盜賊、句通楚匪。
鸱張為患。
朕惟該撫是問。
恐不能當此重咎也。
将此谕令知之。
○以孝和睿皇後梓宮暫安迎晖殿。
加賞绮春園外圍添派值班兵丁、一月錢糧。
○以孝和睿皇後梓宮奉移昌陵。
賞修墊道路步甲等、半月錢糧。
○頒賜衍聖公孔繁灏。
曆代通鑒輯覽。
○以修建喀喇沙爾城垣。
予出力人員升叙有差。
○辛亥。
上以孝和睿皇後梓宮發引。
前期詣绮春園迎晖殿孝和睿皇後幾筵前、行祖奠禮。
攀戀呼号。
備極哀恸。
王以下文武大臣官員、俱舉哀行禮。
申刻。
複詣孝和睿皇後幾筵前、行辭奠禮。
○谕内閣、吏部尚書文慶、保舉之直隸宣化府知府炳綱、刑部尚書陳孚恩、保舉之湖北候補知縣饒拱辰、禮部侍郎曾國藩、保舉之江南升署淮陽道嚴正基、浙江秀水縣知縣江忠源、均着各該督撫、迅即饬令來京。
交吏部帶領引見。
伺候召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