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百五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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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體。
浙江巡撫王有齡、着交部議處。
至文案委員候選知府孫淳溥、前據王有齡奏、該員被控舞弊。
業經降旨革職。
交瑞昌、會同張錫庚、提訊。
仍着該将軍等、秉公嚴審确情。
據實具奏。
○谕軍機大臣等、巴棟阿、馮子材奏、逆匪踞擾沙洲、請專派大員、總統下遊師船一摺。
據稱、五月三十日。
江陰、常熟、逆匪。
竄至江心壽星沙。
現在制造木篺。
外駕槳船。
意圖竄擾北岸。
業經飛咨都興阿、派撥陸軍。
沿江堵遏。
并咨黃彬、迅撥師船。
駛赴下遊。
會同各師船。
并力兜剿。
請饬吳全美赴下遊總統水軍等語。
逆匪盤踞壽星沙。
意圖北渡。
下遊江防。
倍形吃緊。
黃彬總統水師。
駐劄瓜口。
距江陰較遠。
且有幫辦之責。
北岸亦須兼顧。
下遊水師。
總統無人。
恐事權不一。
堵剿未能得力。
着都興阿、黃彬、即饬總兵吳全美、速赴下遊。
總統鎮江至江陰一帶師船。
就近防剿。
以專責成。
務将壽星沙賊匪。
迅速殄除。
毋任久踞。
都興阿等、亦當分饬水陸各軍。
嚴扼江岸。
以防逆匪北竄。
是為至要。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補鑄湖南綏甯縣知縣印信。
從署巡撫毛鴻賓請也。
○丙子。
谕軍機大臣等、前因綿性于私收鹽錢。
不候查辦。
哓哓置辯。
降旨将該員撤任。
派令景廉前往阿克蘇。
将有無私設鹽課情事。
查明具奏。
并因奎英等奏、喀什噶爾、有賊匪入卡滋事。
谕令常清等、将該城換班官兵。
催令前進。
茲據綿性奏稱、喀什噶爾回城。
被匪滋擾。
阿克蘇庫内。
并無閑款。
如由伊犁、烏噜木齊、咨調援兵。
供支一切。
必須早為豫備。
已派回子郡王愛瑪特、伯克斯、瑪伊爾等、将供支應用各項。
設法豫備。
并将城垣修築。
濠溝挑穵。
建修栅門。
添蓋堆鋪。
以資捍衛等語。
阿克蘇為南路咽喉。
防堵事宜。
自應豫為籌備。
惟綿性遽派愛瑪特等、籌備支用各項。
及修建城栅等事。
深恐任用非人。
藉端苛斂。
于防務并無裨益。
而回衆受其擾累。
恐生意外之虞。
殊為可慮。
着常清、景廉、嚴密訪查。
如綿性現辦諸務。
未能妥協。
即着據實參奏。
所有防堵事宜。
即着景廉于馳抵該城後。
妥為經理。
将此谕令知之。
○以四川定遠縣城解圍。
賞遊擊熊英豪等、花翎。
餘加銜升叙有差。
○以克複湖南桂陽宜章二縣城。
賞都司曾志友、彭英祥、守備譚日勝、花翎。
千總謝清和等、藍翎。
餘加銜升叙有差。
○丁醜。
谕内閣、賈桢等奏、請留辦事翰林官。
以資熟手等語。
記名禦史翰林院編修吳鳳藻、着準其暫留該衙門辦事。
俟經手事竣。
再行咨部帶領引見。
○谕軍機大臣等、昨因巴棟阿等奏、請專派大員。
總統下遊師船。
當谕都興阿等、饬總兵吳全美、赴下遊總統師船。
就近防剿。
本日閱巴棟阿、馮子材、初三日奏報。
逆匪造成船隻。
有出江北竄之信。
江防緊要。
請饬派駐劄北岸之總兵。
駐泊鎮江等語。
逆匪趕造炮劃。
并封擄民船。
糾集大股。
意圖出江北竄。
鎮江以上。
南岸僅泊師船四十餘隻。
北岸計有九十餘号。
停泊各口。
自金山以達甘露寺。
江面遼闊。
僅有賴鎮海所部師船分布。
實屬不敷防守。
設遇警急。
雖有北岸各處防船。
終難立時援救。
巴棟阿屢次函商都興阿等、分撥船隻。
扼守南岸。
何以黃彬總以不妨為詞。
屢催罔應。
設南岸有失。
賊勢北趨。
師船散漫。
深恐贻誤大局。
着都興阿、黃彬、仍遵前旨。
迅饬吳全美赴下遊總統鎮江至江陰一帶師船。
并于駐泊北岸之總兵陳國泰、周希濂、李德麟、三員内酌量添派。
分撥師船。
前赴鎮江駐泊。
歸巴棟阿等調遣。
随時上下梭巡。
以期肅清江面。
都興阿督辦江北軍務。
水師亦歸其調度。
黃彬統帶水師。
尤屬責無旁貸。
現在江防緊要。
捍南即以衛北。
務當妥為布置。
毋得意存推诿。
緻誤事機。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駱秉章奏、請饬劉嶽昭赴蜀援剿等語。
據稱、藍逆巨股。
竄踞川北綿州龍安、一帶。
李逆巨股。
蔓延川南眉州、嘉定、一帶。
各号十餘萬。
零匪所在嘯聚。
黃淳熙現已陣亡。
請饬劉嶽昭兵勇。
仍行赴川等語。
川省匪勢鸱張。
兵力未厚。
官軍統領乏人。
劉嶽昭現帶兵勇。
圍攻随州。
着官文等、體察情形。
如楚北兵力。
足敷調遣。
即饬令劉嶽昭管帶所部兵勇。
迅速啟程赴川。
聽候駱秉章調遣。
毋稍遲緩。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以江西湖口縣紳民捐輸軍饷。
永廣學額七名。
○予四川二郎場地方陣亡按察使銜湖南道員黃淳熙、布政使銜。
祭葬世職。
谥忠壯。
建立專祠。
給伊母李氏二品封典。
知縣蔡鴻章、鄧立心、參将鄒上元、都司左春坊、遊擊彭克昌、守備周必文、千總陶春林等、三十二員。
祭葬加等。
世職如例。
并附祀黃淳熙專祠。
○戊寅。
谕内閣、戶部奏、銀價日貴。
設法辦理。
并據翰林院侍讀學士綿宜奏、請嚴禁蠹商把持。
并訪拏私銷各等語。
京師銀價騰貴。
于旗民生計。
大有關系。
總由各官号商人。
始以戶部官号為名。
暢開私票。
繼以官款長開為口實。
意在挾持。
因之奸商從中漁利。
實堪痛恨。
着照戶部所議。
所有該部長開官号票存。
按上年十月奏準錢随市價之日。
統扣三成。
作為該商罰款。
并變通捐銅局章程。
收回該部長開官号票存。
俟官款收
浙江巡撫王有齡、着交部議處。
至文案委員候選知府孫淳溥、前據王有齡奏、該員被控舞弊。
業經降旨革職。
交瑞昌、會同張錫庚、提訊。
仍着該将軍等、秉公嚴審确情。
據實具奏。
○谕軍機大臣等、巴棟阿、馮子材奏、逆匪踞擾沙洲、請專派大員、總統下遊師船一摺。
據稱、五月三十日。
江陰、常熟、逆匪。
竄至江心壽星沙。
現在制造木篺。
外駕槳船。
意圖竄擾北岸。
業經飛咨都興阿、派撥陸軍。
沿江堵遏。
并咨黃彬、迅撥師船。
駛赴下遊。
會同各師船。
并力兜剿。
請饬吳全美赴下遊總統水軍等語。
逆匪盤踞壽星沙。
意圖北渡。
下遊江防。
倍形吃緊。
黃彬總統水師。
駐劄瓜口。
距江陰較遠。
且有幫辦之責。
北岸亦須兼顧。
下遊水師。
總統無人。
恐事權不一。
堵剿未能得力。
着都興阿、黃彬、即饬總兵吳全美、速赴下遊。
總統鎮江至江陰一帶師船。
就近防剿。
以專責成。
務将壽星沙賊匪。
迅速殄除。
毋任久踞。
都興阿等、亦當分饬水陸各軍。
嚴扼江岸。
以防逆匪北竄。
是為至要。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補鑄湖南綏甯縣知縣印信。
從署巡撫毛鴻賓請也。
○丙子。
谕軍機大臣等、前因綿性于私收鹽錢。
不候查辦。
哓哓置辯。
降旨将該員撤任。
派令景廉前往阿克蘇。
将有無私設鹽課情事。
查明具奏。
并因奎英等奏、喀什噶爾、有賊匪入卡滋事。
谕令常清等、将該城換班官兵。
催令前進。
茲據綿性奏稱、喀什噶爾回城。
被匪滋擾。
阿克蘇庫内。
并無閑款。
如由伊犁、烏噜木齊、咨調援兵。
供支一切。
必須早為豫備。
已派回子郡王愛瑪特、伯克斯、瑪伊爾等、将供支應用各項。
設法豫備。
并将城垣修築。
濠溝挑穵。
建修栅門。
添蓋堆鋪。
以資捍衛等語。
阿克蘇為南路咽喉。
防堵事宜。
自應豫為籌備。
惟綿性遽派愛瑪特等、籌備支用各項。
及修建城栅等事。
深恐任用非人。
藉端苛斂。
于防務并無裨益。
而回衆受其擾累。
恐生意外之虞。
殊為可慮。
着常清、景廉、嚴密訪查。
如綿性現辦諸務。
未能妥協。
即着據實參奏。
所有防堵事宜。
即着景廉于馳抵該城後。
妥為經理。
将此谕令知之。
○以四川定遠縣城解圍。
賞遊擊熊英豪等、花翎。
餘加銜升叙有差。
○以克複湖南桂陽宜章二縣城。
賞都司曾志友、彭英祥、守備譚日勝、花翎。
千總謝清和等、藍翎。
餘加銜升叙有差。
○丁醜。
谕内閣、賈桢等奏、請留辦事翰林官。
以資熟手等語。
記名禦史翰林院編修吳鳳藻、着準其暫留該衙門辦事。
俟經手事竣。
再行咨部帶領引見。
○谕軍機大臣等、昨因巴棟阿等奏、請專派大員。
總統下遊師船。
當谕都興阿等、饬總兵吳全美、赴下遊總統師船。
就近防剿。
本日閱巴棟阿、馮子材、初三日奏報。
逆匪造成船隻。
有出江北竄之信。
江防緊要。
請饬派駐劄北岸之總兵。
駐泊鎮江等語。
逆匪趕造炮劃。
并封擄民船。
糾集大股。
意圖出江北竄。
鎮江以上。
南岸僅泊師船四十餘隻。
北岸計有九十餘号。
停泊各口。
自金山以達甘露寺。
江面遼闊。
僅有賴鎮海所部師船分布。
實屬不敷防守。
設遇警急。
雖有北岸各處防船。
終難立時援救。
巴棟阿屢次函商都興阿等、分撥船隻。
扼守南岸。
何以黃彬總以不妨為詞。
屢催罔應。
設南岸有失。
賊勢北趨。
師船散漫。
深恐贻誤大局。
着都興阿、黃彬、仍遵前旨。
迅饬吳全美赴下遊總統鎮江至江陰一帶師船。
并于駐泊北岸之總兵陳國泰、周希濂、李德麟、三員内酌量添派。
分撥師船。
前赴鎮江駐泊。
歸巴棟阿等調遣。
随時上下梭巡。
以期肅清江面。
都興阿督辦江北軍務。
水師亦歸其調度。
黃彬統帶水師。
尤屬責無旁貸。
現在江防緊要。
捍南即以衛北。
務當妥為布置。
毋得意存推诿。
緻誤事機。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駱秉章奏、請饬劉嶽昭赴蜀援剿等語。
據稱、藍逆巨股。
竄踞川北綿州龍安、一帶。
李逆巨股。
蔓延川南眉州、嘉定、一帶。
各号十餘萬。
零匪所在嘯聚。
黃淳熙現已陣亡。
請饬劉嶽昭兵勇。
仍行赴川等語。
川省匪勢鸱張。
兵力未厚。
官軍統領乏人。
劉嶽昭現帶兵勇。
圍攻随州。
着官文等、體察情形。
如楚北兵力。
足敷調遣。
即饬令劉嶽昭管帶所部兵勇。
迅速啟程赴川。
聽候駱秉章調遣。
毋稍遲緩。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以江西湖口縣紳民捐輸軍饷。
永廣學額七名。
○予四川二郎場地方陣亡按察使銜湖南道員黃淳熙、布政使銜。
祭葬世職。
谥忠壯。
建立專祠。
給伊母李氏二品封典。
知縣蔡鴻章、鄧立心、參将鄒上元、都司左春坊、遊擊彭克昌、守備周必文、千總陶春林等、三十二員。
祭葬加等。
世職如例。
并附祀黃淳熙專祠。
○戊寅。
谕内閣、戶部奏、銀價日貴。
設法辦理。
并據翰林院侍讀學士綿宜奏、請嚴禁蠹商把持。
并訪拏私銷各等語。
京師銀價騰貴。
于旗民生計。
大有關系。
總由各官号商人。
始以戶部官号為名。
暢開私票。
繼以官款長開為口實。
意在挾持。
因之奸商從中漁利。
實堪痛恨。
着照戶部所議。
所有該部長開官号票存。
按上年十月奏準錢随市價之日。
統扣三成。
作為該商罰款。
并變通捐銅局章程。
收回該部長開官号票存。
俟官款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