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百四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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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玉明、敬謹承修。
○又谕、田在田奏、捦獲叛練、并擊退攻城撚匪一摺。
宿州練總侯克順等。
密謀不軌。
欲借打糧為名。
希圖攻取臨淮。
占踞宿城。
經田在田督率團練。
會同宿州知州廷瑞等。
将首逆侯克順、江玉書、就地格殺。
并将其黨與家屬、一律捦獲。
近城各圩。
亦将苗營所派練董縛送。
分别正法。
其黨孫夢蔔等。
句結大股撚匪。
攻撲宿州。
田在田複派撥兵勇過河。
由西關穿街出擊。
南北兩路官軍。
複會合兜擊。
賊衆奪路狂奔。
我軍追殺二十餘裡。
斃賊一百餘名。
奪獲槍炮旗幟二百餘件。
賊勢益窮。
将孫夢蔔、江家彥等殺斃。
餘匪潰退。
侯克順等、充當練總。
膽敢結撚攻城。
實屬孽由自作。
田在田設法捦獲。
擊退撚匪。
尚為妥速。
所有守城出力人員。
着準其存記。
彙案擇尤保奏。
○谕軍機大臣等、恭親王奕等奏、接據崇厚函稱、布魯西亞國幫辦班德、赴津求見。
并有該國公使迂愛綸布、遞奕照會一件。
内稱、奉伊國特<閑>前來中國。
商定通商。
該王大臣等、拟請特派大員赴津辦理。
于崇綸等三員内、酌派一員幫辦。
并令哥士耆等、赴津幫助等語。
布魯西亞國。
投遞照會。
欲通商換約。
據哥士耆聲稱與之換約可令其稽查漏稅。
于中國有裨。
喴哸嗎則稱布魯西亞亦系大國不可與換約。
該兩國既不能代為阻止即當與之換約。
以示一視同仁之意。
惟應統歸總理各國事務衙門辦理。
未便另派欽差前往。
緻與咪口□佛等國互有歧異。
奕等、既未能分身赴津。
着派崇綸、會同崇厚、辦理該國換約通商事務。
仍由奕等、照會迂愛綸布、令其在津與崇綸等商辦。
哥士耆既稱幫同阻止進京。
即令其随同崇綸、前往曉谕迂酋。
阻其住京。
布魯西亞國之外。
尚有大西洋國。
難免懇求換約。
将來亦可照此辦理。
其餘各小國。
若紛紛換約亦屬不成事體。
應如何豫為拒絕。
并着奕等、悉心籌畫。
妥為辦理。
将此由五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田在田奏、宿州苗練乘機起事、句結撚匪攻城、先後捦獲逆黨、并擊退撚匪一摺。
據稱、苗營練總侯克順與宿州練董江玉書等密謀。
欲借打糧為名。
攻取臨淮。
一面占踞宿城。
經田在田趕回宿州。
察知該處城鄉百姓。
均不願附賊打糧。
即設法将侯克順、江玉書等格殺。
并将該逆腹黨家屬捦獲。
近城各民圩聞風。
亦将苗營所派練董捆縛送城。
孫夢蔔複句結撚匪撲城。
并令其黨内應。
均經兵練擊退斬殺等語。
練總侯克順、乘機謀叛。
民心不附。
立時被戮。
實屬孽由自取。
此時宿州業将滋事苗練概行殲戮蒙城紳民。
前亦将苗練等殺斃。
足見民情效順。
苗沛霖。
所部練勇。
屢在壽州尋仇焚劫。
并築圩撲城。
情形叵測。
前已谕令袁甲三、将苗營黨與解散。
并設法殲除巨憝。
如果苗沛霖、因蒙宿人心不附。
自知悔罪。
尚可暫事羁縻。
責令剿撚自效。
傥執迷不悟。
叛迹顯然。
該大臣即遵前旨。
設計誘捦。
或令各練縛獻。
不可再事遷就。
緻贻後患。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本日據田在田奏、叛練句撚撲城、設計捦獲、并立解城圍一摺。
苗營練總侯克順等。
窺伺宿城空虛。
藉端謀逆。
經田在田督練、會同文武、将該練總等格殺。
其句結外來攻城之賊衆。
複經兵勇擊退。
逆黨均已伏誅。
辦理尚屬妥速。
該練總等妄懷反側。
孽由自作。
經此次督兵剿辦。
宿城人心。
自可漸就安谧。
該總兵仍當解散苗練。
安撫居民。
以孤苗沛霖之勢。
現在東省撚匪鸱張。
伊興額等追賊陣亡。
徐州軍情。
倍形緊要。
田在田回徐州後。
即與吳棠妥籌布置。
并須探明賊蹤。
設法牽制。
該匪便不敢悉數北趨伊興額追賊深入。
無軍策應。
以緻失利。
該總兵等、務當計出萬全。
毋蹈覆轍。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以協剿山東賊匪、并守江南徐州府城出力。
賞知府段廣瀛、直隸州知州李世廉、都司劉國瑞、守備田玉田等、花翎。
縣丞孫家笃等、藍翎。
餘加銜升叙有差。
○戊寅。
谕軍機大臣等、清盛奏、撚逆被擊東竄、現在帶兵出省剿辦一摺。
撚匪自攻撲泰安擊退後。
分股四竄。
由萊蕪竄至博山之顔神鎮。
複竄至章邱之黑峪口、長山之周村等處。
地方清盛現帶兵勇前赴章邱一帶着即探明賊蹤。
迎頭截剿其省城防務即責令明新、妥為布置現在賊勢趨重東路。
僧格林沁派李麟遇、德楞額、管帶兵勇。
分路赴東北追剿。
着該大臣等、即嚴饬該員等、會合民團。
奮力擊賊。
并饬令恩夔、扼守青州一帶。
毋使擾及完善地方。
前據僧格林沁等奏、南撚複五旗并出邊馬己到馬牧集。
有向正北西北竄撲之勢。
此股撚匪現在情形若何。
西淩阿回駐濟甯曾否将該匪擊退。
清盛另片奏、邱縣有白蓮教匪數百人。
搶犯劫庫。
并折毀武營衙署。
經代理令王準捕拏。
格殺數人。
生捦頭目一名、餘匪數名各等語。
鄒縣教匪。
尚未撲滅。
邱縣教匪。
複敢入城肆擾。
亟應及早殲除。
以免句結。
着清盛嚴饬參将成志等、實力□□穴□又□捕。
并将華縣館陶等處匪徒。
悉數拏獲。
盡法懲治。
毋任一名漏網。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清盛奏邱縣地方。
有外來教匪數百人。
闖入城内衙署。
劫庫搶犯。
代理邱縣知縣王準等、分帶兵勇。
格殺數人。
生捦頭目一名、夥匪數名。
餘各逃逸。
訊據獲匪供稱、兩股頭目。
一系直隸清河縣楊家莊張姓。
一系館陶縣桃園朱姓。
其餘直隸曲周。
東省冠縣莘縣。
不知名姓。
俱系白蓮教匪。
現已分赴各處、調人接應等語。
邱縣等處教匪句結直隸清河等處匪徒黨與衆多現值皖撚竄擾東境。
勢甚鸱張。
該教匪等、意圖乘隙滋事。
深恐句結蔓延擾及直境。
着文煜嚴饬清河、曲周等處地方官。
将教匪張姓等嚴密摉捕。
務獲究辦。
毋令風聞遠揚。
緻贻後患。
将此由五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烏蘭都奏、遵旨撥解炮位一摺。
據稱、選得五千斤銅炮二尊。
三千二百斤銅炮二尊。
二千四百斤洋鐵炮二尊。
一千五百斤洋鐵炮二尊。
委員于二十日起運等語。
古北口至熱河。
多系山路。
挽運不易。
所有三千斤以上炮位。
着暫緩運送。
其二千四百斤以下鐵炮四尊。
着先行運赴熱河。
聽候撥用。
将此由五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田在田奏、捦獲叛練、并擊退攻城撚匪一摺。
宿州練總侯克順等。
密謀不軌。
欲借打糧為名。
希圖攻取臨淮。
占踞宿城。
經田在田督率團練。
會同宿州知州廷瑞等。
将首逆侯克順、江玉書、就地格殺。
并将其黨與家屬、一律捦獲。
近城各圩。
亦将苗營所派練董縛送。
分别正法。
其黨孫夢蔔等。
句結大股撚匪。
攻撲宿州。
田在田複派撥兵勇過河。
由西關穿街出擊。
南北兩路官軍。
複會合兜擊。
賊衆奪路狂奔。
我軍追殺二十餘裡。
斃賊一百餘名。
奪獲槍炮旗幟二百餘件。
賊勢益窮。
将孫夢蔔、江家彥等殺斃。
餘匪潰退。
侯克順等、充當練總。
膽敢結撚攻城。
實屬孽由自作。
田在田設法捦獲。
擊退撚匪。
尚為妥速。
所有守城出力人員。
着準其存記。
彙案擇尤保奏。
○谕軍機大臣等、恭親王奕等奏、接據崇厚函稱、布魯西亞國幫辦班德、赴津求見。
并有該國公使迂愛綸布、遞奕照會一件。
内稱、奉伊國特<閑>前來中國。
商定通商。
該王大臣等、拟請特派大員赴津辦理。
于崇綸等三員内、酌派一員幫辦。
并令哥士耆等、赴津幫助等語。
布魯西亞國。
投遞照會。
欲通商換約。
據哥士耆聲稱與之換約可令其稽查漏稅。
于中國有裨。
喴哸嗎則稱布魯西亞亦系大國不可與換約。
該兩國既不能代為阻止即當與之換約。
以示一視同仁之意。
惟應統歸總理各國事務衙門辦理。
未便另派欽差前往。
緻與咪口□佛等國互有歧異。
奕等、既未能分身赴津。
着派崇綸、會同崇厚、辦理該國換約通商事務。
仍由奕等、照會迂愛綸布、令其在津與崇綸等商辦。
哥士耆既稱幫同阻止進京。
即令其随同崇綸、前往曉谕迂酋。
阻其住京。
布魯西亞國之外。
尚有大西洋國。
難免懇求換約。
将來亦可照此辦理。
其餘各小國。
若紛紛換約亦屬不成事體。
應如何豫為拒絕。
并着奕等、悉心籌畫。
妥為辦理。
将此由五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田在田奏、宿州苗練乘機起事、句結撚匪攻城、先後捦獲逆黨、并擊退撚匪一摺。
據稱、苗營練總侯克順與宿州練董江玉書等密謀。
欲借打糧為名。
攻取臨淮。
一面占踞宿城。
經田在田趕回宿州。
察知該處城鄉百姓。
均不願附賊打糧。
即設法将侯克順、江玉書等格殺。
并将該逆腹黨家屬捦獲。
近城各民圩聞風。
亦将苗營所派練董捆縛送城。
孫夢蔔複句結撚匪撲城。
并令其黨内應。
均經兵練擊退斬殺等語。
練總侯克順、乘機謀叛。
民心不附。
立時被戮。
實屬孽由自取。
此時宿州業将滋事苗練概行殲戮蒙城紳民。
前亦将苗練等殺斃。
足見民情效順。
苗沛霖。
所部練勇。
屢在壽州尋仇焚劫。
并築圩撲城。
情形叵測。
前已谕令袁甲三、将苗營黨與解散。
并設法殲除巨憝。
如果苗沛霖、因蒙宿人心不附。
自知悔罪。
尚可暫事羁縻。
責令剿撚自效。
傥執迷不悟。
叛迹顯然。
該大臣即遵前旨。
設計誘捦。
或令各練縛獻。
不可再事遷就。
緻贻後患。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本日據田在田奏、叛練句撚撲城、設計捦獲、并立解城圍一摺。
苗營練總侯克順等。
窺伺宿城空虛。
藉端謀逆。
經田在田督練、會同文武、将該練總等格殺。
其句結外來攻城之賊衆。
複經兵勇擊退。
逆黨均已伏誅。
辦理尚屬妥速。
該練總等妄懷反側。
孽由自作。
經此次督兵剿辦。
宿城人心。
自可漸就安谧。
該總兵仍當解散苗練。
安撫居民。
以孤苗沛霖之勢。
現在東省撚匪鸱張。
伊興額等追賊陣亡。
徐州軍情。
倍形緊要。
田在田回徐州後。
即與吳棠妥籌布置。
并須探明賊蹤。
設法牽制。
該匪便不敢悉數北趨伊興額追賊深入。
無軍策應。
以緻失利。
該總兵等、務當計出萬全。
毋蹈覆轍。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以協剿山東賊匪、并守江南徐州府城出力。
賞知府段廣瀛、直隸州知州李世廉、都司劉國瑞、守備田玉田等、花翎。
縣丞孫家笃等、藍翎。
餘加銜升叙有差。
○戊寅。
谕軍機大臣等、清盛奏、撚逆被擊東竄、現在帶兵出省剿辦一摺。
撚匪自攻撲泰安擊退後。
分股四竄。
由萊蕪竄至博山之顔神鎮。
複竄至章邱之黑峪口、長山之周村等處。
地方清盛現帶兵勇前赴章邱一帶着即探明賊蹤。
迎頭截剿其省城防務即責令明新、妥為布置現在賊勢趨重東路。
僧格林沁派李麟遇、德楞額、管帶兵勇。
分路赴東北追剿。
着該大臣等、即嚴饬該員等、會合民團。
奮力擊賊。
并饬令恩夔、扼守青州一帶。
毋使擾及完善地方。
前據僧格林沁等奏、南撚複五旗并出邊馬己到馬牧集。
有向正北西北竄撲之勢。
此股撚匪現在情形若何。
西淩阿回駐濟甯曾否将該匪擊退。
清盛另片奏、邱縣有白蓮教匪數百人。
搶犯劫庫。
并折毀武營衙署。
經代理令王準捕拏。
格殺數人。
生捦頭目一名、餘匪數名各等語。
鄒縣教匪。
尚未撲滅。
邱縣教匪。
複敢入城肆擾。
亟應及早殲除。
以免句結。
着清盛嚴饬參将成志等、實力□□穴□又□捕。
并将華縣館陶等處匪徒。
悉數拏獲。
盡法懲治。
毋任一名漏網。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清盛奏邱縣地方。
有外來教匪數百人。
闖入城内衙署。
劫庫搶犯。
代理邱縣知縣王準等、分帶兵勇。
格殺數人。
生捦頭目一名、夥匪數名。
餘各逃逸。
訊據獲匪供稱、兩股頭目。
一系直隸清河縣楊家莊張姓。
一系館陶縣桃園朱姓。
其餘直隸曲周。
東省冠縣莘縣。
不知名姓。
俱系白蓮教匪。
現已分赴各處、調人接應等語。
邱縣等處教匪句結直隸清河等處匪徒黨與衆多現值皖撚竄擾東境。
勢甚鸱張。
該教匪等、意圖乘隙滋事。
深恐句結蔓延擾及直境。
着文煜嚴饬清河、曲周等處地方官。
将教匪張姓等嚴密摉捕。
務獲究辦。
毋令風聞遠揚。
緻贻後患。
将此由五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烏蘭都奏、遵旨撥解炮位一摺。
據稱、選得五千斤銅炮二尊。
三千二百斤銅炮二尊。
二千四百斤洋鐵炮二尊。
一千五百斤洋鐵炮二尊。
委員于二十日起運等語。
古北口至熱河。
多系山路。
挽運不易。
所有三千斤以上炮位。
着暫緩運送。
其二千四百斤以下鐵炮四尊。
着先行運赴熱河。
聽候撥用。
将此由五百裡谕令知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