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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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回空期限。
○又谕、陸建瀛奉覆、南漕改折、會議需時、請仍照舊章辦理一摺。
又另片奏、改折窒礙情形、請免再議等語。
前因傅繩勳陳請、蘇松、太倉、三屬改折漕糧。
給事中曹楙堅、極言其難行。
經部議指出各情節。
谕令陸建瀛、會同傅繩勳妥議。
茲據該督奏稱、以辦漕現已屆期。
倉猝既虞贻誤。
複以折漕必緻缺米。
更張更屬非宜。
在傅繩勳因收漕棘手欲為變通。
自系為裕國均賦起見。
而陸建瀛、從本計深籌。
慮多窒礙。
亦系實在情形。
着如所請。
江蘇折漕。
仍照舊章辦理。
無庸會議仍饬嚴禁大戶小戶名目。
并不準幫丁于奏定幫費外。
稍有勒索。
總之南漕為天庾正供。
果能變通盡利。
亦應随時制宜該督撫惟當熟籌利弊國計民生。
期于兩有裨益。
方為不負委任。
勉之。
○兩江總督陸建瀛奏、疏防洋面劫案。
年餘未獲。
請将都司趙長庚革任。
得旨。
似趙長庚之庸懦無能者。
不一而足。
況當廢弛已極。
爾地方大吏。
時時事事。
加意從嚴。
庶可挽回頹風。
又奏、沿海籌防。
先事豫備。
實力實心。
妥為辦理。
○以直隸通永鎮總兵官陶文煜、為陝西提督。
○以恭送宣宗成皇帝梓宮、奉移山陵。
賞蒙古王、貝勒、台吉等各一級。
○以恭送宣宗成皇帝梓宮、奉移山陵。
賞直隸辦差大小員弁、各一級。
沿途當差兵丁一月錢糧。
銮儀衛校尉、及工部雇備夫役銀。
○河東河道總督顔以燠、奏報秋汛安瀾。
命詣河神廟祀謝。
并下部議叙。
出力員弁。
升叙有差。
○是日、駐跸梁、格莊行宮。
○壬子。
上服缟素、詣慕陵。
未至碑亭。
即降輿恸哭。
步至隆恩殿梓宮前、行飨奠禮。
哀恸深切。
至燎所、奠酒。
複至東朝房南金殿。
詣隆恩殿、奠酒行禮。
○谕内閣、張祥河奏、請将被參之知縣等員、分别革職解任一摺。
另片奏、請饬拏案内之生員康成等、并聲明率行審結之知府等員、俟分别傳質附參等語。
陝西郃陽縣知縣沈壽曾、訓導王聘、均着革職拏問。
教谕王步元、前任典史楊德懷、均着革職。
大荔縣知縣熊兆麟、着即解任、交該撫提同全案人證。
嚴訊确情按律定拟具奏。
郃陽縣生員康成、現住京城、着步軍統領、順天府、五城、一體嚴拏。
解往陝西、以憑質訊。
翰林院編修王鳳翔、着傳旨饬令迅即回籍投案備質。
○谕軍機大臣等、喬用遷奏、黔省毗連廣西各屬。
遵旨迅饬堵捕一摺。
前已有旨、令喬用遷于貴州各營。
派兵二千名。
豫備廣西調用。
茲據奏稱、正在選派得力弁兵。
以備堵剿。
着即遵照前旨。
挑選精兵二千名。
并派勇敢将弁管帶。
迅赴廣西。
毋稍遲誤。
至貴州邊界。
業經該撫分饬各屬。
嚴密防範。
并移行古州安義兩鎮總兵。
督率堵禦。
該撫仍察看情形。
如須親往。
即于扼要處所。
帶兵駐劄。
務使文武戮力。
紳民一心。
不緻鄰境賊匪。
稍滋蔓延。
是為至要。
将此谕令知之。
○陝甘總督琦善奏報、甘肅河州等屬。
夏秋禾苗被傷。
請俟秋成、再行勘辦。
得旨。
妥為勘辦。
不可被吏胥蒙蔽。
○調江南徐州鎮總兵官保恒、為直隸通永鎮總兵官。
以廣東惠州協副将黃慶春、為江南徐州鎮總兵官。
○甘肅涼州鎮總兵官趙承德、以捏詞告病。
革職。
以前任廣東瓊州鎮總拴官鮑起豹、為甘肅涼州鎮總兵官。
○賞總理喪儀王大臣。
暨承辦喪儀禮部、工部、内務府、堂司各官二級。
添派總理喪儀之禦前大臣。
在任未久之禮部工部堂官、太常寺随從堂司各官、恭送梓宮、及扈從之王大臣官員守護陵寝之大臣、一級。
守護慕陵拜唐阿兵丁、并随從兵丁、半月錢糧。
○賞看守各行宮弁兵、半月錢糧。
○是日回銮。
駐跸秋瀾行宮。
○癸醜。
浙江巡撫吳文镕、奏報風潮漲溢。
州縣被淹。
得旨。
速行勘辦。
斷不可稍有諱飾。
○福建按察使蘇敬衡、因病解任、以前任江南淮揚道查文經、為福建按察使。
○修建浙江沿海塘工。
從巡撫吳文镕請也。
○是日、駐跸半壁店行宮。
○甲寅。
以祈禱靈應。
頒發清江浦海神廟禦書扁額。
曰朝宗普慶。
○谕軍機大臣等、劉韻珂、徐繼畲奏、揣度夷情、并胪陳租住寺屋情形各一摺。
另片奏、疊奉廷寄。
查辦夷人租約用印。
地方官辦理不善。
并拒絕采購台灣煤炭。
又核議周天爵前陳思患豫防各等語。
<口英>夷強租神光寺一事。
幾至激成釁端。
降旨查辦。
不啻至再至三。
該督等既稱該夷寂處蕭寺。
斷難日久遷延究竟何時方可搬去。
前此何以聽其任意闌入。
事關紳民與夷人。
互相争執。
該督等惟當持以鎮靜。
出以公平。
總期該二夷及早搬去。
庶紳民均可相安。
傥籌辦終不妥協。
竟至釀成事端。
惟該督撫是問。
侯官縣知縣興廉、辦理地方公事。
不知詳慎。
着即行革職。
至該夷觊觎台灣。
希冀采購煤炭。
并欲求換港口。
自當與該處紳民、聯為一氣。
正言拒絕。
仍堅執成約。
明白理谕。
斷不可稍涉遷就。
緻贻後患。
總之為政不在多言。
顧力行何如耳。
朕為天下臣民主。
不特封疆大吏陳奏。
不能逆料其虛誣。
即紳民衆論。
亦豈肯遽存膜視。
該督等果能固結民心。
外撫内防。
籌及久遠。
自不緻為士民藉口。
轉滋事弊。
若徒托空言。
夷患未消民情亦怨。
試問身膺理寄。
所謂好惡同民者。
安在耶。
懔之慎之。
将此谕令知之。
○江南河道總督楊以增、奏報秋汛安瀾。
命詣河神廟祀謝。
賞還頂帶。
并偕總督陸建瀛、下部議叙出力員弁。
升叙有差。
○是日、駐跸黃新莊行宮。
○乙卯。
孝慈高皇後忌辰。
遣官祭福陵。
上幸盧溝橋。
詣龍神廟拈香。
○詣大高殿行禮。
○還宮。
○詣鐘粹宮、問皇貴太妃安。
○谕軍機大臣等、鄭祖琛馳奏、修仁等處盜匪遊
○又谕、陸建瀛奉覆、南漕改折、會議需時、請仍照舊章辦理一摺。
又另片奏、改折窒礙情形、請免再議等語。
前因傅繩勳陳請、蘇松、太倉、三屬改折漕糧。
給事中曹楙堅、極言其難行。
經部議指出各情節。
谕令陸建瀛、會同傅繩勳妥議。
茲據該督奏稱、以辦漕現已屆期。
倉猝既虞贻誤。
複以折漕必緻缺米。
更張更屬非宜。
在傅繩勳因收漕棘手欲為變通。
自系為裕國均賦起見。
而陸建瀛、從本計深籌。
慮多窒礙。
亦系實在情形。
着如所請。
江蘇折漕。
仍照舊章辦理。
無庸會議仍饬嚴禁大戶小戶名目。
并不準幫丁于奏定幫費外。
稍有勒索。
總之南漕為天庾正供。
果能變通盡利。
亦應随時制宜該督撫惟當熟籌利弊國計民生。
期于兩有裨益。
方為不負委任。
勉之。
○兩江總督陸建瀛奏、疏防洋面劫案。
年餘未獲。
請将都司趙長庚革任。
得旨。
似趙長庚之庸懦無能者。
不一而足。
況當廢弛已極。
爾地方大吏。
時時事事。
加意從嚴。
庶可挽回頹風。
又奏、沿海籌防。
先事豫備。
實力實心。
妥為辦理。
○以直隸通永鎮總兵官陶文煜、為陝西提督。
○以恭送宣宗成皇帝梓宮、奉移山陵。
賞蒙古王、貝勒、台吉等各一級。
○以恭送宣宗成皇帝梓宮、奉移山陵。
賞直隸辦差大小員弁、各一級。
沿途當差兵丁一月錢糧。
銮儀衛校尉、及工部雇備夫役銀。
○河東河道總督顔以燠、奏報秋汛安瀾。
命詣河神廟祀謝。
并下部議叙。
出力員弁。
升叙有差。
○是日、駐跸梁、格莊行宮。
○壬子。
上服缟素、詣慕陵。
未至碑亭。
即降輿恸哭。
步至隆恩殿梓宮前、行飨奠禮。
哀恸深切。
至燎所、奠酒。
複至東朝房南金殿。
詣隆恩殿、奠酒行禮。
○谕内閣、張祥河奏、請将被參之知縣等員、分别革職解任一摺。
另片奏、請饬拏案内之生員康成等、并聲明率行審結之知府等員、俟分别傳質附參等語。
陝西郃陽縣知縣沈壽曾、訓導王聘、均着革職拏問。
教谕王步元、前任典史楊德懷、均着革職。
大荔縣知縣熊兆麟、着即解任、交該撫提同全案人證。
嚴訊确情按律定拟具奏。
郃陽縣生員康成、現住京城、着步軍統領、順天府、五城、一體嚴拏。
解往陝西、以憑質訊。
翰林院編修王鳳翔、着傳旨饬令迅即回籍投案備質。
○谕軍機大臣等、喬用遷奏、黔省毗連廣西各屬。
遵旨迅饬堵捕一摺。
前已有旨、令喬用遷于貴州各營。
派兵二千名。
豫備廣西調用。
茲據奏稱、正在選派得力弁兵。
以備堵剿。
着即遵照前旨。
挑選精兵二千名。
并派勇敢将弁管帶。
迅赴廣西。
毋稍遲誤。
至貴州邊界。
業經該撫分饬各屬。
嚴密防範。
并移行古州安義兩鎮總兵。
督率堵禦。
該撫仍察看情形。
如須親往。
即于扼要處所。
帶兵駐劄。
務使文武戮力。
紳民一心。
不緻鄰境賊匪。
稍滋蔓延。
是為至要。
将此谕令知之。
○陝甘總督琦善奏報、甘肅河州等屬。
夏秋禾苗被傷。
請俟秋成、再行勘辦。
得旨。
妥為勘辦。
不可被吏胥蒙蔽。
○調江南徐州鎮總兵官保恒、為直隸通永鎮總兵官。
以廣東惠州協副将黃慶春、為江南徐州鎮總兵官。
○甘肅涼州鎮總兵官趙承德、以捏詞告病。
革職。
以前任廣東瓊州鎮總拴官鮑起豹、為甘肅涼州鎮總兵官。
○賞總理喪儀王大臣。
暨承辦喪儀禮部、工部、内務府、堂司各官二級。
添派總理喪儀之禦前大臣。
在任未久之禮部工部堂官、太常寺随從堂司各官、恭送梓宮、及扈從之王大臣官員守護陵寝之大臣、一級。
守護慕陵拜唐阿兵丁、并随從兵丁、半月錢糧。
○賞看守各行宮弁兵、半月錢糧。
○是日回銮。
駐跸秋瀾行宮。
○癸醜。
浙江巡撫吳文镕、奏報風潮漲溢。
州縣被淹。
得旨。
速行勘辦。
斷不可稍有諱飾。
○福建按察使蘇敬衡、因病解任、以前任江南淮揚道查文經、為福建按察使。
○修建浙江沿海塘工。
從巡撫吳文镕請也。
○是日、駐跸半壁店行宮。
○甲寅。
以祈禱靈應。
頒發清江浦海神廟禦書扁額。
曰朝宗普慶。
○谕軍機大臣等、劉韻珂、徐繼畲奏、揣度夷情、并胪陳租住寺屋情形各一摺。
另片奏、疊奉廷寄。
查辦夷人租約用印。
地方官辦理不善。
并拒絕采購台灣煤炭。
又核議周天爵前陳思患豫防各等語。
<口英>夷強租神光寺一事。
幾至激成釁端。
降旨查辦。
不啻至再至三。
該督等既稱該夷寂處蕭寺。
斷難日久遷延究竟何時方可搬去。
前此何以聽其任意闌入。
事關紳民與夷人。
互相争執。
該督等惟當持以鎮靜。
出以公平。
總期該二夷及早搬去。
庶紳民均可相安。
傥籌辦終不妥協。
竟至釀成事端。
惟該督撫是問。
侯官縣知縣興廉、辦理地方公事。
不知詳慎。
着即行革職。
至該夷觊觎台灣。
希冀采購煤炭。
并欲求換港口。
自當與該處紳民、聯為一氣。
正言拒絕。
仍堅執成約。
明白理谕。
斷不可稍涉遷就。
緻贻後患。
總之為政不在多言。
顧力行何如耳。
朕為天下臣民主。
不特封疆大吏陳奏。
不能逆料其虛誣。
即紳民衆論。
亦豈肯遽存膜視。
該督等果能固結民心。
外撫内防。
籌及久遠。
自不緻為士民藉口。
轉滋事弊。
若徒托空言。
夷患未消民情亦怨。
試問身膺理寄。
所謂好惡同民者。
安在耶。
懔之慎之。
将此谕令知之。
○江南河道總督楊以增、奏報秋汛安瀾。
命詣河神廟祀謝。
賞還頂帶。
并偕總督陸建瀛、下部議叙出力員弁。
升叙有差。
○是日、駐跸黃新莊行宮。
○乙卯。
孝慈高皇後忌辰。
遣官祭福陵。
上幸盧溝橋。
詣龍神廟拈香。
○詣大高殿行禮。
○還宮。
○詣鐘粹宮、問皇貴太妃安。
○谕軍機大臣等、鄭祖琛馳奏、修仁等處盜匪遊